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公司条例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44)
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577万TEU,同比增长14.5%(2015年:8,366万TEU)
完成散杂货吞吐量4.60亿吨,同比增长30.2%(2015年:3.53亿吨)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溢利
√ 港币54.94亿元,同比增长14.3%(2015年:港币48.08亿元)
√港口业务利润贡献为港币55.58亿元,同比增长24.6%(2015年:港币
44.62亿元)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经常性溢利为港币45.81亿元,同比增长2.7%
(2015年:港币44.62亿元)
每股基本盈利175.58港仙,同比增长13.2%(2015年:155.07港仙)
末期股息每股65港仙(2015年:每股55港仙)
2016年全年业绩公布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C1�C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收入 2 7,976 8,233
销售成本 (4,621) (4,602)
毛利 3,355 3,631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4 1,561 339
行政开支 (1,019) (989)
经营溢利 3,897 2,981
融资收入 5 60 158
融资成本 5 (960) (858)
融资成本净额 5 (900) (700)
分占以下各项之溢利减亏损
联营公司 3,389 3,890
合营企业 297 144
3,686 4,034
除税前溢利 6,683 6,315
税项 6 (477) (790)
年内溢利 7 6,206 5,525
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5,494 4,808
非控制性权益 712 717
年内溢利 6,206 5,525
股息 8 2,282 1,998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每股盈利 9
基本(港仙) 175.58 155.07
摊薄(港仙) 175.58 154.91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年内溢利 6,206 5,525
其他全面(开支)�u收益
可能於其後重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外币折算差额 (4,187) (3,52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变现储备 ― (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之(减少)�u增加,
扣除递延税项 (1,616) 1,522
分占联营公司之投资重估储备 (495) (72)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变现储备,
扣除递延税项 (461) ―
将不会於其後重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分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储备 38 223
分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之定额�利计划
之精算亏损净额 (28) (38)
年内其他税後全面开支总额 (6,749) (1,922)
年内全面(开支)�u收益总额 (543) 3,603
全面(开支)�u收益总额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738) 3,324
非控制性权益 195 279
(543) 3,603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商誉 2,791 2,973
无形资产 5,407 5,660
物业、厂房及设备 18,459 19,570
投资物业 7,455 287
土地使用权 7,265 7,545
联营公司权益 43,020 37,953
合营企业权益 8,909 9,041
其他金融资产 3,350 5,8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5 1,110
递延税项资产 49 41
97,100 90,063
流动资产
存货 77 77
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0 2,296 1,916
可收回税项 3 ―
现金及银行存款 3,637 10,293
6,013 12,286
总资产 103,113 102,349
�C4�C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 19,548 18,994
强制可换股证券 15,219 15,224
储备 29,434 33,181
拟派股息 8 1,707 1,429
65,908 68,828
非控制性权益 7,830 7,821
总权益 73,738 76,649
负债
非流动负债
来自股东之贷款 279 664
其他金融负债 16,793 16,6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86 1,234
递延税项负债 1,973 2,333
20,231 20,912
流动负债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1 3,497 2,582
来自股东之贷款 399 311
其他金融负债 4,963 1,489
应付税项 285 406
9,144 4,788
总负债 29,375 25,700
总权益及负债 103,113 102,349
净流动(负债)�u资产 (3,131) 7,49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3,969 97,561
�C5�C
附注:
1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公
司条例」)编制。此综合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投资物业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重
估而作出修订,此等资产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这亦需要管理层在应
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
於2016年年度业绩初步公布中载有有关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之财务资料
虽不构成本公司於这些年度之法定综合财务报告,惟皆来自於这些财务报告。根据公司条例第
436条规定下披露有关这些综合财务报告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递交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
合财务报告予公司注册处,以及将会在适当时间递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
报告。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本集团该两个年度之综合财务报告出具报告。该核数师报告为无保留;并
无提述核数师在不作保留意见下通过强调事项提请注意之任何事项;及并未载有根据公司条例
第406(2)条、第407(2)或(3)条所指声明。
