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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85)
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RENTIAN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变动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
收益 1,203,580 904,096 299,484 33.1%
毛利 464,259 353,692 110,567 31.3%
毛利率 78.6% 39.1%
经营溢利 386,130 48,893 337,237 689.7%
年内溢利 231,014 61,004 170,010 278.7%
纯利率 19.2% 6.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54,446 38,258 116,188 303.7%
经调整纯利(附注1) 329,750 100,864 228,886 226.9%
经调整纯利率 27.4% 11.2%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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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变动 变动百分比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EBITDA」) 392,090 114,694 277,396 241.9%
EBITDA率 32.6% 12.7%
经调整EBITDA(附注2) 473,765 154,554 319,211 206.5%
经调整EBITDA率 39.4% 17.1%
每股盈利(港仙)
-基本 1.59 0.52 1.07 205.8%
-摊薄 1.56 0.52 1.04 200.0%
每股盈利(港仙)(附注3)
-基本 2.61 1.06 1.55 146.0%
-摊薄 2.56 1.06 1.50 141.5%
资产总值 5,436,612 3,467,952 1,968,660 56.8%
负债总额 2,003,120 1,203,642 799,478 66.4%
资产净值 3,433,492 2,264,310 1,169,182 51.6%
附注:
(1) 经调整纯利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中未有界定,乃按纯利扣除非现金购股权开支及收购产生之非现
金开支之影响计算。
(2) 经调整EBITDA乃指经调整纯利,已作调整以扣除融资成本、税项、折旧及其他摊销。
(3) 经调整每股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纯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计算。计算经调整
每股摊薄盈利所用分母乃按假设部分购股权之若干特定条件已达成及该等购股权已获行使下之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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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仁天科技」)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综合业
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U
综合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2(a) 1,203,580 904,096
销售成本 (739,321) (550,404)
毛利 464,259 353,692
其他收入 2(b) 40,154 23,650
销售及分销开支 (68,414) (79,319)
一般及行政开支 (314,305) (171,415)
其他经营开支 �C (49)
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
财务资产之公平值变动 264,436 (77,666)
经营溢利 386,130 48,893
融资成本 3(a) (109,685) (37,732)
收购联营公司之议价购买收益 �C 8,740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18,960 48,059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减值 (41,114) �C
出售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之亏损 (414) �C
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变动 (743) �C
除税前溢利 3 253,134 6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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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5 (22,120) (6,956)
年内溢利 231,014 61,004
其他全面亏损:
会或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帐之项目: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之公平值变动 �C (41,114)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减值时
重新分类至损益帐 41,114 �C
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43,061) (22,302)
应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亏损 (8,660) (5,387)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10,607) (68,803)
年内全面收入(亏损)总额 220,407 (7,799)
下列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154,446 38,258
非控股权益 76,568 22,746
231,014 61,004
下列应占全面收入(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52,731 (25,458)
非控股权益 67,676 17,659
220,407 (7,799)
港仙 港仙
每股基本盈利 7 1.59 0.52
每股摊薄盈利 7 1.56 0.5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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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8,484 32,916
无形资产 8 142,839 33,144
商誉 9 1,194,558 266,592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0 103,444 93,144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1 357,606 493,020
已质押银行存款 360 1,634
递延税项资产 549 317
应收或然代价 452 �C
1,848,292 920,767
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1 �C 83,559
存货 110,596 101,325
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 12 2,527,073 1,707,758
应收贷款 13 62,427 30,74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4 440,733 393,334
应收所得税 5,171 �C
已质押银行存款 2,594 2,214
银行结存及现金 439,726 228,247
3,588,320 2,547,185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5 313,128 288,765
应付所得税 4,753 6,072
计息借贷 16 41,549 374,019
承兑票据 17 563,846 55,000
923,276 723,856
流动资产净值 2,665,044 1,823,32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4,513,336 2,74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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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计息借贷 16 433 582
递延税项负债 30,518 2,867
承兑票据 17 434,203 476,337
应付或然代价 15,540 �C
可换股债券 18 599,150 �C
1,079,844 479,786
资产净值 3,433,492 2,264,310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9 10,148 8,136
储备 3,191,255 2,106,86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权 3,201,403 2,115,000
非控股权益 232,089 149,310
股权总值 3,433,492 2,264,31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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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为一统称,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之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
定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之适用披露条文。
除於本年度首次适用於本集团有关业务合并产生之或然代价及可换股债券之会计政策外,本综合财
务报表之编制基准与二零一五年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贯彻一致。采纳与本集团有关并由
本年度起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业绩及财务状况
并无任何重大影响。本集团所采纳之主要会计政策概要载列如下。
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首次采纳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与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之
财务报表有关且就此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一一年)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年度改进项目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涵盖以下五个范畴之更改:(1)重要性;(2)细分及小计;(3)附注架构;(4)会计政策之披露
方式;(5)使用权益法入帐之投资所产生之其他全面收益项目之呈列方式。该等修订被视为厘清性修
订,不会直接影响实体之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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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零一一年)之修订: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该等修订批准实体於其独立财务报表内使用权益法将於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投资入
帐。
采纳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年度改进项目-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财务工具:披露
服务合约
该等修订厘清就应用有关全面终止确认的已转让财务资产之披露规定而言,何种服务合约可
构成持续参与。
采纳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2)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贴现率-地区市场发行
该修订厘清,用於厘定离职後福利责任贴现率之优质企业债券市场深度应在货币层面而非国
家层面评估。
