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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年度業績公告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 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abuxiabu Catering Management (China) Holdings Co., Ltd.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2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同比变动(1) (经审核) (经审核) % 收入 2,758,137 2,424,606 13.8 餐厅层面经营利润(1)(3) 639,830 495,154 29.2 税前利润 473,122 323,120 46.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368,028 263,363 39.7 经调整纯利(2)(3) 372,467 269,886 38.0 (1) 餐厅层面经营利润乃透过自本集团收入扣减原材料及耗材成本及餐厅层面员工成本、餐厅层面物业租金及 相关开支、餐厅层面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餐厅层面开支而计算得出。 (2) 经调整纯利乃透过自本集团员工成本扣减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的相关开支而计算得出。 (3) 餐厅层面经营利润及经调整纯利为未经审核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 列的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呈列该等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作为额外指标,以便於评估本集团财务表现时考 虑本集团认为分析师、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在评估本集团的同业公司时经常使用的项目的影响,以及 撇除本集团认为并非本集团业务表现指标的若干特殊及非经常性项目的影响。 - 2 - 营运摘要 本集团餐厅的主要营运资料 下表载列本集团餐厅的若干主要表现指标: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 截至该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餐厅总数(间) 639 552 翻座率(倍)(1) 3.4 3.4 顾客人均消费(人民币元)(2) 47.7 46.8 (1) 以顾客总流量除以年内餐厅营业总天数及平均座位数计算。 (2) 以年内收入除以年内顾客总流量计算。 建议末期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86元,合共约人民币 91.26百万元,约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纯利的40%。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按照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业绩已经由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 员会」)审阅。 - 3 - 业务回顾及展望 概览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共新开张112间餐厅,与本集团年内整体餐厅网络扩张计划相 符。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将其餐厅网络扩张至安徽省、吉林省及陕西省以及宁夏及内蒙 古自治区。特别是,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亦推出其中高档休闲餐饮品牌「凑凑」,在本集 团於年内新开张的112间餐厅之中,有两间乃於北京以「凑凑」为品牌设立的新餐厅。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中国11个省份,2个自治区的58个城市,以及 三个直辖市(北京、天津及上海)拥有639间直营餐厅。 尽管中国经济增长放缓,惟本集团成功将其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424.6百万元提 升13.8%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2,758.1百万元,主要得益於本集团致力扩张餐厅网络, 以及全国同店销售强劲增长3.0%。同时,本集团致力於透过规模经济、强化采购议价能 力等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加上中国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开始推行税改(现有营业税被增 值税取代)令本公司税务负担下降,进而导致本集团的餐厅层面经营利润录得29.2%的增 长,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495.2百万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639.8百万元。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由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 民币1,044.6百万元增加8.9%至人民币1,137.1百万元。 行业回顾 二零一六年,尽管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国内餐饮服务市场逐步复苏。中国国内生产总值 於二零一六年增长6.7% ,录得人民币744,130亿元,是自二零零九年第一季度以来的最 低水平。根据中国烹饪协会的数据,中国餐饮服务市场较二零一五年增长10.8%至人民 币35,800亿元。此外,互联网对餐饮服务行业的不断渗透以及对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不断 改造,使得这一传统餐饮服务行业在运营和营销方面正经历着巨大的改变。 - 4 - 整体业务及财务表现 本集团的餐厅网络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坚持其餐厅网络扩张计划,共新开张112间餐厅。此外,由於商业 原因,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关闭合共25间餐厅。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旗下营业餐厅合共 增加87间。下表载列於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全体系餐厅数量: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间 % 间 %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 . 285 44.6 275 49.8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8.5 58 10.5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 . 60 9.4 49 8.9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 . 240 37.5 170 30.8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639 100.0 552 100.0 (1) 包括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吉林省及陕西省 以及宁夏及内蒙古自治区的58个城市。 有关本集团餐厅的主要营运资料 下表载列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全体系餐厅的若干主要表现指标: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 截至该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收入(人民币千元)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35,159 1,525,953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2,915 202,861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2,385 184,311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7,678 511,481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58,137 2,424,606 翻座率(倍)(2)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3.9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2.4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3.1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2.8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3.4 - 5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 截至该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顾客人均消费(人民币元)(3)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6 47.0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0 48.4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6.3 46.0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6 45.6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7 46.8 (1) 包括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吉林省及陕西省 以及宁夏及内蒙古自治区的58个城市。 (2) 以顾客总流量除以年内餐厅营业总天数及平均座位数计算。 (3) 以年内总收入除以年内顾客总流量计算。 二零一六年,就餐厅数量及收入贡献而言,北京仍为本集团最重要的地区市场。同时, 由於本集团成功实施其全国扩张计划,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来自北京以外地区餐厅所得收 入按绝对价值计算及占本集团总收入的百分比均有所上升。另一方面,二零一六年顾客 人均消费持续增加,主要源於本集团努力优化产品结构,定期推出新品,致使较高利润 率的优质菜品销量增加。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集团的同店销售额。本集团的同店界定为在整个比较期间内一直 营业的餐厅。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同店数量(间)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233 223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52 51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43 37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139 86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467 397 - 6 -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同店销售额(人民币百万元)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1,457.3 1,519.2 1,408.1 1,365.3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188.3 190.8 211.6 189.5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187.8 195.4 149.2 153.0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503.2 501.5 329.5 305.9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2,336.6 2,406.9 2,098.4 2,013.7 同店销售额增长率(%) 北京 . . . . . . . . . . . . . . . . . . . 