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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C 1 �C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根 据 公 司 条 例 於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号:536)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全 年 业 绩 公 告 贸 易 通 电 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贸 易 通」或「本 公 司」)董 事 会 ( 「董 事 会」)欣 然 公 布,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本 集 团」)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综 合 业 绩。 财 务 概 要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附 注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收 益 3 231,302 222,719 经 营 溢 利 91,931 85,982 本 年 度 溢 利 79,252 81,404 本 公 司 股 权 持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79,252 81,404 资 产 总 额 564,624 576,728 资 产 净 值 350,351 360,649 每 股 股 息 (港 仙) 8 中 期 股 息 2.4 3.6 拟 派 末 期 股 息 6.3 5.1 拟 派 特 别 股 息 �C 2.9 每 股 盈 利 (港 仙) 9 基 本 9.9 10.2 摊 薄 9.9 10.2 已 发 行 及 缴 足 普 通 股 (千 股)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794,486 794,217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基 本) 794,354 793,731 �C 2 �C 综 合 损 益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收 益 3 231,302 222,719 利 息 收 入 19,386 15,195 其 他 收 益 净 额 5 6,354 12,455 采 购 成 本 (18,577) (16,044) 雇 员 成 本 (103,052) (102,342) 折 旧 (6,723) (7,159) 其 他 经 营 开 支 (36,759) (38,842) 经 营 溢 利 91,931 85,982 所 占 联 营 公 司 业 绩 (10,557) 6,596 除 税 前 溢 利 6 81,374 92,578 税 项 7 (2,122) (11,174) 本 年 度 溢 利 79,252 81,404 本 公 司 股 权 持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79,252 81,404 每 股 盈 利 (港 仙) 9 基 本 9.9 10.2 摊 薄 9.9 10.2 应 付 予 本 公 司 股 权 持 有 人 的 股 息 详 情 载 於附 注 8。 �C 3 �C 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本 年 度 溢 利 79,252 81,404 本 年 度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除 税 及 重 新 分 类 调 整 後): 其 後 或 会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 表 的 项 目: 换 算 下 列 各 项 所 得 的 汇 兑 差 额: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中 国」)业 务 的 财 务 报 表 (1,080) (8,772)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证 券: 公 平 值 储 备 变 动 净 额 (7,388) 3,904 本 年 度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70,784 76,536 �C 4 �C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非 流 动 资 产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26,222 29,313 商 誉 9,976 9,976 所 占 联 营 公 司 权 益 13,685 24,917 其 他 财 务 资 产 10 407,115 229,403 递 延 税 项 11 8,920 �C 465,918 293,609 流 动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12 26,029 21,906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13 28,348 114,987 银 行 存 款 4,286 3,8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值 40,043 142,426 98,706 283,119 流 动 负 债 应 付 账 款、应 付 款 项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14 207,683 211,740 税 项 3,141 791 210,824 212,531 流 动 (负 债)�u资 产 净 值 (112,118) 70,588 资 产 总 额 减 流 动 负 债 353,800 364,197 非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服 务 金 拨 备 3,035 3,033 递 延 税 项 11 414 515 3,449 3,548 资 产 净 值 350,351 360,649 资 本 及 储 备 股 本 15 295,870 295,415 储 备 54,481 65,234 权 益 总 额 350,351 360,649 �C 5 �C 综 合 权 益 变 动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股 本 资 本 储 备 汇 兑 储 备 公 平 值 储 备 保 留 溢 利 权 益 总 额 附 注 (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293,532 1,414 10,188 (2,622) 74,616 377,128 二 零 一 五 年 的 股 本 权 益 变 动 上 年 度 已 批 准 股 息 �C �C �C �C (68,267) (68,267) 发 行 新 股 份 15 1,883 (329) �C �C �C 1,554 以 股 权 结 算 并 以 股 份 为 基 础 的 交 易 �C 2,287 �C �C �C 2,287 购 股 权 失 效 �C (280) �C �C 280 �C 本 年 度 溢 利 �C �C �C �C 81,404 81,404 本 年 度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C �C (8,772) 3,904 �C (4,868) 本 年 度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C �C (8,772) 3,904 81,404 76,536 本 年 度 已 决 议 派 发 的 股 息 8 �C �C �C �C (28,589) (28,589)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295,415 3,092 1,416 1,282 59,444 360,649 二 零 一 六 年 的 股 本 权 益 变 动 上 年 度 已 批 准 股 息 �C �C �C �C (63,553) (63,553) 发 行 新 股 份 15 455 (74) �C �C �C 381 以 股 权 结 算 并 以 股 份 为 基 础 的 交 易 �C 1,156 �C �C �C 1,156 购 股 权 失 效 �C (5) �C �C 5 �C 本 年 度 溢 利 �C �C �C �C 79,252 79,252 本 年 度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C �C (1,080) (7,388) �C (8,468) 本 年 度 全 面 收 益 总 额 �C �C (1,080) (7,388) 79,252 70,784 本 年 度 已 决 议 派 发 的 股 息 8 �C �C �C �C (19,066) (19,066)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295,870 4,169 336 (6,106) 56,082 350,351 �C 6 �C 附 注: 1. 编 制 基 准 本 全 年 业 绩 公 告 所 载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财 务 资 料 并 不 构 成 本 公 司 该 等 年 度 的 法 定 年 度 综 合 财 务 报 表,惟 乃 摘 录 自 该 等 综 合 财 务 报 表。