采纳该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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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益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收益及其他收入按分类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a) 收益
销售产品 845,684 664,124
服务收入 323,557 146,593
上市证券之股息收入 13 265
出售於损益帐按公平值
处理之财务资产之已变现收益净额* 25,626 91,087
应收贷款之利息收入 8,700 2,027
1,203,580 904,096
* 指出售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投资之所得款项546,52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371,161,000港元)减相关成本及已出售投资之帐面值520,89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80,074,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b) 其他收入
递延首日收益摊销(附注17) 23,035 8,263
汇兑收益净额 1,606 2,735
政府补助 8,736 7,634
来自财务机构之利息收入 3,104 2,967
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呆帐拨备 �C 953
其他 3,673 1,098
40,154 2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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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後列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a) 融资成本
可换股债券利息(附注18) 17,505 �C
计息借贷利息 20,822 16,612
承兑票据利息(附注17) 71,339 21,115
融资租赁债务之融资费用 19 5
总借贷成本 109,685 37,732
(b) 其他项目
无形资产摊销 17,061 �C
贸易应收款项呆帐拨备 797 �C
其他应收款项呆帐(拨备拨回)拨备 (450) 761
撇减存货拨备 2,740 �C
核数师酬金
-核数相关服务 1,714 1,100
-其他服务 552 725
存货成本(附注) 618,981 447,95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2,210 9,00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34 490
物业之经营租赁支出 16,886 15,214
研究及开发成本 25,854 10,509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其他津贴 112,124 109,163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16,216 13,707
-有关购股权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附注20) 52,192 29,344
-有关溢利保证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10,423 2,606
-有关溢利保证之长期雇员福利 19,060 7,910
附注: 存货成本包括与员工成本、折旧及经营租赁支出相关之31,40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31,240,000港元),有关款项亦已按各开支类别计入上文个别披露之相关总金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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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类资料
下文是基於为将资源分配至各分类及评估该等分类之表现而向主要营运决策人(即本公司董事会)
提供的资料,按经营分类对本集团收益及业绩进行之分析。此亦为本集团安排及组织之基础。
於二零一五年,本集团有两个可报告及经营分类,即(i)证券及其他投资(「投资」);及(ii)物联网及相
关业务。
於本年度,物联网及相关业务继续增长,仍然为本集团最大分类。为更清晰地反映本集团现时及未
来业务发展与组织架构以及资源分配,主要营运决策人按照所出售产品及所提供服务之性质,进一
步将物联网及相关业务分拆为(i)整合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物联网解决方案」);及(ii)人机互动商
业终端业务(「人机互动」)。分拆所据基准乃现时用於评估业务表现、分配资源及管理业务营运之基
准。投资分类之组织架构并无变动。
因此,本集团於本年度有以下三个可报告及经营分类:
(a) 人机互动
(b) 物联网解决方案
(c) 投资
因此,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分类资料已重列,以符合於本年度采用之呈列
方式。分类资料之变动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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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务分类
本集团收益及业绩按可报告分类之分析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机互动
物联网
解决方案 投资 未经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销售产品 480,346 365,338 �C �C 845,684
服务收入 177,426 146,131 �C �C 323,557
出售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之已变现收益净额 �C �C 25,626 �C 25,626
上市证券之股息收入 �C�C13�C13 应收贷款之利息收入 �C �C �C 8,700 8,700
总收益 657,772 511,469 25,639 8,700 1,203,580
经营业绩
分类业绩 77,218 157,410 200,825 (72,634) 362,819
融资成本 (109,685)
除税前溢利 253,134
其他资料
分类资产 704,833 1,656,793 2,954,175 120,811 5,436,612
分类负债 (214,503) (431,160) (999,306) (358,151) (2,003,120)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添置 15,395 15,635 �C 68 31,098
-添置-收购附属公司 �C 130,017 �C �C 130,017
贸易应收款项呆帐拨备 (736) (61) �C �C (797)
其他应收款项呆帐拨备拨回(拨备) 501 (51) �C �C 450
撇减存货拨备 (2,587) (153) �C �C (2,74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34) �C �C �C (134)
出售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之亏损 �C �C (414) �C (414)
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变动 �C (743) �C �C (743)
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变动 �C �C 264,436 �C 264,436
折旧及摊销 (8,263) (20,561) �C (447) (29,271)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之减值亏损 �C �C (41,114) �C (41,114)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C 18,960 �C �C 18,960
有关购股权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C �C �C (52,192) (52,192)
有关溢利保证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C (10,423) �C �C (10,423)
有关溢利保证之长期雇员福利 �C (19,060) �C �C (1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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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重列)
人机互动
物联网
解决方案 投资 未经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销售产品 602,640 61,484 �C �C 664,124
服务收入 146,593 �C �C �C 146,593
出售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之已变现收益净额 �C �C 91,087 �C 91,087
上市证券之股息收入 �C �C 265 �C 265
应收贷款之利息收入 �C �C �C 2,027 2,027
总收益 749,233 61,484 91,352 2,027 904,096
经营业绩
分类业绩 85,785 26,124 38,273 (44,490) 105,692
融资成本 (37,732)
除税前溢利 67,960
其他资料
分类资产 719,834 442,831 2,222,372 82,915 3,467,952
分类负债 (272,189) (33,585) (407,383) (490,485) (1,203,642)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
-添置 8,391 1,530 �C 837 10,758
-添置-收购附属公司 �C 4,819 �C �C 4,819
贸易应收款项呆帐拨备拨回 953 �C �C �C 953
其他应收款项呆帐拨备 (761) �C �C �C (76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460) (30) �C �C (490)
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变动 �C �C (77,666) �C (77,666)
折旧 (8,444) (301) �C (257) (9,002)
收购一间联营公司之议价购买收益 �C 8,740 �C �C 8,740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C 6,775 41,284 �C 48,059
有关购股权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C �C �C (29,344) (29,344)
有关溢利保证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C (2,606) �C �C (2,606)
有关溢利保证之长期雇员福利 �C (7,910) �C �C (7,910)
就监察分类表现及於各分类间分配资源而言,所有资产均获分配至可报告分类,惟未经分配资产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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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资料
本集团主要於两个地理位置营运:香港(注册地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下表载列有关(i)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及(ii)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地理位置之资料。客户
之地理位置以提供服务或交付货品之位置为基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地理位置以资产本身所在地
为基础。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980,900 807,079 47,736 31,792
香港 196,775 93,379 748 1,124
海外 25,905 3,638 �C �C
1,203,580 904,096 48,484 32,916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146,131,000港元之收益来自物联网解决方案经营分类之单一客户,彼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贡献10%或以上。并无单一客户个别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收益贡献1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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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税项
