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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60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变动
千港元 千港元 %
利息及服务收入 680,282 725,490 (6.2)
权益股东应占除税後经营溢利
(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之影响) 341,689 359,964 (5.1)
权益回报 率(权益股东应占除税後经营
溢利除以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减商誉之差) 14.1% 15.4% (8.4)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溢利 329,958 345,815 (4.6)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 8.592 9.443 (9.0)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本公司」)董 事会(「董事 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 司(「本 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 同
去年之经审核综合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利息、担 保及融资谘询服务收入 3 680,282 725,490
利息及手续费 3 (91,906) (105,677)
利息收入及服务收入净额 3 588,376 619,813
其他收入 4 39,942 37,562
一般及行政开支 (128,658) (164,013)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 (2) (2)
除税前溢利 5 499,658 493,360
所得税 6 (154,392) (140,308)
年内溢利 345,266 353,052
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329,958 345,815
非控股权益 15,308 7,237
年内溢利 345,266 353,052
每股盈利 9 港仙 港仙
-基本 8.592 9.443
-摊薄 8.576 9.409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溢利 345,266 353,052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经扣除为零之所得税) 8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为呈列货币之汇兑差额 (200,076) (171,339)
可供出售投 资:
公平值储备变动净额 2,147 809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经扣除为零之所得税) (197,929) (170,530)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147,337 182,522
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 140,629 183,024
非控股权益 6,708 (502)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147,337 182,522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 业、厂房及设备 4,514 5,265
商誉 577,230 616,316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3,467 3,705
可供出售投资 26,259 42,067
应收贷款 10 33,655 22,699
645,125 690,052
流动资产
按公平值於损益列账之金融资产 17,817 15,291
应收贷款 10 3,549,974 3,294,178
应收账项 11 13,428 51,409
应收利息 12 11,615 33,246
其他应收账 项、订金及预付款项 46,384 30,194
可收回税项 99 �C
抵押银行存款及已付保证金 4,615 53,224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273,291 668,603
3,917,223 4,146,1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贷 580,191 917,789
银行贷款 77,076 75,745
无抵押债券 3,813 �C
已收保证金 10,764 5,722
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2,942 3,151
其他应付账 项、已收订金及应计费用 34,041 44,389
贷款担保合约产生之负债 �C 59
预收之收入 19,230 8,534
衍生金融工具 1,032 493
应付税项 112,443 96,145
841,532 1,152,027
流动资产净值 3,075,691 2,994,11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720,816 3,684,170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优先债券 334,187 355,233
无抵押债券 260,153 247,757
递延税项负债 3,769 6,770
598,109 609,760
资产净值 3,122,707 3,074,410
权益
股本 1,760,956 1,746,674
储备 1,233,067 1,201,735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之总权益 2,994,023 2,948,409
非控股权益 128,684 126,001
总权益 3,122,707 3,074,410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
股份为基础汇兑变动 法定盈余
股本酬金储备 储备公平值储备 储备 保留盈利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1,420,378 33,019 34,449 (663) 21,142 1,037,310 2,545,635 25,060 2,570,695
於二零一五年之权益变动:
年内溢利 �C �C �C �C �C 345,815 345,815 7,237 353,052
其他全面亏损 8 �C �C (163,600) 809 �C �C (162,791) (7,739) (170,530)
全面收益总额 �C �C (163,600) 809 �C 345,815 183,024 (502) 182,522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交易 �C 14,149 �C �C �C �C 14,149 �C 14,149
根据购股权计划已发行股份 26,549 (6,218) �C �C �C �C 20,331 �C 20,331
根据认购协议已发行股份 300,000 �C �C �C �C �C 300,000 �C 300,000
就认购协议发行股份开支 (253) �C �C �C �C �C (253) �C (253)
一间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注资 �C �C �C �C �C �C �C 101,443 101,443