4.2 (3.0) 上海 . . . . . . . . . . . . . . . . . . . 1.3 (10.4) 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4.0 2.6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 . . . (0.3) (7.2) 全国 . . . . . . . . . . . . . . . . . . . 3.0 (4.0) (1) 包括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吉林省及陕西省 以及宁夏及内蒙古自治区的58个城市。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全国同店销售额增加3.0% ,主要由於本集团开展有效的促销活 动及加强品牌推广举措。 二零一七年展望 业务展望 於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继续致力於实现其目标,矢志成为快速休闲餐饮行业的领先经 营商,并保持其作为国内火锅连锁店经营商的领导地位。本集团拟继续实施以下措施: 额外增长动力-本集团以休闲火锅业务为基础,致力开发额外增长动力,包括「呷 哺小鲜」外卖业务、「凑凑」餐厅、茶�m以及将由呷哺呷哺(中国)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调料合资公司」)开发的调料产品。本集团计划持续因应顾客需 要定制及优化菜单以适应集团新的发展。同时,本集团将优化其品牌定位以及呷哺 呷哺及凑凑餐厅菜品及调料产品的定价策略,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本集团 预期会进一步延长凑凑的营业时间,并推出新产品,提高餐厅的销售密度。此外, 本集团将积极管理将由调料合资公司开发的调料产品的经销网络,主动监控零售价 及预防伪造产品。本集团计划利用市场对呷哺呷哺品牌的强烈认知,进一步开发额 外业务类别。 - 7 - 扩张餐厅网络-本集团将继续根据其五年策略规划,稳健拓展本集团业务。於二零 一七年,本集团计划开设100间新餐厅。本集团计划巩固在现有市场的领导地位并 深化业务渗透。在拓展过程中,本集团会持续专注於新市场调研,加强业务开发、 市场销售、营运等功能的协同作业,在本集团进入成熟及新兴市场时,保证新店成 功率。 驱动同店增长-除了强化视觉及空间识别系统等品牌推广及新颖的促销手段,本集 团将加快开发「呷哺小鲜」外卖业务,以充分利用午、晚餐等高峰时段的营业时间, 藉此提升销售密度。本集团努力缩短呷哺呷哺2.0餐厅升级的施工时间以提升本集团 经营业绩。本集团将继续与领先线上及移动订餐及送餐平台合作宣传「呷哺小鲜」外 卖业务,本集团目前计划於二零一七年将该外卖业务拓展至其他50间餐厅。为改善 客户体验,本集团计划改善包装并缩短「呷哺小鲜」送餐时间。此外,本集团竭力透 过客户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计划增强与客户的互动,预期其将进一步强化顾 客忠诚度及品牌粘度。本集团亦计划充分利用其1.6百万会员,继续透过具吸引力的 奖励计划增加会员数量及充分利用大数据进一步�m开定向市场推广措施。 成本控制-本集团计划在保持严格质量标准的同时,继续控制采购成本。本集团计 划进一步提升采购管理系统,为不同种类的耗材定制设计成本控制措施。随着本集 团推出新店�m及拓展其餐厅网络,本集团计划更新其获认可供应商名单,并深化与 农户及农业合作社的合作,确保优质原料供应充足。本集团亦计划根据市况调整存 货策略,并持续监控存货水平。人工成本管理上,本集团计划通过优化餐厅布局并 引入新科技,不断提升营运管理效率,应对具挑战性的劳动力市场。此外,本集团 计划继续严格遵循招标程序,为呷哺呷哺2.0餐厅甄选施工及装修供应商,以控制相 关成本。此外,本集团计划通过提升品牌价值、强化与知名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优 势以有效管控租金成本。 - 8 - 加强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为确保更贴近市场,本集团将强化市场总经理负责制, 鼓励各市场的总经理主动全面负责当地市场的推广和销售、餐厅开设及利润管理。 对於员工发展,在持续推进管理培训生计划之外,本集团将不断完善员工评估、培 训和晋升机制及薪酬体系,保证本集团保持吸引人才的竞争力。 保持严格的食品安全以及品质控制标准-本集团致力於实行在品控上严格把关,包 括以下方面:(i)在各个环节推行严格的食品安全及品质控制标准及措施,包括供应 链、物流、食品加工中心及餐厅;(ii)继续提升本集团的集中采购管理系统;(iii)与 行业内信誉良好、品质优秀的供应商合作;(iv)减少供应链中间环节,由供应商或 本集团配送中心直接运送到餐厅;及(v)持续执行对本集团的食品安全及品质控制标 准及措施的自我评估及严格控制。 行业展望 本集团相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及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生活方式不断转变、 生活节奏加快以及利好政府政策出台,将继续推动中国餐饮服务市场发展。尤其是,本 集团预计中国餐饮服务行业将面临以下走势: 大众市场餐厅需求增强-市场对在价格与便利方面物有所值的大众市场餐厅的刚性 需求一直存在,该等餐厅的市场认知度上升且深受消费者的好评。大众市场餐厅销 售额增长乃二零一六年中国餐饮行业复苏背後的驱动力,这种趋势预期将於二零一 七年持续。 来自资本市场的关注度不断上升-二零一六年,中国餐饮服务行业持续复苏,尽管 速度缓慢。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亦拓展其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此举预期将提振 中国餐饮服务行业增长。全球资本市场对专注於中国市场的餐厅经营者的关注度亦 在上升。众多大型国际餐厅经营者对中式及亚洲式快餐店(「 快餐店」)的关注度不断 上升,并可能因此拓展其经营业务。 用餐便捷度的要求提升- O2O用餐、餐厅及订餐手机软件、线上及手机订餐及送餐 平台、微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其他现代资讯科技,使客户可以透过移动设备或 互联网进行预订、点餐、排队及支付,这种方式已成为中国餐饮服务市场的潮流。 餐厅经营者(尤其是快餐店经营者)极需提升自身的资讯系统管理能力。 - 9 - 食品加工成为新的增长动力-众多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始探索食品加工业务,作为对 其现有业务模式的补充,并已取得显着成功。预期二零一七年食品加工业务将继续 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潜在增长动力。 商业综合体经营者对餐厅愈加青睐-由於电商持续影响零售业务,餐厅提升客流的 能力对商业综合体经营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知名度上升预期将影响餐饮服务提供 者於二零一七年及以後的选址策略。 挑战-中国餐饮服务行业继续面临挑战,包括同业竞争加剧、食品原材料价格不断 上涨及劳工和一线城市租金成本上涨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的压力。 本集团预期将继续拓展中国餐饮服务市场,秉持企业用餐理念及价值定位,并凭藉其品 牌知名度、规模化及标准化业务模式,以及秉承严格把关食材安全及品质之法则,本集 团将紧握行业增长商机,积极应对行业挑战。尤其是,在政府倡导健康大众市场餐饮、 竭力提升食品安全标准之发展浪潮下,本集团相信其优质健康菜肴及安全食品宗旨,加 上其大众市场导向定位及强大品牌知名度,令本集团独具优势紧握发展商机。 - 10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概要,当中呈列所示年度个别项目的实际 金额及占本集团总收入的百分比,连同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的变动(以百分比列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同比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 % 人民币 % % (千元,百分比及每股数据除外) 综合损益及 其他全面收入表 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2,758,137 100.0 2,424,606 100.0 13.8 其他收入 . . . . . . . . . . . . . . . 31,496 1.1 26,658 1.1 18.1 所用原材料及耗材. . . . . . . . (979,258) (35.5) (946,164) (39.0) 3.5 员工成本 . . . . . . . . . . . . . . . (651,956) (23.6) (542,980) (22.4) 20.1 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 . . . . . . (356,971) (12.9) (328,416) (13.5) 8.7 公用事业费用. . . . . . . . . . . . (108,951) (4.0) (101,375) (4.2) 7.5 折旧及摊销 . . . . . . . . . . . . . (113,968) (4.1) (120,022) (5.0) (5.0) 其他开支 . . . . . . . . . . . . . . . (146,947) (5.3) (139,297) (5.7) 5.5 其他收益及亏损. . . . . . . . . . 41,540 1.5 50,110 2.1 (17.1) 税前利润 . . . . . . . . . . . . . . . 473,122 17.2 323,120 13.3 46.4 所得税开支 . . . . . . . . . . . . . (105,094) (3.8) (59,757) (2.5) 75.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368,028 13.3 263,363 10.9 39.7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 . . . . . . (1,232) (0.0) �C �C �C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及全面收入总额. . . . . . . . 366,796 13.3 263,363 10.9 39.3 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人民币分) . . . . 34.71 24.76 摊薄(每股人民币分) . . . . 34.48 24.59 - 11 -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424.6百万元增长13.8%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2,758.1百万元,主要由於(i)本集团的餐厅数量由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52家增 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639家及(ii)全国同店销售增长率�Q3.0%所致。二零一 六年,本集团在全国开设合共112间餐厅以透过於高客流量的理想地段开设店�m,进一 步拓展本集团的餐厅网络。同时,由於本集团在宣传及品牌推广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本 集团录得全国同店销售强劲增长3.0%。 其他收入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6.7百万元增加18.1%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31.5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自当地政府收取用於本集团当地业务发展的 政府补助约人民币4.4百万元所致。在确认期间内概无未达成条件。 所用原材料及耗材 本集团的原材料及耗材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946.2百万元增长3.5%至二零一六年的 人民币979.3百万元,此乃由於本集团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包括本集团旗下餐厅数量及 全体系餐厅的销量)所致。