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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業績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ME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勤 美 达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1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 年度业绩 勤美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之董事( 「 董事」) 会( 「 董事会」) 欣然提呈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 合业绩,连同有关比较数字。 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表 ( 以美元列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元 千元 收入 2 303,125 309,506 销售成本 (216,387) (225,210) 毛利 86,738 84,296 其他收益 3(a) 1,573 1,371 其他收入净额 3(b) 4,717 2,610 销售及分销费用 (16,247) (16,838) 行政费用 (23,841) (22,795) 经营溢利 52,940 48,644 财务成本 4(a) (588) (853) 除税前溢利 4 52,352 47,791 所得税 5 (9,907) (7,839) 本年度溢利 42,445 39,952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 42,445 39,952 每股盈利 7 基本 ( 仙) 4.25 3.97 摊薄 ( 仙) 4.25 3.97 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 以美元列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本年度溢利 42,445 39,952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 除税及重新分类调整後): 可能於随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中国」) 及香港 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 (21,970) (20,115)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20,475 19,837 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 ( 以美元列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元 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9,306 191,119 租赁预付款项 6,751 7,402 其他财务资产 �C 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9 3,874 178,066 202,432 流动资产 存货 45,956 41,157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8 131,406 142,059 应收关连公司款 304 �C 抵押银行存款 3,173 4,6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050 31,665 210,889 219,49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9 53,626 53,555 银行贷款 5,000 24,000 应付关连公司款 98 172 应付本期税项 3,491 3,372 62,215 81,099 流动资产净值 148,674 138,39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26,740 340,828 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 ( 续) ( 以美元列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元 千元 非流动负债 长期贷款 22,000 15,000 递延税项负债 1,744 1,248 23,744 16,248 资产净值 302,996 324,58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281 1,293 储备 301,715 323,287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之权益总额 302,996 324,580 6 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经已根据所有适用之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此统称包括香港会计师公 会颁布之所有适用个别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普遍采纳之会 计原则及 《 香港公司条例》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此等财务报表亦遵守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 上市规则》」) 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於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之计量基准乃历史成本基准。 本公司、其於中国之附属公司及一间於香港之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分别为美元、人民币及 港元。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采纳美元作为其展示货币。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对於本集团而言於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多 项修订。该等发展对本集团当前或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编制或呈列方式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於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7 2 收入及分部资料 (a) 收入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供各行业使用之订制金属铸件。 收入指扣除退货备抵、增值税及扣除任何贸易折扣後,向客户销售铸件产品之价值。 各主要收入类别金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销售: -汽车部件及零件 222,372 226,887 -机械部件 56,920 54,262 -压缩机部件 23,833 28,357 303,125 309,506 本集团之客户基础包括三名客户 ( 二零一五年:两名客户) ,彼等各自之交易额超逾本 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入之10%。於报告期间向该等客户销 售汽车部件及零件之收入 ( 包括向据本集团所知与该客户受共同控制之实体作出之销售) 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最大客户 39,420 43,571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13% 14% 第二大客户 36,639 32,095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12% 10% 第三大客户 35,517 不适用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12% 有关本集团主要业务的进一步详情披露如下: 8 (b) 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其产品之制造来源( 即其位於中国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订制金属 铸件之营业附属公司) 管理其业务。