由於本集团之实体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应课税溢利或应课
税溢利已被过往年度结转之未抵销税项亏损全数抵销,故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中国附属公司之适用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根据其应课税溢利按25%(二零一五年:25%)之法定税率计
算。然而,本公司六间(二零一五年:四间)中国附属公司获地方税务机关正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由於该等中国附属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而於三年期内享有15%(二零一五年:15%)
之减免税率。本公司一间(二零一五年:无)中国附属公司按其视作溢利(即按照认可计税方法计算
之收益之10%)以25%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27,434 6,738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785) �C
26,649 6,738
递延税项 (4,529) 218
年内税项开支 22,120 6,956
6. 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就本年度派发股息(二零一五年:零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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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子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本公司
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 154,446 38,25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股 千股
分母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内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a) 9,701,221 7,364,610
摊薄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购股权 (b) 169,655 �C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年内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870,876 7,3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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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a) 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已作调整,以计及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分别
配售股份及代价股份所产生之影响。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分购股权之若干特定条件已达成,因此该部分之未获行使购
股权乃假定於年内获行使,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已将之包括在内。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购股权之特定条件并未达成,故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计入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
(c) 本公司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亦包括可换股债券及将根据溢利保证安排发行之代价股份
(受若干特定条件规限,被视为或然须予发行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假
设转换可换股债券将产生反摊薄影响,故并无就可换股债券作出调整。对於将根据溢利保证
安排发行之代价股份,或然须予发行股份被视为已发行,并(如适用)计入每股摊薄盈利之计
算中,犹如根据可获得之资料,或然条件被视为於报告期结束日已达成。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之溢利保证条件已达成,惟由於将予发行之代价股份具
反摊薄影响,故未有作出调整。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溢利保证之特定条件并无全面
达成,故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计入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
18
8. 无形资产
客户关系
电脑软件
版权 商标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帐面金额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C �C 33,144 33,144
添置-收购附属公司(附注21) 124,703 2,961 �C 127,664
摊销 (16,627) (434) �C (17,061)
汇兑调整 �C �C (908) (90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8,076 2,527 32,236 142,83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24,703 2,961 32,236 159,900
累计摊销 (16,627) (434) �C (17,061)
108,076 2,527 32,236 142,839
9. 商誉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帐面金额对帐
於报告期初 266,592 114,786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21) 927,966 151,806
於报告期结束日 1,194,558 266,59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194,558 266,592
累计减值亏损 �C �C
1,194,558 266,592
19
10.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成本 83,016 113,666
议价购买 8,740 12,984
应占收购後业绩 11,688 36,565
已收股息 �C (95,324)
应占其他净资产变动 �C 25,253
应占净资产 103,444 93,144
11.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香港上市之股本证券,按公平值 110,106 110,106
财富管理产品,按公平值 �C 83,559
於香港境外注册成立之私人有限公司之
非上市股本证券,按成本 247,500 395,450
已确认减值亏损 �C (12,536)
247,500 382,914
357,606 576,579
分析为:
非流动 357,606 493,020
流动 �C 83,559
357,606 576,579
20
12. 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作买卖
香港上市股本证券 1,437,445 1,172,929
於初步确认时指定
股票挂�h票据 677,200 475,123
财富管理产品,非上市 412,428 �C
衍生财务工具
衍生工具合约 �C 59,706
2,527,073 1,707,758
13. 应收贷款
借款人获授之贷款须按照还款时间表偿还。有关结余包括应收下列各方之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第三方 82,717 51,038
呆帐拨备 (20,290) (20,290)
计入流动资产、於一年内到期之结余 (a)-(d) 62,427 30,748
21
附注:
(a) 於报告期结束日,(1)应收贷款按固定年利率介乎13厘至18厘(二零一五年:14厘)计息;(2)贷
款结余20,29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0,290,000港元)乃逾期未付,并已悉数减值;(3)余下贷款
结余62,42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0,748,000港元)均无逾期;及(4)所有贷款结余为无抵押。
(b) 董事於报告期结束日参照借款人过往之还款纪录及现时之信用程度,个别评估能否收回应收
贷款。根据参照截至授权刊发本公布当日已从借款人收回之金额作出之评估,并无迹象显示收
回余额62,42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0,748,000港元)方面出现问题,故无须作出额外拨备。
(c) 并无个别或集体被视为已减值之应收贷款之帐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并无逾期或减值 62,427 30,748
并无逾期或减值之应收款项涉及近期并无违约纪录之两名( 二 零 一 五 年:一 名 )借 款 人,且 信
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该等贷款须於11个月(二零一五年:10个月)偿还。
(d) 应收贷款以港元计值。
22
1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应收一名关连人士 (a) �C 2,268
应收第三方 319,947 294,960
呆帐拨备 (c) (780) (20)
(b)及(d) 319,167 297,208
应收票据 (e) 7,120 2,832
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 56,718 63,693
按金及其他应收帐款 57,728 29,601
114,446 93,294
440,733 393,334
附注:
(a)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一名关连人士之贸易应收款项为无抵押及免息,并拥有
60天信贷期。
23
(b) 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呆帐拨备)按发票日期之帐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天内 242,019 223,774
91至180天 10,425 6,041
181至365天 36,008 31,525
365天以上 30,715 35,868
319,167 297,208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平均60至90天(二零一五年:60至90天)之信贷期。
(c) 贸易应收款项呆帐拨备以备抵帐记录,除非本集团认为收回有关款项之机会甚微,在此情况
下,减值亏损将直接从贸易应收款项撇销。
呆帐拨备之变动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呆帐拨备
於报告期初 20 990
拨备增加(减少) 797 (953)
汇兑调整 (37) (17)
於报告期结束日 780 20
24
(d)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之帐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并无逾期或减值 224,892 189,437
90天内 25,171 40,567
91至180天 27,051 18,945
181至365天 20,728 16,753
365天以上 21,325 31,506
已逾期但未减值 94,275 107,771
319,167 297,208
本集团之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帐面金额为94,275,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107,771,000港元)之应收帐款,於报告期结束日已逾期惟本集团仍未作出减值,原
因为信贷质素无任何重大变动而董事相信该等款项可全数收回。管理层已审阅其後结算状况
及该等客户之还款纪录,认为无须进一步就呆帐作出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
抵押品。
既无逾期亦无减值之应收款项与并无任何违约纪录而层面广泛之客户有关。
(e) 应收票据於报告期结束日并未逾期,将於30至180天(二零一五年:30至180天)内到期。
25
1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应付第三方 (a) 149,461 152,500
应付票据 725 �C
其他应付款项
应计费用 76,007 86,465
应付利息 32,463 14,216
其他应付帐款 12,669 11,917