与 根 据 《公 司 条 例》第 436条 须 予 披 露 的 该 等 法 定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其 他 资 料 如 下: 本 公 司 已 根 据 《公 司 条 例》第 662(3)条 及 其 附 表 6第 3部 的 要 求,向 公 司 注 册 处 处 长 呈 交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而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亦 将 适 时 呈 交。本 公 司 核 数 师 已 就 该 两 个 年 度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作 出 报 告。核 数 师 报 告 并 无 保 留 意 见,并 无 提 述 在 核 数 师 不 作 保 留 意 见 情 况 下,强 调 有 任 何 事 宜 须 提 请 注 意;亦 未 载 有 香 港 《公 司 条 例》第 406(2)、407(2)或 (3)条 所 指 声 明。 该 等 财 务 报 表 是 按 照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颁 布 的 所 有 适 用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该 统 称 包 括 所 有 适 用 的 单 独 的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香 港 会 计 准 则」)及 诠 释、香 港 公 认 会 计 原 则 及 香 港 《公 司 条 例》规 定 而 编 制。 该 等 财 务 报 表 亦 已 遵 照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中 适 用 的 披 露 规 定。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的 流 动 负 债 净 额 为 港 币112,118,000元。尽 管 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有 流 动 负 债 净 额,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告 乃 按 持 续 经 营 基 准 编 制,此 乃 由 於 本 集 团 董 事 经 考 虑 下 列 各 项 後 认 为,本 集 团 会 有 足 够 资 金 应 付 到 期 债 务: i.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产 生 正 面 经 营 现 金 流;及 ii. 预 期 报 告 期 末 起 计 十 二 个 月 内 概 无 重 大 客 户 按 金 须 予 退 还。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与 编 制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附 注 2 所 载 变 动 除 外)所 用 者 一 致。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包 括 本 集 团 及 本 集 团 所 占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公 司 权 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所 使 用 的 计 算 基 准 为 历 史 成 本 法,但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证 券 除 外,其 以 公 平 值 列 账 ( 附 注 10)。 编 制 此 等 符 合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的 财 务 报 表 需 要 管 理 层 作 出 判 断、估 计 及 假 设,而 该 等 判 断、估 计 及 假 设 会 影 响 政 策 的 应 用 及 所 申 报 资 产、负 债、收 入 及 开 支 的 数 额。该 等 估 计 及 相 关 假 设 乃 根 据 过 往 经 验 及 管 理 层 相 信 於 该 等 情 况 下 乃 属 合 理 的 各 项 其 他 因 素 而 作 出,所 得 结 果 构 成 管 理 层 在 无 法 依 循 其 他 来 源 得 知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账 面 值 时 作 出 判 断 的 基 准。实 际 数 字 或 会 有 别 於 估 计 数 字。 本 集 团 持 续 就 所 作 估 计 及 相 关 假 设 作 出 评 估。会 计 估 计 的 变 动 如 仅 影 响 当 期,则 有 关 会 计 估 计 变 动 将 於 当 期 确 认。如 该 项 会 计 估 计 变 动 影 响 当 期 及 以 後 期 间,则 有 关 会 计 估 计 变 动 将 於 当 期 及 以 後 期 间 确 认。 �C 7 �C 2. 会 计 政 策 变 动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数 项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的 修 订,并 於 本 集 团 本 会 计 期 间 首 次 生 效。 该 等 准 则 变 化 均 并 无 对 本 集 团 在 当 前 或 以 往 期 间 如 何 编 制 或 呈 列 业 绩 及 财 务 状 况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本 集 团 并 无 应 用 任 何 於 本 会 计 期 间 尚 未 生 效 的 新 订 准 则 或 诠 释。 3. 收 益 本 集 团 主 要 业 务 为 提 供 处 理 若 干 政 府 有 关 贸 易 文 件 的 前 端 政 府 电 子 贸 易 服 务 ( 「 GETS」)。 收 益 指 为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及 供 应 货 品 的 价 值。年 内,各 主 要 收 益 项 目 的 已 确 认 金 额 於附 注 4 披 露。 4. 分 部 报 告 本 集 团 董 事 会 会 按 业 务 分 部 审 阅 内 部 报 告,以 评 估 表 现 及 分 配 资 源。本 集 团 已 确 定 下 列 可 呈 报 分 部: 电 子 商 贸: 此 分 部 透 过 处 理 政 府 有 关 贸 易 文 件 及 商 业 相 关 文 件 带 来 收 入,可 进 一 步 拆 分 为 下 列 两 个 支 部: GETS 此 支 部 透 过 客 户 使 用 贸 易 通 所 提 供 处 理 若 干 政 府 贸 易 有 关 文 件 的 电 子 前 端 解 决 方 案 带 来 收 入。 商 业 服 务 此 支 部 透 过 提 供 电 子 物 流 平 台 便 利 贸 易 物 流 及 金 融 业 的 资 讯 交 流 而 带 来 收 入。 保 安 方 案: 此 分 部 透 过 提 供 保 安 产 品、数 码 证 书、保 安 方 案 及 移 动 保 安 方 案 带 来 收 入。 其 他 服 务: 此 分 部 透 过 把 纸 张 表 格 转 换 为 电 子 信 息 带 来 处 理 费,以 及 透 过 提 供 技 术 支 援 及 其 他 项 目 服 务 带 来 收 入。 收 益 及 开 支 乃 参 考 可 呈 报 分 部 所 带 来 费 用 及 销 售 额 以 及 所 产 生 开 支 而 分 配 至 有 关 分 部。 用 於 报 告 分 部 业 绩 的 计 量 方 式 为「除 利 息、税 项 及 折 旧 前 溢 利」。 �C 8 �C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向 董 事 会 提 供 的 可 呈 报 分 部 业 绩 资 料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电 子 商 贸 GETS 商 业 服 务 保 安 方 案 其 他 服 务 总 计 (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 对 外 收 益 166,584 15,521 29,726 19,471 231,302 分 部 间 收 益 �C �C 9,044 9,590 18,634 可 呈 报 分 部 收 益 166,584 15,521 38,770 29,061 249,936 抵 销 分 部 间 收 益 (18,634) 综 合 收 益 231,302 可 呈 报 分 部 溢 利 52,092 6,948 2,755 10,675 72,470 利 息 收 入 19,386 其 他 收 益 净 额 6,354 折 旧 (6,723) 所 占 联 营 公 司 业 绩 (10,557) 未 分 配 企 业 收 入 444 综 合 除 税 前 溢 利 81,374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电 子 商 贸 GETS 商 业 服 务 保 安 方 案 其 他 服 务 总 计 (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港 币 千 元) 对 外 收 益 164,802 9,669 29,504 18,744 222,719 分 部 间 收 益 �C 216 8,419 6,983 15,618 可 呈 报 分 部 收 益 164,802 9,885 37,923 25,727 238,337 抵 销 分 部 间 收 益 (15,618) 综 合 收 益 222,719 可 呈 报 分 部 溢 利 46,998 4,285 4,211 13,739 69,233 利 息 收 入 15,195 其 他 收 益 净 额 12,455 折 旧 (7,159) 所 占 联 营 公 司 业 绩 6,596 未 分 配 企 业 开 支 (3,742) 综 合 除 税 前 溢 利 92,578 �C 9 �C 地 区 资 料 由 於 本 集 团 绝 大 部 分 收 益 及 经 营 溢 利 均 来 自 香 港 业 务,因 此 并 无 呈 列 地 区 资 料。 