年内,本集团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若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采纳该等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无对综合财务报表内所报告之金额或所载之披露资料构成重大影响。
2 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港口业务、保税物流业务及物业投资。以下为本集团於年内来自其主要服务之
分析。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口服务、运输收入、货柜服务及货柜场管理收入 7,570 7,789
物流服务收入 405 408
投资物业租金总收入 1 36
7,976 8,233
�C6�C
3 分部资料
本公司之核心管理队伍被确定为主要营运决策者,其审阅本集团之内部报告以评估业绩、分配
资源及厘定经营分部。主要营运决策者按业务性质及地区划分不同分部以管理本集团之业务经
营。
提供独立财务资料的个别经营分部由主要营运决策者鉴定并由其各自的管理团队经营。该等个
别经营分部合计总额达致本集团可呈报分部。
就业务及财务而言,管理层评估本集团业务经营之业绩包括港口业务、保税物流及冷链业务、
港口相关制造业务及其他业务。
(i) 港口业务包括由本集团及其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经营之集装箱码头业务及散杂货码头业
务。港口业务按以下所载之地区进一步评估:
(a)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珠三角(不包括香港)
香港
长三角
其他
(b)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以外之其他地区
�C7�C
(ii) 保税物流及冷链业务包括由本集团及其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经营之物流园业务、港口运
输、冷冻仓库物流及机场货物处理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Smart Ally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後,本集
团不再经营其冷链业务,而其後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有关保税物流及冷链业务之分部资 料仅包括由本集团及其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经营之保税物流业务(包括物流园业务、港口运输及机场货物处理业务)。
(iii)港口相关制造业务是指由本集团的联营公司经营之集装箱制造业务。
(iv)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由联营公司经营之物业开发及投资及集成房屋制造及本集团经营之物业
投资及总部职能。
港口业务之各分部包括於不同地理位置内多个地点若干港口之营运,其各自被视为主要营运决
策者之独立经营分部。就分部报告而言,此等个别经营分部已按地理基准结集为可呈报分部,
以呈列更有系统及结构之分部资料。本公司董事认为,提供各经营分部之详情将导致篇幅过於
冗长。
保税物流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多项不同业务之其他业务,其各自被主要营运决策者视为独立但
不重大的经营分部。就分部报告而言,此等独立经营分部已根据其业务性质结集,以令呈列更
有意义。
业务分部之间并无重大销售或其他交易。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单一客户之收入均不超过本集团总收入之10%。
本集团按业务地理区域划分之收入及其根据资产位处之地理区域呈列之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资料如下:
收入 非流动资产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6,747 7,212 74,650 64,852
其他地区 1,229 1,021 19,051 19,287
7,976 8,233 93,701 84,139
�C8�C
列在「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项目下之金额指本集团之收入。列在「分占联营公司」及「分占合营企
业」项目下之金额分别指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收入。本集团按分部划分之收入分析如下:
收入
保税物流 港口相关
港口业务 业务 制造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其他地区 小计 其他投资
珠三角
(不包括香港) 香港 长三角 其他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5,673 200 ― 468 1,229 7,570 405 ― 1 7,976
分占联营公司 210 710 9,080 3,151 1,057 14,208 207 14,115 4,974 33,504
分占合营企业 7 5 368 2,181 167 2,728 ― ― 13 2,741
分部收入合计 5,890 915 9,448 5,800 2,453 24,506 612 14,115 4,988 44,22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5,961 246 ― 561 1,021 7,789 408 ― 36 8,233
分占联营公司 429 736 8,764 ― 1,244 11,173 204 18,279 3,109 32,765
分占合营企业 11 13 380 2,122 ― 2,526 1 ― ― 2,527
分部收入合计 6,401 995 9,144 2,683 2,265 21,488 613 18,279 3,145 43,525
本集团按分部划分之经营溢利�u(亏损)、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溢利减亏损分析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保税物流 港口相关
港口业务 业务 制造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其他地区 小计 其他投资 总部职能 小计
珠三角
(不包括香港) 香港 长三角 其他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经营溢利�u(亏损) 2,124 10 548 126 824 3,632 153 (1) 497 (384) 113 3,897
分占以下各项之溢利减亏损
-联营公司 84 96 2,040 123 561 2,904 (1) 156 330 ― 330 3,389
-合营企业 ― ― 112 165 20 297 ― ― ― ― ― 297
2,208 106 2,700 414 1,405 6,833 152 155 827 (384) 443 7,583
融资成本净额 (38) ― ― (31) (206) (275) (30) ― (4) (591) (595) (900)
税项 (481) (1) 328 (32) (104) (290) (21) (14) (150) (2) (152) (477)
年内溢利�u(亏损) 1,689 105 3,028 351 1,095 6,268 101 141 673 (977) (304) 6,206
非控制性权益 (558) ― ― (16) (136) (710) (2) ― ― ― ― (712)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
溢利�u(亏损) 1,131 105 3,028 335 959 5,558 99 141 673 (977) (304) 5,494
其他资料:
折旧及摊销 810 12 ― 122 388 1,332 91 ― ― 15 15 1,438
资本开支 597 7 ― 187 206 997 80 ― 6,259 296 6,555 7,632
�C9�C
本集团按分部划分之经营溢利�u(亏损)、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溢利减亏损分析如下:(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保税物流
及冷链 港口相关
港口业务 业务 制造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其他地区 小计 其他投资 总部职能 小计
珠三角
(不包括香港) 香港 长三角 其他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经营溢利�u(亏损) 2,203 29 236 206 324 2,998 214 178 13 (422) (409) 2,981
分占以下各项之溢利减亏损
-联营公司 48 314 1,975 ― 572 2,909 30 621 330 ― 330 3,890
-合营企业 ― 1 115 31 (2) 145 (1) ― ― ― ― 144
2,251 344 2,326 237 894 6,052 243 799 343 (422) (79) 7,015
融资成本净额 (73) ― ― (51) (157) (281) (25) ― ― (394) (394) (700)
税项 (372) (5) (188) (24) (7) (596) (22) (138) (31) (3) (34) (790)
年内溢利�u(亏损) 1,806 339 2,138 162 730 5,175 196 661 312 (819) (507) 5,525
非控制性权益 (611) ― ― (26) (76) (713) (4) ― ― ― ― (717)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
溢利�u(亏损) 1,195 339 2,138 136 654 4,462 192 661 312 (819) (507) 4,808
其他资料:
折旧及摊销 861 11 ― 125 289 1,286 94 ― ― 12 12 1,392
资本开支 405 13 ― 251 1,044 1,713 31 ― 617 15 632 2,376
�C10�C
为监察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分配资源,惟可收回税项及递延税项资产除外所有资产均被分配至
可呈报分部;惟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负债除外所有负债均被分配至可呈报分部。
本集团资产及负债按分部分析如下:
於2016年12月31日
保税 港口相关
港口业务 物流业务 制造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其他地区 小计 其他投资 总部职能 小计
珠三角
(不包括香港) 香港 长三角 其他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资产
分部资产(不包括联营公司
及合营企业权益) 21,415 232 3,311 3,835 11,156 39,949 2,499 ― 7,394 1,290 8,684 51,132
联营公司权益 1,181 1,642 18,103 4,188 5,934 31,048 388 7,864 3,720 ― 3,720 43,020
合营企业权益 3 4 861 4,986 3,010 8,864 ― ― 45 ― 45 8,909
分部资产总额 22,599 1,878 22,275 13,009 20,100 79,861 2,887 7,864 11,159 1,290 12,449 103,061
可收回税项 3
递延税项资产 49
总资产 103,113
负债
分部负债 (2,420) (34) ― (1,315) (6,367) (10,136) (1,153) ― (3,086) (12,742) (15,828) (27,117)
应付税项 (285)
递延税项负债 (1,973)
总负债 (29,375)
於2015年12月31日
保税 港口相关
港口业务 物流业务 制造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 其他地区 小计 其他投资 总部职能 小计
珠三角
(不包括香港) 香港 长三角 其他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资产
分部资产(不包括联营公司
及合营企业权益) 23,185 237 5,144 3,943 11,018 43,527 2,760 34 838 8,155 8,993 55,314
联营公司权益 1,224 1,715 17,441 1 5,829 26,210 390 7,713 3,640 ― 3,640 37,953
合营企业权益 3 7 894 5,146 2,991 9,041 ― ― ― ― ― 9,041
分部资产总额 24,412 1,959 23,479 9,090 19,838 78,778 3,150 7,747 4,478 8,155 12,633 102,308
递延税项资产 41
总资产 102,349
负债
分部负债 (3,319) (42) ― (1,421) (6,452) (11,234) (684) ― ― (11,043) (11,043) (22,961)
应付税项 (406)
递延税项负债 (2,333)
总负债 (25,700)
�C11�C
4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 111 121
视为出售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权益之收益 6 399
出售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收益 512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 3 22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 52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分权益之收益 ― 2
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之增加 594 3
有关连人士作出之弥偿(注) 442 ―
汇兑亏损净额 (204) (333)
其他 97 73
1,561 339
注:此乃一间附属公司之非控制性股东之控股公司就该附属公司之营运作出之弥偿。
5 融资收入及成本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融资收入来自: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 151
其他 17 7
60 158
利息开支:
银行贷款 (303) (242)
应付上市票据 (556) (452)
应付非上市票据 (46) (77)
贷款来自於:
-附属公司之非控制性权益持有者 (19) (16)
-股东 (44) (112)
其他 (35) (17)
产生之借贷成本总额 (1,003) (916)
减: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数额(注) 43 58
融资成本 (960) (858)
融资成本净额 (900) (700)
�C12�C
注:
除用於取得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专门借贷所产生的利息开支外,用於取得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的一般借款产生的利息开支亦於综合财务状况表中资本化。已采用之资本化利率为每年
4.96%(2015年:每年4.31%),相当於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融资之借贷成本加权平均利率。