已收贸易按金 41,803 23,667
162,942 136,265
313,128 288,765
(a) 贸易应付款项之信贷期一般为90天(二零一五年:90天)内。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之帐龄
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天内 141,743 124,885
91至180天 5,590 8,143
181至365天 27 2,835
365天以上 2,101 16,637
149,461 152,500
26
16. 计息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贷,无抵押及有担保 5,359 23,874
�I展贷款,有抵押及有担保 �C 350,000
�I展贷款,有抵押及无担保 (a) 36,041 �C
融资租赁债务 582 727
41,982 374,601
分析为:
流动部分 41,549 374,019
非流动部分 433 582
41,982 374,601
附注:
(a) �I展贷款,有抵押及无担保
�I展贷款以於证券�I展帐户持有之若干上市股本证券作抵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总市值约为72,000,000港元,按年利率6厘计息,须按要求偿还。
27
17. 承兑票据
债务部分 递延首日收益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48,144 29,741 77,885
已发行承兑票据於初始日期之公平值 434,591 �C 434,591
新发行承兑票据於初始时
未於损益帐确认之首日收益 �C 20,409 20,409
年内利息支出 21,115 �C 21,115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之承兑票据应付利息 (14,400) �C (14,400)
递延首日收益摊销 �C (8,263) (8,26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89,450 41,887 531,337
已发行承兑票据於初始日期之公平值 182,712 �C 182,712
已发行承兑票据於收购附属公司
日期之公平值(附注21) 317,425 �C 317,425
新发行承兑票据於初始时未於
损益帐确认之首日收益 �C 17,288 17,288
年内利息支出(附注3(a)) 71,339 �C 71,339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之承兑票据应付利息 (43,263) �C (43,263)
递延首日收益摊销(附注2(b)) �C (23,035) (23,035)
结算 (52,870) (2,884) (55,75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64,793 33,256 998,049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析为:
流动部分 563,846 55,000
非流动部分 434,203 476,337
998,049 531,337
28
18. 可换股债券
千港元
已发行可换股债券之面值 620,460
分配至负债部分之发行成本 (6,205)
於发行日期之衍生工具部分 (1,072)
於发行日期之权益部分 (22,079)
於发行日期之负债部分 591,104
年内支付之利息(附注3(a)) 17,505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之可换股债券应付利息 (9,351)
汇兑调整 (10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帐面金额 599,150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与牵头经办人订立一份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
同意发行,而牵头经办人则有条件同意促使(a)首轮投资者认购首批可换股债券,本金额为80,000,000
美元(「可换股债券I」);及(b)第二轮投资者认购额外可换股债券,本金额为30,000,000美元(「可换
股债券II」),初步转换价为每股0.586港元(统称「该等可换股债券」),按协定汇率1美元兑7.755港元
计算。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完成向两名投资者发行80,000,000美元之可换股债券I(最多可
转换为1,058,703,071股转换股份)。可换股债券I为有抵押、按年利率5.5厘计息及年期为三年。
本公司须(i)於到期日;(ii)於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
本公司赎回全部或部分於提早赎回日期(即可换股债券发行日期第二周年)尚未行使之该等可换股
债 券 时;或(iii)於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後任何时间,任何可换股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选择要求本公
司赎回该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之全部或任何部分该等可换股债券时赎回该等可股债券持有人所持全
部未行使之该等可换股债券。
29
可换股债券由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向受托人(定义见该等可换股债券之条款及条
件)担保,已表明由本公司支付之所有款额将妥为准时支付。此外,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股份已押
记予受托人(为其本身及其他承押方之利益)作为持续抵押,以担保本公司根据或依据该等可换股
债券、交易文件及抵押文件或当中任何文件支付或履行於任何时间结欠、欠负或应付承押方或彼等
当中任何人士之所有款项、责任及义务(不论现时或未来、实际或或然,亦不论单独或共同产生,以
及不论作为主事人或保证人或其他身份)。
赎回额将相等於以下各项之总和:(a)相关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所持未行使之该等可换股债券之本金总
额;(b)未行使之该等可换股债券於相关赎回日期之任何累计未付利息(违约利息除外);及(c)(如
(a)及(b)所述金额之总和不足以令内部回报率(定义见该等可换股债券之条款及条件)达该等可换股
债券本金总额自首次截止日期(定义见该等可换股债券之条款及条件)起直至相关赎回日期止每年
9%)令内部回报率达该等可换股债券本金总额自首次截止日期起直至相关赎回日期止每年9%之额
外款项。
负债及衍生工具部分之公平值由董事参照独立专业估值师亚太资产评估及顾问有限公司(「亚太」)
所进行之估值厘定。於初步确认後,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帐,衍生工具部分则按
公平值列帐。
该等可换股债券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布。
30
19.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千股 千港元 千股 千港元
法定:
於报告期初及报告期结束日
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普通股 5,000,000,000 5,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报告期初
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普通股 8,136,390 8,136 723,639 724
发行红股 �C�C6,512,751 6,512
发行新股份 �C�C900,000 900
发行新股份(附注(a)) 500,000 500 �C�C 於收购附属公司时发行
新股份(附注(b)) 1,512,000 1,512 �C�C
於报告期结束日
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普通股 10,148,390 10,148 8,136,390 8,136
附注:
(a) 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本公司以配售价每股0.42港元向一名独立第三方配发及发行合共
500,000,000股股份,以换取现金。已收所得款项净额为204,668,000港 元,约121,020,000港元已
用於投资证券,约66,248,000港元已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而约17,400,000港元已用於偿
还贷款。本公司股份於发行日期之收市价为每股0.485港元。
31
(b)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本公司已配发及发行合共1,512,000,000股代价股份,作为收购进念国
际投资有限公司(「进念」)之51%股本权益之部分代价。收购详情载於本公布附注21(a)。已 发
行股份於收购完成日期之公平值约为665,732,000港元,其中1,512,000港元已计入股本,而余额
约664,220,000港元已计入股份溢价账。
年内发行之所有新股份於各方面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
20. 购股权
(a) 已授出购股权之变动:
下表披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本集团董事及雇员持有之本公司购股权
之变动:
二零一六年:
参与者类别名称 授出日期△ 行使价
於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 年内授出 年内行使 年内没收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本公司股份
於紧接授出
日期前在联交所
所报之收市价
港元 港元
董事总计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0.247 152,363,900 �C �C �C 152,363,900 0.245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0.520 �C 80,000,000 �C �C 80,000,000 0.530
雇员总计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0.247 551,275,150 �C �C (108,863,900) 442,411,250 0.245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0.520 �C 515,800,000 �C (7,000,000) 508,800,000 0.530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0.493 �C 50,000,000 �C �C 50,000,000 0.495
703,639,050 645,800,000 �C (115,863,900) 1,233,575,150
加权平均行使价(港元) 0.247 0.518 �C 0.263 0.387
年内,115,863,900份购股权於本集团若干雇员辞任後被没收。
32
(b) 购股权公平值及假设
已授出购股权之公平值乃经考虑以股份为基础安排之条款及条件(非市场归属条件除外)後,
以二项式购股权定价模型於授出日期计量。因受到计算公平值时之所作假设及所采用计算模
式之限制,所计出之公平值本身属主观及不确定。计算模式所用之输入项目如下:
授出日期
於授出日期之
加权平均公平值
本公司股份
於授出日期
在联交所
所报之收市价 行使价 无风险利率 预期波幅 预期行使期 预期股息率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每股港元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0.134 0.247 0.247 1.450% 66% 10年 不适用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0.205 0.520 0.520 0.925% 44% 10年 不适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0.185 0.490 0.493 1.438% 39% 10年 不适用
预期波幅乃使用上一授出购股权年度本公司股价之历史波幅厘定。计算购股权公平值所用之
变数及假设乃以董事最佳估计作基础。
年内,有关购股权计划之权益结算以股份支付之款项之公平值52,19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9,344,000港元)已於损益帐确认。
33
21. 收购附属公司
(a) 收购进念及其附属公司(「进念集团」)之51%股本权益(「进念集团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进念之售股股东(「售股股东A」)订立一份买卖协议
(「进念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售股股东A有条件同意出售进念51%股本
权益,透过按每股0.51港元向售股股东A发行1,512,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禁售期为由发行
日期起计1.06至2.06年)及330,480,000港元之承兑票据(年利率为3厘)支付。已发行代价股份
及承兑票据之公平值由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仲量联行」)厘定。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完成交易後,本集团持有进念51%股本权益,而进念则成为本集团之间
