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1 �C
* 仅 供 识 别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布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布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NANJING SINOLIFE UNITED COMPANY LIMITED*
南 京 中 生 联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号:3332)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末 期 业 绩 公 布
财 务 摘 要
收 益 增 加 约 17.4%至 人 民 币 466.2百 万 元 ( 2015年:人 民 币 397.1百 万 元)。
毛 利 增 加 约 2.1%至 人 民 币 326.7百 万 元 ( 2015年:人 民 币 319.9百 万 元)。
本 年 利 润 减 少 约34.8%至 人 民 币90.6百 万 元 ( 2015年:人 民 币139.0百 万 元)。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减 少 37.5%至 人 民 币 10分 ( 2015年:人 民 币 16分)。
董 事 会 已 建 议 派 付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之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6.00
分 ( 2015年: 人 民 币 6.75分 ), 总 计 人 民 币 56,777,902元 ( 2015年: 人 民 币
56,547,600元),以 及 特 别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4.57分 ( 2015年:人 民 币 7.57分),
总 计 人 民 币 43,222,098元 ( 2015年:人 民 币 63,452,400元),惟 须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於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批 准。
末 期 业 绩
南 京 中 生 联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 董 事 ( 「 董 事」) 会 ( 「 董 事 会」) 欣 然 公 布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 「 本 年 度」) 的 经 审 核
综 合 末 期 业 绩,连 同 截 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比 较 数 字 如 下:
�C 2 �C
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截 至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2016年 2015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收 益 4 466,241 397,064
销 售 成 本 (139,549) (77,138)
毛 利 326,692 319,926
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4 13,407 15,008
销 售 及 经 销 开 支 (131,905) (90,054)
行 政 开 支 (85,385) (59,488)
其 他 开 支 (3,719) (1,212)
分 占 合 营 企 业 利 润 426 327
除 税 前 利 润 119,516 184,507
所 得 税 开 支 6 (28,870) (45,557)
本 年 利 润 90,646 138,950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於 随 後 期 间 的 将 重 新 分 类 为 损 益 的 其 他
全 面 收 入,除 税 後
换 算 海 外 业 务 的 汇 兑 差 额 8,496 804
本 年 全 面 收 入 总 额 99,142 139,754
以 下 各 项 应 占 利 润:
母 公 司 拥 有 人 87,232 136,233
非 控 股 权 益 3,414 2,717
本 年 利 润 90,646 138,950
以 下 各 项 应 占 全 面 收 入 总 额:
母 公 司 拥 有 人 92,750 136,558
非 控 股 权 益 6,392 3,196
99,142 139,754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母 公 司 普 通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每 股 盈 利:
― 基 本 及 摊 薄 8 10分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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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於 12月 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非 流 动 资 产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9 70,695 37,149
预 付 土 地 租 赁 款 项 10,710 10,957
商 誉 10 153,387 54,096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77,575 19,350
於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6,304 8,069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13,085 5,839
已 抵 押 按 金 1,216 1,146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297 2,671
340,269 139,277
流 动 资 产
存 货 75,177 69,990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11 39,674 26,430
预 付 土 地 租 赁 款 项 247 247
预 付 款 项�p 按 金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9,996 11,413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C 76
已 抵 押 按 金 367 �C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517,934 532,326
643,395 640,482
资 产 总 值 983,664 779,759
流 动 负 债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12 15,538 12,574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及 应 计 费 用 51,346 25,874
应 付 税 金 18,020 20,908
84,904 59,356
流 动 资 产 净 值 558,491 581,126
总 资 产 减 流 动 负 债 898,760 720,403
�C 4 �C
2016年 2015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非 流 动 负 债
递 延 税 项 负 债 17,244 4,059
拨 备 707 631
17,951 4,690
资 产 净 值 880,809 715,713
权 益
母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权 益
股 本 94,630 83,817
储 备 728,594 580,703
非 控 股 权 益 57,585 51,193
权 益 总 额 880,809 715,713
�C 5 �C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1. 公 司 资 料
本 公 司 乃 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 中 国」)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注 册 办 事 处 地 址 为 中 国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玄 武 区 长 江 路 188号 德 基 大 厦 30楼。
本 集 团 主 要 在 中 国�p 澳 大 利 亚 及 纽 西 兰 从 事 制 造 及 销 售 营 养 膳 食 补 充 剂 及 保 健 食 品。
2.1 呈 列 基 准
该 等 财 务 报 表 乃 根 据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 「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的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包 括 所 有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香 港 会 计 准 则 ( 「 香 港 会 计 准 则」)及 诠 释)
及 香 港 公 认 会 计 原 则 以 及 香 港 公 司 条 例 编 制。该 等 财 务 报 表 乃 按 历 史 成 本 惯 例 编 制。该
等 财 务 报 表 以 人 民 币 呈 列,而 除 非 另 有 指 明 外,所 有 数 值 已 约 整 至 最 接 近 的 千 位。
合 并 基 准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本 集 团 於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之 财 务 报 表。附 属 公 司 乃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实 体 ( 包 括 结 构 性 实 体)。当 本 集 团 透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而 享 有 或 有 权 获
得 可 变 回 报,且 有 能 力 透 过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等 回 报 ( 即 现 有 权 利 赋 予 本 集 团 目
前 指 示 被 投 资 方 相 关 活 动 的 能 力)时,即 属 於 拥 有 控 制 权。
当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的 被 投 资 方 投 票 权 或 类 似 权 利 不 及 大 半,则 评 估 是 否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时,本 集 团 会 考 虑 所 有 相 关 事 实 及 情 况,包 括:
(a)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其 他 投 票 持 有 者 之 间 的 合 同 安 排;
(b) 从 其 他 合 同 安 排 取 得 的 权 力;
(c) 本 集 团 的 投 票 权 及 潜 在 投 票 权;及
(d) 附 属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乃 按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的 报 告 期 及 会 计 政 策 编 制。附 属 公 司 业 绩 的 合
并 始 於 本 集 团 获 得 对 该 等 附 属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之 时,并 止 於 本 集 团 丧 失 有 关 控 制 权 之
时。
损 益 和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的 各 个 组 成 部 分 归 属 於 本 集 团 母 公 司 的 拥 有 人 及 非 控 股 权 益,即 使
此 举 导 致 非 控 股 权 益 有 亏 绌 结 余。所 有 集 团 内 公 司 间 的 资 产 与 负 债、权 益、收 入、开 支 及
与 本 集 团 成 员 公 司 之 间 交 易 有 关 的 现 金 流 量 均 於 综 合 账 目 时 悉 数 撇 销。
倘 有 事 实 及 情 况 显 示 下 文 附 属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所 述 三 项 控 制 因 素 中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出 现
变 化,本 集 团 会 重 新 评 估 其 是 否 控 制 被 投 资 方。并 无 失 去 控 制 权 的 附 属 公 司 拥 有 权 权 益
变 动 以 股 本 交 易 入 账。
�C 6 �C
2.1 呈 列 基 准 ( 续)
合 并 基 准 ( 续)
倘 本 集 团 失 去 对 附 属 公 司 的 控 制 权,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附 属 公 司 的 (i)资 产 ( 包 括 商 誉)及 负 债,
(ii)任 何 非 控 股 权 益 之 账 面 金 额;及 (iii)於 权 益 内 记 录 的 累 计 汇 兑 差 额;并 确 认 (i)所 收 代
价 的 公 平 值;(ii)所 保 留 任 何 投 资 的 公 平 值;及 (iii)损 益 账 中 任 何 因 此 产 生 的 盈 余 或 亏 绌。
先 前 已 於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内 确 认 的 本 集 团 应 占 部 分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 或 保 留 溢 利 ( 如 适 用),
基 准 与 本 集 团 直 接 出 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所 要 求 的 基 准 相 同。
2.2 会 计 政 策 及 披 露 变 动
本 集 团 於 本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首 次 采 纳 以 下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0号、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2号 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 2011年)
投 资 实 体:应 用 综 合 账 目 之 例 外 情 况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1号 修 订 本 收 购 共 同 经 营 权 益 的 会 计 处 理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修 订 本 披 露 计 划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38号 修 订 本
厘 清 折 旧 及 摊 销 之 可 接 受 方 法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27号 修 订 本 ( 2011年) 独 立 财 务 报 表 之 权 益 法
2012年 至 2014年 周 期 之 年 度 改 进 对 数 条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之 修 订
2.3 已 颁 布 但 未 生 效 之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本 集 团 并 无 於 此 等 财 务 报 表 内 应 用 已 颁 布 但 未 生 效 之 以 下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2号 修 订 本 以 股 份 为 基 础 之 支 付 交 易 之 分 类 及 计 量 2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4号 修 订 本 与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4号「 保 险 合 同」 一 并 应 用 的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金 融 工 具」 2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金 融 工 具 2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0号 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 2011年)
投 资 者 与 其 联 营 公 司 或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的 资 产
出 售 或 注 资 4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来 自 客 户 合 约 之 收 益 2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修 订 本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来 自 客 户 合 约 之 收 益」
的 澄 清 2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租 赁 3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7号 修 订 本 披 露 计 划 1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第 12号 修 订 本 就 未 变 现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1
1 於 2017年 1月 1日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2 於 2018年 1月 1日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3 於 2019年 1月 1日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4 尚 未 厘 定 强 制 生 效 日 期,但 可 予 采 纳
�C 7 �C
3. 经 营 分 部 资 料
(a) 可 报 告 分 部
本 集 团 根 据 由 主 要 经 营 决 策 人 审 核 用 於 作 出 战 略 决 策 的 报 告 厘 定 其 经 营 分 部。本 集
团 主 要 经 营 单 一 业 务 分 部,即 在 中 国、澳 大 利 亚 及 纽 西 兰 制 造 及 销 售 营 养 膳 食 补 充
剂 以 及 销 售 预 包 装 保 健 食 品。
(b) 地 域 资 料
本 集 团 旗 下 大 部 分 公 司 的 所 属 地 为 中 国 且 大 部 分 非 流 动 资 产 均 位 於 中 国、纽 西 兰 及
澳 大 利 亚。本 集 团 来 自 外 部 客 户 的 收 入 主 要 在 中 国、纽 西 兰 及 澳 大 利 亚 产 生。
以 下 为 本 集 团 来 自 主 要 市 场 的 收 入 分 析: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中 国 大 陆 322,656 319,957
纽 西 兰 127,330 68,384
澳 大 利 亚 3,405 1,465
越 南 2,974 1,863
其 他 9,876 5,395
466,241 397,064
(c) 非 流 动 资 产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中 国 大 陆 128,431 39,629
纽 西 兰 29,191 26,992
澳 大 利 亚 1,358 835
158,980 67,456
以 上 非 流 动 资 产 之 资 料 乃 基 於 资 产 所 处 位 置 及 排 除 商 誉、合 营 企 业 投 资、递 延 税 项
资 产、已 抵 押 按 金 及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d) 主 要 客 户 的 资 料
概 无 与 单 一 外 部 客 户 交 易 的 收 入 占 本 集 团 收 入 的 10%或 以 上。
�C 8 �C
4. 收 益、其 他 收 入 及 盈 利
收 益 指 已 售 货 品 经 扣 除 退 货 及 贸 易 折 扣 後 的 发 票 净 值 及 所 提 供 服 务 的 价 值。
收 益、其 他 收 入 及 盈 利 的 分 析 如 下: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收 益
销 售 货 品 464,085 396,274
提 供 服 务 2,156 790
466,241 397,064
其 他 收 入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8,266 10,304
政 府 补 助 金 * 4,820 2,046
短 期 投 资 收 入 79 2,649
汇 兑 收 益 净 额 98 �C
其 他 144 �C
13,407 14,999
盈 利
出 售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的 盈 利 �C 9
13,407 15,008
* 由 於 本 集 团 对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贡 献,已 收 到 各 种 政 府 补 助 金。概 无 有 关 该 等 补 助 金
尚 未 完 成 的 条 件 或 或 有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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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 税 前 利 润
除 税 前 利 润 乃 在 扣 除 以 下 各 项 後 得 出: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已 售 存 货 的 成 本 134,613 71,694
预 付 土 地 租 赁 款 项 摊 销 247 247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962 1,129
