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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HopefluentGroupHoldingsLimited 合富辉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3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合富辉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或「董事会」)欣然公布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3 3,965,770 2,760,202 17,103 14,291 其他收入 �C 61,112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419 2,047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2,798,454) (2,033,966) 销售开支 (698,242) (435,634) 行政开支 (7,084) (14,709) 其他收益及亏损 �C (4,634) 应占一家联营公司亏损 (426) �C 应占一家合营企业亏损 5 (15,169) (30,334) 融资成本 除税前溢利 464,917 318,375 6 (146,233) (91,282)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溢利 7 318,684 227,093 其他全面开支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117,954) (127,924) 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200,730 99,169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溢利: 302,207 223,330 本公司拥有人 16,477 3,763 非控股股东权益 318,684 227,093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入总额�U 185,447 96,724 本公司拥有人 15,283 2,445 非控股股东权益 200,730 99,169 每―股盈利 9 45.2港仙 33.7港仙 基本 ―摊薄 45.2港仙 33.7港仙 �C1�C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67,307 投资物业 187,799 69,787 184,289 物业、机器及设备 47,804 �C 收购投资物业之订金 14,370 15,220 商誉 22,435 �C 於一家合营企业权益 142,700 �C 应收贷款 482,415 269,296 流动资产 10 992,423 应收账款 244,024 997,808 253,619 应收贷款 123,879 267,916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费用 6,247 29,705 持作买卖投资 1,677,281 1,049,732 银行结余及现金 3,043,854 2,598,780 流动负债 11 659,359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30,822 405,400 116,036 税项负债 251,469 39,053 银行及其他借贷 1,041,650 560,489 流动资产净值 2,002,204 2,038,29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484,619 2,307,587 股本及储备 6,680 股本 2,379,747 6,680 2,231,608 股份溢价及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386,427 2,238,288 42,434 18,148 非控股股东权益 权益总额 2,428,861 2,256,436 非流动负债 55,758 递延税项负债 51,151 2,484,619 2,307,587 �C2�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於年报内「公司资料」一节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列账,而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则为人民币(「人民币」)。董事选用港元 作为列账货币之原因为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 2.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本集团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产花果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账目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联合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之年度改进 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并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 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资料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计划之修订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计划之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 订阐明,倘披露资料并不重大,实体毋须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规定作出特别披露, 并就聚合及非聚合资料之披露基准提供指引。然而,该等修订重申,倘依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特定要求作出之披露不足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特定交易、事件及条件对实体 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之影响,则实体应考虑披露补充资料。 对财务报表架构而言,该等修订提供系统顺序或附注分组之样例。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若干附注之分组及顺序已作修订,以突显管理层认为与理 解本集团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最为相关之本集团活动,尤其有关资本风险管理及金融工 具之资料已重新排序。除上述列报及披露变动外,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并无 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示本集团财务表现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影响。 �C3�C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及相关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资产出售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或投入 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 周期之年度改进 5 1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待定日期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按适用情况而定)开始之年度 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一般对冲会计处理分类及计量 之新规定以及金融资产之减值规定。 与本集团有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 计量。特别是,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以及合约现金流量纯粹 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债务投资,一般按其後会计期间结算日之摊销成本 计量。目的为同时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以及合约条 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债务工具,一 般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资按其後会计期间 结算日之公平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有权不可撤回地选 择在其他全面收入呈列并非持作买卖股本投资之其後公平值变动,并一般仅在损益 确认股息收入。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相反,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采用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需要实体於各 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步 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即可确认信贷亏损。 