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5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业绩公布
新融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全年业绩」)连同去
年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4 61,742 103,171
销售成本 (50,436) (86,861)
毛利 11,306 16,310
其他经营收入 4 4,585 5,116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2,924 (11,252)
―
提前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收益 21 4,992
销售及分销开支 (2,611) (1,853)
行政及其他开支 (43,739) (45,690)
― ―
应占合资企业业绩
融资成本 6 (14,836) (27,640)
除税前亏损 (42,371) (60,017)
所得税开支 7 (573) (1,116)
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 8 (42,944) (61,133)
已终止经营业务 ―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 (16,277)
年内亏损 (42,944) (77,410)
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因转换外国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7,189) (7,364)
―
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平值收益 330
―
於出售可供出售投资时拨回投资重估储备 (330)
其他全面开支总额 (7,519) (7,034)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50,463) (84,444)
每股亏损(港仙) 9
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 (4.37) (8.00)
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 (4.37) (6.31)
�C1�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 14,271 19,560
於一家合资企业的权益 ― ―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12 34,608 ―
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的按金 13 ― 609
48,879 20,169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4 43,528 20,967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12 27,597 78,035
持作买卖投资 15 4,104 11,220
可供出售投资 16 ― 9,880
银行结余及现金 17 153,806 219,553
229,035 339,655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18 31,039 34,263
其他借贷 19 80,000 30,000
融资租赁下的责任―於一年内到期 20 ― 268
可换股债券 21 58,812 ―
应付所得税 1,925 2,504
171,776 67,035
流动资产净值 57,259 272,62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06,138 292,789
�C2�C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融资租赁下的责任―一年後到期 20 ― 186
递延税项 ― ―
其他借贷 19 ― 80,000
可换股债券 21 ― 55,804
企业债券 22 8,356 8,554
8,356 144,544
97,782 148,245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3 4,910 4,910
储备 92,872 143,335
97,782 148,245
�C3�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及呈列基准
新融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为一家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於年报的公司资料内披露。
本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融资租赁及贸易业务。
於2015年1月12日,董事会决定终止经营本集团的针织分部。自此之後,本集团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及贸
易业务。相应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比较数字经已编制以单独反映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业绩。
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呈列,原因是本公司董事认为,就本集团综合财务
报表的使用者而言,港元为合适的呈列货币。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下列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当中包括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修订及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可接纳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内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公司权益之会计处理
除已披露者外,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之财务表现
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C4�C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年) 2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1
将递延税项资产确认为未变现亏损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1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贡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4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4年至2016年周年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5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尚未厘定生效日期。
5於2017年1月1日或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如适用)。