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作为根据进念买卖协议拟进行之交易一部分,售股股东A共同及各别地、无条件地及不可撤销
地担保,倘进念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除税後溢利分别少於144,000,000港元及216,000,000港元,则分别向本集团赔偿不
多於440,640,000港元及660,960,000港元。董事认为,此溢利保证乃为换取进念集团之控制权而
设,因而被视为应收或然代价,并按仲量联行厘定之收购日期公平值计量。
赔偿额会从已发行承兑票据连同相关利息中扣除,而任何余额将以现金结清。根据此项安排
已产生应收或然代价。
进念集团收购事项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布。
於报告期结束日,应收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为452,000港元,乃按与收购日期之相同基准重新计
量,而损益帐内并无确认公平值变动。
34
(b) 收购杭州乐佩通信有限公司(「乐佩通信」)及其附属公司(「乐佩集团」)75%股本权益(「乐佩
集团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本集团与乐佩通信之售股股东(「售股股东B」)就本集团收购乐佩
通信之75%股本权益订立一份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据 此,(i)本集团同意购买而售股股东
B同意出售乐佩通信之67.5%股本权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8,000,000元(相等於约9,586,000港
元);及(ii)本集团同意向乐佩通信出资人民币5,000,000元(相等於约5,991,000港元),其中人民
币300,000元(相等於约359,000港元)用於增加乐佩通信之注册资本,而余额人民币4,700,000元
(相等於约5,632,000港元)则用作乐佩通信之资本储备。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完成交易
後,本集团持有乐佩通信之75%股本权益,而乐佩通信则成为本集团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作为根据投资协议拟进行之交易一部分,除已付现金代价人民币8,000,000元(相等於约
9,586,000港元)外,本集团已与售股股东B订立一份溢利保证协议,据此,倘乐佩集团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除税後溢利分别达到人民币4,500,000元(相等於约5,346,000港元)、
人民币5,850,000元(相等於约6,950,000港元)及人民币7,605,000元(相等於约9,036,000港元),
则本集团须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售股股东B支付现金最
多人民币4,898,000元(相等於约5,718,000港元)及人民币9,477,000元(相等於约11,064,000港
元)。董事认为,此溢利保证乃用以换取乐佩集团之控制权,因此被视作应付或然代价,并按
经亚太评估於收购日期之公平值计量。
倘乐佩集团未能达成上述溢利保证安排,则售股股东B共同及各别地、无条件地及不可撤销地
担保,会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及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本集团作出赔偿,扣除不多於人民币5,608,000元
(相等於约6,663,000港元)、人民币7,290,000元(相等於约8,661,000港元)及人民币9,477,000元
(相等於约11,260,000港元)。额外代价或赔偿将以现金结清。
於报告期结束日,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为15,540,000港元,乃按与收购日期之相同基准重新
计量,而公平值亏损743,000港元於损益帐确认。
35
(c) 下表概述於各收购日期已付之代价、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可识别负债以及所确认非控
股权益之金额:
进念集团
收购事项
乐佩集团
收购事项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初步代价
以现金支付 �C 9,586 9,586
透过发行代价股份支付▲
665,732 �C 665,732
透过发行承兑票据支付(附注17) 317,425 �C 317,425
出资^
�C 5,991 5,991
983,157 15,577 998,734
(应收)应付或然代价 (452) 15,916 15,464
总代价 982,705 31,493 1,014,198
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
所承担可识别负债之
已确认金额:
物业、厂房及设备 2,209 144 2,353
无形资产 127,664 �C 127,664
存货 �C 307 30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54,073 8,925 62,998
银行结存及现金 29,522 1,223 30,745
应付税项 (11,806) �C (11,80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942) (2,930) (14,872)
递延税项负债 (31,916) �C (31,916)
可识别净资产总值 157,804 7,669 165,473
非控股权益#
(77,324) (1,917) (79,241)
收购时产生之商誉(附注9) 902,225 25,741 927,966
982,705 31,493 1,014,198
36
进念集团
收购事项
乐佩集团
收购事项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购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入(流出)净额^
已付现金代价 �C (9,586) (9,586)
从附属公司收购之银行结存及现金 29,522 1,223 30,745
29,522 (8,363) 21,159
收购相关成本 484 63 547
▲ 代价股份之公平值由仲量联行厘定。
^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於收购日期之公平值为62,998,000港元。该等所收购贸易及其他应
收款项於收购日期之合约总金额为62,998,000港元,当中并无结余预期不可收回。出资
亦计入乐佩集团之其他应收款项,而由於其对本集团之现金流量并无影响,故计算收购
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净额时已撇除出资。
# 非控股权益按非控股权益於进念集团及乐佩集团应占可识别净资产公平值之比例计量。
(d) 商誉源自本集团经历收购事项後预期会产生之规模经济效益。该等利益由於不符合可识别无
形资产之确认标准,故不会与商誉分开确认。预期已确认之商誉不可用於扣除所得税。
收购相关成本并无计入所转让之代价,其已於综合全面收入报表确认为「一般及行政开支」。
37
22. 收购附属公司之非控股权益(并无改变控制权)
实达外设
收购事项
中光远科技
收购事项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a) (附注b)
已付现金代价 63,022 16,753 79,775
收购於附属公司之额外股本权益 (50,994) (7,359) (58,353)
於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确认之差额 12,028 9,394 21,422
(a) 收购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实达外设」)之17%股本权益(「实达外设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实达外设83%股本权益。本集团已向一间关连公司
(其为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拥有90%权益)进一步收购实达外
设其余17%股本权益,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2,372,200元(相等於约63,022,000港元)。
实达外设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完成,而实达外设其後已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收购实达外设17%股本权益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及二零一六年一
月十三日之公布,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通函内。
(b) 收购深圳市中光远科技有限公司(「中光远科技」)10%股本权益(「中光远科技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中光远科技51%股本权益。本集团已向一间关连公
司(其为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收购中光远科技10%股本权益,现金代价为
人民币15,000,000元(相等於约16,753,000港元)。中光远科技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完成。
38
23. 报告期後事项
除本公布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报告期结束日後进行之事项概述如下:
(a) 有关一项建议收购事项之谅解备忘录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本公司就建议收购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公司,其股份於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约30%股本权益与昂展投资谘询有限公司(「卖
方」,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拥有90%权益)订立不具法律
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与卖方仍在磋商,并未订定及落实交易细节。谅解备忘录详情载於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之公布。
(b) 配售300,000,000港元之非上市债券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本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就配售本金总额300,000,000港元之四
年期、五年期及七年期6厘票息非上市债券订立配售协议。该交易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
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之公布。
於本公布日期,8,000,000港元之非上市债券已配售予若干独立第三方。
(c) 自愿性有条件现金要约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Luck Success Development Limited(「要约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
公司)向企展控股有限公司(「企展」)之董事会提议,要约人将提呈自愿性有条件现金要约,
以收购企展所有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交易详情载於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之公布、要约人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之通函及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之通函。
39
前景
2016年是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天科技」或「本集团」)在企业物联网解
决方案领域继续深耕的一年。本年度本集团继续专注於企业级的物联网应用,而且主要
投入於帮助进入集团平台的成员公司做大做强,包括协助海亿康收购具有业界领先的光
通讯领域设计能力的乐佩通信等。各附属公司能保持核心管理层的稳定,不断拓展新的
业务领域和市场如物流仓储自动化、数据处理服务和智能终端设计等,在当前具有挑战
性的中国内地宏观经济环境下,仍能达到良好的增长目标,交出了一份不错的业务成绩
单,说明了仁天科技在收购後的管理和整合已经具备了初期的效果。
仁天科技於本年度内完成收购进念集团51%股本权益。是次收购,增强仁天科技软件技
术能力,将仁天科技业务延伸到互联网金融及相关领域,包括大宗商品供应链、信息资
讯、物联网仓储物流、交易清算支付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
仁天科技相信,未来几年的物联网市场将继续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本集团将继续围绕
物联网进行市场拓展、产品研发及投资并购。按照国际着名的物联网研究机构Machina
Research在2016年8月发表的最新研究报告,预计到2025年,全球物联网连接总数量将从