5. 其 他 收 益 净 额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出 售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证 券 所 得 净 收 益 6,354 381 出 售 联 营 公 司 所 得 收 益 �C 12,074 6,354 12,455 6. 除 税 前 溢 利 除 税 前 溢 利 已 扣 除�u (计 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雇 员 成 本: 界 定 供 款 退 休 计 划 供 款 2,874 2,816 以 股 权 结 算 并 以 股 份 为 基 础 支 付 的 开 支 1,156 2,287 薪 金、工 资 及 其 他 福 利 99,022 97,239 103,052 102,342 其 他 项 目: 核 数 师 酬 金 945 986 折 旧 -持 作 自 用 的 租 赁 土 地 权 益 142 142 -其 他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6,581 7,017 物 业 的 经 营 租 赁 开 支 1,206 1,084 汇 兑 (收 益)�u亏 损 净 额 (444) 3,742 出 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收 益 净 额 (44) �C 7. 税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本 年 度 香 港 利 得 税 拨 备 11,171 10,862 本 年 度 中 国 税 项 拨 备 �C 213 以 往 年 度 超 额 拨 备 (28) (1) 递 延 税 项 (9,021) 100 2,122 11,174 二 零 一 六 年 的 香 港 利 得 税 拨 备 乃 按 年 度 估 计 应 课 税 溢 利 的 16.5% (二 零 一 五 年:16.5%)计 算。中 国 附 属 公 司 税 项 按 类 似 方 式 计 算,有 关 税 项 使 用 预 期 适 用 於 中 国 的 实 际 税 率 计 算。 �C 10 �C 8. 股 息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中 期 股 息 19,066 28,589 拟 派 末 期 股 息 50,053 40,505 拟 派 特 别 股 息 �C 23,032 69,119 92,126 於 报 告 期 末 後 拟 派 的 末 期 股 息,并 未 於 报 告 期 末 确 认 为 负 债。 9. 每 股 盈 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港币79,252,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 81,404,000元)及 本 年 度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股 数794,354,000股 (二 零 一 五 年:793,731,000 股 普 通 股)计 算。 每 股 摊 薄 盈 利 乃 根 据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权 持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港 币 79,252,000 元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81,404,000元)及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股 数794,605,000股 (二 零 一 五 年:794,137,000股) (已 就 本 公 司 购 股 权 计 划 下 可 予 发 行 普 通 股 的 潜 在 摊 薄 影 响 作 出 调 整)计 算。 10. 其 他 财 务 资 产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以 公 平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证 券 -上 市 407,115 229,403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持 有 企 业 债 券,并 把 有 关 工 具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证 券,而 其 公 平 值 变 动 於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中 确 认,并 於 权 益 中 的 公 平 值 储 备 单 独 累 计。企 业 实 体 所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的 信 贷 质 素 与 视 为 本 集 团 可 接 受 的 回 报 相 当。 11. 递 延 税 项 已 於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确 认 的 递 延 税 项 资 产�u (负 债)的 组 成 部 分 及 本 年 度 变 动 如 下: 来 自 下 列 各 项 的 递 延 税 项: 折 旧 抵 免 超 出 相 关 折 旧 税 项 亏 损 总 计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515) �C (515) 於 损 益 表 计 入 101 8,920 9,021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414) 8,920 8,506 �C 11 �C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指: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内 的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8,920 �C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内 的 递 延 税 项 负 债 (414) (515) 8,506 (515)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就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过 往 年 度 未 确 认 累 计 税 项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港 币 54,060,000元。根 据 管 理 层 所 编 制 预 测,可 见 将 来 将 可 动 用 未 来 应 课 税 溢 利 以 抵 销 亏 损。根 据 现 行 税 务 规 例,上 述 税 项 亏 损 并 无 到 期 日。 12. 应 收 账 款 本 公 司 一 般 给 予 客 户 一 星 期 至 一 个 月 的 信 贷 期。本 集 团 旗 下 其 他 公 司 所 给 予 的 信 贷 期 乃 基 於 有 关 公 司 与 客 户 商 订 的 个 别 商 业 条 款 而 定。 於 报 告 期 末,按 发 票 日 期 计 算,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少 於 一 个 月 17,463 15,729 一 至 三 个 月 6,137 2,510 三 至 十 二 个 月 1,619 1,545 超 过 十 二 个 月 810 2,122 26,029 21,906 预 期 上 述 结 余 均 可 於 一 年 内 收 回,并 一 般 得 到 客 户 提 供 的 按 金 所 保 证。 已 逾 期 但 并 无 个 别 或 集 体 被 视 作 出 现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并 无 逾 期 亦 无 减 值 14,912 13,522 逾 期 少 於 一 个 月 4,758 3,317 逾 期 一 至 三 个 月 4,434 2,520 逾 期 超 过 三 个 月 1,925 2,547 11,117 8,384 26,029 21,906 �C 12 �C 并 无 逾 期 亦 无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与 大 量 客 户 有 关,该 等 客 户 并 无 近 期 拖 欠 还 款 记 录。 已 逾 期 惟 并 无 出 现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与 多 名 独 立 客 户 有 关。该 等 客 户 於 本 集 团 的 过 往 信 贷 纪 录 良 好。根 据 过 往 经 验,管 理 层 认 为,由 於 信 贷 质 素 并 无 重 大 变 动,且 该 等 结 余 仍 被 视 作 可 全 数 收 回,故 毋 须 为 该 等 结 余 计 提 减 值 拨 备。 於 本 年 度 内,由 於 可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极 低,本 集 团 已 撇 销 一 名 客 户 的 应 收 账 款,金 额 为 港 币 1,200,000元。 13.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所 有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预 期 於 一 年 内 收 回 或 确 认 为 开 支。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港 币 114,987,000元 结 余 包 括 就 出 售 联 营 公 司 应 收 剩 余 款 项 人 民 币 75,000,000元 (相 当 於 港 币 87,585,000元)。