本公司董事预期,除已披露者外,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
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3.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实体(即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倘附属公司在类似情况下
就相若交易及事件采用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以外的会计政策编制其财务报表,则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时对该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作出适当调整,以确保集团的会计政策相符一致。
倘本集团符合以下情况,即表示已取得控制权:(i)对投资对象行使权力;(ii)藉参与投资对象的业务而承
担或有权获得可变回报;及(iii)有能力行使其对投资对象的权力而影响本集团的回报。倘本集团於投资
对象所占的投票权不足大多数,则根据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可能透过以下方式取得投资对象的权
力:(i)与其他投票持有人订立合约安排;(ii)来自其他合约安排的权利;(iii)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
权;或(iv)综合上述各项(根据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而定)。
倘事实及情况表明以上所列控制权该等要素的一个或多个有所变动时,本公司重估其是否控制投资对
象。
附属公司之综合入账於本集团取得有关附属公司之控制权起开始,并於本集团失去有关附属公司之控制
权时终止。
附属公司的收益及开支自本集团获取控制起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直至本集团不再控制附
属公司当日为止。
�C5�C
附属公司的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分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的全面收益总
额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导致非控股权益产生亏绌余额亦然。
有关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之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及现金流量於综合账
目时全数对销。
4.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
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年内收入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金属及设备贸易 50,930 87,342
融资租赁 10,812 15,829
61,742 103,171
其他经营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1,563 2,25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228 ―
融资租赁罚金收入 2,618 ―
增值税退款 43 2,859
其他 133 ―
4,585 5,116
66,327 108,287
5.分部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公司行政总裁(为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的资料集中於已付运或已提供
的货物或服务类型。
由於本集团去年的收入、开支、资产及负债以及资本开支主要来自金融服务业务,因此概无呈列财务资
料的分部分析。
年内,本集团修订其分部报告,以作出更有效的业务分析,此乃由於贸易业务独立於融资租赁业务所
致。过往报告的融资租赁业务活动现已分为两个分部,即贸易业务及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业务活动维
持不变。过往年度的数字经已呈列,以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格式。
具体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之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i)融资租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赚取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租赁业务及收购租赁资产。
�C6�C
(ii)贸易业务从事金属贸易。
主要经营决策者在设定本集团的可报告分部时并无汇合所识别的经营分部。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入及业绩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作出之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贸易业务 融资租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50,930 10,812 61,742
分部溢利(亏损) 496 (19,626) (19,130)
未分配经营收入 1,791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2,924
销售及分销开支 (1,039)
一般及行政开支 (12,081)
融资成本 (14,836)
除税前亏损 (42,37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贸易业务 融资租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87,342 15,829 103,171
分部溢利(亏损) 481 (1,950) (1,469)
未分配经营收入 2,257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11,252)
提前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收益 4,992
销售及分销开支 ―
一般及行政开支 (26,905)
融资成本 (27,640)
除税前亏损(持续经营业务) (60,017)
�C7�C
分部溢利(亏损)指各若干分部所赚取溢利或所产生之亏损,并未分配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变动、提前
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收益、若干销售及分销开支、中央行政成本、董事薪酬、若干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融资
成本。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向行政总裁报告之计量。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之资产及负债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作出之分析:
分部资产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业务 33,492 13,206
融资租赁 82,709 98,833