2015年的60亿增长至270亿个,预计年度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16%,中 国、美 国、日 本
分别占据前三位(各自为21%、20%、7%),物联网相关营业收入将从2015年的7,500亿美
元增长到30,000亿美元,物联网相关数据亦将增长至20亿TB的规模。
40
承上所述,中国区域内的物联网市场在未来的几年将在全球范围内继续保持领先的发
展趋势。在中国国务院2015年5月印发《中国制造2025》文件後,中国两部委(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6年9月印发了《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2016-2018年)》的通知,文中设定的行动目标为「到2018年,中国智能硬件全球市场占
有率超过30%,产业规模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在低功耗轻量级系统设计、低功耗广域智
能物联、虚拟现实、智能人机互动、高性能运动与姿态控制等关键技术环节取得明显突
破,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上市企业。在国际主流生态中的参与度、贡献度和影响力明显提
升,海外专利占比超过10%。建成标准开发、产品及应用检测、产业供给能力监测三大支
撑平台,智能硬件标准化及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布局若干技术先进、特色
突出、优势互补的高水平创新平台,创业创新支撑能力明显提升。智能工业传感器、智能
PLC、智能无人系统等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形成规模示范,带动生产效率提升20%以上。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产业便民、惠民成效显现。」不难看出,
仁天科技当前的物联网发展重点与此目标是继续高度匹配的。
展望2017年,仁天科技将在如下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投入与发展:
1. 纵深推动物联网基础应用,通过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客户价值
观察中国国内的物联网应用市场,虽然发展很快,但是呈现一种不均衡和碎片化的
特点。客户基础信息系统的缺乏,基础级的部件如RFID、传感器和移动通讯等应用
量大但缺乏明显的市场领导者,标准的复杂和不统一(如低功耗广域网领域的NBIOT和LORA技术),缺乏良好的解决方案提升客户价值体现,给物联网基础应用的
大规模爆发带来了挑战。
41
仁天科技在过去已经布局了云(後台数据和处理系统等)、管(通讯技术)、端(前
段数据收集和处理等)的物联网体系,在基础应用上具备了很好的竞争力。在未来
一年内,仁天科技将加大基础应用的推广,协助各成员公司完成各自细分领域的扩
展性收购,并通过发展解决方案来提升客户最终的价值实现。换言之,本集团将继
续推动「小而美」的发展路线,同时关注「由点到面」的整合路线。
2. 重视数据核心价值和服务,推进工具、平台和模型建设
在继续推动物联网基础应用的同时,发展数据延伸的核心价值和服务是仁天科技非
常自然的路径选择。仁天科技拥有广阔且多元化的客户群,由於上述基础应用的成
熟,将自动或者半自动产生巨量的业务数据,这些对於精准营销及精准生产来说是
非常有价值的因素。本集团下属成员公司目前已经拥有了一定的数据处理分析能
力,但在海量数据基础工具平台和模型开发上仍需要继续发展。仁天科技将提供必
要资源协助成员公司在此方向继续发展和进步,构建大数据处理中心的能力,以逐
步向「数据即服务(DAAS)」的方向前进。
3. 把握无人化或智能化的趋势
由於国内人力成本的攀升和人口红利的逐步下降,在工业4.0蓝图的驱动下,机器换
人或者无人化的趋势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仁天科技目前的产品及服务组合中已有
部分很好地覆盖物联网行业中的此领域,如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周界监控和管理
等,在新的一年中可以往相关领域如工业机器人和商用无人机方向拓展。
42
进一步说,虽然按照未来学家的预测,超级人工智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中尚未能
实现,人工智能在过去几年的进步特别是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方面的进展仍然是令
人关注的,尤其是2016年机器人围棋棋手AlphaGo战胜韩国一流棋手李世石後。仁
天科技认为,人工智能在商业领域的落地将逐步实现,同时将驱动物联网的应用向
高端发展,在新一年中集团将关注人工智能机会对上述两点的增强。
延续2016年全球和地区性的行业整合,管理层认为来年将会是充满挑战和机会的一
年,没有进化完全的物种将会凋谢或者消亡,进化出新的生存方式的物种将继续繁
荣。我们深信,仁天科技将不断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为未来做好准备。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曾进行下列主要业务活动:
物联网业务
本集团之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面向企业的物联网体系中的云端计算和资料处理分析
(「云」)、通讯基础设施与技术(「管」)和终端计算(「端」)三个环节。基於集团成员公司
的组合特点,本集团之业务具有很好的行业多样性和潜在盈利增长能力。经过二零一五
年的成员公司收购和初步平台整合後,二零一六年是本集团在企业物联网解决方案领域
继续深耕的一年。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再进行四宗收购,加强物联网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本集团完成收购进念集团51%股本权益。进念集团主要从事向中国
大宗商品买卖行业之公司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业务,包括但不限於市场推广研究、软件
设计、资讯科技解决方案及策略业务谘询及开发。
43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本集团完成收购实达外设及其附属公司(「实达外设集团」)余下17%
股本权益。实达外设集团主要於中国设计、制造及分销打印机、终端机及电脑以及销售
点电子产品,并以自有品牌名称「实达(Start) 」向机构客户提供资讯科技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海亿康完成收购乐佩集团75%股本权益,乐佩集团主要从事研发、设
计及制造千兆无源光网路(「GPON」)及乙太网无源光网路(「EPON」)通信相关的光纤
传输网络设备及软件产品,拥有丰富的GPON/EPON产品研发经验和广泛的市场客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本集团完成收购中光远科技额外10%股本权益,总现金代价为人民
币15,000,000元(相等於约16,753,000港元),致使本集团持有中光远科技61%股本权益。
中光远科技主要从事(i)移动数据智能采集终端之研发与生产;(ii)基於自动识别与数据采
集技术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医疗、交通等行业之物联网应用及解决方案;及(iii)物联网
资料服务平台运营。
证券投资
本集团投资於上市及非上市证券作短期及长期投资。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因出售若干
证券而录得已变现收益约25,630,000港元,并於损益中就短期投资确认未变现收益约
264,440,000港元。由於就作长期投资之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作出重新分类调整,故减值亏
损41,110,000港元已重新分类。
44
二零一六年的市场发展态势极为波动。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曾一度由於中国低
迷的气氛及较预期差的宏观数据而分别下跌高达17%及22%,随後受海外市场,尤其是美
国市场气氛的强劲势头带动猛烈反弹。然而,年内稍後出现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决定不
将中国A股纳入其基准指数及英国脱欧相关动荡在内的事件,令人沮丧,再次对恒生指
数造成沉重打击。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由於与美国总统大选及人们期盼已久的深港通启
动相关的不明朗因素,市场波动进一步增加。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持重大投资(即帐面金额占本集团资产总值超过
10%之投资)如下:
证券类别
本公司所持股份�u相关股份
所占持股量之百分比
财务资产分类
(於损益帐
按公平值处理�u
可供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未变现收益�u
(亏损)或
公平值增加�u
(减少)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未变现收益�u
(亏损)或
公平值增加�u
(减少)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甲(附注1) 普通股 0.65% 0.74% 可供出售 (41,114) (41,114) 110,106 110,106
(附注3)(附注3)
5.96% 6.76% 於损益帐
按公平值处理
�C (110,855) 1,005,824 1,005,824
投资乙(附注2) 股票挂�h票据(附注4) 不适用 不适用 於损益帐
按公平值处理
202,077 17,123 677,200 475,123
附注:
1. 投资甲指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96.HK)(「嘉年华」,为恒生中型股指数成份
股)。嘉年华就其表现及前景刊发之资料载於披露易网站。根据已发表公告,嘉年华已开拓娱乐教
育及经营餐厅等业务范畴,相信可与现有业务配合,进一步扩大客户群及多元化未来收入来源。
旅游及休闲综合项目将继续受益於旅游业市场增长、中产阶层扩大,以及中国及海外趋向由消费
带动之经济模式。嘉年华可充分运用其业务模式之独特性质,在业界获得先手优势并把握商机。
45
2. 投资乙乃於二零一五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因保密责任而不可指明。
根据已刊发之研究报告,该银行被视为高增长银行,零售业务一直改善,风险管理相对审慎,贷款组
合灵活。该银行表示,其将积极发展传统批发、零售及资产管理业务,同时发展「互联网+」及「 商 业
银行+」创新业务,强化风险管理及监控,致力达致稳定市值增长。根据其已发表之中期报告,该银
行面对区域风险继续暴露、实体经济信贷需求不足、利差持续收窄及行业政策变动等挑战。惟该银
行所面临之机遇与挑战并存。该银行仍拥有诸多发展机遇,如经济增长企稳带来之平稳发展机遇,
「十三五规划」产生之大项目储备机遇,地方政府财政投资发力带来之民生金融机遇,货币政策宽松
带来之金融市场机遇,以及居民财富增长带来之零售金融机遇。
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嘉年华於可供出售财务资产重估储备中确认公平值减少41,110,000
港元,并计入综合全面收入报表中之其他全面亏损。监於公平值长期减少至低於成本,故於本年度
将减值亏损41,110,000港元重新分类至损益帐,列作重新分类调整。
4. 本集团可不时按照於赎回时出售相关股份所得款项净额,酌情赎回股票挂�h票据。
贷款业务
本集团向多名借款人提供短期贷款。该等短期贷款按年利率介乎10厘至18厘 计 息。於 本
年度内,贷款业务为本集团贡献8,700,000港元之贷款利息收入。
展望
物联网业务
仁天科技的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面向企业的物联网体系中的云端计算和数据处理分析
(「云」)、通讯基础设施与技术(「管」)和终端计算(「端」)三个环节。基於集团成员公司
的组合特点,仁天科技的业务具有很好的行业多样性和潜在盈利增长能力。经过2015年
的成员公司收购和初步平台整合後,2016年是仁天科技在企业物联网解决方案领域继续
深耕的一年。
46
以下将针对本集团各主要附属公司的运营进行概要讨论和分析。
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
实达外设在本年度内主要聚焦於人机互动商业终端(Human-Machine Interactive Devices)
领域,围绕财税、金融、教育等重点行业应用场景构建终端硬件、软件和服务产品,提供
面向企业的智能化和移动互联化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於行业化的集成式或自助式系
统、智能支付设备、打印设备和基於云平台的一体机系统。在行业领域方面,除传统的银
行领域外,明年实达外设将继续在国家财务和税务等领域进行努力,同时下属直接非全
资附属公司江苏实达迪美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迪美」)亦将在保险及其他
金融领域继续发展。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实达外设与中光远科技开始了新一代的智能支
付终端设备的合作开发,达到了技术共享和资源共享的协同目的,并预计在2017年度开
始投入市场。
整合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
中光远科技主要的业务包括智能物联网终端设备和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本年度除在原有
的物流快递行业外,智能物联网终端设备在海关等新行业领域继续取得突破。在上述与