核 数 师 薪 酬 2,174 2,441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折 旧 8,444 5,474
与 物 业 及 零 售 店 �m 有 关 的 经 营 租 赁 付 款 19,211 16,879
研 发 开 支 2,232 2,520
员 工 福 利 开 支 ( 不 包 括 董 事、监 事 及 行 政 总 裁 的 薪 酬):
工 资 和 薪 金 90,249 59,129
退 休 金 计 划 供 款 6,578 11,551
其 他 福 利 7,683 2,775
外 汇 差 额,净 额 (98) 308
於 一 间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减 值 2,143 �C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297 284
撇 减 存 货 至 可 变 现 净 值 297 182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8,266) (10,304)
政 府 补 助 金 (4,820) (2,046)
6. 所 得 税
(a) 於 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中 的 所 得 税 开 支 金 额 为: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即 期 税 项
― 中 国 27,150 45,600
― 纽 西 兰 6,520 3,925
33,670 49,525
递 延 税 项 (4,800) (3,968)
所 得 税 开 支 28,870 45,557
本 集 团 其 中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於 2015年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证 证 书,获 税 务 机 关 批 准 享
有 15%的 优 惠 税 率。本 集 团 的 另 外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被 视 为 小 微 企 业,有 权 享 有 4%的 优
惠 税 率。本 集 团 的 其 他 附 属 公 司 为 软 件 技 术 企 业,可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税 收 优 惠,
因 此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税 率 为 12.5%。除 上 述 附 属 公 司 外,本 公 司 及 其 於
中 国 成 立 的 附 属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须 按 根 据 中 国 相 关 所 得 税 规 则 及 规 例 厘 定 的 应 课 税
溢 利 25%的 法 定 税 率 缴 纳。纽 西 兰 所 得 税 按 於 纽 西 兰 营 运 的 附 属 公 司 应 课 税 溢 利 的
28%计 算。澳 大 利 亚 所 得 税 按 於 澳 大 利 亚 营 运 的 附 属 公 司 应 课 税 溢 利 的 30%计 算。
�C 10 �C
6. 所 得 税 ( 续)
(b) 按 本 公 司 及 其 大 部 分 附 属 公 司 所 在 司 法 权 区 的 法 定 税 率 计 算 适 用 於 除 税 前 利 润 的
税 项 开 支 与 按 实 际 税 率 计 算 的 税 项 开 支 的 对 账 及 适 用 税 率 与 实 际 税 率 的 对 账 如 下:
2016年
中 国 大 陆 纽 西 兰 澳 大 利 亚 总 计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除 税 前 利 润�u ( 亏 损) 113,630 11,982 (6,096) 119,516
按 法 定 税 率 计 算 的 税 项 28,408 25.0 3,355 28.0 (1,829) 30.0 29,934 25.0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较 低 税 率 (2,088) (1.8) �C �C �C �C (2,088) (1.8)
研 发 开 支 额 外 可 扣 税 免 税 额 (117) (0.1) �C �C �C �C (117) (0.1)
不 可 扣 税 开 支 997 0.9 �C �C �C �C 997 0.9
未 确 认 税 务 亏 损 688 0.6 �C �C �C �C 688 0.6
已 动 用 来 自 之 前 期 间 的
税 务 亏 损 (283) (0.3) �C �C �C �C (283) (0.3)
其 他 (201) (0.2) (51) (0.4) (9) �C (261) (0.2)
按 本 集 团 实 际 税 率 计 算 的
税 项 支 出�u ( 抵 免) 27,404 24.1 3,304 27.6 (1,838) 30.0 28,870 24.2
2015年
中 国 大 陆 纽 西 兰 澳 大 利 亚 总 计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人 民 币 千 元 %
除 税 前 利 润�u ( 亏 损) 175,787 9,254 (534) 184,507
按 法 定 税 率 计 算 的 税 项 43,947 25.0 2,591 28.0 (160) 30.0 46,378 25.1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较 低 税 率 (1,517) (0.8) �C �C �C �C (1,517) (0.8)
研 发 开 支 额 外 可 扣 税 免 税 额 (183) (0.1) �C �C �C �C (183) (0.1)
不 可 扣 税 开 支 229 0.1 68 0.7 �C �C 297 0.2
未 确 认 税 务 亏 损 940 0.5 �C �C �C �C 940 0.5
其 他 (161) (0.1) (197) (2.1) �C �C (358) (0.2)
按 本 集 团 实 际 税 率 计 算 的
税 项 支 出�u ( 抵 免) 43,255 24.6 2,462 26.6 (160) 30.0 45,557 24.7
�C 11 �C
7. 股 息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已 批 准 派 付 股 息 129,007 99,994
本 公 司 根 据 於 2016年 6月 6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宣 派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6.75分 ( 2015年:人
民 币 6.05分),总 计 人 民 币 60,809,857元 ( 2015年:人 民 币 50,722,200元),以 及 特 别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7.57分 ( 2015年:人 民 币 5.88分),总 计 人 民 币 68,197,128元 ( 2015年:人 民 币 49,271,800元),
已 於 2016年 7月 支 付。
董 事 建 议 就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宣 派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6.00分 ( 2015年:人 民 币6.75
分),总 计 人 民 币 56,777,902元 ( 2015年:人 民 币 56,547,600元),以 及 於 报 告 期 末 之 後 宣 派 特
别 股 息 每 股 人 民 币 4.57分 ( 2015年:人 民 币 7.57分),总 计 人 民 币 43,222,098元 ( 2015年:人 民
币 63,452,400元),须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於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批 准。於 报 告 期 末,末 期 股 息 尚
未 确 认 为 负 债。
8. 母 公 司 普 通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每 股 盈 利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乃 按 母 公 司 普 通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本 年 度 利 润 及 本 年 度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875,738,080 ( 2015年:838,169,000)股 计 算。
截 至 2016年 及 2015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并 无 潜 在 摊 薄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乃 按 以 下 数 据 计 算: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盈 利
用 於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计 算 的 母 公 司 普 通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87,232 136,233
2016年 2015年
股 份
用 於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计 算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875,738,080 838,169,000
�C 12 �C
9.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楼 宇 租 赁 装 修 厂 房 及 机 器 家 俱 及 装 置 汽 车 在 建 工 程 总 计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2016年 12月 31日
於 2016年 1月 1日
成 本 24,564 5,018 9,837 8,489 6,451 10,457 64,816
累 计 折 旧 (9,434) (3,251) (5,637) (5,232) (4,113) �C (27,667)
账 面 净 值 15,130 1,767 4,200 3,257 2,338 10,457 37,149
於 2016年 1月 1日,
已 扣 除 累 计 折 旧 15,130 1,767 4,200 3,257 2,338 10,457 37,149
增 加 �C 1,264 2,034 2,901 3,567 23,328 33,094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C 506 1,320 5,697 1,141 �C 8,664
本 年 度 计 提 折 旧 (1,212) (1,718) (2,273) (2,028) (1,213) �C (8,444)
转 让 �C �C 1,842 �C �C (1,842) �C
处 置 (279) �C �C (306) (18) �C (603)
汇 兑 调 整 �C 94 530 136 75 �C 835
於 2016年 12月 31日,
已 扣 除 累 计 折 旧 13,639 1,913 7,653 9,657 5,890 31,943 70,695
於 2016年 12月 31日