分部资产总额 116,201 112,039
未分配企业资产 161,713 247,785
综合资产 277,914 359,824
分部负债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业务 ― ―
融资租赁 2,062 221
分部负债总额 2,062 221
未分配企业负债 178,070 211,358
综合负债 180,132 211,579
为监察分部表现及分部间之资源分配:
.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惟不包括中央化管理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用於公司营运的其他资产
(包括厂房及设备)以及其他应收款项。
.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惟不包括中央化管理的其他应付款项、应付所得税、融资租赁责任、
可换股债券及其他借贷。
�C8�C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贸易业务 融资租赁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计量分部溢利或分部资产时计入的金额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 48 274 32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 3,308 823 4,13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 ― (228) (228)
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 ― ― 156 156
定期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但计量分部溢利或
分部资产时并无计入的金额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 ― (2,924) (2,924)
所得税开支 ― 366 207 573
银行利息收入 ― (291) (1,405) (1,696)
融资成本 ― ― 14,836 14,836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C9�C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贸易业务 融资租赁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计量分部溢利或分部资产时计入的金额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 18,234 2,429 20,66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 1,714 549 2,263
定期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但计量分部溢利或
分部资产时并无计入的金额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 ― 11,252 11,252
提前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收益 ― ― (4,992) (4,992)
所得税开支 ― (1,116) ― (1,116)
银行利息收入 ― (546) (1,711) (2,257)
融资成本 ― ― 27,640 27,640
主要产品及服务收入
本集团销售其主要产品及向外部客户提供服务的收入之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金属及设备贸易 50,930 87,342
融资租赁利息收入 10,374 15,829
融资租赁手续费 438 ―
61,742 103,171
地区资料
本集团的营运位於香港及中国。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所有收入均源於中国。
�C10�C
本集团关於其非流动资产按资产地区划分的资料详情如下:
非流动资产(附注)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13,086 18,102
香港 1,185 2,067
14,271 20,169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主要客户的资料
年内占本集团总收入10%或以上的客户详情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
1 50,930 不适用3
客户B2 不适用3 48,995
客户C2 不适用3 38,347
客户D 不适用3
2 12,857
1来自贸易业务分部的收入
2来自融资租赁分部的收入
3有关收入并无为本集团总收入贡献10%以上。
6.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利息开支:
―银行及其他借贷 11,117 9,175
―可换股债券 3,008 7,709
―企业债券 702 654
―融资租赁下的责任 9 ―
―承兑票据 ― 10,102
14,836 27,640
�C11�C
7.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本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207 1,116
过往年度拨备项下:
中国企业所得税 366 ―
573 1,116
(i)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香港利得税乃按估计溢利的16.5%(2015年:16.5%)计算。截至2016
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两个年度计提
香港利得税拨备。
(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
起,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为2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开支可与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之除税前亏损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持续经营业务) (42,371) (60,017)
按国内所得税率25%(2015年:25%)计算的税项 (10,593) (15,004)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7,548 11,952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2,329) (1,250)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366 ―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税务亏损 (30) ―
在其他司法权区营运的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 1,309 4,948
尚未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4,302 470
年内所得税开支 573 1,116
�C12�C
8.年内亏损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亏损已扣除�u(计入)下列项目:
持续经营业务
董事酬金 3,974 4,226