已付股息 �C �C �C �C �C (114,477) (114,477) �C (114,477)
转拨至储备 �C �C �C �C 7,691 (7,691) �C �C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1,746,674 40,950 (129,151) 146 28,833 1,260,957 2,948,409 126,001 3,074,410
於二零一六年之权益变动:
年内溢利 �C �C �C �C �C 329,958 329,958 15,308 345,266
其他全面亏损 8 �C �C (191,476) 2,147 �C �C (189,329) (8,600) (197,929)
全面收益总额 �C �C (191,476) 2,147 �C 329,958 140,629 6,708 147,337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交易 �C 11,731 �C �C �C �C 11,731 �C 11,731
根据购股权计划已发行股份 14,282 (4,702) �C �C �C �C 9,580 �C 9,580
购股权失效 �C (6,412) �C �C �C 6,412 �C �C �C
购买自有股份 �C �C �C �C �C (23,750) (23,750) �C (23,750)
一间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注资 �C �C �C �C �C �C �C 1 1
已付股息 �C �C �C �C �C (92,576) (92,576) �C (92,576)
向一间附属公司之
非控股股东支付股息 �C �C �C �C �C �C �C (4,026) (4,026)
转拨至储备 �C �C �C �C 7,594 (7,594) �C �C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1,760,956 41,567 (320,627) 2,293 36,427 1,473,407 2,994,023 128,684 3,122,707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编制基准
本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初步公布中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就该等年度法定所需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源於该等财务报
表。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规定须披露之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的进一步资料如 下: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向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将会在适当时间向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於该两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出具独立核数师报告。该核数师报告并无
保留意见;亦 无载有关於该核数师在不就其报告作保留之情况下,以 强 调方式促请有关人士注
意之任何事项之任何提述,亦无载有根据香港公司条例 第406(2)、第407(2)或 (3)条 作 出之陈述。
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 制,其综合条款包
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 布的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会计
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该等财务报表亦符
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 文。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以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公平值列账之可供出售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除
外。
2.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该等修订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
效。有关修订概无对如何编制或呈列本集团於本期间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
本集团於本会计期间并无采纳任何尚未生效之新准则或诠释。
3.收入及分类报告
a)收入
年内收入之各重大类别之金额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利息、担 保及融资谘询服务收入
典当贷款、来 自小额贷款及借贷之应收贷款 203,687 155,036
应收委托贷款 6,660 17,996
其他应收贷款 469,935 552,385
融资担保 �C 73
680,282 725,490
以下项目产生之利息及手续 费:
银行贷款 (1,160) (11,192)
短期借贷 (36,430) (50,508)
优先债券 (23,992) (28,097)
无抵押债券 (23,689) (12,622)
其他融资成本 (6,635) (3,258)
(91,906) (105,677)
利息收入及服务收入净额 588,376 619,813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并非按公平值於损益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
(包括银行利息收 入(附注4))总 额为683,571,000港 元(二零一五 年:730,736,000港 元)。
b)分类资料
(i) 经营分类资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
融资服务(其为分配资源及评估本集团表现之基准),本公司董事厘定,本集团仅有
一个单一业务单元�u可报告分类。
(ii) 地区资料
客户之地理位置乃根据服务提供地划分。实质上本集团逾90%之收益来自外部客户, 非流动资产及资本开支乃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故并无呈列来自外部客 户收益及按区域划分非流动资产之分 析。
(iii)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一名客户单独为本集团贡献 逾10%收 入。
但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贡献本集团收入10%或以上之本集
团单一客 户(包括该客户)。
4.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 3,289 5,319
来自可供出售投资之股息收入 665 917
按公平值於损益内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 948 �C
政府津贴收入 20,894 18,883
可供出售投资:自 权益重新分类
-出 售(亏损 )�u 收益(附注8) (926) 503
按公平值於损益内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收益 6,777 2,724
出售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收益 �C 115
赎回可换股票据之亏损 �C (1,192)