6 税项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以税率16.5%(2015年:16.5%)计算。
本集团於中国大陆之业务须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中 国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25%。若干本集团之附属公司於首五个获利年度获豁免缴纳中国企 业所得税,而随後五年则获减免50%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由抵销过往年度之所有未到期税项亏 损後首个获利年度开始或由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以较早者为准。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於满 足中国税法之条件後享有15%之优惠税率。此外,中国企业所得税对境外投资者获分派2008年 及之後赚取的利润的股息一般徵收10%预提所得税,而就若干地区(包括香港及新加坡)注册成 立之公司所持有的中国实体而言,倘该等公司持有该等中国实体超过25%权益之实益拥有人, 根据中国之税务条例则享有5%的优惠税率。
香港及中国大陆以外之税项乃根据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适用之税率计
算。本集团若干海外附属公司於相关国家获豁免企业所得税。
於综合损益表扣除之税项包括: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当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2 20
中国企业所得税 492 345
海外利得税 1 ―
预提所得税 89 229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异之起始及转回 207 86
中国预提所得税税率变动引起之递延税项(注) (314) 110
477 790
�C13�C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於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後,本集团於相关联营公
司的股权减少至低於25%及不再就其应收相关联营公司股息享有5%优惠税率,因此已就
本集团於此项投资之尚未宣派付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应占盈利额外计提递延
税项港币1.10亿元。
於本年度,本集团其中一间於中国成立之联营公司之股权增加至超过25%,令本集团於股
权就此超过25%後一年,就其应收相关联营公司之股息享有5%优惠税率,因此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就於此项投资之尚未宣派付款之应占盈利转回以前年度递
延税项计提之拨备港币3.14亿元。
7 年内溢利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年内溢利已扣除:
员工成本(含董事酬金) 1,558 1,49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122 1,111
无形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之摊销 316 281
核数师酬金(包括非审计服务的费用) 20 17
经营租赁租金
-土地及楼宇 220 250
-厂房及机器 32 36
8 股息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已派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2港仙(2015年:22港仙) 575 569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65港仙(2015年:55港仙) 1,707 1,429
2,282 1,998
於2017年3月29日举行之会议上,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65港仙。该等末期股
息将会根据以股代息之方法,以已作缴足股款之本公司新股形式向权益持有者配发;惟权益持
有者亦可选择收取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末期股息以代替上述获配发之股份。建议股息并无於本
综合财务报表内作为应付股息反映。
�C14�C
2016年末期股息乃根据於2017年3月29日已发行股份2,625,735,562股(2015年:2,598,715,093
股)计算。
9 每股盈利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基本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溢利(港币百万元) 5,494 4,808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注(a)) 3,129,068,494 3,099,921,253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 175.58 155.07
摊薄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溢利(港币百万元) 5,494 4,808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注(a)) 3,129,068,494 3,099,921,253
潜在摊薄普通股影响:
认股权之调整(注(b)) 499 3,076,279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129,068,993 3,102,997,532
每股摊薄盈利(港仙) 175.58 154.91
注:
(a)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包括(i)年内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及(ii)强制可换股证券自发行日兑换时将予以发行之普通股,因强制可换股证券为强制可
换股工具。
根据取得之最佳资料,包括强制可换股证券之条款及其持有人之身份,董事认为强制可换股证券的性质很大程度与本公司普通股相同,故於计算上述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时已计及强制可换股证券。
(b) 调整是假设所有未行使之认股权获得行使而增加的已发行普通股的数目(除了行使价高於
年内本公司股份之平均市价)。根据未行使认股权所附的认购权的货币价值,以公允价值
(厘定为本公司股份之平均年度市价 )厘定可购入的股份数目。按以上方式计算的股份数
目,与假设认股权获行使而应已发行之股份数目作出比较。
�C15�C
10 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结余包括应收贸易账款港币8.10亿元(2015年:港币9.17亿元)。
本集团之信贷政策容许其贸易客户享有平均90天之信贷期(2015年:90天)。应收贸易账款(扣
除应收贸易账款减值拨备)基於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尚未到期 462 458
逾期日数
-1-90日 279 334
-91-180日 50 108
-181-365日 15 13
-超过365日 4 4
810 917
11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结余包括应付贸易账款港币2.75亿元(2015年:港币2.71亿元)。应付贸易
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尚未到期 167 160
逾期日数
-1-90日 66 70