实达外设的合作开发项目中,中光远科技亦逐步尝试将支付等产品功能整合至现有的智
能终端设备中,处理和获取资金流信息。本年度在行业解决方案上,中光远科技聚焦於
智慧社区建设及医疗行业解决方案。
海亿康在本年度继续在物联网通讯领域发力,除原有三大运营商客户外,亦努力开拓有
关运营商客户的二三级城市。海亿康成功整合了具备行业领先光通信设计能力的乐佩通
信,为整体产品设计能力提升和新产品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研发的电力猫产品
已尝试逐步进入电信运营商的商业应用。
47
广州大库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库工业」)在2016年处在一个重大的转变时期。
大库的主要产品在行业中具有良好的美誉度及客户群体,但受到上游原材料及其他成本
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无法大幅提升。大库团队努力在智能物流箱及仓储物流自动化方
面做出新的开拓,与中光远科技合作开发智能物流箱,并与国际一流的仓储物流自动化
厂商进行战略合作,不断试点新的项目。大库目前的转型在国内类似厂商中是具备领先
性的,相信在未来一年能取得更大进展。
进念集团主要为商品交易所公司等商品买卖行业公司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於本年度,
进念集团业务及盈利增长迅速。进念集团作为一家综合企业,本年度着力於打造「无边
界、超预期、技术导向」的互联网服务管理体系,在战略、行销、内控等核心管理领域建
立自主创新体系。进念集团依靠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自主研发IT风控及监控系统,改变
了客户原有的被动式运维,实现了核心交易系统的主动监控和故障的自动处理,成功抵
御网路安全事件,保证了系统运行的连续性。进念集团并荣获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其技术核心竞争力,为成为领先的商品行业科技企业奠定了稳固的基础。进念集团将
会继续开发先进技术及提供优质服务,吸引更多客户。在互联网与传统企业融合的大趋
势下,在商品融资租赁、商品期权、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拓展业务及寻求机会。进念集团计
划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培育技术创新能力,聚合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以满足
未来发展的软硬体需求。
在各附属公司协作方面,集团方面本年度加大了各种资源的投入,不遗余力地推动各附
属公司间的协作机会,既包括技术研发性质的协作,也包括市场营销方面的协作,并在
实际结果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如新一代智能支付终端设备(涉及实达外设及中光远
科技)及智能物流箱系统项目(涉及大库及中光远科技)等。
48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布,以及
本公布附注21所述,进念集团、中光远科技、海亿康、大库工业及乐佩集团之卖方同意向
本集团提供溢利保证,即「进念集团溢利保证」、「中光远科技溢利保证」、「海亿康溢利
保证」、「大库工业溢利保证」及「乐佩集团溢利保证」。
进念集团本年度之除税後溢利超过144,000,000港元,因此,进念集团已於本年度成功达
成进念集团溢利保证。
中光远科技本年度之除税後溢利超过人民币15,600,000元(相等於约19,390,000港元),因
此,中光远科技已於本年度成功达成中光远科技溢利保证。
海亿康本年度之除税後溢利超过人民币15,000,000元(相等於约18,640,000港元),因此,
海亿康已於本年度成功达成海亿康溢利保证。
大库工业本年度之除税後溢利约为人民币7,000,000元(相等於约8,180,000港元),因此,
大库工业未能於本年度达成大库工业溢利保证,并相应扣减合共65,079,365股代价股份。
乐佩集团本年度之除税後溢利超过人民币4,500,000元(相等於约5,350,000港元),因此,
乐佩集团已於本年度成功达成乐佩集团溢利保证。
证券投资业务
尽管投资环境波动,价值投资仍然为仁天科技的核心投资理念。虽然波动不可避免,然
而本集团认为,本集团的价值投资原则长远而言应产生稳固的回报。成份股继续为本集
团投资组合中的核心组成。本集团将分配一定比重给中小型股,因本集团发现,仍有大
量风险�u回报情况可观及盈利前景具有弹性的公司被忽视。此外,各股的市价亦将受相
关公司的财务表现及发展计划以及该等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前景影响。
49
人民币走弱、政府政策改变、加息及中美关系日益紧张为二零一七年股票市场动荡之部
分主因。投资前景应危机并存。长远而言,本集团将继续严格采取由下而上之方针拣选
投资机会。
财务回顾
年内业绩
本年度,本集团之收益按年增加33.12%至约1,203,58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04,100,000
港元),主要受整合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蓬勃增长带动。整合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业
务产生收益约511,47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61,480,000港元增加731.93%,主要源於(i)
进念集团自於二零一六年四月被收购以来产生收益约308,570,000港元;及(ii)去年收购之
附属公司带来全年收益约178,97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61,480,000港元增加191.10%。
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之收益约为657,77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749,230,000港元减
少12.21%,乃因人民币兑港元贬值及业内竞争激烈所致。整合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
及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之收益占二零一六年总收益之97.15%。证券及其他投资业务之
收益减少71.93%至约25,6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1,350,000港元),乃因二零一六年市
场波动所致。
50
本集团录得除税前溢利约253,130,000港元,按年增加272.47%(二零一五年:67,960,000港
元)。除税前溢利主要来自(i)整合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产生之分类业绩约157,41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26,120,000港元);(ii)人机互动商业终端业务产生之分类业绩约
77,22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5,790,000港元);及(iii)证券及其他投资业务产生之分类
业绩约200,83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8,270,000港元),乃源自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
之财务资产之公平值收益264,4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公平值亏损77,670,000港元),当
中已抵销(i)融资成本约109,69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7,730,000港元);及(ii)购股权开
支约52,19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9,340,000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二零一五
年约38,260,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约154,450,000港元,增幅为303.69%。本年度之溢
利约为231,010,000港元,按年增加278.69%。经调整纯利约为329,750,000港元,按年增加
226.93%。於二零一六年,EBITDA增加241.86%至约392,090,000港元,而经调整EBITDA
则增加206.54%至约473,770,000港元。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资料
作为本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列之本公布之补充,经调整纯利及经调整EBITDA
已用作额外财务计量资料。呈列该等财务计量资料乃因管理层利用有关资料评估经营表
现所致。本公司同时相信,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资料提供有用资讯,让投资者
及其他人士可以管理层所用相同方式了解及评估本公司之综合经营业绩,以及比较各会
计期间之财务业绩及同业公司之财务业绩。
51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呈列年度之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数据:
截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数据
经调整纯利 329,750 100,864
经调整EBITDA 473,765 154,554
经调整EBITDA率* 39.4% 17.1%
经调整每股盈利(港仙)
-基本 2.61 1.06
-摊薄 2.56 1.06
* 经调整EBITDA率乃按经调整EBITDA除以收益计算。
52
截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年内溢利 231,014 61,004
非现金购股权开支
有关购股权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52,192 29,344
收购产生之非现金开支
有关溢利保证之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10,423 2,606
有关溢利保证之长期雇员福利 19,060 7,910
收购产生之摊销 17,061 -46,544 10,516
经调整纯利 329,750 100,864
税项 22,120 6,956
融资成本 109,685 37,732
折旧 12,210 9,002
其他摊销 �C �C
经调整EBITDA 473,765 154,554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已抵销有关购股权及溢利保证之以股份支付之非现金
款项、有关溢利保证之长期雇员福利及收购产生之无形资产之摊销之影响。经调整纯利
一词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中未有界定。
53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一如所列,乃指就税项、融资成本、折旧及其他摊销
调整後之经调整纯利。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存在若干限制,原因在於此项
目并不反映影响营运之所有收支项目。从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剔除之项
目为了解及评估本公司经营及财务表现之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已经及可能继续产生之有
关溢利保证之以股份支付之非现金款项及长期雇员福利、折旧及摊销於呈列非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经调整EBITDA时并未反映。於整体评估本公司业绩时亦应考虑各有关项目。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每股盈利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每股基本盈利及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每股摊薄盈利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中未有界定。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每股基本盈利之定义为本公
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纯利除以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经调整每股摊薄盈利所
用分母乃按假设部分购股权之若干特定条件已达成及该等购股权已获行使下之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经调整每股摊薄盈利之分子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纯利。
54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借贷及负债资产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分别约为3,588,320,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2,547,190,000港元)及923,28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23,86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之流动资金比率约为3.89