本集团的原材料及耗材成本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 年的39.0%降至二零一六年的35.5% ,主要由於(i)本集团持续加强采购成本控制,尤其是 对食品原材料采购的投标程序施予更为严格的控制;(ii)本集团致力优化菜单,调整产品 组合,不断推出新品,致使高利润率的优质菜品销量增加;及(iii)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一 日起由营业税改徵增值税,使得本集团得以抵扣若干进项增值税并降低原材料及耗材成 本。 员工成本 本集团的员工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543.0百万元增加20.1%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652.0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的员工人数由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3,582人增 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5,544人,以及与中国劳工市场基本相符的人均工资 增加。本集团的员工成本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22.4%增至二零一六年 的23.6% ,主要由於人均工资增加所致。於二零一六年,就本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 十八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及本公司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采纳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本 集团产生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开支人民币4.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5百万 元)。 - 12 - 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 本集团的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28.4百万元增长8.7%至二零一六年 的人民币357.0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的餐厅数量增加所致。由於本集团大部份租约属 於固定租金安排,本集团的收入增幅超过本集团的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增幅,故本集团 的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13.5%降至二零一六年的 12.9%。 公用事业费用 本集团的公用事业费用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01.4百万元增加7.5%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 币109.0百万元,乃由於本集团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就餐厅数量而言)所致。公用事业费用 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维持相对稳定,二零一六年为4.0% ,二零一五年则为4.2%。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的折旧及摊销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20.0百万元减少5.0%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114.0百万元,主要由於数家餐厅及相关资产已经於二零一五年折旧完毕所致。折旧及摊 销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5.0%减至二零一六年的4.1%。 其他开支 本集团的其他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39.3百万元增加5.5%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146.9百万元。本集团其他开支的实际金额增加主要由於(i)餐厅数量增加导致物流成本上 涨;及(ii)扩展「呷哺小鲜」业务导致送餐费用增加所致。本集团的其他开支占本集团收入 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5.7%降至二零一六年的5.3% ,主要是由於收入增长超出其他开 支的增长所致。 其他收益及亏损 本集团的其他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50.1百万元减少17.1%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41.5百万元,主要由於(i)本公司录得的净汇兑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8.4百万元下降 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29.1百万元及(ii)二零一六年就租赁物业装修确认减值亏损人民币 6.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无)。指定为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值的金融资产(指作为本集团 库务政策一部分而作出的短期投资)公平值变动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3.0百万元增 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22.5百万元,该增幅抵销上述部份减幅。其他收益占本集团收入 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2.1%减至二零一六年的1.5%。 - 13 - 税前利润 由於上述因素,本集团的税前利润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23.1百万元增加46.4%至二零 一六年的人民币473.1百万元,而本集团的税前利润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 的13.3%增至二零一六年的17.2%。 如不计及本集团就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产生的开支人民 币4.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5百万元),本集团的税前利润将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 币329.6百万元增加44.9%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477.6百万元,而税前利润占本集团收入 的百分比将由二零一五年的13.6%增至二零一六年的17.3%。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59.8百万元增长75.9%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 105.1百万元,主要由於本集团的应课税收入增长。本集团的实际税率(以本集团所得税 开支除以本集团税前利润计算)由二零一五年的18.5%增至二零一六年的22.2% ,主要由 於本公司二零一五年到二零一六年不徵收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利润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百分 比减少所致。 年内利润 由於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本集团的年内利润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63.4百万元增加 39.7%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368.0百万元,而本集团年内利润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 二零一五年的10.9%增至二零一六年的13.3%。 如不计及本集团就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产生的开支人民 币4.4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5百万元),本集团的年内利润将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 币269.9百万元增加38.0%至二零一六年的人民币372.5百万元,而年内利润占本集团收入 的百分比将由二零一五年的11.1%增至二零一六年的13.5%。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下 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 (b)经调整纯利」一节。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 (a) 餐厅层面经营利润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亦将餐厅层面经 营利润用作评估本集团餐厅层面财务表现的额外财务指标。餐厅层面经营利润乃透 过自本集团收入扣减原材料及耗材成本及餐厅层面员工成本、餐厅层面物业租金及 相关开支、餐厅层面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餐厅层面开支而计算得出。 - 14 - 下表载列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收入明细(均以占所示年度本集团总收入的百分比呈 列),以及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餐厅层面经营利润明细(均以占所示年度本集团地区 收入的百分比呈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 % 人民币 % (千元,百分比除外) 收入: 北京 . . . . . . . . . . . . . . . 1,635,159 59.3 1,525,953 62.9 上海 . . . . . . . . . . . . . . . 192,915 7.0 202,861 8.4 天津 . . . . . . . . . . . . . . . 222,385 8.1 184,311 7.6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707,678 25.6 511,481 21.1 总计 . . . . . . . . . . . . . . . 2,758,137 100.0 2,424,606 100.0 餐厅层面经营利润及 利润率表现(2): 北京 . . . . . . . . . . . . . . . 447,389 27.4 365,387 23.9 上海 . . . . . . . . . . . . . . . 13,010 6.7 11,105 5.5 天津 . . . . . . . . . . . . . . . 52,109 23.4 37,629 20.4 其他地区(1) . . . . . . . . . . 127,322 18.0 81,033 15.8 总计 . . . . . . . . . . . . . . . 639,830 23.2 495,154 20.4 (1) 包括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吉林省及 陕西省以及宁夏及内蒙古自治区的58个城市。 (2) 餐厅层面经营利润为未经审核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本集团呈列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乃因本集团 认为该项目是计量本集团经营表现的重要补充指标,并认为该项目经常被分析师、投资者及其他利益 相关方用於评估本集团的同业公司。本集团管理层使用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作为制订商业决策的额 外计量工具。本集团的其他同业公司计算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的方法可能与本集团不同。