应 收 剩 余 款 项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收 回。 14. 应 付 账 款、应 付 款 项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应 付 账 款 (附 注 14(i)) 19,088 9,447 已 收 客 户 按 金 (附 注 14(ii)) 145,719 152,522 应 计 开 支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42,876 49,771 207,683 211,740 (i) 於 报 告 期 末,按 发 票 日 期 计 算,应 付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少 於 一 个 月 17,439 9,447 一 至 三 个 月 1,649 �C 19,088 9,447 (ii) 已 收 客 户 按 金 可 应 要 求 退 还。 �C 13 �C 15. 股 本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股 份 数 目 金 额 股 份 数 目 金 额 (千 股)(港 币 千 元) (千 股)(港 币 千 元) 普 通 股,已 发 行 及 缴 足: 於 一 月 一 日 794,217 295,415 793,041 293,532 根 据 购 股 权 计 划 发 行 的 股 份 269 455 1,176 1,883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794,486 295,870 794,217 295,415 16. 以 股 权 结 算 并 以 股 份 为 基 础 的 交 易 购 股 权 计 划 本 公 司 现 时 共 有 两 项 购 股 权 计 划,第 一 项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十 月 十 四 日 获 采 纳 ( 「二 零 零 五 年 购 股 权 计 划」),第 二 项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五 月 九 日 获 采 纳 ( 「二 零 一 四 年 购 股 权 计 划」)。根 据 二 零 一 四 年 购 股 权 计 划,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向 不 时 确 定 的 合 资 格 人 士 (包 括 董 事、雇 员、专 业 顾 问、业 务 夥 伴 或 谘 询 顾 问)( 「承 授 人」)授 出 购 股 权,赋 予 彼 等 认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权 利, 惟 须 待 承 授 人 接 纳 方 可 作 实,且 每 名 承 授 人 於 接 纳 购 股 权 时 须 支 付 港 币 1.00元。每 份 购 股 权 赋 予 持 有 人 认 购 一 股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的 权 利。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四 日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七 月 二 日,本 集 团 根 据 二 零 一 四 年 购 股 权 计 划 以 代 价 港 币 1.00元 向 董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雇 员 分 别 授 出 7,400,000份 及 7,600,000份 购 股 权。 17. 业 绩 审 阅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财 务 业 绩 已 获 本 公 司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阅 及 并 无 意 见 分 歧。本 初 步 公 告 所 载 有 关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综 合 损 益 表、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以 及 相 关 附 注 的 财 务 数 字,已 获 本 集 团 核 数 师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业 会 计 师)与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经 审 核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比 较,并 同 意 该 等 数 字 与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所 列 数 额 一 致。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就 此 履 行 的 工 作 并 不 构 成 按 照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的 《香 港 审 计 准 则》、 《香 港 审 阅 工 作 准 则》或 《香 港 核 证 工 作 准 则》所 进 行 的 审 核、审 阅 或 其 他 委 聘 保 证,因 此 核 数 师 并 未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C 14 �C 管 理 层 讨 论 及 分 析 业 务 回 顾 电 子 商 贸-GETS回 顾 虽 然 去 年 外 围 环 境 有 多 项 不 利 因 素,一 般 对 二 零 一 六 年 香 港 外 贸 预 测 皆 抱 持 消 极 态 度,惟 与 香 港 贸 易 活 动 息 息 相 关 之 整 体 GETS市 场 却 逆 向 按 年 增 长 2.8%。撇 除 宏 观 经 济 因 素,事 实 上 我 们 注 意 到 近 年 网 上 购 物 蔚 然 成 风,并 改 变 了 传 统 贸 易 模 式,就 交 易 量 增 加 而 言 为 GETS市 场 带 来 正 面 影 响。受 惠 於 市 场 增 长,我 们 的 GETS业 务 交 易 量 亦 因 而 增 加 1.1%,GETS收 益 总 额 达 港 币 166,6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收 益 港 币 164,800,000元 增 加 1.1%或 港 币 1,800,000元。另 一 方 面,由 於 我 们 有 效 加 强 成 本 控 制,成 本 总 额 跌 至 港 币 114,5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减 少 港 币 3,300,000元。因 此,GETS溢 利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47,000,000元 增 加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 52,100,000元,增 幅 10.9%或 港 币 5,100,000元。 二 零 一 六 年 GETS市 场 竞 争 环 境 大 致 稳 定,并 无 重 大 威 胁,价 格 压 力 亦 大 幅 纾 缓。由 於 现 有 GETS服 务 供 应 商 已 竞 争 至 少 七 年 之 久,故 此 情 况 属 意 料 之 内。现 有 GETS合 约 将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届 满,在 此 以 前 我 们 专 注 各 自 客 户 群 实 属 明 智 之 举。尽 管 如 此,我 们 在 确 保 我 们 的 服 务 质 素、可 靠 及 诚 信 度 方 面 绝 不 会 有 丝 毫 松 懈,使 客 户 认 同 我 们 的 服 务 为 物 有 所 值,并 能 从 市 场 其 他 供 应 商 中 脱 颖 而 出。就 这 方 面 上,我 们 主 要 服 务 GETS客 户 的 客 户 服 务 中 心,於 二 零 一 六 年 香 港 客 户 中 心 协 会 举 办 的 「香 港 客 户 中 心 协 会 大 奖」中 连 续 第 五 年 荣 获 「神 秘 客 户 拨 测 大 奖-金 奖」及 第 二 年 勇 夺「商 务 及 公 共 事 业」组 别 最 高 殊 荣,我 们 为 此 深 感 欣 喜。为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一 直 是 我 们 的 核 心 价 值,亦 彰 显 我 们 服 务 质 素 为 客 户 一 直 所 拥 戴 使 我 们 能 傲 视 同 侪。展 望 将 来,我 们 预 期GETS的 竞 争 环 境 将 持 续 稳 定。凭 藉 我 们 在 市 场 上 长 久 以 来 建 立 之 声 誉 及 品 牌 形 象,在 没 有 任 何 外 围 因 素 大 幅 度 影 响 GETS整 体 市 场 情 况 下,我 们 预 期 GETS业 务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将 保 持 平 稳。 就 政 府 实 施 单 一 窗 口 ( 「单 一 窗 口」)的 蓝 图 而 言,在 政 府 未 确 定 及 公 布 更 具 体 细 节 前,我 们 将 保 持 审 慎 态 度,尽 量 聆 听 持 份 者 的 声 音 以 估 计 未 来 整 体 发 展 路 向,使 我 们 能 就 GETS及 单 一 窗 口 的 发 展 制 订 长 远 的 业 务 规 划。与 此 同 时,二 零 一 八 年 後 之 GETS安 排 更 为 急 切,因 政 府 已 透 露 会 沿 用 目 前 的 GETS模 式,意 味 政 府 有 可 能 就 新 GETS牌 照 (二 零 一 九 年 至 二 零 二 四 年,可 重 续 至 二 零 二 六 年) 将 会 进 行 招 标。一 如 过 往 两 次 GETS招 标,预 期 我 们 的 GETS业 务 可 在 新 合 约 下 持 续 营 运。