有关累计期权合约的金融衍生工具公平值变动之亏损 (539) (227)
出售持作销售之被没收抵押品之收益 �C 1
汇兑收益净额 1,996 8,013
豁免应付一名关连人士之款项产生之收入 2,338 �C
其他 4,500 2,506
39,942 37,562
5.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a)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津 贴及其他福利 36,201 35,098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 2,120 3,338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3,713 3,775
42,034 42,211
(b)其他项目:
折旧 2,782 2,455
有关物业之经营租约费用 7,539 9,998
核数师酬金 1,994 1,942
拨回未到期负债拨备及担保赔偿拨备 (57) (564)
减值亏损确认
-应收贷款 6,647 9,141
-可供出售投 资(附注8) �C 17,039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
(见下文附注(i)) 11,731 14,149
附注:
(i)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包括有关员工成本之2,120,000港 元(二零一五 年:
3,338,000港元),该等金额亦计入附注5(a)所披露之有关员工成本之总额内。
6.所得税
於综合损益表之税项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年度拨备 57 1,403
即期税项-中国企业所得税
年度拨备 140,559 137,719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u拨备不足 (748) 434
股息预扣税
年度拨备 12,043 �C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5,165 �C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异之产生与拨回 (2,684) 752
154,392 140,308
(i)本集团须就本集团成员公司於所在及经营的司法权区产生或源自该等司法权区的溢利按
实体方式缴纳所得 税。
(ii)於香港成立之附属公司及本公司须按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之16.5%(二零一五年:16.5%)
计提香港利得税拨 备。
(iii)根据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 集团毋须缴纳任何英属处女群岛所得 税。
(iv)於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须按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之25%(二零一五 年:25%)计提中国企
业所得税拨备。
7.股息
本年度应付本公司权益股东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宣派及支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05港仙
(二零一五年:每股普通股1.00港仙) 40,321 38,641
於报告期末後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31港仙
(二零一五年:每 股普通股1.36港仙) 50,305 52,552
90,626 91,193
於报告期末後建议派发的末期股息并无於报告期末确认为负 债。
8.其他全面亏损
其他全面亏损之组成部 分(包括重新分类调整 )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换算为呈列货币之汇兑差额 (200,076) (171,339)
可供出售投资:
年内确认之公平值变动 1,221 (15,727)
以下各项转拨至损益之金额之重新分类调 整:
-出售亏损�u(收益) 4 926 (503)
-减值亏损 5(b) �C 17,039
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年内
公平值储备变动净额 2,147 809
(197,929) (170,530)
9.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329,9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45,815,000
港元),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840,078,527股普通股(二零一五年:
3,662,195,925股普通股)计算如下:
(i)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权益股东应占溢利 329,958 345,815
(ii)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於一月一日已发行普通股 3,864,086,336 3,430,086,336
根据认购协议发行股份之影响 �C 211,506,849
赎回股份之影响 (39,144,421) �C
已行使购股权之影响 15,136,612 20,602,74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840,078,527 3,662,195,925
b)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329,9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45,815,000
港元),以及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847,637,385股(二零一五年:3,675,386,648股)计算如下: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摊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基本) 3,840,078,527 3,662,195,925
被视为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发行股份之影响 7,558,858 13,190,723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摊薄) 3,847,637,385 3,675,386,648
10.应收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典当贷款应收款项 255,281 260,276
来自以下各项之应收贷 款:
-小额贷款 635,566 448,220
-借贷 273,986 223,560
应收委托贷款 �C 596,815
其他应收贷款 2,427,716 1,800,591
3,592,549 3,329,462
呆账拨备 (8,920) (12,585)
3,583,629 3,316,877
列入流动资产项下须於一年内偿还款项 3,549,974 3,294,178
列入非流动资产项下须於一年後偿还款项 33,655 22,699
3,583,629 3,316,877
於报告期 末,按到期日应收贷款之到期日概况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典当贷款 小额贷款产生 借贷产生 其他 典当贷款 小额贷款产生 借贷产生 其他