该非公认 会计准则项目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量经营表现或流动性的指标,故该项目不应被视为可取代或 高於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税前利润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作为 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 阁下不应视其为独立於或代替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业绩的分 析。本集团呈列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不应被诠释为本集团日後业绩将不会受到特殊或非经常性项目 的影响。 - 15 - 二零一六年,就餐厅数量及收入贡献而言,北京仍为本集团最重要的地区市场。然 而,由於本集团成功拓展至其他市场,本集团自北京餐厅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 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62.9%减至二零一六年的59.3%。 二零一六年,由於本集团致力於优化菜单及产品结构,控制采购成本,尤其是对食 材采购招标程序实施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以及控制餐厅租金开支,本集团餐厅层 面经营利润的增幅超过本集团收入的增幅。本集团餐厅层面经营利润增长亦归因於 中国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开始推行税改(现有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令本公司税务负担 下降。本集团餐厅层面经营利润占本集团收入的百分比由二零一五年的20.4%增至 二零一六年的23.2%。 (b) 经调整纯利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亦将经调整纯利 作为额外财务指标,以便於评估本集团财务表现时撇除若干特殊及非经常性项目。 经调整纯利乃透过自本集团员工成本扣减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相关开支 而计算得出。下表载列年内利润与经调整纯利的对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年内利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8,028 263,363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 . . . . . . . . . . . . . . . . . . 4,439 6,523 经调整纯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2,467 269,886 (1) 经调整纯利为未经审核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本集团将该未经审核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作 为额外财务指标,以补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以便於评估本集团财务表现时 撇除本集团认为并非本集团业务表现指标的若干特殊及非经常性项目的影响。本集团的其他同业公司 计算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的方法可能与本集团不同。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下计量经营表现或流动性的指标,故该项目不应被视为可取代或高於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税 前利润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目作为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 阁下不应视 其为独立於或代替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业绩的分析。本集团呈列该非公认会计准则项 目不应被诠释为本集团日後业绩将不会受到特殊或非经常性项目的影响。 - 16 - 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主要以经营所得现金为其营运提供资金。本集团拟动用内部资 源、通过自然及可持续发展以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其扩 充及业务营运提供资金。 现金及现金等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为人民币1,479.2百万元,而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人民币1,354.5百万元,当中主要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 款,且主要以人民币(占70.2%)、港元(占7.7%)及美元(占22.1%)计值。 监於本集团的货币组合,本集团目前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合约对冲所面临的货币风险。本 集团管理层通过严密监控外汇汇率的变动管理货币风险,并於必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 风险。 本公司自全球发售(包括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获部份行使的超额配股权)收取的所得款 项净额(经扣除就全球发售产生的包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合共约1,043.5百万港元,当 中自全球发售筹得1,001.5百万港元及因超额配股权获部份行使而发行股份筹得42.0百万 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尚未动用,原因是本集 团拥有充足财务资源拨付其拓展计划。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已全部存作短期活期存款 以及货币市场工具(如由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及债券)。於二零一 七年及未来年度,本集团将按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的招股章程(「 招股章 程」)内「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开始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短期投资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认购及持有多项短期投资,主要为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发 行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的短期投资。金融产品并非保本且无预定或保证回报。本公司 一般循环认购金融产品,即本公司会於本公司先前认购的若干金融产品到期时认购额外 金融产品。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金融产品均已到期,因此截至该日本 集团并无任何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 -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认购金融产品的年期介乎2天至180天 不等,相关预期年度收益率介乎2.61%至4.65%。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 司於二零一六年认购的所有金融产品已全数赎回或到期,本集团已於金融产品赎回或到 期时悉数收回本金及获得预期收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自 金融产品实现的收益乃计作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金额为 约人民币22.5百万元。 金融产品的相关投资主要为(i)AA评级(如取得评级)企业及政府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存 款及其他货币市场基金;(ii)结构性股权或证券投资产品及�u或其他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 及(iii)委托贷款、承兑汇票及�u或信用证等非标准债务工具。 金融产品认购事项乃为库务管理目的而作出,以实现本公司未动用资金回报的最大化, 当中已考虑(其中包括)风险水平、投资回报及到期期限。一般而言,本公司以往挑选声 誉良好商业银行所发行风险相对较低的标准短期金融产品。在作出投资前,本公司亦确 保在投资有关金融产品後仍拥有充足营运资金以满足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及资本开支 的资金需求。然而,根据相关会计准则,金融产品入账为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 尽管金融产品作为非保本及无预定或保证回报的理财产品销售,但鉴於本公司过往於金 融产品赎回或到期时均悉数收回本金及获得预期收益,相关投资被视为风险相对较低, 亦符合本集团的内部风险管理、现金管理及投资政策。此外,金融产品的赎回条款灵活 或期限相对较短,被视为与银行存款类似,而本集团亦可赚取可观回报。 鉴於金融产品具备收益较高优势,可赚取较低息趋势下的即期储蓄或定期存款利率更丰 厚的回报,加上风险偏低及赎回条款灵活或期限较短,本公司董事(「 董事」)认为本集团 就金融产品承担极低风险,且各认购事项的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的整体利益。 - 18 -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布 交易的金融产品认购事项的有关详情已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二 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的公告。除该等公告所另行披露者外,本 集团投资组合中概无其他单项短期投资(包括入账为可供出售投资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短期投资)被视为重大投资,因概无投资的账面值占本集团总资产的5%以上。 债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未偿还债务或任何已发行但未偿还或同 意发行的借贷资本、银行透支、贷款或类似债务、承兑负债(一般贸易票据除外)、承兑 信贷、债券、按揭、抵押、融资租赁或租购承担、担保或其他或然负债或与之相关的任 何契诺。 资本开支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就新开张餐厅以及现有店�m装修及装饰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而 支付资本开支人民币137.0百万元。於二零一五年,本集团就资本开支支付人民币130.2 百万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的资本开支主要以其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拨付。尤其是,经 考虑本集团的餐厅开张计划,本集团以其现有现金拨付原计划以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拨付的100间新开张餐厅所需资金。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合共新开张112间餐厅。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抵押任何资产。 或然负债及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未入账的重大或然负债、担保或针对本 集团的任何诉讼。 - 19 - 重大收购及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与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贺光��先生订立合资协议 (「 合资协议」),据此本公司及贺先生同意於开曼群岛成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将命 名为呷哺呷哺(中国)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合资协议,本公司将初步向合资公司注资 600,000美元,占合资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0%。