成 本 24,564 3,918 14,737 15,080 10,182 31,943 100,424
累 计 折 旧 (10,925) (2,005) (7,084) (5,423) (4,292) �C (29,729)
账 面 净 值 13,639 1,913 7,653 9,657 5,890 31,943 70,695
�C 13 �C
9.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 续)
楼 宇 租 赁 装 修 厂 房 及 机 器 家 俱 及 装 置 汽 车 在 建 工 程 总 计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2015年 12月 31日
於 2015年 1月 1日:
成 本 25,513 3,884 4,653 3,593 4,218 218 42,079
累 计 折 旧 (8,767) (1,810) (4,381) (2,057) (3,327) �C (20,342)
账 面 净 值 16,746 2,074 272 1,536 891 218 21,737
於 2015年 1月 1日,
已 扣 除 累 计 折 旧 16,746 2,074 272 1,536 891 218 21,737
增 加 �C 1,135 1,529 2,287 2,112 10,239 17,302
收 购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C 1 3,656 338 3 �C 3,998
本 年 度 计 提 折 旧 (1,179) (1,472) (1,259) (869) (695) �C (5,474)
处 置 (437) �C �C (54) �C �C (491)
汇 兑 调 整 �C 29 2 19 27 �C 77
於 2015年 12月 31日,已 扣 除 累
计 折 旧 15,130 1,767 4,200 3,257 2,338 10,457 37,149
於 2015年 12月 31日:
成 本 24,564 5,018 9,837 8,489 6,451 10,457 64,816
累 计 折 旧 (9,434) (3,251) (5,637) (5,232) (4,113) �C (27,667)
账 面 净 值 15,130 1,767 4,200 3,257 2,338 10,457 37,149
10. 商 誉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1月 1日 的 成 本 54,096 �C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97,980 53,889
汇 兑 调 整 1,311 207
於 12月 31日 的 成 本 及 账 面 净 值 153,387 54,096
於 2016年 6月 2日,本 集 团 收 购 上 海 禾 健 营 养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 「 禾 健」) 全 部 股 权。禾 健 为 於 中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主 要 从 事 营 养 补 充 品 的 零 售。该 收 购 的 购 买 代 价 为 价 值 人 民 币
130,000,000元 的 股 份。该 项 业 务 合 并 产 生 商 誉 人 民 币 87,222,541元。
於2016年5月31日,本 集 团 收 购Living Nature Natural Products Limited ( 「 Living Nature」)全 部 股 权。
Living Nature为 於 纽 西 兰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专 业 生 产 化 妆 品 及 护 肤 产 品。该 收 购 的 购
买 代 价 为 现 金 人 民 币 19,550,462元。该 项 业 务 合 并 产 生 商 誉 人 民 币 10,756,797元。
�C 14 �C
10. 商 誉 ( 续)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透 过 业 务 合 并 收 购 的 商 誉 乃 分 配 予 以 下 现 金 产 生 单 位 ( 「 现 金 产 生 单 位」)以 作 减 值 测 试::
Good Health Products Limited ( 「 GHP」)产 品 现 金 产 生 单 位;
禾 健 产 品 现 金 产 生 单 位;及
Living Nature产 品 现 金 产 生 单 位。
分 配 予 各 现 金 产 生 单 位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值 如 下: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GHP产 品 55,272 54,096
禾 健 产 品 87,223 �C
Living Nature产 品 10,892 �C
153,387 54,096
各 现 金 产 生 单 位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使 用 以 高 级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五 年 期 财 政 预 算 为 依 据 的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计 算 的 使 用 价 值 厘 定。预 测 期 以 外 的 现 金 流 量 按 下 列 预 计 增 长 率 进 行 推 算。
对 於 商 誉 金 额 庞 大 的 各 现 金 产 生 单 位,2016年 12月 31日 及 2015年 12月 31日 使 用 价 值 计 算
法 中 采 用 的 主 要 假 设、长 期 增 长 率 及 贴 现 率 如 下:
GHP产 品 禾 健 产 品 Living Nature产 品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销 售 额 年 增 长 率 (%) 2.4%�C3.4% 2.4%�C3.4% 5%�C12% �C 5%�C20% �C
毛 利 率 ( 占 收 益 百 分 比) 48% 46% 67.7% �C 67% �C
长 期 增 长 率 2% 2% 3% �C 2% �C
除 税 前 贴 现 率 19.9% 20.2% 22.5% �C 21.2% �C
以 下 描 述 管 理 层 进 行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的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时 所 依 据 各 重 大 假 设:
预 算 毛 利 率
用 於 厘 定 分 配 予 预 算 毛 利 率 的 价 值 所 采 用 的 基 准 为 紧 接 预 算 年 度 前 一 年 内 所 实 现 的 平
均 毛 利 率,由 於 预 期 的 效 率 提 升 及 预 期 的 市 场 发 展 而 有 所 提 升。
贴 现 率
所 用 贴 现 率 未 扣 除 税 项,并 反 映 有 关 单 位 的 特 定 风 险。
用 於 厘 定 价 值 的 有 关 现 金 产 生 单 位 市 场 动 态 及 贴 现 率 的 主 要 假 设 与 外 部 信 息 来 源 一 致。
�C 15 �C
11.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40,255 26,714
减 值 (581) (284)
39,674 26,430
总 体 而 言,本 集 团 的 实 体 不 授 予 零 售 客 户 信 贷 期,一 经 出 具 发 票 即 须 支 付。本 集 团 提 供
予 分 销 商 的 信 贷 期 一 般 为 30天 至 90天。高 级 管 理 层 定 期 检 讨 逾 期 结 余。鉴 於 上 文 所 述 及
本 集 团 的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与 多 数 客 户 有 关,本 集 团 概 无 重 大 信 贷 集 中 风 险。本 集 团 并 无 就
其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结 余 持 有 任 何 抵 押 品 或 其 他 信 贷 增 强。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为 免 息。
於 各 报 告 期 末 按 发 票 日 期 及 扣 除 拨 备 的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 已 扣 除 减 值 亏 损)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1个 月 内 26,840 24,500
1个 月 至 3个 月 11,154 1,547
3个 月 至 1年 1,376 380
超 过 1年 304 3
39,674 26,430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的 减 值 拨 备 变 动 如 下: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年 初 284 �C
已 确 认 减 值 亏 损 297 284
581 284
上 述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拨 备 包 括 就 拨 备 前 账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581,000元 ( 2015年:人 民 币
284,000元)的 个 别 减 值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人 民 币581,000元 ( 2015年:人 民 币284,000元)所 作 的 拨 备。
�C 16 �C
11.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 续)
非 个 别 或 整 体 视 为 减 值 的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既 无 逾 期 亦 未 减 值 32,836 17,679
逾 期 不 超 过 1个 月 3,657 6,821
逾 期 1至 3个 月 2,352 1,547
逾 期 3个 月 以 上 829 383
39,674 26,430
已 逾 期 但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乃 与 本 集 团 若 干 往 绩 记 录 良 好 的 独 立 客 户 有 关。根 据 过 往 经
验,董 事 认 为 不 必 就 此 等 结 余 作 出 减 值 拨 备,此 乃 由 於 信 贷 质 素 概 无 重 大 变 动 及 结 余 仍
被 视 为 可 悉 数 收 回。
12.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於 各 报 告 期 末 的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 按 发 票 日 期)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2016年 2015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1个 月 内 11,645 9,726
1个 月 至 3个 月 2,577 1,158
3个 月 至 1年 1,078 1,596
超 过 1年 238 94
15,538 12,574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为 免 息 及 一 般 按 40天 的 期 限 结 算。