本集团以与其最高管理层用於资源分配及业绩考 评的内部报告资料一致的方式,呈列以下四个报告分部: 天津勤美达工业有限公司 ( 「 天津勤美达」) 苏州勤美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苏州勤美达」) 勤威 ( 天津) 工业有限公司 ( 「 勤威 ( 天津)」) 苏州勤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苏州勤堡」) (i) 分部经营业绩、资产和负债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分配资源,本集团最高管理层根据以下基础监督每 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资产和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租赁预付款项及流动资产( 企业资产除外) 。分部 负债包括个别分部经营活动所占之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及直接由分部管理之 银行借贷。 收入和费用是报告分部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或归属於报告分部的 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用於衡量报告分部之溢利的指标为 「 经调整EBITDA」,即 「 经调整除利息、税项 以及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当中「 利息」 被视为包括投资收入,而「 折旧及摊销」 被视作包括就非流动资产之减值亏损。计算经调整EBITDA时,本集团盈利已就 并非特别计入个别分部之项目( 例如董事及核数师酬金及其他总办事处或企业 行政费用) 作出进一步调整。 为获取各分部的经调整EBITDA的资讯,管理层获取了各分部的相关资讯,包括 收入 ( 包括分部间收入) 、由分部直接管理的货币资金和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和 费用、以及用於各分部营运的非流动分部资产的折旧、摊销及添置。分部间收 入是参照同类产品对第三方售价而定价的。 9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本集团最高管理层提 供的用於分部间资源分配和业绩考评的本集团报告分部资讯列示如下: 天津勤美达 苏州勤美达 勤威 ( 天津) 苏州勤堡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8,255 45,369 102,618 104,521 145,610 130,436 46,642 29,180 303,125 309,506 分部间收入 1,421 871 2,603 2,345 2,425 14,083 2,565 3,345 9,014 20,644 报告分部收入 9,676 46,240 105,221 106,866 148,035 144,519 49,207 32,525 312,139 330,150 报告分部溢利�u ( 亏损) ( 经调整EBITDA) (419) 1,216 23,790 26,250 44,777 43,918 6,533 3,446 74,681 74,83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6 164 101 128 57 57 13 62 227 411 利息开支 (92) (431) (496) (422) �C �C �C �C (588) (853) 本年度折旧及摊销 (1,121) (1,608) (4,431) (5,480) (9,264) (9,707) (5,442) (5,567) (20,258) (22,362) 报告分部资产 44,896 56,238 84,368 101,872 165,685 159,549 99,136 106,588 394,085 424,247 本年度新增非流动 分部资产 �C 26 2,822 3,469 7,063 3,235 2,002 4,656 11,887 11,386 报告分部负债 40 1,517 20,892 14,703 39,282 30,221 14,461 18,215 74,675 64,656 (ii) 报告分部收入、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收入 报告分部收入 312,139 330,150 分部间收入抵销 (9,014) (20,644) 综合收入 ( 附注2(a)) 303,125 309,506 1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溢利 报告分部溢利 74,681 74,830 有关分部间固定资产转让之折旧抵销 320 503 分部间溢利抵销 (730) (4,320) 来自本集团外部客户之报告分部溢利 74,271 71,013 折旧及摊销 (20,258) (22,362) 利息收入 227 411 财务成本 (588) (853) 未分配总办事处及企业开支 (1,300) (418) 综合除税前溢利 52,352 47,791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资产 报告分部资产 394,085 424,247 分部间应收款项抵销 (16,773) (7,195) 377,312 417,052 非流动财务资产 �C 37 未分配总办事处及企业资产 11,643 4,838 综合资产总额 388,955 421,927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负债 报告分部负债 74,675 64,656 分部间应付款项抵销 (16,773) (7,195) 57,902 57,461 未分配总办事处及企业负债 28,057 39,886 综合负债总额 85,959 97,347 11 (iii) 地区分部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收入之地区资料。客户地区以货物送达之地 区为准。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中国 184,448 172,764 美国 86,766 107,879 日本 15,706 15,232 其他国家 16,205 13,631 总计 303,125 309,506 本集团大部分物业、厂房、设备( 「 指定非流动资产」) 位於中国。因此,并无呈 列根据指定非流动资产之地区作出地区分部分析。 3 其他收益及收入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a) 其他收益 -利息收入 227 411 -杂项收入 1,346 960 1,573 1,371 (b) 其他收入净额 汇兑收益净额 4,920 2,84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73) (232) 出售其他财务资产之亏损 (30) �C 4,717 2,610 12 4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已扣除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a) 财务成本: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银行垫款利息 588 85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b) 雇员成本: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40,210 41,19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126 3,677 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1 29 合约终止补偿 159 3,399 43,496 48,303 根据天津勤美达於二零一五年之重组,本集团终止雇用若干员工,合约终止补偿指向该等 员工作出之合约终止补偿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c) 其他项目: 租赁预付款项之摊销 184 196 折旧 20,074 22,166 经营租约支出:最低租赁付款 ( 包括物业租金) 407 362 呆账拨备 2,560 �C 核数师酬金-核数服务 489 522 13 5 综合损益表内之所得税 (a) 