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能对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及负债分类及计量造成重大 影响。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本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尚未产生之亏损 提前计提拨备。然而,於本集团进行详细审阅前,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作出 合理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C4�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旨在制定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客户合约所产生 收益入账。一经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取代现时之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 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确认收益以显示向客户转让所承诺货品或 服务,而款额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 确认收益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按合约中之履约责任分配交易价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货品或 服务之「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或就此)确认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处理特 定情况加入更明确指引。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涉及识别履约责任、 主事人相对代理人的考虑及授权申请指引。 本公司董事认为於本集团进行详细审阅前,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作出合理 估计并不实际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之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综合模式。 一经生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以客户能否控制所识别资产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 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经营租约及融资租约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以承租 人须就所有租赁将予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之模式取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其後按成本(除若干例外情况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 并就任何租赁负债重新计量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当日尚未支付租赁款项之现值计 量。其後,租赁负债就利息及租赁款项以及(其中包括)租赁修订之影响作出调整。就现金 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其他经营租约款项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之租赁款项将分配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之本金及利息部分。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可能导致该等资产分类产生潜在变动,视乎本集团是否分 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於按将呈列相应相关资产(倘拥有)之相同项目内呈列。 �C5�C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相比,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 人会计处理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约或融资租约。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作出详尽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之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承担为 473,690,000港元。初步评估显示此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 故本集团将确认使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之相应负债,除非其於应用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时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之资格则另作别论。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 上文所列计量、呈列及披露出现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审阅前,对财务影响作出合 理估计属不切实际。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不会对本集团之 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营业额 营业额乃有关物业代理服务及金融代理服务之代理佣金、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以及应收贷 款之利息收入,扣除营业税及其他税项。本集团年内之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代理佣金 3,536,099 2,522,465 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441,491 371,702 应收贷款之利息收入 55,460 31,510 4,033,050 2,925,677 减: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67,280) (165,475) 3,965,770 2,760,202 4.分部资料 就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呈报之资料集中在 所提供服务之类型。 本集团分为四个业务部门,包括一手物业代理服务、二手物业代理服务、金融服务及物 业管理服务,组成本集团四个经营分部。本公司执行董事认为,金融服务分部正在扩充, 且金融服务分部之经营业绩由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以就资源分配作出决策,有关分 部随後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分开呈报。 一手物业代理为向物业发展商提供一手物业服务。二手物业代理为提供二手物业服务。 金融服务为向个人或公司提供按揭转介及贷款融资服务。物业管理为向业主及住户提供 楼宇管理服务。 �C6�C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报告及经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手物业二手物业 代理 代理金融服务物业管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2,477,740 943,224 112,816 431,990 3,965,770 分部溢利 332,019 61,298 62,592 56,173 512,082 其他收入 17,103 中央行政成本 (50,092) 应占一家合营企业亏损 (426)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 1,419 融资成本 (15,169) 除税前溢利 464,917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手物业二手物业 代理 代理金融服务物业管理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1,814,670 545,103 49,911 350,518 2,760,202 分部溢利 255,626 10,094 22,622 51,022 339,364 其他收入 14,291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61,112 中央行政成本 (63,471) 应占一家联营公司亏损 (4,634)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 2,047 融资成本 (30,334) 除税前溢利 318,375 5.