薪金及津贴(不包括董事酬金) 6,670 7,19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不包括董事) 961 1,008
员工成本总额 11,605 12,428
核数师酬金 737 963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金额 50,436 86,86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131 2,26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228) ―
物业、厂房及设备撇销亏损 156 ―
汇兑亏损净额 8,568 5,800
办公室物业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 6,300 7,696
9.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42,944) (77,410)
2016年 2015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82,000 968,164
就计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於2015年3月20日及2015年7
月28日兑换可换股债券以及於2015年6月8日行使认股权证作出调整。
由於行使可换股债券及认股权证可引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股亏损减少,故每股摊薄亏损的
计算方法并未有假设本公司尚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及认股权证获兑换。
�C13�C
持续经营业务
本公司普通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亏损数据按以下方式计算: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42,944) (77,410)
减: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 ― 16,277
就计算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亏损 (42,944) (61,133)
已终止经营业务
根据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零元(2015年:16,277,000港元),以及上文详述有关每股基本及摊薄亏
损的分母计算,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每股零仙(2015年:1.69仙)。
10.股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宣派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2015
年:无)。
11.物业、厂房及设备
租赁土地 厂房及 办公室 家具及 租赁物业
及楼宇 机器 设备 装置 装修 汽车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2015年1月1日 ― 51,809 14,530 395 5,198 5,760 77,692
添置 10,107 ― 595 1,886 6,424 1,042 20,054
出售 ― (51,809) (1,455) (11) (443) (2,117) (55,835)
汇兑调整 (439) ― (22) (69) (237) (81) (848)
於2015年12月31日 9,668 ― 13,648 2,201 10,942 4,604 41,063
添置 ― ― ― ― 322 ― 322
出售 ― ― ― ― ― (1,510) (1,510)
撇销 ― ― (274) ― (94) ― (368)
汇兑调整 (626) ― (29) (502) (402) (62) (1,621)
於2016年12月31日 9,042 ― 13,345 1,699 10,768 3,032 37,886
�C14�C
租赁土地 厂房及 办公室 家具及 租赁物业
及楼宇 机器 设备 装置 装修 汽车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累计折旧
於2015年1月1日 ― 42,264 14,309 395 5,128 3,179 65,275
年内拨备 263 948 294 191 1,005 818 3,519
出售时抵销 ― (43,212) (1,475) (11) (412) (2,106) (47,216)
汇兑调整 (9) ― (19) (8) (37) (2) (75)
於2015年12月31日 254 ― 13,109 567 5,684 1,889 21,503
年内拨备 426 ― 148 326 2,484 747 4,131
出售时抵销 ― ― ― ― ― (1,158) (1,158)
撇销时抵销 ― ― (151) ― (61) ― (212)
汇兑调整 (36) ― (17) (410) (173) (13) (649)
於2016年12月31日 644 ― 13,089 483 7,934 1,465 23,615
账面值
於2016年12月31日 8,398 ― 256 1,216 2,834 1,567 14,271
於2015年12月31日 9,414 ― 539 1,634 5,258 2,715 19,560
(i)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按直线法以下列年率计算折旧:
租赁土地及楼宇 租期或50年,以较短者为准
厂房及机器 20%
办公室设备 20%
家俱及装置 10%至20%
租赁物业装修 租期或五年,以较短者为准
汽车 20%
(ii)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正在取得包括於上述楼宇的其中一个物业的所有权证,其於当日的账面
值约为8,398,000港元(2015年:9,414,000港元)。本公司董事认为,未取得该等物业的正式所有权并
不影响其对本集团的价值,此乃由於本集团已悉数支付该楼宇的购买代价,且因未取得正式所有权
而被没收的可能性极低。
(iii)於2015年12月31日,汽车的账面净值约为2,715,000港元(2016年:1,567,000港元),其包括融资租赁
下的资产为数约503,000港元(2016年:无)。
�C15�C
12.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若干货船及机器乃根据融资租赁出租。租赁期内租约附带之所有息率均於合约日按定息厘订。
最低租赁付款 最低租赁付款现值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包括:
一年内 29,730 84,484 27,597 78,035
一年後但两年内 39,107 ― 34,608 ―
68,837 84,484 62,205 78,035
减:未赚得的融资收入 (6,632) (6,449) ― ―
应收最低租赁付款现值 62,205 78,035 62,205 78,035
分析作呈报用途:
流动资产 27,597 78,035
非流动资产 34,608 ―
62,205 78,035
上述融资租赁的实际年利率介乎13.8%至15.56%(2015年:14.5%至18.81%)。
於报告期末,已订立的相关租赁协议约62,205,000港元(2015年:78,035,000港元)的账龄为2年(2015年:
2年)内。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需要就融资租赁安排或或然租赁安排的未担保残值作出记录。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乃以租赁货船及机器作抵押。於2015年12月31日,除租赁资产外,所有融资租赁应收
款项乃以中国私人实体的股票作抵押,而约65,555,000港元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则以一项中国采矿权作