�C 17 �C
管 理 层 讨 论 及 分 析
业 务 回 顾
鉴 於 本 集 团 日 後 长 期 发 展,於 本 年 度,本 集 团 对 於 2015年 及 2016年 收 购 的 新 业
务 进 行 重 组。这 导 致 对 本 集 团 业 绩 及 利 润 产 生 了 若 干 压 力。因 此,本 集 团 的
收 益 虽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397.1百 万 元 增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466.2百 万 元,相 当
於 增 加 约 17.4%,但 本 年 利 润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139.0百 万 元 降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90.6百 万 元,相 当 於 减 少 约 34.8%。
於 本 年 度,本 集 团 通 过 多 元 化 产 品 组 合、多 品 牌 策 略 及 广 泛 的 分 销 渠 道,於
目 标 市 场 实 现 了 品 牌 建 设。本 集 团 透 过 在 中 国 的 中 生 及 康 培 尔 品 牌 经 营 的 零
售 店 以 及 禾 健 的 在 线 销 售 中 心,以 及 海 外 的 好 健 康 品 牌 及 Living Nature品 牌 的
分 销 商 及 药 房 实 现 品 牌 建 设 及 推 广。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发 售 703项
产 品,其 中 包 括 92项 中 生 系 列 产 品�p 56项 康 培 尔 系 列 产 品、342项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86项 禾 健 系 列 产 品 及 127项 Living Nature系 列 产 品。
为 加 快 产 品 开 发,本 集 团 已 采 用 市 场 为 本 的 研 究 及 产 品 开 发 流 程,从 而 满 足
不 断 转 变 的 客 户 需 要 及 要 求。於 2016年,本 集 团 研 发 活 动 的 开 支 主 要 用 於 与
大 型 研 发 组 织 及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的 合 作 开 发 新 产 品。此 外,本 集 团 於 本 年 度 内
已 推 出 56项 新 产 品,包 括 2项 中 生 系 列 产 品、12项 康 培 尔 系 列 产 品、5项 禾 健 系
列 产 品、29项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 及 8项 Living Nature系 列 产 品。本 集 团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如 姜 红 健 压 片 糖 果、阿 萨 伊 胶 囊、禾 健 小 蓟 甘 肽 片、禾 健 辣 木 叶 片 及 好
健 康 Synetrim Slim ( 6合 1修 身 胶 囊)及 好 健 康 原 动 力 关 节 灵。
�C 18 �C
本 年 度,本 集 团 加 大 了 品 牌 推 广 力 度,透 过 多 种 渠 道 在 中 国 及 海 外 进 行 持 续
的 品 牌 推 广 及 宣 传。我 们 在 中 国 以 下 列 形 式 推 广 我 们 的 品 牌:(i)在 中 国 主 要
假 期 推 行 季 节 性 推 广 及 折 扣;(ii)参 加 中 国 国 际 养 老 服 务 业 博 览 会、广 州 国 际
养 老 服 务 业 博 览 会 等 展 会;(iii)与 国 内 多 家 电 视 媒 体 合 作 开 展 电 视 购 物;及 (iv)
投 放 报 媒 广 告、购 物 中 心 平 面 广 告 及 互 联 网 广 告。与 此 同 时,我 们 在 海 外 以
下 列 形 式 推 广 我 们 的 品 牌:(i)在 澳 洲 及 纽 西 兰 的 新 主 流 媒 体 投 放 媒 体 广 告 及
互 联 网 广 告;(ii)赞 助 澳 洲 大 型 娱 乐 活 动 和 赛 事,如 明 星 演 唱 会,国 际 中 华 小
姐 竞 选 等;(iii)赞 助 奥 克 兰 国 际 马 拉 松 赛 事;及 (iv)投 放 媒 体 广 告、杂 志 广 告 及
互 联 网 广 告。
本 集 团 持 续 增 长 的 销 售 网 络 及 多 元 化 销 售 平 台 令 本 集 团 能 够 服 务 更 广 泛 的 客
户 群 体。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拥 有 覆 盖 中 国 12个 省 份 ( 含 直 辖 市) 的 20
个 城 市 的 多 元 化 销 售 平 台。本 集 团 在 中 国 的 多 元 化 销 售 平 台 主 要 包 括 36家 中
生 品 牌 零 售 店 ( 9家 专 卖 店 及 27家 地 区 销 售 中 心),及 24家 康 培 尔 品 牌 零 售 店。
中 生 品 牌 零 售 店 主 要 位 於 商 业 中 心 区、设 施 完 善 的 住 宅 区 域 或 地 方 交 通 中 心。
康 培 尔 品 牌 零 售 店 主 要 位 於 大 型 高 档 购 物 中 心。本 集 团 在 海 外 的 多 元 化 销 售
平 台 主 要 包 括 广 泛 分 布 於 全 球 的 国 际 经 销 商 网 络 ( 包 括 英 国、德 国、荷 兰、加
拿 大、韩 国、日 本、新 加 坡、南 非、越 南、泰 国、马 来 西 亚、印 度 尼 西 亚、阿 联
酋 等),及 纽 西 兰 和 澳 大 利 亚 本 地 的 大 型 连 锁 药 房、健 康 品 超 市 及 旅 游 品 商 店。
此 外,於 本 年 度,本 集 团 持 续 与 阿 里 巴 巴、天 猫 国 际、京 东 全 球 购、苏 宁 易 购、
Health Post、Health Element等 其 他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开 展 合 作。
财 务 回 顾
业 绩
本 集 团 於 2016年 的 收 益 为 人 民 币 466.2百 万 元,较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397.1百 万 元
增 加 约 17.4%。本 年 利 润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139.0百 万 元 减 少 约 34.8%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90.6百 万 元。按 本 年 度 已 发 行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875.7百 万 股 ( 2015年:
838.2百 万 股)计 算,本 公 司 的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为 人 民 币10分 ( 2015年:人 民 币16分)。
2016年 收 益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2016年 收 购 主 打 线 上 销 售 的 膳 食 补 充 剂 公 司 禾 健
及 2016年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 的 销 售 增 加。本 年 利 润 下 降 乃 主 要 由 於 中 生 系 列 产
品 的 销 售 放 缓。
�C 19 �C
营 业 额
本 集 团 的 营 业 额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397.1百 万 元 增 加 约 17.4%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466.2百 万 元。其 中,中 生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246.1百 万 元 下 降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175.0百 万 元,降 幅 约 28.9%;康 培 尔 系 列 产 品 的 销 售 额 由 2015
年 的 人 民 币 72.5百 万 元 减 少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39.4百 万 元,降 幅 为 45.6%;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 贡 献 的 销 售 额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77.7百 万 元 增 加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162.8百 万 元,增 幅 为 109.6%。上 述 变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集 团 对 其 业 务 重 组
如 下:(i)本 集 团 优 化 中 生 系 列 产 品,因 此 中 生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额 占 本 集 团 总 销
售 额 之 比 重 有 所 下 降;及 (ii)本 集 团 之 广 告 及 推 广 活 动 主 要 专 注 於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因 此 康 培 尔 系 列 产 品 之 销 售 额 有 所 下 降。
毛 利
本 集 团 的 毛 利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319.9百 万 元 增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326.7百 万 元。
本 集 团 的 平 均 毛 利 率 则 由 2015年 的 80.6%下 降 至 2016年 的 70.1%。毛 利 率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年 度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提 高,且 本 集 团 新 收 购 了 「 禾
健」及 「 Living Nature」业务,上述三项业务主要通过经销商、线上等模式进行销售,
因 此 拉 低 了 集 团 平 均 毛 利 率。
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本 集 团 的 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主 要 包 括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及 政 府 补 助 金,由 2015
年 的 人 民 币 15.0百 万 元 轻 微 减 少 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13.4百 万 元。
销 售 及 经 销 开 支
本 集 团 的 销 售 及 经 销 开 支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90.1百 万 元 增 加 约 46.4%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131.9百 万 元,分 别 占 本 集 团 2015年 及 2016年 收 益 约 22.7%及 28.3%。有
关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於 收 购 而 令 员 工 人 数 增 加,员 工 费 用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50.1百