应收款项之应收贷款 之应收贷款 应收贷款 总计 应收款项 之应收贷款 之应收贷款 应收贷款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1个月内到期或按要求偿还 11,170 46,897 73,265 883,662 1,014,994 19,199 5,431 37,011 515,297 576,938
1个月後但3个月内到期 4,036 41,465 57,890 337,269 440,660 62,367 12,772 32,900 285,842 393,881
3个月後但6个月内到期 60,592 133,246 41,400 308,528 543,766 44,558 74,960 39,050 440,235 598,803
6个月後但12个月内到期 179,483 409,934 71,800 898,257 1,559,474 134,152 355,057 91,900 559,217 1,140,326
12个月後到期 �C 4,024 29,631 �C 33,655 �C �C 22,699 �C 22,699
呆账拨备 (2,553) (6,367) �C �C (8,920) (2,603) (4,482) (5,500) �C (12,585)
252,728 629,199 273,986 2,427,716 3,583,629 257,673 443,738 218,060 1,800,591 2,720,062
加:应收委托贷款
-6个月後但12个月内到期 �C 596,815
3,583,629 3,316,877
11.应收账项
於报告期 末,按收入确认日期呈列之应收账项之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个月内 8,753 11,109
1至3个月 4,613 16,299
3至6个月 62 18,200
超过6个月 �C 5,801
13,428 51,409
应收账项於自开出发票日期起计30日内到期。
12.应收利息
於报告期 末,根据收入确认日期之应收利息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个月内 8,584 15,455
1至3个月 1,093 9,867
3至6个月 154 7,473
超过6个月 1,784 451
11,615 33,246
应收利息於自开出发票日期起计30日内(或根据相关贷款协议於应收贷款之到期日)到期。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企业大事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 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乾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功获香港证券
及期货事物监察委员会颁发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
类(资产管理 )牌照,成为拥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及理财服
务资格的香港金融机 构。
二零一六年五月 获北京典当行业协会颁发「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促进行
业进步发展贡献 奖」。
二零一六年六月 复星恒利与本公司在基金�u资产管理层面展开战略合 作。
二零一六年七月 获中国财经峰会颁发「二 零一六年行业影响力品牌奖」。
二零一六年九月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予本公司
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中金城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底 止,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 元。
行业回顾
纵观2016年,全球宏观经济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对中国以至全
球实施的经济保护措施和贸易政策,为全球经济带来波动,而对中国的经济和出口之
影响还是未知之数。加上美国加息和英国脱欧,为全球经济和需求状况带来不明朗因
素。人民币兑美元於2016年度贬值6.67%。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为稳定人民币汇
率,美元外汇储备於2016年持续下降。纵 观中国及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内 地市场对全
球资产配置的需求亦因而提 高。投资者为分散风险,积 极寻找海外投资机 会。
由此可 见,全球资产配置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带来庞大的商机。因此,集团会积极拓
展海外业务,包括海外投资和子女教育范畴,以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和产品。
面对疲弱的宏观环境以及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本集团作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商,会
继续致力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和灵活的金融服务,亦 同时努力发展海外资产配置业
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中国及香港之主要综合金融服务供应商之一,主要从事向中小企业、微型企
业及个人提供短期融资服务。
本集团授予客户之大部份抵押贷款以房地产及汽车等作为抵押 品。就尚未偿还之贷
款而 言,以房地产物业作为抵押之典当贷款占本集团短期融资之大部 份。
2016年集团公布了第一单海外收购的意向,亦期望2017年会有更多的海外收购,丰富
提供给全球华人的服务线条,为本集团迈向成为一体化金融服务供应商,为中国投资
者提供海外资产配置服务的第一步。未来,本集团将会根据内地高净值客户的海外资
产配置需求提供多元化配套投资服务及产 品,包 括购买物 业、移民 服 务、购买海外投
资产 品、法律服务及子女教育需求等。
前景
本集团致力为海内外华人提供全球资产配置服务,发展前景广阔无限。管理层对本集
团之长远前景持乐观态度,并继续积极打造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商,提供更多元化的金
融产 品,寻求新机会以为股东创造最大价 值。
财务回顾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本集团呈报收益约680,282,000港元,由二零一五年录得之725,490,000港元减少6.2%。此乃主要由於人民币兑港元贬值所致。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约为329,958,000港元,较去年相应数字减少4.6%。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贷款约为3,583,629,000港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0%。
利息、担 保及融资谘询服务收入
利息、担保及融资谘询服务收入包括典当贷款、小额贷款及借贷之利息收入及服务收
入约203,687,000港元、应收委托贷款之利息及服务收入约6,660,000港元及其他应收贷
款之利息及服务收入约469,935,000港 元。
利息及手续费
报告期内之利息及手续费指融资成 本。有关金额约为91,906,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
相应数字减少13.0%。
一般及行政开支
报告期内之一般及行政开支约为128,658,000港元,主要包括员工成本、法律及专业
费、中介手续 费、以股份为基础开支及租金开 支。
年内溢利
本公司之权益股东应占年内溢利约为329,95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约345,815,000港元