-91-180日 9 5
-181-365日 2 2
-超过365日 31 34
275 271
�C16�C
建议末期股息及以股代息计划
董事议决建议透过以发行新股形式,於2017年7月18日或前後,向於2017年6月9
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
期股息每股65港仙,合共港币17.07亿元,惟本公司股东(「股东」)可另行选择收取
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末期股息以取代收取按末期股息所配发的股份(2015年:采取
以股代息方法发行新股代替每股55港仙之股息,股东可选择收取现金)(「以股代息
计划」)。
待股东於2017年6月2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
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14日或前後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
连同有关选择表格。以股代息计划需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该计划而发行之新股上市及买卖後,方可作实。预计末期股息单与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发行之新股之股票将於2017年7月18日或前後寄发予股东。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29日至
2017年6月2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东如欲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最迟须於2017年5月26日下午4时30分以前,将股份过
户文件及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
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後,所建议之末期股息将派予於2017年6月9日(星期
五)下午4时30分办公时间结束後名列股东名册内之股东。为符合享有建议之末期
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及有关股票,最迟须於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下
午4时30分前送抵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同上)
办理登记手续。
�C17�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於2016年8月10日,本公司正式改名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
PortHoldingsCompanyLimited」,更能反映本公司现时专注发展港口及港口相关业
务的策略,使本公司的角色定位和企业形象更加明确。
整体概览
2016年,世界范围 内「黑 天鹅事件」不 断,全球经济增长低於预期,不确定性因素
上升。自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徘徊不前,复苏步伐缓慢。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
格局出现分化,美国经济复苏相对较快,日本与欧洲依然疲弱。新兴经济体增速逐
渐企稳,尤其亚太新兴经济体成为全球增长的核心力量。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在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 告,2016年全球经济增长率
为3.1%,较2015年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1.6%,较2015年下降
0.5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4.1%,与2015年基本持平;全球贸易
总量(包括货物与服务)增长1.9%,较2015年下降0.8个百分点。
2016年,中国经济增速为6.7%,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
基调,在保持经济运行处於合理区间的同时,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
受发达经济体需求不足,以及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等影响,2016年中国完成对外贸易
进出口总值3.68万亿美元,同比下降6.8%。其中出口总值2.10万亿美元,同比下降
7.7%;进口总值1.59万亿美元,同比下降5.5%。
受全球经济与贸易复苏缓慢影响,全球港口业务2016年普遍延续低速增长态势,中
国港口业务增速亦呈现出持续放缓。按照中国交通部公布数据,中国规模以上港口 2016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18亿标准 箱(「 T E U 」), 同比增长3.6%,较上年增速下降0.5个百分点。
�C18�C
2016年,本集团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577万TEU,比上年增长14.5%;
港口散杂货业务完成吞吐量4.60亿吨,比上年增长30.2%。本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
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受航运市场低迷影响, 集装箱销售业绩大幅下滑,2016年销售乾货集装箱及冷藏集装箱67万TEU,同比 下降48.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溢利为港币54.94亿元,比上年
增长14.3%,其中经常性溢利
注1
为港币45.81亿元,比上年增长2.7%。本集团的港
口核心业务实现EBITDA
注2
港币1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8.8%,港口核心业务之
EBITDA贡献占本集团EBITDA总额的78.6%。
业务回顾
港口业务
2016年,本集团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577万TEU,同比增长14.5%。
其中内地港口项目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193万TEU,同比增长17.0%,主要受益
於2016年初入股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港」)的增量贡献,继续保持国内
领先的码头营运商地位;香港及台湾地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88万TEU,比上年
增长12.0%;受益於斯里兰卡Colombo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erminals Limited
(「CICT」)的码头业务快速增长,以及於2015年末完成收购的土耳其Kumport
Liman Hizmetleri ve Lojistik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irketi码头项目的增量贡
注1 剔除非经常性税後收益的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溢利。非经常性收益包括2016年出售一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收益、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权益之收益及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及2015