倍,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为3.52倍。
本集团主要以内部现金资源、银行借贷以及配售承兑票据及可换股债券为其业务提供资
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存(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维
持於约442,68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32,100,000港元)。现金及银行结存增加主要是由
於本年度内股本集资及配售承兑票据及可换股债券所致。本集团之负债资产比率(以借
贷及长期债务(包括承兑票据及可换股债券)总额除以权益总额之百分比计算)为47.74%
(二零一五年:40.01%)。负债资产比率上升主要是由於年内配售本金总额为530,480,000
港元之承兑票据及发行本金额80,000,000美元(相等於约620,400,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
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总值及负债总额分别约为5,436,61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3,467,950,000港元)及2,003,12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203,640,000港
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值计算之债务比率约为0.37
倍,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约为0.35倍。
资本架构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本公司透过配售代理向一名独立投资者配售500,000,000股
股份,配售价为每股0.42港元。是项配售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完成。本公司收取认
购所得款项净额约204,670,000港元,直至本公布日期,其中(i)约66,250,000港元已用作本
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ii)约17,400,000港元已用於偿还贷款;及(iii)约121,020,000港元已
用作证券投资。因此,已发行股份数目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由8,136,390,530股增加至
8,636,390,530股。
55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本公司根据发行授权向若干卖方发行1,512,000,000股代价股份,
发行价为每股0.51港元,作为收购进念51%股本权益之部分代价。因此,已发行股份数目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由8,636,390,530股增加至10,148,390,530股。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向两名独立投资者发行本金额为80,000,000美元之
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按初步转换价每股0.586港元计算,当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
换,1,058,703,070股转换股份将予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九月九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布内。
本公司之资本仅包括普通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为
10,148,390,530股股份。
外币风险
由於本集团於香港之业务主要以港元计值,而本集团於中国之收益及经营成本以本集团
进行销售或产生成本之实体之功能货币计值,故本集团并无面对任何重大外币风险。因
此,董事认为货币风险并不重大。因此,董事会於本年度内认为无必要使用对冲工具。董
事将持续监察本集团之风险,并於有需要时考虑对冲货币风险。
资产质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名受规管证券经纪向本集团授出若干�I展融资。该
等融资以本集团帐面金额分别为1,437,4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72,930,000港元)及
110,11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0,110,000港元)之於损益帐按公平值处理之财务资产
及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作抵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动用该等融资中
36,04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50,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质押若干於英属处女群岛及香港注册成立之附
属公司之全部股份,以作为最多110,000,000美元之可换股债券及200,000,000港元之承兑
票据之抵押。
5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中国之附属公司将银行存款2,950,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3,850,000港元)质押予银行,作为就贸易融资信贷、应付票据及向中国附属公司授出
之银行融资发出担保之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质押帐面净值约为48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710,000港元)之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作为计息借贷之抵押。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本年度之末期股息。
重大收购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额外进行四项收购。交易详情於本公布附注21及22披露。
雇员、薪酬政策及退休福利计划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约1,500名雇员(包括本公司董事)驻於香港及中
国。雇员薪酬、花红、购股权计划及培训政策均按个人表现及经验和参照市场水平厘定。
本集团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就所有香港合资格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供款。其
他雇员福利包括保险及医疗保障、资助教育及培训计划以及购股权计划。
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之雇员均为中国政府营办之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成员。该等附属
公司须按工资成本之特定百分比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为福利提供资金。
57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零港元)。
购买、出售或赎回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本年度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本年度内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
业管治守则。
(a) 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2.1订明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
兼任。杨晓樱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负责监督本公司日常
营运及管理。尽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由一人同时兼任,所有重大决定均会谘询
董事会成员方始作出。董事会有三名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认为现时具有
充份权力平衡,现行安排能维持本公司的妥善管理。董事会将不断检讨其现行架构
及委任适当人选履行主席职务之需要。
(b) 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4.1订明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新选举。
本公司并无厘定非执行董事之任期,因而构成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4.1。然而,
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16条,全体非执行董事亦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
轮流告退并接受重选。
58
(c) 企业管治守则条文A.6.7订明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
对股东之意见有公正了解。由於事先已有其他业务安排必须由董事出席,因此,张
小满先生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大会,而Pak William
Eui Won先生未能出席分别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及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举
行之股东大会。
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之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买卖之操守守则。
全部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本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联同管理层检讨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讨论内部监控、审核
及财务申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鸿先先生、张小满先生及黄欣先生组成。
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玛泽」)同意初步业绩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
本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全面收入报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与载列於本集团本年
度综合财务报表初稿内之金额核对一致。玛泽就此方面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
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进行之核证委
聘,故玛泽并无就初步公布发表任何核证。
59
登载末期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布登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rentiantech.com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
站http://www.hkexnews.hk。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於
上述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杨晓樱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杨晓樱女士(行政总裁)
曾 涛先生
蔡志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小满先生
陈鸿先先生
黄 欣先生
仁天科技控股
00885
仁天科技控股行情
仁天科技控股(00885)公告
仁天科技控股(00885)回购
仁天科技控股(00885)评级
仁天科技控股(00885)沽空记录
仁天科技控股(00885)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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