本公司亦承诺随着合资公司业务发 展,将透过按其股权比例认购合资公司股份及�u或向合资公司提供股东贷款的方式,进 一步向合资公司注资6,000,000美元。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将於中国成立全资经营的 附属公司,将命名为呷哺呷哺(中国)食品有限公司(「 合资附属公司」),以从事研制、开 发、生产及销售汤底、蘸料、调味酱产品及多种复合调味料,以及面向中高端客户的精 美包装限量版产品等调料产品。截至本公告日期,搭建合资架构尚未完成,现时预计合 资架构将於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建成。有关合资协议以及成立合资公司及其项下合资附 属公司的进一步详情,已在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的公告中披露并将在本 公司於适当时候刊发的二零一六年年报「董事会报告-关连交易」一节内载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此 外,除招股章程「业务」及「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章节所披露的扩张计划外,本集团 并无重大投资或收购重大资本资产或其他业务的具体计划。然而,本集团将继续物色业 务发展新商机。 雇员及员工成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5,544名雇员,当中133名雇员於本集团的食 品加工设施工作,1,496名负责餐厅管理及13,141名为餐厅员工。 为控制雇员流失情况,本集团为旗下餐厅雇员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及其他福利。倘达致 具体的餐厅目标,本集团亦会向餐厅员工发放酌情表现奖金,作为额外奖励。本集团的 员工成本包括应付本集团全体雇员及员工(包括本集团的执行董事、总部员工及食品加工 设施员工)的所有薪金及福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员工成本总额(包括工资、花红、社 会保险、公积金及股份奖励计划)为人民币652.0百万元,占本集团总收入约23.6%。 - 20 - 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据首次公 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可认购合共22,675,624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总额约2.12%)的购股权仍未获行使。本公司亦已采纳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该计划於本公司上市日期生效。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受托人,根据受 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之规定管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之规定及本公司与受限制股 份单位受托人订立的信托契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以现金代价合共约28,780,000港 元自市场购买合共7,954,500股股份,并为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参与者(「 受限制股份单 位参与者」)的利益以信托方式持有该等股份。该等股份将於授出及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 (「 受限制股份单位」)时,用作对相关受限制股份单位参与者的奖励。於二零一六年十 一月十七日,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及本集团13名雇员获授受 限制股份单位,涉及合共2,910,920股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承授人毋须就根据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获授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就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支付费用。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涉及合共 2,910,920股股份,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总股本约0.27%)尚未获行使。有关首 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奖励计划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进一步详情,连同(其中包括)根据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励计划所授出购股权以及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所授出受限制 股份单位的详情,将在本公司於适当时候刊发的二零一六年年报「董事会报告」一节内载 列。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86元, 合共约人民币91.26百万元(「 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约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纯利的40%。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须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 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 21 - 财务资料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 2,758,137 2,424,606 其他收入 4 31,496 26,658 所用原材料及耗材 (979,258) (946,164) 员工成本 (651,956) (542,980) 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 (356,971) (328,416) 公用事业费用 (108,951) (101,375) 折旧及摊销 (113,968) (120,022) 其他开支 (146,947) (139,297) 其他收益及亏损 5 41,540 50,110 税前利润 6 473,122 323,120 所得税支出 7 (105,094) (59,75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368,028 263,363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1,232) �C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及全面收入总额 366,796 263,363 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人民币分) 8 34.71 24.76 -摊薄(每股人民币分) 8 34.48 24.59 - 22 -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98,700 333,709 无形资产 1,241 984 土地使用权预付租赁款项 22,476 23,010 可供出售投资 9 35,071 �C 递延税资产 10 78,704 47,729 租金押金 58,655 46,982 594,847 452,414 流动资产 存货 124,515 103,86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12 96,347 53,351 可供出售投资 9 17,687 �C 银行结余及现金 1,479,208 1,354,497 1,717,757 1,511,717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13 167,360 148,985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341,600 278,283 应付税项 70,371 34,381 拨备 �C 1,106 递延收入 1,320 4,338 580,651 467,093 流动资产净值 1,137,106 1,044,62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31,953 1,497,03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 15,645 16,555 资产净值 1,716,308 1,480,483 - 23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5 172 172 储备 1,716,136 1,480,311 权益总额 1,716,308 1,480,483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24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股份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 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中式火锅店经营业务。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Ying Qi Investments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及其最终 控股方为贺光��先生,其亦为本公司的主席。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 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首次应用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以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联合营运权益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折旧及摊销可接受的方法澄清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41号(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账目之例外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的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当前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的披露资料并无重大影响。 - 25 -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关诠 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及有关修订本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22号 外币交易及垫付代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改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交易的分类及计量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 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的资产 销售或注资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资产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 至二零一六年周期的年度改进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如适用)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者外,预期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 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一般对冲会计及金融资产的减值的分类 及计量引了新要求。 