万 元 增 加 34.5%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67.4百 万 元;及 广 告 及 推 广 开 支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13.3百 万 元 增 加 142.1%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32.2百 万 元。
行 政 开 支
本 集 团 的 行 政 开 支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59.5百 万 元 增 加 约 43.5%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85.4百 万 元,分 别 占 本 集 团 2015年 及 2016年 收 益 约 15.0%及 18.3%。有 关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於 员 工 费 用 由 人 民 币 25.3百 万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40.7百 万 元 以 及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由 人 民 币 3.1百 万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5.9百 万 元。
�C 20 �C
税 项
所 得 税 开 支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45.6百 万 元 减 少 约 36.6%至 2016年 的 人 民 币 28.9百
万 元,主 要 是 由 於 除 税 前 利 润 减 少 所 致。本 集 团 於 2015年 及 2016年 的 实 际 税 率
分 别 约 为 24.7%及 24.2%。
本 年 利 润
基 於 上 文 所 述,本 集 团 的 本 年 利 润 由 2015年 的 人 民 币 139.0百 万 元 下 降 至 2016
年 的 人 民 币90.6百 万 元。利 润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集 团 对 其 新 收 购 业 务 重 组 如 下:
(i)优 化 中 生 系 列 产 品 及 禾 健 系 列 产 品,因 此 中 生 系 列 产 品 之 销 售 额 有 所 下 降;
及 (ii)年 内 本 集 团 之 广 告 及 推 广 活 动 主 要 专 注 於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因 此 康 培 尔
系 列 产 品 之 销 售 额 有 所 下 降。
流 动 资 金 及 资 本 资 源
现 金 流 量
2016年,本 集 团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减 少 人 民 币 14.4百 万 元,包 括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人 民 币 77.7百 万 元�p 投 资 活 动 所 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人 民 币 25.6
百 万 元 及 融 资 活 动 所 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人 民 币 66.7百 万 元,而 人 民 币 0.2百 万 元
为 汇 率 变 动 的 影 响 净 额。
存 货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的 存 货 为 人 民 币 75.2百 万 元 ( 2015年 12月 31日:人 民
币 70.0百 万 元),本 集 团 的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在 制 品、制 成 品 及 采 购 品。存 货 余
额 增 长 7.4%,主 要 是 由 於 收 购 了 禾 健 及 Living Nature业 务 所 致。於 本 年 度,存 货
周 转 天 数 约 为 187天 ( 2015年:204天),本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天 数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集 团 於 2016年 度 加 强 了 存 货 的 管 理 及 控 制。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的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为 人 民 币 39.7百 万 元 ( 2015年:人 民
币 26.4百 万 元),增 幅 为 50.4%,主 要 是 由 於 授 予 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 及 Living Nature
系 列 产 品 的 经 销 商 30天 至 60天 的 信 贷 期。此 外,禾 健 系 列 产 品 的 销 售 额 先 由
快 递 公 司 代 本 公 司 收 取 再 与 本 公 司 结 算,中 间 的 时 间 差 为 8天。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的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为 人 民 币 15.5百 万 元 ( 2015年:人 民
币12.6百万元),增幅为23.0%。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增加至36天 ( 2015年:34天),
并 无 重 大 波 动。本 集 团 的 主 要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为 应 付 GHP及 禾 健 供 应 商 的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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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兑 风 险
由 於 本 集 团 境 内 业 务 主 要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业 务 交 易,境 外 业 务 主 要 以 纽 西 兰 元
及 澳 元 进 行 业 务 交 易。针 对 本 集 团 面 临 的 汇 兑 风 险,本 集 团 已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调 整 了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结 构。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并 未 使 用 任 何 金 融 工
具 作 对 冲 用 途。
借 款 及 资 产 抵 押
於 2015年 及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并 无 未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及 资 产 抵 押。
资 本 开 支
於2016年,本集团斥资约人民币26.9百万元 ( 2015年:人民币17.9百万元)购买物业、
厂 房 及 设 备。
资 本 承 担 及 或 然 负 债
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就 收 购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拥 有 承 担 约 人 民 币 26.0百
万 元 ( 2015年:人 民 币 44.9百 万 元)。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并 无 重 大 或 然 负
债 ( 2015年:无)。
上 市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用 途
本 公 司 股 份 於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 「 上 市」) 及 发 行
超 额 配 发 股 份 的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 「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总 计 约 428.7百 万 港 元 ( 人 民 币
336.4百 万 元)。
於 2016年 12月 31日,(i)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人 民 币 72.0百 万 元 及 人 民 币 0.8百 万 元 已
用 於 收 购 GHP及 改 善 Living Nature产 品 功 能;(ii)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人 民 币 20.2百
万 元 已 用 於 设 立 研 发 测 试 中 心;(iii)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人 民 币 11.2百 万 元 已 用 於
建 立 信 息 技 术 及 物 流 中 心;(iv)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人 民 币 11.4百 万 元 已 用 於 营 销
及 推 广 活 动;(v)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人 民 币 7.3百 万 元 已 用 於 扩 大 销 售 网 络 及 开 辟
新 市 场;(vi)所 得 款 项 净 额 约 人 民 币 33.2百 万 元 已 用 作 於 营 运 资 金 及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之 余 额 约 人 民 币 180.3百 万 元 已 存 入 银 行,拟 按 照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3年 12
月 31日 之 招 股 章 程 「 未 来 计 划 及 所 得 款 项 用 途」一 节 所 载 之 使 用 建 议 加 以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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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望
2016年 对 营 养 膳 食 补 充 剂 行 业 而 言 是 特 别 的 一 年。
於 2016年 8月,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健 康 中 国 2030规 划 纲 要」。 「 健
康 中 国」 已 升 级 为 国 家 级 战 略。中 国 的 营 养 膳 食 补 充 剂 行 业 将 进 入 一 个 全 新
的 时 代。
2016年 对 本 公 司 而 言 是 关 键 的 一 年。本 年 度 内 我 们 收 购 了 禾 健 全 部 股 权 ( 该 公
司 拥 有 一 个 线 上 及 线 下 营 销 系 统),并 收 购 了 Living Nature的 全 部 股 权 ( 该 公 司