减少4.6%。报告期内本集团之平均息费率轻微下降,而使用港元作为呈报货币时,报
告期内人民币贬值亦对本公司溢利数字造成影 响。
财政资源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贷款约3,583,629,000港元,占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资产总值之78.5%。其他主要资产包括商誉约577,230,000港元、应收账项
约13,428,000港元、应收利息约11,615,000港元、按公平值於损益列账之金融资产约
17,817,000港元、其 他应收账项、订金及预付款项 约46,384,000港 元、可供出售投资约
26,259,000港元、抵 押银行存款及已付保证金约4,615,000港元以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
目约273,291,000港 元。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贷约580,191,000港元、银 行贷款约77,076,000港 元、已收保
证金约10,764,000港元、其他应付账项、已收订金及应计费用约34,041,000港元、预
收之收入约19,230,000港元及应付税项约112,443,000港元。非流动负债包括债券约
594,340,000港元及递延税项负债约3,769,000港元。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於中国及香港共雇用约172名员 工。本集团提
供具竞争力之薪酬组合及与表现挂�h之花 红,以 与员工个人之 职 责、资历、经 验及表
现相称。本 集团亦设立购股权计 划,以向合资格承授人提供激励。於报告期内,员 工
总成 本(包括雇员购股权开支)约为42,034,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保持稳健之流动资金水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
为4.7倍。本集团按资本负债比率基准监控资本,资本负债比率乃按总借贷(包括流动
及非流动借贷及已收保证金)减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及抵押银行存款及已付保证金
除以总权益计 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资本负债比率约为31.7%。
公平值估计
金融资产之账面值减减值拨备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乃假定与其公平值相若。
或然负债
董事认为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 债。
外汇及货币风险
本集团货币资产、负债及交易主要以人民币(「人民币」)及港元(「港元」)列值。本集
团因以港元作为呈列货币而承受港元兑人民币产生之外币风险。由 於本集团之资产
主要位於 中 国,本集团承受人民币之净汇率风 险。本 集团管理及监察外汇风险,以 确
保适当措施及时有效地实行。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批准
二零一六年综合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
刊发。
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已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合共购回44,030,000
股股 份。年内,所 有44,030,000股 股份已获注销。
本公司股份购回之详情如下:
购回月份 股份购回数目 每股最高价每股最低价 总购买价
港元 港元 港元
一月 26,234,000 0.5300 0.5100 13,761,460.60
二月 12,102,000 0.5300 0.5100 6,371,741.00
三月 3,416,000 0.6300 0.6092 2,132,360.40
六月 2,278,000 0.6600 0.6500 1,484,117.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
公司并无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控股股东抵押股份
张小林先生(本公司控股股东)已向中合担保作出股份抵 押,据此,张小林先生已将
其於本公司拥有之750,000,000股股份抵押予中合担保。所抵押之股份为向中合担保
提供之抵押品之一部分,以供中合担保就由金紫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本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发 行之优先债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之担 保。
贷款协议载有关於控股股东须履行特定责任之条款
根据上述优先债券之条款及条件,倘控股股东於任何时间实益拥有之控股权益低於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50.1%,则任何债券之持有人将有权按其选择要求发行人按其本
金额之101%赎回所有(而非仅部分 )该 持有人之债券。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名列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派付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1.31港仙(二零
一五年:每股普通股1.36港仙),惟须待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
期四 )举行之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 会」)上批准,以及遵照公司条
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及规例後,方可作实。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
五)或前後派 付。
包括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派付之中期股息每股普股通1.05港仙(二
零一五年:每股普通股1.00港仙),倘末期股息获批准,本年度支付之总额将为每股普
通股2.36港仙(二零一五年:每 股普通股2.36港仙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
日(星期 一 )至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首尾两日包括在 内 )暂 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
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 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 司,地址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22楼,以 办理登记手续。
为厘定收取建议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之权 利,本
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首尾两
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 间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 记。为符合