与本集团有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关键要求如下: 属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范围内的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 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内的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在其後须以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 尤其是,於目标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商业模式中持有,且合约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 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的债务投资,通常在後续会计期末以摊销成本计量。於目标为同时收取 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中持有,且合约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 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的债务工具,通常透过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量。 所有其他债务投资以後续会计期末的公平值计量。此外,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 26 - 实体可以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在其他全面收入中列示非持作交易用途的股权投资的公平 值後续变更,而通常仅股息收入在损益中确认。 就金融资产的减值而言,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项下按已产生信贷 亏损模式计算相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 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其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 以来的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除可能根据预期亏损模式就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值之金融资产提前确认信贷亏损外,根据 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所作出之分析,董事预期於未来采纳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应不会对就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所报告之金额造成其他重大影 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颁布,以建立单一综合模型,供实体用於客户合约收入的会计 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将取代现时沿用的收入确认指引,包括国际会计 准则第18号收入、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是,实体应确认收入,以体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 服务的数额反映实体预期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而应得的代价。具体来说,该准则引入五步 法以确认收入: 第1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2步:识别合约内的履约责任 第3步:厘定交易价格 第4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约内的履约责任 第5步:当(或随着)实体履行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在(或随着)履行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即於特定履约 责任的相关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 的处理方法加入更为明确的指引。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亦要求作出详尽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内容有关识别 履行责任、主事人与代理人考虑因素,以及许可应用指引。 董事预期,未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更多披露,然而,董事预期应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不会对於各报告期间确认的收入时间及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 27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入识别租赁安排及出租人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全面模型。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时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基於已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而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承租人 会计处理取消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分,而是以承租人所有租赁下的使用权资产及相应 负债均须确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的模型取而代之。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随後按成本(存在若干例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 并就租赁负债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未於该日支付的租赁付款的现值计 量。随後,租赁负债就(其中包括)利息开支及租赁付款以及租赁修订的影响作出调整。就 现金流量的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自用及归类为投资物业的租赁土地相关的预付租赁款 项以投资现金流量列示,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以经营现金流量列示。於应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後,与租赁负债相关的租赁付款将分配至本集团将以金融及经营现金流量列示 的本金及利息部分。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融资租赁安排及租赁土地(本集团为承租人)的预付 租赁付款确认资产及相关融资租赁负债。视乎本集团是否将使用权资产单独列示或列示於 对应相关资产(如为自有)将会呈列的同一项目下,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可能导致 该等资产分类的潜在变动。 相较承租人会计处理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基本继承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的出租 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作出全面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人民币1,458,389,000元。 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租赁的定义,因此本集团於应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将就该等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其符合低 价值或短期租赁的条件。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文所述计量、呈列及披露方式的变 动。然而,在本公司董事完成详细审阅前,提供有关财务影响的合理估计并不切实际。 - 28 - 3. 收入及分部资料 年内,本集团的收入(即餐厅业务的已收及应收款项,已扣除折扣及销售相关税项)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餐厅业务 2,758,137 2,424,606 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彼等被视为本集团的主要营运决策者(「 主要决 策者」))报告的资料主要为本集团的整体经营业绩,因为本集团的资源已合并且并无具体 的经营分部财务资料可供查阅。因此,并无呈列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均位於中国。根据资产所在地划分,本集团来自外部顾客的收入及其所 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 单个外部顾客贡献的收入概无超过本集团总收入的10%。 4. 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银行存款 15,537 18,247 -可供出售投资 2,382 �C 17,919 18,247 推广服务收入 1,067 808 政府补助 -已收补贴 (附注) 4,394 2,114 -递延收入拨回 910 910 5,304 3,024 其他 7,206 4,579 31,496 26,658 附注: 该等款项指当地政府所发放用於本集团当地业务发展的补助。在确认年度内概无未达成条 件。 - 29 - 5. 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收益净额 (2,998) 385 汇兑收益净额 29,116 38,401 关闭餐厅亏损 (545) (1,009) 就待决诉讼的潜在亏损作出的拨备 �C (1,106) 转回贸易应收账款减值亏损 �C 474 转回租金押金减值亏损 898 1,082 租金押金减值亏损 (783) (1,086) 就租赁物业装修确认减值亏损 (6,694) �C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 变动所得收益 22,546 12,969 41,540 50,110 - 30 - 6. 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年内利润已扣除下列各项: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12,724 117,313 无形资产摊销 710 2,175 拨回土地使用权预付租赁款项 534 534 折旧及摊销总额 113,968 120,022 有关下列各项的经营租赁租金 -租用物业(最低租赁付款) 9,671 9,009 -餐厅 -最低租赁付款 318,200 293,956 -或有租金 (附注) 29,100 25,451 347,300 319,407 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总额 356,971 328,416 董事薪酬 6,267 6,547 其他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津贴 597,083 495,662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2,173 3,904 退休福利供款 46,433 36,867 员工成本总额 651,956 542,980 核数师酬金 2,880 2,420 附注: 或有租金指根据预先设定的收入百分比计算的经营租金减各租约的最低租金。 - 31 - 7. 所得税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中国即期税项 120,465 69,562 预扣企业所得税-本年度 12,393 11,194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3,211 �C 递延税项 (30,975) (20,999) 在损益中确认的所得税总额 105,094 59,757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纳税公司。 