年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分权益之收益、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视为出
售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权益之收益及因此而产生的额外递延税项。
注2 本公司、附属公司以及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利息开支净额、税项、折旧及摊销前溢利,
但不包括未分配收入减支出及非控制性权益应占之溢利。
�C19�C
献,海外地区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696万TEU,比上年增长5.7%。港口
散杂货业务吞吐量4.60亿吨,同比增长30.2%,其中内地港口项目完成散杂货吞吐
量4.53亿吨,同比增长30.2%;吉布提Port de Djibouti S.A(. 「PDSA」)完成散杂货
吞吐量652万吨,比上年增长25.8%。
珠三角地区
珠三角地区,深圳西部港区完成1,097万TEU,同比增长2.0%,其中外贸集装箱量
完成吞吐量1,011万TEU,增长1.6%,表现优於深圳全港整体水平。珠江内河货运
码头有限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8万TEU,同比增长6.3%。在本集团积极推进珠
三角地区业务转型的背景下,深圳西部港区完成散杂货吞吐量1,900万吨,同比下
降4.2%;东莞麻涌码头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期内完成散杂货吞吐量1,225万吨,
同比增长3.9%。
长三角地区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713万TEU,
同比增长1.6%。上港集团因业务转型,煤、矿业务下降,全年完成散杂货吞吐量
1.47亿吨,同比下降5.4%;受部分航线调整影响,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
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5万TEU,同比下降2.1%。
环渤海地区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50万TEU,同比下降
2.4%。青岛前湾西港联合码头有限公司完成散杂货吞吐量1,478万吨,同比下降
10.6%;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完成散杂货吞吐量5,693万吨,同比增长
12.2%,进一步释放产能;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57
万TEU,基本与上年持平。2016年2月1日入股的大连港於2月至12月贡献增量集
装箱吞吐量967万TEU及散杂货吞吐量10,741万吨。
�C20�C
厦门湾经济区
东南沿海,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漳州码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4万TEU,同
比增长4.2%。受腹地木材需求下降等影响,漳州码头完成散杂货吞吐量991万吨,
同比下降8.0%。
中国西南地区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2万TEU,同比增长17.6%;完成散
杂货吞吐量8,511万吨,同比增长3.5%。
香港及台湾地区
香港全港整体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下降约1.3%,其中葵青港区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下降
2.4%,香港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及招商局货柜服务有限公司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15万TEU,同比增长11.5%,表现优於香港整体水平;台湾高明货柜码头股份有限公司得益於新产能释放,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73万TEU,同比增长13.3%。
海外地区
2016年,本集团海外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696万TEU,同比增长5.7%。其
中,在斯里兰卡的CICT码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万TEU,同比大幅增长29.1%;
在吉布提的PDSA和在多哥的Lomé Container Terminal S.A.分别完成集装箱吞
吐量99万TEU和53万TEU,同比增长10.1%和5.1%;在尼日利亚的Tin-Can
IslandContainer Terminal Limited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1万TEU,同比下降13.0%;
Terminal LinkSAS於2015年底出售位於比利时的Container Handling Zeebrugge项
目35%股权,全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235万TEU,同比下降2.1%。
�C21�C
港口业务战略部署
2016年,在不利的外部经营环境下,本集团围绕「稳中求变、变中求新、新中求进」
的经营思路开展各项工作。一方面把握政策机遇,深化国内、海外战略的实施,谋
取母港建设、国内整合、海外布局的新突破;另一方面,以港口业务为核心,依托
互联网技术,通过业务创新、跨界融合等手段,使港口服务向港口价值链两端延
伸,着力培育综合港口生态圈,谋求企业转型发展的新突破。
深圳母港建设方面,本集团积极推进西部港区的硬件升级、资源整合、集疏运体系
优化,提升港区综合竞争力。2016年,在硬件升级方面,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持下,
铜鼓航道二期拓宽工程已於11月份正式动工,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後将进一步优化
深圳西部港区的通航条件;在资源整合方面,深圳西部港区设立财务共享中心,实
现核算体系统一、财务人员资源共享,进一步深化一体化运作水平;在集疏运体系
方面,深圳西部港区积极探讨、推进与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珠江船务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等合作。年内与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强强联合,通过资产、业务、
人才的整合,实现双方物流、驳运、港口资源的有效衔接,推 出「 珠 三角中转一站
式服务」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综合物流服务,市场反应良好。该项合作
有利於提升深西港区对珠三角腹地货源的吸引力。
海外拓展方面,本集团把握国 家「 一 带 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以「巩固亚洲、完善
非洲、拓展欧洲、突破美洲」为发展方向,积极研究和捕捉港口、物流及相关基础
设施的投资机会,不断完善全球化港口网络布局。同时,於2017年1月,本集团与
�C22�C
若干联合投资者在吉布提国际自由贸易区成立了两间合营企业,积极参与其港口升
级及园区规划与建设,为探索推进港口综合开发模式,部署、建设「丝路驿站」积累
经验、奠定基础。
国内港口布局方面,把握国内区域港口一体化整合的机遇,本集团立足於合作、共
赢,积极加强与沿海主要港口集团的互动与交流,寻找新的投资与合作机会,进一