进一步抵押。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以租赁机器作抵押。
於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应计利息结清後,将在承租人以人民币100元行
使购买权的情况下,把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予承租人。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并无逾期亦无减值。
本集团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以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人民币列值。
�C16�C
13.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的按金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1月1日 609 11,816
添置 ― 609
已动用 (609) (11,816)
於12月31日 ― 609
14.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 ―
减:已确认的减值亏损 ― ―
― ―
采购预付订金 ― 13,130
其他应收款项 9,241 6,962
预付款项(ii) 34,287 875
43,528 20,967
(i)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0�C45天的平均信贷期。本集团并无就此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的变动如下: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1月1日 ― 51
於年内确认 ― ―
於年内撇销 ― (51)
於12月31日 ― ―
於2015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包括个别被视为不可收回的已减值贸易应收款项,总
结余约为51,000港元(2016年:无)。
(ii)预付款项中包括采购金属预付款项人民币30,000,000元(相等於约33,492,000港元()2015年:无),其
於本报告期末後已因买合约中止而退回。
�C17�C
(iii)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所列的其他应收款项主要包括以与其相关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下列
金额: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人民币 ― 395
15.持作买卖投资
持作买卖投资包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上市权益证券 4,104 11,220
16.可供出售投资
可供出售投资包括: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上市工具,按公平值 ― 9,880
可供出售投资指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此等产品的主要投资目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政
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务证券、中国政府於全国金融市场上发行专为机构投资者而设的债务证券,以及其他
金融工具。
17.银行结余及现金
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的短期银行存款。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银行结余按当时市场年利率介乎0.001%至0.4%计息(2015年:年利率0.001%至0.4%)。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112,333,000港元(2015年:184,751,000港
元)。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受中国的外汇管理条例以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监管。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中约109,000港元(2015年:218,000港元)、16,878,000港元
(2015年:16,857,000港元)及114,000港元(2015年:1,316,000港元)分别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计值,而
该等货币并非有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
�C18�C
18.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预收款项 1,685 1,129
应付利息 7,216 9,208
应付增值税 11,585 11,738
其他应付款项 10,553 12,188
31,039 34,263
(i)预收款项为根据有关的销售合约就相关货品销售而收取客户的预付款项。
(ii)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以与其有关的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下列金
额: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港元 8,109 12,050
19.其他借贷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无抵押:
其他贷款(附注i) 80,000 110,000
须於下列期限内偿还的其他借贷*:
一年内 80,000 30,000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 80,000
80,000 110,000
减:列於流动负债於一年内到期的金额 (80,000) (30,000)
列於非流动负债的金额 ― 80,000
*到期的款额按贷款协议所载的协定还款日计算。
附注:
(i)於2014年12月31日,其他贷款约43,000,000港元乃为赎回部分可换股债券而向一名可换股债券持有
人筹得,其年利率为13%。该笔贷款将根据协定条款偿还,并於2017年5月悉数结清。该可换股债
券持有人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转换部分可换股债券後成为本公司的股东。详情载於附注
21。
�C19�C
於2015年12月31日,其他贷款约37,000,000港元乃为赎回部分可换股债券而向本公司一名股东的一
间附属公司筹得,其年利率为13%。该笔贷款将根据协定条款偿还,并於2017年5月悉数结清。应
偿还款项乃根据贷款协议所载预订还款日期计算。详情载於附注21。
於2015年12月31日,其他贷款约30,000,000港元乃向一间受本公司一名股东共同控制的实体而筹
得,其年利率为10%。该笔贷款乃以本公司一名董事所提供的个人担保作为抵押。贷款已於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悉数偿还。
20.融资租赁下的责任
本集团的政策是根据融资租赁租赁若干汽车。此等租赁的平均租赁期为五年(2015年:五年)。
於报告期末,融资租赁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及其现值如下:
最低租赁付款 最低租赁付款现值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租赁下应付的金额:
一年内 ― 283 ― 268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 189 ― 186
― 472 ― 454
减:未来融资支出 ― (18)
租赁责任的现值 ― 454 ― ―
减:列於流动负债下於一年内到期的金额 ― (268)
於一年後到期的金额 ― 186
本集团所有融资租赁下的责任按固定利率计息。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此等融资租赁
下的责任的相关年利率范围为2.9%至4.7%。本集团於融资租赁下的责任以於租赁资产中的出租人押记作
为抵押。此等租赁并无重续或购买权以及自动调整条款。
所有融资租赁下的责任均以港元计值。
21.可换股债券
於2014年5月9日,本公司分别向独立第三方远见环球有限公司(「远见」)及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金融」)发行本金额为200,000,000港元及100,000,000港元年息票率为5%的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
�C20�C
以港元计值。该等债券自发行日期起计36个月到期,可於到期日前任何时候获债券持有人同意按初步兑
换价每股1港元兑换为本公司股份。可换股债券於到期前可予转让但不可赎回。
於2014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可换股债券持有人订立修订契据,据此可换股债券改为可於本公司及债券
持有人相互同意後赎回。可换股债券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於2015年10月15日,该等修订获股东於股东
特别大会上正式通过。该等条款的修订并无导致注销可换股债券的金融负债。
於2014年11月14日及2014年11月18日,本公司分别向远见及东方金融提前赎回部分本金额为140,000,000
港元及43,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因此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於损益内确认提前赎回收益约
17,928,000港元。
於2015年5月20日,东方金融按换股价每股1港元将本金额为1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转换为
10,000,000股股份。
於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向东方金融进一步提前赎回部分本金额为37,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因此
令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於损益内确认提前赎回收益约4,992,000港元。同日,东方金融按换股价每
股1港元将另一批本金额为1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转换为10,000,000股股份。
可换股债券包括两个部分,负债及权益部分。权益部分於权益中列为可换股债券权益储备。负债部分的
实际年利率为8%。
年内可换股债券的变动载列如下:
负债部分 权益部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2015年1月1日 110,839 8,454 119,293
转换为普通股 (18,774) (1,478) (20,252)
扣除估算利息 7,709 ― 7,709
已付利息 (5,975) ― (5,975)
提前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收益 (4,992) ― (4,992)
提前赎回可换股债券 (30,003) (7,402) (37,405)
因提前赎回可换股债券转拨至保留盈利 ― 4,670 4,670
於2016年1月1日 58,804 4,244 63,048
扣除估算利息 3,008 ― 3,008
已付利息 (3,000) ― (3,000)
於2016年12月31日 58,812 4,244 63,056
�C21�C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换股债券―负债部分:
分析作呈报用途:
非流动资产 ― 55,804
流动资产(2015年:列入其他应付款项) 58,812 3,000
58,812 58,804
22.企业债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发行本金额总额为10,000,000港元,按年利率7%计息的非上市企
业债券。企业债券将须於相关企业债券发行日期起计第九十个月届满当日予以偿还。企业债券的实际年
利率为10.2%。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1月1日 9,054 ―
发行企业债券 ― 10,000
交易成本 ― (1,600)
应计利息 (700) ―
利息支出 702 654
於12月31日 9,056 9,054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析作呈报用途:
非流动部分 8,356 8,554
流动部分(列入其他应付款项) 700 500
9,056 9,054
�C22�C
23.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千股 千港元
法定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每股面值0.005港元的普通股 20,000,000 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2014年12月31日每股面值0.005港元的普通股 952,000 4,760
因可换股债券获转换而发行股份(附注(i)) 20,000 100
因认股权证获行使而发行股份(附注(ii)) 10,000 50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每股面值0.005港元的普通股 982,000 4,910
附注:
(i)於2015年5月20日及2015年7月28日各日,各以1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按换股价每股1港元转换
为10,000,000股股份(见附注21)。
(ii)於2015年6月8日,10,000,000份认股权证按每份1港元获行使(见附注24)。
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发行的所有普通股於各方面与当时之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24.非上市认股权证
於2014年11月18日,本公司按每份认股权证1港元之现金代价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发行60,000,000份认股权
证。每份认股权证附带自发行日期起24个月内任何时候按行使价每股1港元(可予正常调整)认购本公司
一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普通股之权利。
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10,000,000份认股权证按每份1港元获行使。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概无认股权证获行使,而认股权证已於2016年11月17日失效。
�C23�C
财务回顾及分析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财务表现及业务回顾
主要业务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及金属及设备进出口贸易(贸易业