综合损益表内之税项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本期税项 本年度所得税拨备 10,152 7,863 过往年度 ( 超额拨备) �u拨备不足 (846) 31 9,306 7,894 递延税项 暂时差额之产生及拨回 601 (55) 9,907 7,839 (i) 海外所得税 根 据 开 曼 群 岛 之 规 则 及 规 例,本 公 司 及CMW (Cayman Islands) Co., Ltd. ( 「 CMW(CI)」) 均毋须於开曼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ii) 香港利得税 由於本集团并无於所呈报年度产生应缴纳香港利得税之任何应课税收入,故并 无於本年度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iii) 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所得税规则及法规,本集团之中国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拨备按 下列税率予以计算: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天津勤美达 (1) 25% 15% 苏州勤美达 (1) 15% 15% 勤威 ( 天津) (2) 15% 15% 苏州勤堡 (3) 15% 15% 附注: (1) 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及二零一一年十月,苏州勤美达及天津勤美达获授予 高新科技企业( 「 高新科技企业」) 称号,并有权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期间按15%之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苏州勤美达及天津勤美达分别於二零一四年十月重续及取得高新科技企 业证书,并可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三个年度期间按15%之企业所得 税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天津勤美达於二零一五年之重组,天津勤美达於二零一六年并不满 足相关中国税务法规所载之高新科技企业之所有标准,并因此须於二零 一六年按25%之法定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4 (2)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勤威( 天津) 获授予高新科技企业称号,并有权於截 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期间按15%之企业所得税优惠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勤威( 天津)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重续并取得高新科技 企业证书,并可於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三个年度期间按15%之企业所 得税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苏州勤堡获授予高新科技企业称号,并有权於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期间按15%之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苏州勤堡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重续及取得高新科技企业证书,并可於截 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期间按15%之企业所得税优惠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根据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中国附属公司应付於境外投资者之股息须按10%扣缴税,倘其注册成立 之境外司法权区与中国订有税务条约 ( 订明不同的扣缴税安排) ,则於中国之扣 缴税可予减少。苏州勤堡、天津勤美达及苏州勤美达之控股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根据中国与香港订立之税务条约,若苏州勤堡、天津勤美达及苏州勤美达 之控股公司符合相关中国税务公告订明之「 受益所有人」之标准,则其应付之股 息应按经减少之5%扣缴税率缴税。 (b) 实际税项支出与会计溢利按适用税率计算之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除税前溢利 52,352 47,791 按有关税务司法权区溢利所适用之税率计算之 除税前溢利之假定税项 14,004 10,828 不可扣减开支之税务影响 125 139 未动用税项亏损未确认之税务影响 256 282 分派附属公司溢利之税务影响 1,850 1,270 过往年度 ( 超额拨备) �u拨备不足 (846) 31 产生�u ( 转回) 过往年度未确认暂时差异 272 (54) 税项宽免期之税务影响 (5,754) (4,657) 实际税项支出 9,907 7,839 15 6 股息 (a) 本年度应付予本公司权益股东之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已宣派并支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00仙 ( 二零一五年:0.80仙) 9,963 8,050 已宣派并支付特别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00仙 ( 二零一五年:1.39仙) 9,963 13,986 报告期末後拟派付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82仙 ( 二零一五年:0.97仙) 8,200 9,760 二零一六年报告期末後并无拟派付之特别末期股息 ( 二零一五年:每股普通股0.99仙) �C 9,961 28,126 41,757 报告期末後拟派付之末期股息於报告期末并无确认为一项负债。 (b) 本年度批准及已派付之应於过往财务年度付予本公司权益股东之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於本年度批准及已派付之过往财务年度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97仙 ( 二零一五年:1.00仙) 9,664 10,062 於二零一五年批准及已派付之过往财务年度 特别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99仙 9,910 �C 19,574 10,062 7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年内之本公司普通权益股东应占溢利42,445,000元 ( 二零一五年: 39,952,000元) 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999,125,000股 ( 二零一五年:1,006,212,000股) 计算。 16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於一月一日已发行普通股 1,006,212 1,006,212 行使购股权之影响 182 �C 购回股份之影响 (7,269)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99,125 1,006,212 (b) 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 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乃因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所有潜在普通股均无摊薄效应。 