我 们 会 着 手 准 备,相 信 会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内 提 交 标 书。 �C 15 �C 一 如 既 往,我 们 将 致 力 透 过 提 供 其 他 增 值 服 务,包 括 商 业 服 务 分 部 产 品,以 提 高GETS客 户 的 忠 诚 度,个 中 原 因 明 显 不 只 是 加 强GETS竞 争 力 及 增 加 收 益,更 重 要 是 提 升 我 们 与 客 户 的 关 系 至 非 GETS领 域,而 後 者 可 减 轻 日 後 开 放 单 一 窗 口 营 商 环 境 带 来 潜 在 业 务 风 险,对 我 们 而 言 具 有 重 大 的 策 略 意 义。於 报 告 期 内, 透 过 转 介 我 们 的 商 业 服 务 团 队 获 得 多 个 优 质 销 售 机 会,其 中 有 些 已 有 收 成。鉴 於 此 举 已 肯 定 能 为 两 个 业 务 分 部 及 客 户 创 造 三 赢 局 面,我 们 将 於 未 来 几 年 继 续 采 取 此 策 略。 电 子 商 贸-商 业 服 务 回 顾 二 零 一 六 年 我 们 之 商 业 服 务 (前 称 DTTN服 务)收 益 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9,700,000元 大 幅 增 长 约 59.8%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 15,500,000元。分 部 溢 利 亦 显 着 上 升 至 港 币 6,9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溢 利 高 出 60.5%或 港 币 2,600,000元。全 年 业 绩 表 现 令 人 鼓 舞,原 因 为 二 零 一 六 年 下 半 年 多 个 主 要 项 目 顺 利 完 成;有 些 原 订 上 半 年 交 付,有 些 则 为 下 半 年 新 签 订 的 项 目。 我 们 欣 然 展 示 二 零 一 五 年 年 报 所 载 专 注 推 销 仓 库 管 理 系 统 ( 「仓 库 管 理 系 统」) 及 货 单 管 理 系 统 ( 「货 单 管 理 系 统」)等 成 熟 产 品 的 策 略 获 得 成 功,我 们 为 此 感 到 十 分 高 兴。藉 着 利 用 我 们 的 核 心 解 决 方 案 作 为 模 组,为 有 类 似 需 要 之 新 客 户 复 制�u量 身 订 做 相 关 方 案,我 们 将 可 大 幅 缩 短 完 成 项 目 的 时 间,以 及 减 低 风 险 和 提 高 利 润 率。我 们 现 可 於 两 三 个 月 内 交 付 大 型 仓 库 管 理 系 统�u货 单 管 理 系 统 项 目,过 往 则 至 少 需 时 八 至 九 个 月 方 可 完 成。因 有 更 趋 成 熟 之 解 决 方 案,我 们 更 容 易 地 向 新 客 户 销 售 及 交 付 相 关 方 案,这 是 我 们 正 在 构 建 的 一 个 良 性 循 环。知 名 物 流 及 零 售 业 客 户 采 纳 我 们 之 仓 库 管 理 系 统 及�u或 货 单 管 理 系 统,为 我 们 的 成 功 案 例 锦 上 添 花,带 来 优 质 销 售 机 会 及 缩 短 销 售 周 期,事 实 上 已 肯 定 对 我 们 有 极 大 帮 助。於 报 告 期 内,我 们 之 客 户 参 考 名 单 新 增 不 少 卓 越 品 牌,当 中 包 括 一 间 服 务 航 空、医 疗 及 教 育 界 之 主 要 领 先 商 业 洗 衣 公 司、经 营 多 个 不 同 品 牌 并 为 欧 亚 地 区 最 大 的 国 际 保 健 及 美 容 产 品 零 售 商 (拥 有 超 过 13,000间 店 �m,连 同 香 港 遍 布 25个 市 场)、以 及 两 间 主 要 物 流 服 务 营 运 商,其 中 一 间 专 为 其 客 户 提 供 度 身 订 做 及 横 跨 多 种 运 输 模 式 的 供 应 链 解 决 方 案,其 服 务 遍 布 全 球;另 一 间 则 提 供 仓 库 管 理 服 务 及 中 港 两 地 跨 境 货 车 运 输 服 务。令 人 欣 喜 的 是,凭 藉 这 些 强 劲 的 案 例,我 们 不 但 自 原 有 的 目 标 客 户 取 得 坚 实 而 优 质 之 销 售 机 会,而 且 透 过 现 有 客 户 转 介 及�u或 因 应 他 们 本 身 更 多 的 需 求,延 伸 及 拓 展 解 决 方 案 至 其 他 地 区 或 至 其 集 团 旗 下 的 其 他 业 务。该 等 机 会 令 人 振 奋,我 们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继 续 积 极 工 作 加 速 增 长 业 务。 �C 16 �C 与 此 同 时,为 持 续 扩 展 业 务 及 增 添 新 供 应 链 管 理 方 案,我 们 将 继 续 探 求 机 遇, 展 开 新 服 务 及 解 决 方 案 的 发 展 举 措。我 们 已 致 力 投 放 资 源 研 发 多 个 新 举 措,希 望 可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年 底 或 二 零 一 八 年 初 完 成 若 干 试 点 方 案。 保 安 方 案-Digi-Sign/TESS回 顾 二 零 一 六 年 保 安 方 案 业 务 之 收 益 港 币29,700,000元 与 二 零 一 五 年 维 持 相 近 水 平, 然 而 溢 利 跌 至 港 币 2,8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减 少 33.3%或 港 币 1,400,000元,全 年 总 收 益 能 追 回 上 半 年 业 绩,部 分 原 因 如 二 零 一 六 年 中 期 报 告 所 述 我 们 於 下 半 年 完 成 及 向 两 名 新 银 行 客 户 交 付 一 次 性 密 码 ( 「 OTP」)解 决 方 案,带 来 额 外 收 益。我 们 於 年 底 前 向 一 名 主 要 银 行 客 户 交 付 首 阶 段 生 物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亦 带 来 收 益 贡 献。这 些 二 零 一 六 年 额 外 收 益 几 乎 抵 销 二 零 一 五 年 (但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并 没 有)录 得 之 电 子 支 票 相 关 项 目 收 入。另 一 方 面,由 於 流 动 销 售 点 ( 「销 售 点」)�u 支 付 解 决 方 案 延 迟 推 出,加 上 研 发 生 物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产 生 之 额 外 成 本,导 致 二 零 一 六 年 与 二 零 一 五 年 相 比,成 本 上 升 及 溢 利 下 跌。 凭 藉 我 们 在 电 子 保 安 领 域 专 业 知 识 及 经 验,多 年 来 我 们 已 扩 大 所 提 供 之 解 决 方 案,由 开 始 作 为 根 据 香 港 法 例 电 子 交 易 条 例 获 认 可 之 商 营 电 子 核 证 机 构 电 子 核 证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之 数 码 证 书 服 务,扩 大 至 提 供 全 面 身 份 管 理 解 决 方 案,当 中 包 括 保 安 编 码 器 及 生 物 验 证 解 决 方 案。随 着 我 们 业 务 推 进 之 方 向,我 们 正 於 电 子 身 份 管 理 ( 「 e-IDM」)领 域 建 立 我 们 的 独 特 品 牌 定 位。我 们 之 e-IDM解 决 方 案 利 用 多 重 身 份 认 证 作 为 保 安 机 制,确 认 用 户 所 声 称 的 身 份 以 处 理 及 授 权 交 易。为 迎 合 各 行 各 业 客 户 之 业 务�u经 营 需 求,我 们 可 灵 活 订 制 相 关 解 决 方 案,如 不 同 形 式 的 保 安 编 码 器,有 实 体 或 安 装 於 流 动 装 置 上 的 软 件 保 安 编 码 器。我 们 与 环 球 知 名 生 物 认 证 龙 头 企 业 合 作 推 出 的 生 物 解 决 方 案,其 独 特 设 计 能 於 单 一 验 证 平 台 上 支 援 不 同 的 生 物 认 证 方 法 以 处 理 银 行 交 易。二 零 一 六 年 为 主 要 银 行 客 户 所 提 供 的 首 阶 段 解 决 方 案 仅 为 试 行,该 客 户 已 与 我 们 协 定 扩 展 方 案 功 能,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进 行 全 面 推 广,支 援 包 括 分 类 为 敏 感�u高 风 险 之 银 行 交 易 等 更 多 方 面 应 用。尽 管 我 们 尚 未 为 该 主 要 银 行 推 出 整 套 解 决 方 案,惟 已 有 多 间 银 行 表 达 强 烈 兴 趣,当 我 们 成 功 於 市 场 推 出 首 个 实 践 案 例,将 随 後 推 出 类 似 解 决 方 案。事 实 上,我 们 之 e-IDM解 决 方 案 (特 别 是 生 物 解 决 方 案)不 仅 引 起 银 行 业 界 兴 趣,对 用 户 身 份 极 为 重 视 之 医 疗 业 界,我 们 亦 物 色 到 若 干 机 遇,并 正 积 极 跟 进。医 疗 业 界 需 要 精 密 之 e-IDM解 决 方 案,我 们 提 供 的 解 决 方 案 可 满 足 它 们 的 需 要。我 们 对 e-IDM业 务 前 景 充 满 信 心,并 将 於 其 他 业 界 探 索 更 多 类 似 机 遇。 �C 17 �C 就 流 动 销 售 点�u支 付 解 决 方 案 而 言,我 们 已 设 法 解 决 所 有 关 键 内 部 项 目 问 题, 但 仍 因 耗 用 颇 长 时 间 与 一 间 大 型 银 行 讨 论 落 实 有 关 技 术 及 营 运 细 节,以 支 援 推 出 我 们 的 解 决 方 案 给 该 银 行 之 一 间 目 标 商 户,致 使 作 进 一 步 延 误 完 成 项 目 工 作。我 们 欣 见,该 主 要 银 行 已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初 正 式 落 实 首 宗 订 单,并 获 得 商 户 的 支 持。