步完善国内港口网络,发挥协同效应。
创新发展方面,本集团积极探讨、推进以港口业务为核心的综合港口生态圈建设,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加强与港口相关参与方的协同与整合,通过业务模式创新、
跨界融合等,增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向港口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实现从码头
运营商向港口综合服务商的转型。2016年,创新项目取得长足进展。基於深圳西部
港区的「E-port」项目完成了整体规划与设计,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建设。「E-port」作为西部港区对外信息服务的统一平台,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与服务,提升西部港区 贸易通关与集疏运业务的信息化能力。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大宗粮食电子交 易平台「粮达网」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全年累计现货交易量超过1,200万吨,并荣获「2016年全国大宗B2B 50强」称号,得到业界认可;与亿赞普集团合资成立的丝路 亿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通关、通兑、通链」的三通创新模式,积极推进全球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运营管理方面,本集团将精细化管理平台的应用与战略管理相结合,初步构建了以 战略制定、目标分解、战略执行及绩效评价为核心的战略闭环管理体系,对本集团 �C23�C
的战略实施及管理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本集团的精细化管理平台获得
了「第二十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得到业界的充分肯定。
保税物流业务
2016年,本集团保税物流业务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创新驱动成效显着。本集团旗
下的深圳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通过优化客户结构,仓库利用率达到86%,园区
经营效益节节攀升。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把握青岛市纳入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城市的机遇,系统化地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开展,率先在全省内落地进口保税、直购综合业务,成为青岛跨境电商综试区核心区,为园区经营效益提升注入新的动力。本集团的联营公司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继续发挥东疆保税港区的政策优势,仓库资源基本饱和,出租费率上升,经营业务稳定增长。
2016年,香港三大航空货运站货物处理总量为401万吨,比上年增长8.1%。本集团
参资的亚洲空运中心有限公司完成货物处理量58万吨,比上年增长0.1%,市场份
额为14.5%,较上年减少1.1个百分点。
港口相关制造业务
2016年,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船公司业绩恶化使集装箱采购需求下降,同时箱价仍
於低位徘徊,集装箱销售业务同比显着下跌,加之大幅拨备人民币13.6亿元,导致
中集集团经营业绩大幅下滑。2016年,中集集团归属於权益持有者之溢利为人民币
5.40亿元,比上年下降73.4%。其中,2016年共销售乾货集装箱和冷藏集装箱67万
TEU,比上年下降48.7%,集装箱销售业务收入比上年下降47.5%。
�C24�C
财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受海外绿地项目新增产能的释放及新收购项目所带动,
本集团来自港口核心业务的收入
注3
较上年同期上升14.0%,达到港币245.06亿元。
抵销因受全球贸易萎靡不振影响下,市场对中集集团的产品需求下降,令本集团收入录得港币442.21亿元,较上年轻微上升1.6%。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溢利为港币54.94亿元,比上年上升14.3%。由於海外绿地项目表现优於预期及新增项目贡献增加,本集团实现经常性溢利港币45.81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7%。
本集团的港口核心业务实现EBITDA港币115.42亿元,比上年上升8.8%;港口核心
业务之EBITDA贡献占本集团EBITDA总额的78.6%。港口核心业务之归属於本公
司权益持有者溢利为港币55.58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4.6%。
本集团总资产由2015年12月31日的港币1,023.49亿元上升0.7%至2016年12月31
日的港币1,031.13亿元。於2016年12月31日,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净资产
为港币659.08亿元,较2015年12月31日下降4.2%,主要由於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之减少及重新折算境外投资产生的汇兑差额导致。
总体而言,港口业务仍然持续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现金收益,但由於个别联营公司分
红受时间差因素影响,应该於2014年下半年来自一间联营公司收取的分红递延至
2015年上半年,令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经营现金净流入总额较上年下降
16.9%,至港币55.5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投放於业务收购活动的资本
支出较上年大幅上升,投资活动之现金流由上年的净流出港币19.83亿元增加至本
年度净流出港币108.56亿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融资活动之现金流由
上年的净流出港币37.82亿元下降至本年度的净流出港币11.43亿元。
注3 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收入,以及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收入。
�C25�C
企业社会责任
本集团在致力於不继提升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同时,也注重履行企业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朝着更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016年,本集团继续以「节能增效」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抓手的绿色低碳港口建
设,加快港口企业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转换,践行「节能减排、低碳环保」
的企业社会责任。本集团旗下深圳西部港区自2013年成为华南地区唯一获得国家
资助的绿色低碳港口示范港区以来,积极推进并落实绿色低碳港口主题性试点实施
方案,重点实施基础设施改造、装卸运输设备升级、用能结构优化、操作智能化等
四大领域十三项重点支撑项目,首批九个重点支撑项目已於5月份获交通运输部专
家组评定通过考核验收,努力建设以清洁能源和绿电驱动为特色的绿色、高效、生