享有本公布所述建议末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
一七年六月二 日(星期五 )下 午四时三十分 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
捷时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22楼,以 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惟守则条文第 A .1.1条、
A.2.1条、A.6.1条及E.1.2条除外:
守则条文第A.1.1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1.1条规定大多数董 事(以亲身或透过其他电子通讯方
式)积极参与约每季度举行一次之每年至少四次定期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并无公布其季度业绩,因 此并不认为有必要举行季度会议。
守则条文第A.2.1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应清楚界定
并以书面列载。
董事会认为,主席之职责乃为管理董事会,而行政总裁之职责则为管理公司之营运。
主席及行政总裁各自之职责清晰明确,因 此有关书面职权范围并无必 要。
守则条文第A.6.1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1条订明发行人每名新委任的董事均在接受委任时获
得全 面、正式且特为其而设的就任须 知。其後彼会获得所需的简介及专业发展,以 确
保其对发行人的营运及业务有适当的理解,以及完全意识到其在法规及普通法、上市
规则、法 律及其他监管规定以及发行人的业务及管治政策下的职 责。
本公司现时并无安排为董事提供专业简介及培训计划。然而,董事持续获得有关法律
及监管发展与业务及市场变化的最新资料,以助彼等履行职责。本公司将考虑聘用外
界法律及其他专业顾问,在 有需要时为董事提供专业简介及培训计划。
守则条文第E.1.2条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E.1.2条订明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 会,并应邀请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任何其他委员会(如适用)之主席出席。倘
彼等未能出席,彼 应 邀请委员会另一名成员 或(倘其均未能出 席 )其 正式委任代表出
席。该等人士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回答提 问。
董事会主席及各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因须处理个人事宜均未能出席最近期之股东周年
大会。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而采纳其本身之操守守则(「公司守则」),其条款不逊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且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个期间一直遵守公司守则。
本公司亦就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刊发之股价敏感资料之雇员制订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
易之书面指引(「雇 员书面指 引」),其条款不逊於标准守则。
本公司概不知悉有任何雇员不遵守雇员书面指引之情况。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 核 委员 会」)由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并 已审阅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 绩。审核委员会认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告符合相关财务报告准 则、上市规则规定及香港法
例,且本公司亦已适当地作出有关披 露。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 项:
於向董事会提呈财务报表及报告前审阅有关资料,并 考虑本公司之财务总监或
外聘核数师提出之任何重大或不寻常项 目。
参考外聘核数师所进行之工作、费用及聘任条款以检讨与核数师的关系,并向董
事会建议委 任、续聘及辞退外聘核数师。
检讨本公司财务申报系统、内 部监控系统及风险管理系统及相关程序之足够性
及有效 性。
审核委员会就本集团之内部监控系统提供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任何重大问题及作
出建 议。
国富浩 华(香港 )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
表、综合损益 表、综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之数 据,已经本集团之核数
师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初稿所
载之数额。国 富浩 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此方面履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
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 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保证业务准则
项下之保证工 作,因 此国富浩 华(香港 )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无就初步公布作出
保证。
於联交所网站刊载资料
本公布将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www.cfsh.com.hk)刊载。二零一六年度年报亦将
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载,同 时将会寄发予本公司股 东。
致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全体股东於年内给予鼎力支持致以衷心谢意。
代表董事会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席
陈旭明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 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 事:
罗锐先 生(行政总裁)
关雪玲女士
张际航先生
非执行 董 事:
陈旭明先 生(主席)
张小林先生
张晓彬先生
黄梅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进强先生
王健生先生
陈永辉先生
张晓君先生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
00605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行情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公告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回购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评级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沽空记录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