本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估计应课税利润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 而呷哺呷哺餐饮管理(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呷哺香港」)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产生任何应课税利润。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 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的 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此外,在中国,自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起,外国投资者自於中国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赚 取的应课税利润一般会徵收10%的预扣所得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呷哺香港确认根据中国附属公司所赚收入厘定的应课税特许权收入及来自中国附属公司的 利息收入,而相应金额就中国附属公司而言属可扣减开支。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等特许权收入及利息收入须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就中国附属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向非中国居民 所宣派及派付的股息徵收预扣税。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本集团能够控制暂 时性差额的拨回时间且该暂时性差额可能不会在可预见未来拨回,故并未在综合财务报表 中就中国附属公司累计利润的暂时性差额人民币726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92百万 元)计提递延税项。 - 32 - 本年度的税项支出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的税前利润对账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473,122 323,120 按适用国内税率25%计算的税项 118,281 80,780 不同税率对集团内公司间须缴纳预扣税的特许权收入 及利息收入的税务影响 (18,589) (16,791) 於其他司法权区经营的公司税率不同的影响 (4,297) (15,626)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6,955 6,816 未获确认的税项亏损及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的税务影响 3,627 4,578 动用先前未获确认的税项亏损及可扣减暂时性差额 (4,094) �C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3,211 �C 所得税开支 105,094 59,757 8. 每股盈利 年内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计算方法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368,028 263,363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与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的对账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60,147 1,063,473 潜在摊薄性普通股的影响: 本公司发行的未归属购股权 6,969 7,454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项下的未归属股份 247 �C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67,363 1,070,927 - 33 - 9. 可供出售投资 可供出售投资包括: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上市投资: 於联交所上市的债务证券 (附注) 52,758 �C 为呈报目的进行分析: 流动 17,687 �C 非流动 35,071 �C 52,758 �C 附注: 人民币17,687,000元及人民币35,071,000元上市债券分别按固定年息6.375厘及5.5厘计息, 将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到期,以及按公平值计量。 10. 递延税资产 年内本集团递延税资产变动如下: 应计员工 成本 递延收入 呆账拨备 租赁物业 装修减值 未付应计 费用 其他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 20,434 5,183 922 �C �C 191 26,730 於损益扣除(计入) (20,434) (85) (253) �C 41,938 (167) 20,999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C 5,098 669 �C 41,938 24 47,729 於损益扣除(计入) �C (887) (625) 484 32,003 �C 30,975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C 4,211 44 484 73,941 24 78,704 11. 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113,675 97,551 - 34 -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本公司向股东宣派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 每股人民币0.047元,股息总额达人民币49,521,000元。该股息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派付。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本公司向股东宣派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股息 每股人民币0.044元,股息总额达人民币48,030,000元。该股息已於二零一五年九月派付。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向股东宣派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股息每股人民币0.054元,股息总额达人民币57,720,000元。该股息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派 付。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向股东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股息每股人民币0.052元,股息总额达人民币55,955,000元。该股息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派 付。 於报告期末後,董事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 币0.086元,总额约为人民币91,256,000元,惟须於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的应 届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及以港元支付,其汇率将 按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根据其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现行的中间汇率向本公司所报 的汇率计算。该股息并无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入账列作负债。 1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账款 11,888 21,113 减:呆账拨备 �C (1,706) 11,888 19,407 预付经营费用 27,865 21,970 预付供应商款项 3,727 17 土地使用权预付租赁款项的即期部份 534 534 应收利息 8,673 7,215 就购买普通股向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 预付的金额 10,037 �C 预付增值税 26,740 �C 其他应收款项 6,883 4,20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总额 96,347 53,351 - 35 - 本集团给予其贸易客户平均1至30日的信贷期。给予客户的信贷期因各种因素(包括经营性 质及本集团与客户的关系)而不同。 以下为根据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日内 11,888 17,906 61至180日 �C 561 181日至1年 �C �C 1年以上 �C 940 11,888 19,407 呆账拨备变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1,706 2,180 转回贸易应收账款的减值亏损 �C (474) 撇销不可收回金额 (1,706) �C 年末 �C 1,706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逾期: 91至180日 �C �C 181日至1年 �C �C 1年以上 �C 940 �C 940 於报告期末,并无已逾期但未减值的贸易应收账款。 - 36 - 13. 贸易应付账款 贸易应付账款为不计利息,且一般给予60日的信贷期。於各年末,基於货物接收日期的本 集团贸易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日内 163,559 142,941 61至180日 964 5,144 181日至1年 1,930 117 1年以上 907 783 167,360 148,985 14.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获 本公司股东批准及采纳。除非根据本身条款提前终止,否则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将自上市 日期(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起计十年期间有效(「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有效期」)。 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可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总数(不包括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规则已失效或注销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上限不得超过42,174,566股股份(即上市日期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4%)(「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限额」)。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限额可经股东在股东 大会上事先批准不时更新,惟批准更新限额日期(「更新批准日期」)後根据不时已更新的限 额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所涉股份总数不得超逾有关更新批准日期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的 4%。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旨在激励本集团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雇员为本集团作出贡献, 并吸引及挽留适合的人员以促进本集团的发展。 