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利息: 银行及其他借贷 15,169 3,691 可换股票据之实际利息 �C 26,643 15,169 30,334 �C7�C 6.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38,554 93,158 递延税项 7,679 (1,876) 146,233 91,282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 为25%。 本集团若干中国附属公司须根据本年度营业额按视为溢利基准以2.5%(二零一五年:3.25%) 之预定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预定税率由有关中国附属公司与各自之地方政府税务局协 议厘定,并每年检讨及更新。 由於本集团并无在香港录得应课税溢利,故并无於本年度在综合财务报表就香港利得税 计提拨备。由於应课税溢利以过往年度承前税项亏损全数抵扣,故并无於香港产生之本 年度溢利须缴纳税项。 7.本年度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之计算已扣除(计入):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 51,415 42,637 应收账款拨备(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10,838 7,209 拨回应收贷款拨备(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71) (22) 出售及撇销物业、机器及设备之亏损(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271 533 持作买卖投资公平值变动(收益)亏损(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8,564) 4,699 8.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之已派付股息: 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每股3港仙(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每股2.5港仙)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5.5港仙(二零一五年: 20,040 16,700 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股3港仙) 36,740 20,040 56,780 36,740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後,董事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 9港仙(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5.5港仙), 合计60,12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6,740,000港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後方可作实。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後拟派之末期股息并无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确认为负债。 �C8�C 9.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盈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302,207 223,330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667,999 663,562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於两个年度之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原因为该等购股权之 行使价於两个年度均高於股份平均市价。此外,计算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本公司之未兑换可换股票据获兑换,原因为有关行使将 导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盈利增加。 10.应收账款 本集团给予客户之平均信贷期介乎30日至120日。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应收账款扣除呆账 拨备後根据发票日期呈报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款 0至30日 519,784 351,937 31至60日 157,151 221,627 61至90日 116,958 191,728 91至120日 63,208 106,569 121至180日 135,322 125,947 992,423 997,808 11.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主要包括已收订金、预收款项、应计员工成本及其他应付账款。 �C9�C 业务回顾 一、二零一六年全年市场回顾 二零一六年,中国内地经济的表现稳中带升,房地产市场这个经济的主要 部落,依然显得重要并高度活跃。一如既往,政府本轮的宏观调控政策甚 为频密,但比以往更为精准。在房地产政策方面提出了「去库存」的指引, 加上部分地方政府因应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发放购房补贴,降低 首付比例,增加或减少供地,调整税收优惠等等,带动起房地产市场新面貌。 纵观而言,二零一六年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效果显着,全国的库存量连续9 个月减少,住宅投资增长呈下降趋势,部分一线城市楼价增长放缓,房地 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建设稳步进行。 中国经济形势在调整中步入新常态,消除了外界对其经济「硬着陆」的疑虑, 房地产对全国经济大局的重要性清晰可见,这对於认识中国房地产市场 的真谛有着极好的指引。 二、集团整体业务回顾 本集团多年来一直稳立於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最前沿,明晰政府政策和市 场走势,掌握客户资源及产品资料,并不断调整运营策略和操作程式,有 足够和全面的人力资源去参与市场竞争,已成为一家将传统业务扩展至 全方位的、线上线下并行的房地产综合服务运营商,特别是在二零一六年 间,我们一方面巩固了广东省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进一步发展了全国多个 省市的业务,企业的运营规模得到了有序的发展。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集团录得营业额3,966,000,000港元,较 去年上升约44%(二零一五年:2,760,000,000港元),而股东应占溢利达 302,000,000港元,较去年上升约35%(二零一五年:223,000,000港元)。每股基 本盈利为45.2港仙(二零一五年:33.7港仙)。 一手及二手物业代理业务的营业额分别为2,478,000,000港元及943,000,000港 元,占集团总营业额的62%及24%,金融业务的营业额为113,000,000港元, �C10�C 占集团总营业额的3%。余下11%或432,000,000港元之营业额则来自物业管 理业务。若按地区划分,广州业务占集团总营业额约51%,非广州业务则 占约49%。 今年新屋销售约为3,300亿港元,合计约268,000宗,折合面积约2,800万平方米。 1.一手物业代理业务表现良好,增长有序 受惠於行业整合,以及集团的领先地位及竞争优势,一手物业代理业 务的成交量持续创出新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营业 额为2,478,000,000港元,与去年同比增长37%。依赖於集团在20个城市开 设了区域管理网点,支撑起全国性的一手物业代理业务。代理专案达1,000 多个,覆盖的城市多达150个。其中在广州、合肥、佛山、东莞、济南、 南宁及武汉等城市取得优异的成绩。 2.二手代理业务规模扩大,��速持续 二手物业代理业务於年内表现良好,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录得上升约 73%至约943,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45,000,000港元),合共促成约 64,000宗二手物业交易( 二零一五年:43,000宗 ),为本集团的稳健增长 提供了强劲动力。随着多项政策的实施,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为购 房者带来可靠的买房保障,这有助促进购房者的购买意欲,也带动集 团的业务量受益上扬。为把握商机,集团於年内适时增加约100间分行, 目前分行总数达400间。 3.房地产金融服务发展快速,收益突出 自二零一五年九月起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运行平稳,结合线下的 小额贷款业务,成就了本集团创新的专案。我们以金融服务为主题, 以销售案场、二手分行、物管社区及发展商等为服务对象,以线上、线 下等为管道,推出金额小、标的分散、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既支援了 主营业务的发展,也获得了额外的收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金融服务经营规模逾30亿港元,营业额约113,000,000港元。 �C11�C 4.