8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应收账款 118,375 129,602 减:呆账拨备 (2,560) �C 115,815 129,602 应收票据 5,796 3,980 其他应收款、按金及预付款 9,795 8,477 131,406 142,059 所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均预期於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a) 账龄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计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经 扣除呆账拨备按客户接收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於3个月内 85,943 104,968 3个月至12个月 34,619 27,512 12个月至24个月 788 924 超过24个月 261 178 121,611 133,582 17 本集团会对所有要求赊账超过若干金额之客户进行信贷评估。该等应收账款一般於账 单发出後60至180天内到期,一般而言,本集团未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b)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减值 有关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减值亏损采用拨备账予以记录,除非本集团信纳收回款额 之可能性极微,於此情况下,就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直接撇销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2,560,000元乃个别厘定将予减值。 (c) 并无出现减值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并无个别或整体上被视为出现减值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无逾期亦无减值 115,205 108,515 过期少於3个月 5,340 22,631 过期3个月至12个月 751 1,851 过期12个月至24个月 315 407 过期超过24个月 �C 178 6,406 25,067 121,611 133,582 既无逾期亦无减值之应收款与现时并无违约记录之大量客户有关。 过期但不出现减值之应收款与同本集团拥有良好往绩之若干独立客户有关。根据过往 经验,管理层相信不必要就该等结余计提减值拨备,原因为信贷质素并无出现重大变 动及余款仍被视为可悉数收回。本集团并无就该等余款持有任何抵押品。 18 9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应付账款 27,264 19,008 应付票据 11,134 16,633 其他应付款 15,228 17,914 53,626 53,555 所有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预期於一年内清偿或按要求偿还。 於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 计入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元 千元 1个月内 21,760 17,336 1至3个月 12,483 11,988 3至6个月 4,078 6,275 6个月以上 77 42 38,398 35,641 1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营业收入303,125,000美元,较二零一五年减少2.1%。汽车部件 及零件之销售额占总收入的73.4%。机械零部件之销售额占总收入的18.8%。压缩 机零部件之销售额占总收入的7.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毛利为86,738,000美元( 二零一五年: 84,296,000美元) ,即毛利率为28.6% ( 二零一五年:27.2%)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营溢利为52,940,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 48,644,000美元) 或所录得收入之17.5%( 二零一五年:15.7%)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42,445,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 39,952,000美元) 。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维持稳健财务状况。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为30,050,000美元( 二零一五年:31,665,000美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银行信贷约为163,866,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134,320,000美 元) ,其中35,295,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43,681,000美元) 获动用。无抵押银行贷款 5,000,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24,000,000美元) 须於一年内偿还,17,000,000美元 ( 二 零 一 五 年:无) 须 於 一 年 後 但 於 两 年 内 偿 还 及5,000,000美 元( 二 零 一 五 年: 15,000,000美元) 须於两年後但於五年内偿还。 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合共为9,973,660港元,分为 997,366,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 本集团采纳审慎财务政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比率为3.4 ( 二零一五年:2.7) ,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经调整净债务与资本比率 ( 总债务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总权益之比率) 为17%( 二零一五年:19%) 。本集 团持续监控收债政策,以减轻销售信贷风险,并确保资金能按时收回。 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盈利为4.25美仙,而二零一五年为3.97 美仙。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 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并无收购或出售任何附属公司。 20 分部资料 本集团分部资料之详情载於上文附注2。 雇员福利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平均员工人数为3,420名( 二 零一五年:3,690名) 。本集团之雇员成本( 不包括董事袍金) 为40,210,000美元( 二 零一五年:41,198,000美元) 。本公司之薪酬政策乃每年由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进 行检讨,并符合现行市场惯例。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根据本公司於二零零四 年十二月八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合共22,300,000份购股权。 本公司之中国附属公司之雇员为由中国当地政府营办之国有社会福利计划之成员。 根据该计划,本集团须根据有关中国规则及法规向其中国雇员提供退休、医疗、 工伤、失业及产假福利。本集团须按彼等薪金成本之特定百分比向社会福利计划 作出供款,以为福利提供资金。本集团之唯一责任为向社会福利计划作出特定供款。 董事及本集团之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 非中国公民) 无权参与由中国当地政府营办之 国有社会福利计划。然而,於年内,本集团之高级管理人员( 非中国公民) 已参与 由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勤美」) 於台湾管理之界定福利退休计划。於回顾年度内, 本集团向勤美付还155,000美元( 二零一五年:153,000美元) 作为本集团摊占该退 休计划之供款。本集团并无承担该供款以外之任何责任。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将3,173,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4,614,000美 元) 之银行存款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信贷之抵押。 