本公司已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为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以根据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之规定管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已自市场上购买合共 7,954,500股股份,代价为28,780,00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24,556,000元)。根据受限制股份 单位计划及信托契据,为受限制股份单位参与者的利益将以信托方式持有该等股份。按此 方式购买的股份将用作对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参与者(「受限制股份单位参与者」)的奖 励。 - 37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於联交所购买其自身股份的情况如下: 购回月份 普通股数目 已付总代价 每股价格 最高 最低 港元 港元 千港元 一月 2,992,500 2.78 2.75 8,311 六月 2,141,000 4.00 3.93 8,580 七月 2,000,000 3.97 3.97 8,017 十一月 821,000 5.11 4.70 3,87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持有金额约人民币10,037,000元, 以根据本公司指示於未来期间从市场购买普通股。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本集团一名董事、一名主要管理人员及13名雇员获授涉及合 共2,910,920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承授人无须就根据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获授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就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而付款。於若干归属条件的规限 下及待达成若干绩效目标後,受限制股份单位可於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当日起计十年期间 内行使。 於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当日,股份在联交所的收市价为每股4.83港元。 新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须按以下方式归属: (i) 2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归属; (ii) 2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归属; (iii) 2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归属;及 (iv) 其余2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归属。 - 38 - 下表披露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选定参与者所授出及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变动情况: 奖励股份数目 於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 於年内 已授出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於授出 日期 受限制股份单位批次 的股价 授出价格 港元 港元 授予以下人士的受限制股份单位 董事 �C 1,273,859 1,273,859 4.83 �C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C 741,164 741,164 4.83 �C 其他员工 �C 895,897 895,897 4.83 �C 总计 �C 2,910,920 2,910,92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本公司於该年度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确认总开支人民币629,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15. 股本 已发行及缴足: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美元 千美元 每股面值0.000025美元的股本 27 27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指: 普通股 172 17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已缴足普通股 1,065,912 1,064,186 - 39 - 普通股 法定股本 已发行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股份数目 金额 千股 人民币千元 千股 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结余 2,000,000 336 1,054,364 171 增加法定股本及 向公众发行新股 (附注) �C �C 9,437 1 行使已发行购股权 �C �C 385 �C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 2,000,000 336 1,064,186 172 行使已发行购股权 �C �C 1,726 �C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 2,000,000 336 1,065,912 172 附注: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本公司9,436,500股每股面值0.000025美元的普通股已透过配售及 公开发售的方式按4.70港元的价格予以发行。同日,该等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 40 - 其他资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 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有关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受限制股份单位受托人就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购买的股份详情,请参阅上文「管理层讨论及分析-雇员及员工成本」一节。 末期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 币0.086元,惟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 准。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及以港元支付,其汇率将按香港上海�蠓嵋�行 有限公司根据其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现行的中间汇率向本公司所报的汇率计算。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 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期内将不会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将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 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证 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室。 待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宣派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後,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二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期内将不会 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获派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 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证 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室。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倘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将於二 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或前後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 该守则」)的适用守则条文。 - 41 - 董事会将持续检讨及监督本公司的企业管治状况,以遵守该守则并维持本公司高水准的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 则」),作为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 董事已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遵从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依照该守则的规定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围。於本公告日期,审 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谢慧云女士及韩炳祖先生以及一名非执行董事魏可先生 组成。谢慧云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经审阅及讨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就本公告内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的数字及其相关附注与 本集团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数字核对一致。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这方面 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 证聘用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故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不对本公告发出任何保证。 - 42 -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年度业绩公告已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xiabu.com)。年度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将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上可供查阅。 承董事会命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贺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贺光��先生及杨淑玲女士;非执行董事陈素英女士 及魏可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谢慧云女士、韩炳祖先生及张诗敏女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660 伟俊矿业集团 0.18 78
00228 中能控股 0.12 53.16
00065 弘海高新资源 0.16 49.06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1468 英裘控股 0.11 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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