物业管理服务稳中有进,发展良好 物业管理业务於年内发展不俗,增加了总体收益的同时不断保持良好 的客我互动,进一步提升集团的品牌形象。二零一六年,物业管理业 务的营业额由二零一五年的351,000,000港元上升至约432,000,000港元。 集团一直致力为广州、上海、天津、武汉等城��约300个住宅、写字楼 及商场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总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 5.互联网业务不断创新,稳固发展 为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集团建 立起全职的互联网技术研发部门,拥有众多的专业人士组成的技术团队, 结合企业自身的业务需要,自行设计和推广多种互联网产品。房王网 (www.ihk.cn)、房王加、房专家、合记买楼、合富金融(www.hfmoney.com) 等电脑和手机版APP应用程式,有效地支援了集团在代理业务、经纪 业务和金融业务方面的市场拓展,从而实现了各类业务线上和线下的 快速整合,增强了集团的品牌效应,巩固其在行业中的先行地位。 三、二零一七年展望 二零一六年开始,房地产行业格局发生显着变化,大型房企发展商加快了 整合并购的步伐,强者愈强的态势更趋明显,合富辉煌的规模有目共睹, 充足的人才储备、灵活的经营策略和创新的营运模式将会成为我们重要 的竞争优势。二零一七年的市场形势更为清晰,政府因城施策将在控风险 与去库存基调下不断深化,热点城市面临量价回档,而三、四线城市有望 延续平稳走势,我们将面对一个更加稳健和广阔的市场。 展望未来,合富辉煌将继续以「守正出奇、大道而行」的经营路向,既立足 於传统的房地产服务行业,又将不断创新增值业务;既优化服务平台,又 探索建立更具竞争力和新颖的商业模式;既不断扩张市场份额,又深挖市 场价值。凭籍集团廿多年的长期积累,我们将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为广大 股东及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回馈! �C12�C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维持稳健之财务状况,现金及银行存 款约为1,677,3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49,700,000港元),而 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之比率)为2.92(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64)。借贷总额约为251,000,000港元,为应收贷款之有抵押借贷(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9,000,000港元,为有抵押银行借贷)。本集团之资本负债 比率(按借贷总额除资产总值计算 )约为7.1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6%)。本集团之借贷以人民币计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投资物业与租赁土地及楼宇抵押予银行, 以取得本集团银行借贷。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交易均以港元或人民币计值。因此,本集团并无承受重大 外汇波动风险。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约20,000名全职雇员,其中约8名 雇员派驻香港,而其余雇员则派驻中国。本集团视雇员为最大及最宝贵资产。 具竞争力之薪酬组合乃按个别员工之职责、资历、表现及年资作准则而厘定。 环境政策 本集团致力打造环保工作环境,节约天然资源。本集团力求透过节约水电及 鼓励回收办公室用品,尽量减少对环境之影响。 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 份(「股份」)总数为667,998,808股。 �C13�C 股息 董事会议决,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议派付之末期股息 为每股9港仙(「拟派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每股5.5港仙)。计及於二零一六 年十月十八日已派付之中期股息每股3港仙,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股息总额将为每股12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8港仙)。 拟派末期股息须待股东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後,方可作实。拟派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二)或前後 分派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股息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 东名册之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於以下期间暂停办理: (i)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四)(包括 首尾两日),以确定股东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之权利。 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所有股份过户 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 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登记手续;及 (ii)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包 括首尾两日),以确定股东获发拟派末期股息之权利。为确立获发拟派末 期股息之权利,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 二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 办理登记手续。 於上文第(i)及(ii)分段所述期间内,概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自上市日期以来,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股份,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亦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股份。 �C14�C 企业管治 除下列偏离守则条文A.2.1及F.1.1之情况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 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规定。 主席及行政总裁 扶伟聪先生(「扶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本公司共同创办人。扶先生具备丰富 业界经验,该等经验对本公司整体发展极具价值及裨益。 本公司并无设立行政总裁职位,因此本公司日常运作及管理均由执行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监察。 董事会认为,尽管本公司并无设立行政总裁职位,但由资深人士组成之董事 会不时举行会议,商讨影响本公司运作之事宜,确保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 公司秘书 本公司已委任香港执业律师劳恒晃先生为其公司秘书,而公司秘书可联络之 人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卢一峰先生。 上市规则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具体查询 有关於回顾年度内任何未有遵守标准守则之情况,彼等均确认已全面遵守标 准守则所载规定准则。 於联交所网站登载详尽全年业绩 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所有资料之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适当时候登载於联交 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hopefluent.com)并寄交股东。 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四)举行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召开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将登载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并 寄交本公司股东。 �C15�C 鸣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本集团客户及股东之支持,亦感谢本集团全体员 工於年内努力不懈全心全意作出贡献。 承董事会命 主席 扶伟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扶伟聪先生、吴芸女士、扶敏女士及卢一 峰先生;非执行董事莫天全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景沛先生、伍强先 生及王罗桂华女士组成。 �C16�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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