我 们 目 前 与 所 有 有 关 夥 伴 合 力 工 作,目 标 是 於 今 年 年 中 试 行 解 决 方 案。经 我 们 之 流 动 销 售 点�u支 付 解 决 方 案,该 商 户 的 消 费 者 将 可 使 用 信 用 卡 付 款 给 商 户。我 们 之 核 心 解 决 方 案 推 出 後,其 後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发 展 其 他 增 值 性 能 及 功 用,方 便 商 户 营 运 及 简 化 工 作 流 程。解 决 方 案 於 市 场 推 出 後 将 成 为 我 们 首 个 成 功 案 例,相 信 有 关 解 决 方 案 将 会 引 起 银 行 及 商 户 兴 趣。事 实 上,除 银 行 业 外,目 前 亦 与 零 售 及 医 疗 等 其 他 行 业 之 有 兴 趣 人 士,与 我 们 於 不 同 阶 段 商 讨 采 纳 我 们 之 流 动 销 售 点�u支 付 解 决 方 案。我 们 经 过 多 年 来 努 力 发 展 安 全 支 付 业 务,而 目 前 正 专 注 於 流 动 销 售 点�u支 付 解 决 方 案,希 望 能 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开 始 获 得 回 报。 其 他 服 务 回 顾 本 集 团 其 他 服 务 收 益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18,700,000元 微 升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 19,500,000元,而 其 他 服 务 主 要 为GETS相 关 服 务,亦 包 括 我 们 本 身 之 道 路 货 物 资 料 系 统 ( 「 ROCARS」)、为 香 港 海 关ROCARS提 供 之 电 话 查 询 中 心 服 务 及 为GETS纸 张 用 户 提 供 纸 张 转 换 电 子 文 件 服 务。撇 除 一 般 通 货 膨 胀 因 素,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提 供�u维 持 该 等 服 务 之 成 本 大 致 与 二 零 一 五 年 相 同,然 而,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就 新 机 遇 及 项 目 进 行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产 生 额 外 成 本。分 部 溢 利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溢 利 港 币 13,700,000元 减 少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 10,700,000元,跌 幅 约 为 21.9%。 展 望 未 来,我 们 预 期 其 他GETS相 关 服 务 之 收 益 将 会 稳 定,而 我 们 将 投 入 更 多 资 源,投 放 於 进 一 步 开 展 至 少 一 个 已 发 掘 之 新 举 措 的 工 作 细 节。此 举 难 免 会 影 响 该 业 务 分 部 未 来 数 年 之 短 期 业 绩,但 有 望 於 日 後 迎 来 新 收 益 来 源。 投 资 中 国 联 营 公 司 回 顾 上 海 汇 通 供 应 链 技 术 与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汇 通」)亏 损 持 续 扩 大,加 上 受 广 东 南 方 海 岸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就 过 往 法 律 问 题 作 出 和 解 产 生 之 额 外 成 本 所 影 响,我 们 之 中 国 联 营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业 绩 未 如 人 意,分 占 亏 损 合 共 录 得 港 币 10,600,000元,对 比 二 零 一 五 年 录 得 分 占 收 益 港 币 6,600,000元,皆 因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出 售 我 们 所 持 国 富 瑞 股 权 前,我 们 仍 可 分 占 其 溢 利。 �C 18 �C 尽 管 我 们 预 期 南 方 业 务 会 回 复 正 常,而 过 往 法 律 问 题 彻 底 解 决 後 亦 可 望 业 务 有 所 改 善,但 上 海 汇 通 仍 在 投 资 阶 段 以 进 一 步 建 立 客 户 群,故 其 前 景 仍 然 不 甚 乐 观。 就 该 等 投 资 而 言,在 未 看 到 任 何 方 面 之 可 能 性 或 突 破 前,我 们 暂 时 将 采 取 观 望 态 度。 财 务 回 顾 本 集 团 本 年 度 收 益 为 港 币 231,300,000元,而 二 零 一 五 年 则 为 港 币 222,700,000元, 增 加 港 币 8,600,000元 或 3.9%。GETS收 益 达 港 币 166,6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收 益 港 币 164,800,000元 高 出 1.1%或 港 币 1,800,000元。该 增 长 乃 由 於 整 体 GETS市 场 增 长 所 致。商 业 服 务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收 益 增 长 强 劲,录 得 港 币 15,5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9,700,000元 高 出 港 币 5,800,000元 或 59.8%。增 长 乃 由 於 最 大 洗 衣 服 务 供 应 商 之 一 之 电 子 解 决 方 案、知 名 物 流 服 务 供 应 商 设 有 货 单 管 理 系 统 之 仓 库 管 理 系 统 以 及 全 球 家 �h 供 应 商 之 货 单 管 理 系 统 相 继 完 成。於 二 零 一 六 年,保 安 方 案 分 部 收 益 为 港 币 29,7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收 益 港 币 29,500,000元 高 出 0.7%。 诚 如 二 零 一 六 年 中 期 报 告 所 述,银 行 业 发 展 电 子 支 票 项 目 动 力 放 缓 对 保 安 方 案 分 部 收 益 产 生 重 大 影 响。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下 半 年,采 纳 新 OTP解 决 方 案 及 与 一 间 环 球 生 物 认 证 夥 伴 合 作 之 生 物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开 创 新 收 益 来 源。前 者 所 产 生 收 益 足 以 抵 充 电 子 支 票 项 目 收 益 减 少。银 行 业 界 对 生 物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反 应 积 极。凭 藉 二 零 一 六 年 收 益 增 长 一 小 部 分,新 OTP解 决 方 案 及 新 生 物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之 收 益 已 填 补 电 子 支 票 项 目 收 益 减 幅。其 他 服 务 收 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为 港 币 19,500,000元,维 持 按 年 稳 步 增 长 4.3%。 本 集 团 利 息 收 入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15,200,000元 增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 19,400,000 元,增 加 27.6%或 港 币 4,200,000元。增 长 部 分 原 因 为 我 们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收 取 去 年 出 售 於 国 富 瑞 投 资 之 现 金,并 将 所 得 款 项 作 出 投 资。 本 集 团 扣 除 折 旧 前 之 经 营 开 支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157,200,000元 按 年 增 加 0.8%或 港 币 1,200,000元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 158,400,000元。雇 员 成 本 由 港 币 102,300,000元 增 加 至 港 币 103,100,000元,较 去 年 上 升 港 币 800,000元。由 於 商 业 服 务 项 目 以 及 保 安 方 案 分 部 之 生 物 认 证 解 决 方 案 及 新 OTP解 决 方 案 已 告 完 成,采 购 成 本 费 用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16,000,000元 增 加 港 币2,600,000元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港 币18,600,000 元。本 年 度 产 生 之 其 他 经 营 成 本 为 港 币 36,800,000元,较 去 年 港 币 38,800,000元 减 少 港 币 2,000,000元。减 少 乃 主 要 由 於 本 年 度 汇 兑 收 益 达 港 币 400,000元,而 与 之 相 反,二 零 一 五 年 八 月 人 民 币 贬 值 导 致 汇 兑 亏 损 港 币 3,700,000元。本 年 度 折 旧 开 支 为 港 币 6,700,000元,较 去 年 减 少 港 币 500,000元。 �C 19 �C 本 集 团 二 零 一 六 年 经 营 溢 利 为 港 币91,9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增 加 港 币5,900,000 元 或 6.9%。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年 内,本 集 团 就 其 於 中 国 联 营 公 司 之 投 资 所 占 业 绩 录 得 亏 损 净 额 港 币10,600,000元,而 去 年 则 分 占 溢 利 港 币6,600,000元,变 动 港 币17,200,000元。该 变 动 之 原 因 如 下:首 先,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出 售 所 持 国 富 瑞 股 权 後 我 们 不 再 分 占 其 溢 利。於 二 零 一 五 年,分 占 国 富 瑞 溢 利 金 额 为 港 币 9,400,000元。第 二,我 们 在 上 海 提 供 第 四 方 物 流 服 务 之 联 营 公 司 上 海 汇 通 仍 处 於 业 务 扩 充 阶 段,并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产 生 亏 损。我 们 於 年 内 分 占 之 上 海 汇 通 亏 损 为 港 币 7,400,000元, 较 二 零 一 五 年 亏 损 金 额 高 出 港 币 4,000,000元。第 三,本 集 团 就 南 方 於 法 律 案 件 之 损 失 作 出 全 额 拨 备。本 年 度 分 占 南 方 之 亏 损 金 额 为 港 币 3,900,000元。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我 们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数 码 贸 易 运 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 「 DTTNCo」)向 其 客 户 提 供 电 子 解 决 方 案 有 税 项 亏 损 港 币 54,100,000元。DTTNCo 为 物 流、仓 储、第 三 方 物 流 及 零 售 业 客 户 开 发 电 子 商 贸 供 应 链 解 决 方 案,预 期 将 令 其 收 益 及 溢 利 有 所 增 长。有 证 据 显 示,应 课 税 溢 利 足 以 动 用 税 项 亏 损。 DTTNCo已 根 据 目 前 会 计 准 则 确 认 递 延 税 项 资 产。递 延 税 项 抵 免 金 额 计 算 得 出 将 为 港 币 8,900,000元。连 同 其 他 递 延 税 项 抵 免,税 项 抵 免 总 额 为 港 币 9,000,000 元,并 用 作 抵 销 利 得 税 拨 备 港 币 11,100,000元。综 合 损 益 账 之 税 项 净 额 成 为 税 项 拨 备 港 币 2,100,000元。 本 集 团 二 零 一 六 年 之 除 税 後 溢 利 达 港 币 79,300,000元,按 年 轻 微 下 降 2.6%。倘 不 计 及DTTNCo税 项 亏 损 所 致 递 延 税 项 抵 免 之 影 响 港 币8,900,000元,则 本 集 团 二 零 一 六 年 之 除 税 後 溢 利 将 为 港 币 70,400,000元。 二 零 一 六 年 之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为 9.9港 仙,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每 股 10.2港 仙 减 少 0.3港 仙。二 零 一 六 年 之 每 股 摊 薄 盈 利 亦 为 9.9港 仙,较 二 零 一 五 年 每 股 10.2港 仙 减 少 0.3港 仙。 股 息 董 事 会 建 议 派 付 二 零 一 六 年 末 期 股 息 每 股6.3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每 股5.1港 仙), 增 幅 23.5%。建 议 末 期 股 息 连 同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月 六 日 支 付 之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2.4 港 仙 (二 零 一 五 年:每 股 3.6港 仙)之 派 息 率 为 本 集 团 溢 利 (经 扣 除 递 延 税 项 抵 免 港 币 8,900,000元) 98.3%。 建 议 末 期 股 息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一 日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提 交 股 东 审 批。倘 获 得 批 准,末 期 股 息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或 前 後 派 付 予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八 日 名 列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之 股 东。 �C 20 �C 董 事 会 谨 此 向 股 东 重 申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首 次 公 开 招 股 时 所 阐 明 之 股 息 政 策,即 本 公 司 将 会 分 派 不 少 於 可 供 分 派 溢 利 之 60%作 为 股 息。事 实 上,本 公 司 於 过 去 十 一 年 一 直 分 派 所 有 可 供 分 派 溢 利,本 年 度 分 派 本 公 司 扣 除 递 延 税 项 抵 免 前 溢 利 之 接 近 100%并 不 表 示 股 息 政 策 有 所 改 变。 流 动 资 金 与 财 务 状 况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之 现 金 及 银 行 存 款 总 额 为 港 币44,300,000 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146,200,000元)。於 年 内,可 用 现 金 储 备 投 资 於 美 元 计 值 之 财 务 资 产,被 视 为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中 非 流 动 资 产 之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证 券。总 额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港 币 229,400,000元 增 加 港 币 177,700,000元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港 币 407,100,000元。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其 他 财 务 资 产 为 定 息 美 元 计 值 公 司 债 券,於 任 何 单 一 发 行 人 之 个 别 投 资 面 值 不 超 过 3,000,000美 元,於 少 於 五 年 内 到 期。为 平 衡 风 险 与 回 报,公 司 债 券 之 所 有 投 资 均 按 照 投 资 委 员 会 批 准 之 投 资 指 引 进 行。加 权 平 均 组 合 票 面 利 率 及 孳 息 率 分 别 约 为 4.9%及 4.4%。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总 额 的 68%乃 投 资 於 投 资 级 别 公 司 债 券,而 余 下 的 32%则 投 资 於 非 投 资 级 别 或 并 无 评 级 之 公 司 债 券。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之 所 有 公 司 债 券 均 可 於 公 开 市 场 交 易。於 确 定 任 何 获 得 新 业 务 之 机 会 前,现 金 盈 余 停 於 公 司 债 券 中,作 为 我 们 财 务 营 运 一 部 分,以 提 高 本 集 团 现 金 盈 余 收 益 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资 产 总 值 及 资 产 净 值 分 别 为 港 币 564,600,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576,700,000元)及 港 币 350,400,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 港 币 360,600,000元)。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并 无 借 贷 (二 零 一 五 年:无)。 �C 21 �C 资 本 与 储 备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股 东 应 占 资 本 及 储 备 为 港 币 350,400,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360,600,000元),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底 减 少 港 币 10,200,000元,主 要 由 於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派 发 特 别 股 息 港 币 23,000,000元 所 致。 资 产 抵 押 及 或 有 负 债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向 政 府 提 供 两 项 合 共 港 币 2,200,000元 之 银 行 担 保 (二 零 一 五 年:三 项 港 币 2,300,000元 之 银 行 担 保),确 保 本 集 团 妥 善 履 行 与 政 府 订 立 之 合 约 条 款。