拥 有 一 个 名 为「 Living Nature」 的 纽 西 兰 有 机 化 妆 品 品 牌)。於 2016年,好 健 康 系
列 产 品 在 中 国 电 视 购 物 平 台 上 颇 受 欢 迎,开 辟 了 一 种 新 的 跨 境 商 业 模 式。
於 2016年,本 公 司 重 组 资 源,开 展 多 元 化 业 务,准 备 迎 接 未 来 挑 战。我 们 相 信
2017年 对 我 们 而 言 是 收 获 的 一 年。
对 本 公 司 而 言,建 设 信 息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是 一 个 全 新 的 开 始。於 建 设 完 成 後,
本 公 司 将 拥 有 先 进 的 信 息 技 术 设 备、高 端 研 发 技 术 及 人 员。本 公 司 将 投 入 更
多 资 源 在 产 品 研 发 上,为 客 户 提 供 更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2017年 是 本 集 团 品 牌 发 展 的 关 键 一 年。2017年 将 是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的 第18周 年、
GHP的 第 30周 年、Living Nature的 第 30周 年 及 禾 健 的 第 16周 年。本 公 司 将 利 用 这
一 契 机,加 大 在 营 销 方 面 的 投 入,透 过 提 升 各 品 牌 的 影 响 力,本 集 团 的 战 略 目
标 是 建 立 全 球 化 的 品 牌,运 用 品 牌 文 化、品 牌 历 史 及 品 牌 建 设 加 强 各 品 牌 的
发 展。
於 2017年,我 们 将 继 续 推 进 呼 叫 中 心 系 统,透 过 品 牌、营 销、信 息 技 术 及 团 队
建 设,大 力 发 展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业 务。
我 们 的 工 作 是 为 生 命 服 务。我 们 的 责 任 是 改 善 生 命 质 量。这 是 一 个 祟 高 的 事 业,
充 满 慈 悲 仁 义 与 人 文 关 怀。只 要 有 人 类 存 在 的 地 方,就 有 健 康 需 求。我 们 将
坚 持 我 们 的 初 衷,继 续 致 力 於 为 社 会 服 务,呵 护 生 命 使 生 活 变 得 更 健 康、更
长 久 及 更 美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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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高 质 素 及 尽 责 的 员 工 是 本 集 团 於 竞 争 市 场 得 以 成 功 不 可 或 缺 的 资 产。藉 着 定
期 提 供 全 面 的 培 训 及 企 业 文 化 教 育,员 工 能 够 获 得 营 养 膳 食 补 充 剂 行 业 方 面
的 持 续 培 训 及 发 展。此 外,本 集 团 为 全 体 雇 员 提 供 符 合 行 业 惯 例 并 具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待 遇 及 多 种 附 带 福 利。本 集 团 定 期 检 讨 其 人 力 资 源 及 薪 酬 政 策,以 确
保 符 合 市 场 惯 例 及 监 管 规 定。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 集 团 雇 用 员 工 909人。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薪 金 及 相 关 成 本 总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107.4百 万 元 ( 2015年:
人 民 币 76.7百 万 元)。
重 大 收 购 附 属 公 司
於 2015年 12月 17日,周 丽 女 士、周 东 先 生、上 海 甲 翰 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上 海 中
卫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夥)、上 海 宝 捷 会 创 业 投 资 合 夥 企 业 ( 有 限 合 夥) ( 统 称 「 卖
方」)、禾 健 与 本 公 司 订 立 收 购 协 议,据 此,订 约 方 已 有 条 件 同 意 进 行 有 关 ( 其
中 包 括) 收 购 禾 健 之 收 购。於 2016年 1月 22日,本 公 司、禾 健 及 卖 方 订 立 有 关 日
期 为 2015年 12月 17日 收 购 协 议 之 补 充 收 购 协 议。
禾 健 是 於 中 国 成 立 的 公 司 及 主 要 透 过 在 线 平 台 从 事 膳 食 补 充 剂 销 售,其 产 品
透 过 在 线 平 台 售 予 客 户。禾 健 的 销 售 模 式 符 合 本 集 团 业 务 扩 展 策 略 并 与 之 相
辅 相 成。
禾 健 的 收 购 详 情 载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5年 12月 17日 及 2016年 1月 22日 的 公 告 及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6年 2月 29日 的 通 函。收 购 事 项 已 於 2016年 6月 2日 完 成。
於2016年4月6日,本 公 司、上 海 复 星 惟 实 一 期 投 资 基 金 合 夥 企 业 ( 有 限 合 夥) ( 「 复
星 合 夥 企 业」) 及 复 星 惟 实 (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 「 复 星 香 港」) 订 立 收 购 协 议,据 此,
订 约 方 已 有 条 件 同 意 进 行 以 下 收 购,内 容 有 关 ( 其 中 包 括) 本 公 司 收 购 上 海 惟
翊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目 标 公 司」) 40 %股 权,代 价 为 133百 万 港 元。於 2016年 10
月 28日,由 於 适 用 法 律 及 法 规 项 下 的 若 干 批 准 尚 未 取 得,本 公 司、复 星 合 夥 企
业 及 复 星 香 港 书 面 协 定 将 收 购 协 议 的 最 後 生 效 日 期 延 後 至 2017年 5月 31日。目
标 公 司 连 同 其 附 属 公 司 主 要 在 纽 西 兰 从 事 饮 食 及 保 健 补 充 剂 的 制 造 及 销 售 业
务。於 收 购 事 项 完 成 後,目 标 公 司 将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附 属 公 司。收 购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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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的 详 情 载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6年 4月 6日、2016年 7月 21日 及 2016年 10月 28
日 的 公 告 及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6年 5月 3日 的 通 函。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正 在
与 收 购 协 议 的 订 约 方 磋 商 修 订 收 购 事 项 的 结 构,以 落 实 完 成 收 购 事 项。
於 2016年 5月 31日,本 公 司 收 购 Living Nature ( 一 家 於 纽 西 兰 注 册 成 立 的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权。Living Nature於 纽 西 兰 成 立 已 有 29年,主 要 於 纽 西 兰 从 事 化 妆 品 及
护 肤 品 制 造,其 产 品 分 销 至 世 界 各 国,如 日 本、加 拿 大 及 欧 洲 多 个 国 家。收 购
交 易 使 本 集 团 扩 大 产 品 类 别 及 使 其 探 索 不 同 的 市 场 分 部,从 而 提 升 本 集 团 在
全 球 保 健 产 品 行 业 的 整 体 竞 争 力。
Living Nature的 收 购 详 情 载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6年 6月 14日 的 自 愿 公 告 内。收 购
事 项 於 2016年 5月 31日 完 成。
根 据 一 般 授 权 认 购 H股
於 2016年 12月 13日,本 公 司 与 Five Seasons XIV Limited ( 一 名 独 立 第 三 方) 订 立 认
购 协 议,据 此,Five Seasons XIV Limited已 有 条 件 同 意 认 购 本 公 司 45,411,600股 新
H股,认 购 价 为 每 股 认 购 股 份 1.61港 元。认 购 事 项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为 约 72.93百 万
港 元,拟 用 於 本 集 团 的 一 般 营 运 资 金。认 购 事 项 的 详 情 载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2016年 12月 13日 的 公 告。於 本 公 布 日 期,本 公 司 并 无 动 用 认 购 事 项 所 得 款 项。
购 买、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上 市 证 券
本 公 司 H股 於 上 市 日 期 於 联 交 所 上 市。於 2016年,本 公 司 及 其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购 买、赎 回 或 出 售 本 公 司 的 任 何 上 市 证 券。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本 公 司 已 采 纳 联 交 所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 「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所 载 的 上 市 发 行 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 「 标 准 守 则」),作 为 其 本 身 规 管 董 事 买 卖 本 公 司
证 券 的 守 则。
本 公 司 已 向 董 事 作 出 特 定 查 询,全 体 董 事 已 确 认,彼 等 於 2016年 期 间 均 已 遵
守 标 准 守 则。
企 业 管 治 常 规 守 则
董 事 认 为,本 公 司 於 2016年 期 间 已 遵 守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四 所 载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的 守 则 条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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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竞 争 承 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 定 义 见 上 市 规 则) 桂 平 湖 先 生 及 吴 艳 梅 女 士 以 本 公 司 为 受