务)。
本集团乃透过其於中国成立的一间外商独资企业―山西华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主要业
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主要业务录得收入约61,742,000港元,较2015上年度的收入约
103,171,000港元下跌40.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主要业务的毛利由上年度约16,310,000港元下跌约30.7%至
2016年的约11,306,000港元,但毛利率由2015年的15.8%增至2016年的18.3%。
本集团认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欣欣向荣,为业务扩展提供的机会仍然庞大。然而,
鉴於市场上的经济增速放缓,管理层采取审慎保守的风险管理策略评核客户资料。
财务状况及流动资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录得总资产约277,914,000港元,乃由内部资源约97,782,000港元
及负债约180,132,000港元提供资金。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合共约153,806,000港元。本集
团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由2015年12月31日的5.1倍下降至2016年12月31日的
1.3倍。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然负债。
外汇风险
就融资租赁业务而言,本集团的收入、支出及营运开支均以人民币交易,本集团预期货币
风险甚微。
�C24�C
本集团现时并无外币对冲政策。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外汇风险,并将因应需要考虑进一步对
冲重大的外币风险。
环境保护及法律合规
本公司致力於保护其经营所在环境,并确保不时遵守本集团及其业务经营适用之环保标
准。
於年内且就董事所知,本集团已就其业务取得所要求的许可证及环境审批,且已遵守该等
对本集团、其业务及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有关本公司於环境保护、法律合规及在对本集团业务之可持续增长及发展的其他方面所完
成的工作及作出的努力之进一步资料,请参阅年报所载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聘有约35名员工,当中包括五名执行董事、一名
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乃参照员工的表现、资格及经验,以及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当期市况而
厘定,并每年对薪金及工资作出检讨。本集团亦向其员工提供酌情花红、医疗保险、社会
保障基金及公积金。根据2011年10月11日的股东书面决议案,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
划(「该计划」),目的在於激励合资格参与者。自采纳该计划以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本公司并无授出任何购股权。
前景
全球经济
於2016年6月23日举行公投後,英国政府拟於2017年援引欧盟条约第五十条(正式脱离程
序)。在条约条款下,英国将於2019年3月前落实退出欧盟。此外,唐纳德.川普先生
(Donald Trump)获选为美利坚合众国第45任总统。就短期前景而言,或会涌现大量重大不
明朗因素,尤其是经济增长预期及联邦储备局政策。市场预期利率将会加快正常化。
�C25�C
究其原因,是监於市场愈加预期短期内会出台财政刺激政策和放松监管(此两项举措将支
持经济增长)。自2016年11月8日美国总统大选以来,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於一周内由
1.80%升至2.30%。美元走势则更为强劲,其兑一篮子货币的汇率上涨约2.5%。此外,同期
美国30年期国债收益率亦突破3%大关。
展望未来,市场预期美国及其他先进经济体的投资环境将不及从前稳定。美国的货币及财
政政策可能会出现重大变化。利率加快正常化或会影响全球投资气氛。就美国外交政策而
言,唐纳德.川普先生可能会关注中美贸易关系对美国的威胁。美国可能会对中国的多种
产品施加关税。
中国经济
中国由投资制造型转向消费服务型,经济活动逐步放缓并进行调整;而尽管中国的货币政
策於2016年仍然维持宽松,预期於2017年将因应上述事件而作出相应变动。中国进出口贸
易增长减速较预期快,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投资及制造业活动走弱,加上人民币贬值,引发
市场对中国未来经济表现的忧虑。
金融服务行业
中国金融服务行业於过去数年经历相对高速增长。展望2017年,市场预期中国金融服务行
业增长速度将不会减慢,乃由於中国政府已有具体计划使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保持增长。
公司策略
尽管预期2017年全球及中国经济面对挑战及不明朗因素,鉴於中国政府采取多项支撑中国
经济的战略,管理层依然深信对金融行业将继续繁荣向前,实现高年增长率。
为应对2017年迎面而来的挑战,本集团将继续为尊贵客户提供专业务金融及谘询服务,协
助客户加大系统创新、加强生产能力以及增强企业发展,在不同行业开发创新的融资服
务。同时,本集团将采取更审慎保守的策略,强化本集团资产及风险管理的内部监控工
作,务求维护资产的整体质素;最後,本集团将善用本身的实力,与市场需求匹配,并在
抵御经济逆境的同时捕捉合适机会。
�C26�C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采纳一套常规,而有关常规乃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
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所载的一切守则条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
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全年业绩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由五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冼家敏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王惟鸿先生、赵利新先生、何敏先生及叶东明先生组
成。
年报及进一步资料
本业绩公布於本公司网站(www.1152.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刊登。本集团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所规定的一切资料,将於适当时候
寄发予股东及可於上述网站阅览。
承董事会命
新融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余学明
香港,2017年3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即余学明先生(主席)、余传福先生(行政总裁)、薛由钊先生、郑
强先生及吴凯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陈仪先生以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王惟鸿先生、冼家敏先生、
赵利新先生、何敏先生及叶东明先生。
�C27�C
<上一篇 董事會召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