银 行 担 保 以 押 记 存 款 合 共 港 币2,200,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3,800,000元)作 为 抵 押。 除 上 述 者 外,本 集 团 并 无 任 何 其 他 资 产 抵 押。 资 本 承 担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尚 待 履 行 且 未 於 财 务 报 表 拨 备 之 资 本 承 担 为 港 币 500,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200,000元),主 要 与 本 集 团 采 购 电 脑 软 硬 件 有 关。 雇 员 及 薪 酬 政 策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雇 用 258名 雇 员 (二 零 一 五 年:259名), 当 中 221名 雇 员 受 雇 於 香 港,另 外 37名 雇 员 受 雇 於 广 州。本 年 度 相 关 雇 员 成 本 为 港 币 103,100,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 102,300,000元)。 本 集 团 薪 酬 政 策 是 所 有 雇 员 薪 酬 均 以 市 场 薪 酬 水 平 厘 定。除 薪 酬 以 外,本 集 团 亦 提 供 雇 员 福 利,包 括 医 疗 保 险 及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供 款。为 鼓 励 及 奖 励 雇 员,本 集 团 制 定 酌 情 绩 效 花 红 计 划,以 推 动 雇 员 表 现 及 成 长。 本 公 司 设 立 两 项 购 股 权 计 划 表 扬 雇 员 表 现:一 项 为 助 理 经 理 及 以 上 职 级 雇 员 而 设,另 一 项 为 高 级 副 总 裁 及 以 上 职 级 雇 员 而 设。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及 相 关 对 冲 工 具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除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实 体 及 以 美 元 计 值 债 务 证 券 之 投 资 外,本 集 团 并 无 任 何 外 汇 风 险 及 相 关 对 冲 工 具。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已 审 阅 本 集 团 之 会 计 政 策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财 务 报 表。此 外,审 核 委 员 会 与 内 部 核 数 师 及 外 聘 核 数 师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曾 在 没 有 管 理 团 队 成 员 出 席 之 情 况 下,进 行 独 立 讨 论。 �C 22 �C 其 他 资 料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本 公 司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九 日 (星 期 二)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一 日 (星 期 四) (包 括 首 尾 两 日)期 间,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以 便 厘 定 出 席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一 日 (星 期 四)举 行 之 本 公 司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 「股 东 周 年 大 会」)并 於 会 上 投 票 之 股 东 资 格。为 符 合 出 席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及 於 会 上 投 票 的 资 格,所 有 填 妥 之 股 份 过 户 表 格 连 同 有 关 股 票 必 须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八 日 (星 期 一)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前,送 达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登 记,地 址 为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17楼 1712�C1716室。 本 公 司 亦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八 日 (星 期 四)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星 期 一) (包 括 首 尾 两 日)期 间,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为 符 合 收 取 末 期 股 息 的 资 格,所 有 填 妥 之 股 份 过 户 表 格 连 同 有 关 股 票 必 须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七 日 (星 期 三)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 前,送 达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登 记,地 址 为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183号 合 和 中 心17楼1712�C1716室。 购 买、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之 上 市 证 券 年 内,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购 买、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之 任 何 上 市 证 券。 遵 守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本 公 司 致 力 维 持 高 水 平 企 业 管 治 常 规,而 董 事 会 深 信 良 好 企 业 管 治 乃 有 效 及 妥 善 管 理 本 公 司 之 基 础 及 符 合 其 持 份 者 利 益。本 公 司 已 致 力 应 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 「上 市 规 则」)附 录 十 四 所 载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 「企 业 管 治 守 则」)之 守 则 条 文 的 原 则。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内,本 公 司 一 直 遵 守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之 守 则 条 文。 全 年 业 绩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年 报 之 公 布 本 公 告 分 别 於 本 公 司 网 站 (www.tradelink.com.hk)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之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刊 发。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年 报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四 月 寄 发 予 股 东,并 可 分 别 於 本 公 司 网 站 (www.tradelink.com.hk)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之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下 载。 �C 23 �C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一 日 (星 期 四)举 行。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将 依 照 上 市 规 则 所 规 定 之 时 间 及 指 示 方 式 刊 登 及 寄 发 予 各 股 东。 承 董 事 会 命 李 乃 �� 博 士,S.B.S., J.P 主 席 香 港,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包 括 非 执 行 董 事: 李 乃 �� 博 士,S.B.S., J.P. ( 主 席 )、 李 国 本 博 士 及 英 子 文 先 生; 执 行 董 事: 谢 锦 强 先 生、 郑 俊 聪 先 生、 锺 顺 群 女 士 及 李 福 权 先 生; 以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翟 �f 强 先 生、周 德 熙 先 生、陈 紫 茵 女 士、锺 维 国 先 生 及 何 立 基 先 生,J.P.。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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