益 人 作 出 不 竞 争 承 诺。彼 等 已 确 认 遵 守 不 竞 争 承 诺。董 事 会 ( 包 括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认 为,有 关 控 股 股 东 一 直 遵 守 以 本 公 司 为 受 益 人 的 有 关 不 竞 争 承 诺。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目 前 包 括 三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即 蒋 伏 心 先 生、冯 晴 女 士 及 郑 嘉
福 先 生。审 核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审 阅 及 监 督 财 务 申 报 程 序 及 内 部 监 控 系 统。审
核 委 员 会 已 审 阅 本 公 司 所 采 纳 之 会 计 原 则 及 常 规 以 及 本 集 团 於 本 年 度 之 经 审
核 末 期 业 绩。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董 事 会 拟 派 付 的 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年 度 的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 含 税) 分
别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6.00分 ( 2015年:人 民 币 6.75分) 及 每 股 人 民 币 4.57分 ( 2015年:人
民 币 7.57分),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须 取 得 本 公 司 股 东 於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 「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的 批 准。拟 派 股 息 将 於 2017年 8月 4日 ( 星 期 一) 派 付 予 於 2017年
7月 14日 ( 星 期 五)名 列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的 股 东。
代 扣 代 缴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非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个 人 所 得 税
根 据 自 2008年 1月 1日 起 施 行 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与 其 实 施 条 例
以 及 相 关 政 策 及 规 定,本 公 司 向 名 列 於 H股 股 东 名 册 上 的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拟
派 付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时,有 义 务 代 扣 代 缴 企 业 所 得 税,税 率 为 10%。任 何
以 本 公 司 非 个 人 股 东 名 义,包 括 以 香 港 中 央 结 算 ( 代 理 人)有 限 公 司、其 他 代 理
人、委 托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及 团 体 名 义 登 记 的 股 份 皆 被 视 为 非 居 民 企 业 股 东 所 持
股 份,因 此,其 应 得 之 股 息 将 被 扣 除 企 业 所 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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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於 2011年 6月 28日 颁 布 的 《 关 於 国 税 发 [1993] 045号 文 件 废 止
後 有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徵 管 问 题 的 通 知》( 「 通 知」),在 香 港 发 行 股 份 的 境 内 非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向 非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派 发 的 股 息,一 般 须 按10%的 税 率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然 而,各 非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本 身 的 所 得 税 率 视 乎 其 居 住 国 家 与 中 国 的 相 关 税 收
协 议 而 有 所 不 同。据 此,本 公 司 在 向H股 个 人 股 东 派 发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时,
将 预 扣 10%的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作 为 个 人 所 得 税,除 非 相 关 税 务 法 规、税 收
协 定 或 通 知 另 有 规 定。对 於 非 居 民 个 人 股 东,本 公 司 将 统 一 按 照 10%税 率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因 此,非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应 得 之 股 息 将 被 扣 除10%个 人 所 得 税。
对 於 任 何 因 股 东 身 份 未 能 及 时 确 定 或 错 误 确 定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索 偿 或 对 代 扣 代
缴 机 制 的 任 何 争 议,本 公 司 概 不 负 责。
董 事 会 并 不 知 悉 任 何 股 东 已 放 弃 或 同 意 放 弃 任 何 股 息。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本 公 司 之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谨 订 於 2017年 6月 5日 ( 星 期 一) 举 行。召 开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之 通 告 将 於 适 当 时 候 刊 发 及 寄 发 予 本 公 司 股 东。
暂 停 办 理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本 公 司 将 於 以 下 期 间 暂 停 办 理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a) 为 厘 定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并 於 会 上 投 票 之 权 利,本 公 司 将 於 2017年 5
月 6日 ( 星 期 六)至 2017年 6月 5日 ( 星 期 一)( 首 尾 两 天 包 括 在 内)暂 停 办 理 本 公
司 股 份 过 户 登 记,在 此 期 间 将 暂 停 办 理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为 确
定 合 资 格 出 席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或 其 任 何 续 会 并 於 会 上 投 票,本 公 司 H股 股 东
最 迟 应 於 2017年 5月 5日 ( 星 期 五) 下 午 4时 30分 前 将 股 票 及 所 有 相 关 过 户 文
据 送 往 本 公 司 香 港H股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为: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183号 合 和 中 心17楼1712�C1716号 �m)办 理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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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为 厘 定 收 取 拟 派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 ( 须 获 得 股 东 於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上 批 准)
的 资 格,本 公 司 将 於 2017年 7月 8日 ( 星 期 六)至 2017年 7月 14日 ( 星 期 五)( 首 尾
两 天 包 括 在 内) 暂 停 办 理 本 公 司 股 份 过 户 登 记,在 此 期 间 将 暂 停 办 理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手 续。为 符 合 资 格 享 有 拟 派 末 期 股 息 及 特 别 股 息,H股
所 有 过 户 文 据 连 同 有 关 股 票 最 迟 须 於 2017年 7月 7日 ( 星 期 五) 下 午 4时 30分
前 送 往 本 公 司 香 港H股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为: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183号 合 和 中 心17楼1712�C1716号 �m)办 理 过 户 登 记 手 续。
刊 发 全 年 业 绩 公 布 及 年 报
本 全 年 业 绩 公 布 於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及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zs-united.
com)刊 载。本 公 司 本 年 度 之 年 报 将 适 时 寄 发 予 本 公 司 股 东 并 於 以 上 网 站 刊 载。
承 董 事 会 命
南 京 中 生 联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桂 平 湖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南 京,2017年 3月 28日
於 本 公 布 日 期,执 行 董 事 为 桂 平 湖 先 生、张 源 女 士、徐 丽 女 士 及 朱 飞 飞 女 士;
非 执 行 董 事 为 许 春 涛 先 生;以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为 蒋 伏 心 先 生、冯 晴 女 士 及
郑 嘉 福 先 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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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联合
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