重大投资或股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为提高收益率及降低废品率,本公司与欧洲谘询团队已签订自二零一六年开始为 期14个月之协议。凭藉有口皆碑的尖端技术,本公司将受惠於冶金的新实践知识, 尤其是在 「 工艺工程」领域,以便超越此激烈竞争行业的竞争对手。 21 铸铁业涉及高温熔化废钢,凝固後的最终产品均来自於由膨润土及大量细砂的混 合物制成的硬化模具内成型的铁水,此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污染物。我们决 心打造一个 「 清洁的生产环境」,逐步实施若干措施,以成为 「 密封生产综合体」或 「 负压生产」,因此,综合体所收纳的所有空气於其返回到大自然之前将被过滤。 此改进是一项雄心勃勃且所费昂贵的事业,但我们相信长期成就及环保乃我们的 目标。 外币风险 本集团与境外客户之大部份交易以美元计值。本集团可能面临以美元、欧元及其 他货币计值之销售之更高货币风险,而本集团之盈利能力可能受货币汇率大幅浮 动所影响。 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且资金汇出中国须受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制所 限。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现金及银行存款 相当於17,485,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25,258,000美元) 。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且未於本集团财务 报表拨备之资本承担为8,086,000美元 ( 二零一五年:4,693,000美元) 。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股息 董事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 星期五) 举行之应届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 「 二零 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上向本公司股东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82美仙( 相等於6.40港仙) ,该等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九日 ( 星期五) 派付予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 星期三)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之股东。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为厘定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的身份,本公司将由二 零一七年五月八日 ( 星期一) 起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 星期五) 止 ( 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 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 ( 星期五)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 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供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22 为厘定股东获享建议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星 期三)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日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 合资格获享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 二十三日 ( 星期二)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办理登记手续。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於联交所按介乎每股2.24港元 至2.39港元之价格购回9,956,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 每股购买价格 已付总金额 年�u月 所购回股份数目 最高 最低 ( 包括交易成本) 港元 港元 港元 二零一六年四月 9,956,000 2.39 2.24 22,610,0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内并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 上市规则」) 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 「 标准守则」) 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向全体 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本公司确认全体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均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企业管治常规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透过确保本集团业务之适当 监督及管理程序得以妥当运作及检讨以及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获建立,一 直致力於向其股东履行其责任。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 「 企业管治守则」) 所载之守 则条文,作为其本身之企业管治守则。 23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 则条文,惟偏离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所 区别,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但本公司并无委任行政总裁,而行政总裁之角色及 职能由所有执行董事 ( 包括主席) 共同履行。 除上文所述者外,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 符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八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其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条文。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控制及申报系统。审核 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庭乐先生 ( 主席)、邱林美玉女士及陈柏苍先生。 审核委员会已经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 业绩。 承董事会命 勤美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金奉天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其中四名为执行董事,包括金奉天先生、 曹明宏先生、陈顺敏女士及何佩玲女士,一名为非执行董事Christian Odgaard Pedersen先生,及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林庭乐先生、邱林美玉女士及 陈柏苍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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