态、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现代化集装箱港区。
本集团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融於社会公益中,积极参与多项公益活动,2016年度本
集团慈善公益继续围绕「共铸蓝色梦想」的主题,旨在关注海洋、关注人文。本集团
旗下的华南营运中心继续承办「共铸蓝色梦想――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公益活动;
向斯里兰卡洪灾地区提供3万美元的急需物资,向坦桑尼亚地震灾区提供5万美元
的紧急援助;继续开展「共铸蓝色梦想――招商局一带一路光明行」,无偿手术将使
40名当地贫苦白内障患者重获光明。
�C26�C
流动资金及库务政策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拥有现金约港币36.37亿元,其中港元占15.5%、美元占
19.8%、人民币占63.1%及其他货币占1.6%。
本集团之资金主要来源於港口业务、保税物流业务及物业投资之经营运作及收取联
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投资回报,合计贡献达港币55.52亿元。
年内,本集团资本开支达港币76.32亿元,而本集团采取稳健财政政策,目前财务
状况良好,加上本集团现时银行借贷以中长期为主,并且本集团拥有充足的未提取
双边银行贷款额度支持,就短期借款重新融资并无任何困难,而偿还短期借款之压力不大。
股本及财政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2,625,732,225股股份。年内因行使认股权而发
行70,000股新股并因此而收到净额约港币0.02亿元。除上述发行新股外,本公司
於本公司之以股代息计划发行26,758,997股股份及因强制可换股证券之兑换而发行
188,135股股份。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负债与净资产之比率注
4
约为25.5%。
本集团境外投资的财务报表以人民币、欧元或美元列示,该等财务报表因重新折算而产生的任何汇兑差额将於本集团的储备中确认。本集团将继续监控市场转变及探讨使用远期外汇合约(如被视为必要),以对冲外汇风险并优化其整体风险,以维持汇兑风险於可控制水平。
於本年度,本公司发行人民币15亿元於2017年到期之定息非上市票据,以提供本
集团之营运资本。一间本公司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发行合共人民币8.50亿元不同年
期之定息非上市票据,以提供其营运资本。
注4 有息负债净额除以总权益。
�C27�C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载有一般交叉失责条文的银行贷款及应付上市票
据合共港币153.15亿元。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未偿还有息负债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浮息银行贷款之偿还期限如下(注):
1年以内 2,225 713
1至2年 516 643
2至5年 2,455 1,401
超过5年 2,304 2,855
7,500 5,612
定息银行贷款之偿还期限如下:
1年以内 732 179
1至2年 ― 60
超过5年 28 ―
760 239
注:除港币42.09亿元(2015年:港币43.75亿元)银行贷款为有抵押贷款外,其余为无抵押贷款。
�C28�C
2016年 2015年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定息应付上市票据之偿还期限如下:
於2018年 1,546 1,542
於2020年 1,544 1,541
於2022年 3,839 3,830
於2025年 3,855 3,851
10,784 10,764
定息应付非上市票据之偿还期限如下:
於2016年 ― 597
於2017年 1,962 ―
於2018年 ― 594
於2019年 334 ―
2,296 1,191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之偿还期限如下:
1年以内 336 277
1至2年 ― 358
336 635
来自一间中介控股公司之贷款之偿还期限如下:
1年以内 63 34
1至2年 223 67
2至5年 56 239
342 340
来自附属公司非控制性权益持有者之贷款之
偿还期限如下:
1年以内 44 ―
超过5年 372 364
416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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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息负债之币种分布如下:
来自
附属公司
来自一间 来自 非控制性
应付 应付非 中介控股 最终控股 权益持有者
银行贷款 上市票据 上市票据 公司之贷款 公司之贷款 之贷款 合计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於2016年12月31日
美元 2,569 10,784 - - - 44 13,397
人民币 3,803 - 2,296 342 336 - 6,777
欧元 1,888 - - - - 372 2,260
8,260 10,784 2,296 342 336 416 22,434
於2015年12月31日
港币及美元 2,827 10,764 - - - - 13,591
人民币 973 - 1,191 340 635 - 3,139
欧元 2,051 - - - - 364 2,415
5,851 10,764 1,191 340 635 364 19,145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其分别拥有的两间附属公司全部股权
抵押予多间银行以获授银行贷款港币42.09亿元(2015年:港币43.75亿元)。
雇员及酬金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聘有5,760名全职员工,其中194名在香港工作,
4,653名在中国内地工作,其余913名在外地工作。本年度本集团之已付薪酬达港币
15.58亿元,占本集团之营运开支总额27.6%。本集团按照本集团业绩、个人工作表
现、人力市场及经济环境,每年向个别雇员作出薪酬调整之检讨。
本集团亦为员工提供内部培训,藉以自我改进及提升与工作有关的技能。此外,本
集团酌情决定发放年终花红,对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及努力作出奖赏。本集团亦设立了一项认股权计划,有资格获得该认股权的员工可以行使认股权,以协定的价格认购本公司股份。董事之酬金乃参考其在本公司的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而厘定。
本集团於任何时候亦致力与员工保持良好关系。为保障集团员工的权益及福利,本
集团致力遵守雇佣条例、最低工资条例及有关集团员工职业安全的条例的要求。
�C30�C
前景展望
2017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将小幅加快,主要受益於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财政刺激
政策,以及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回升。按照IMF的最新预测,2017年全球
经济增长率为3.4%,增幅较2016年增长0.3个百分点。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1.9%,
较2016年增长0.3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4.5%,较2016年增长
0.4个百分点;全球贸易总 量(包 括货物与服务)增长3.8%,较2016年增长1.9个百
分点。但IMF同时指出,经济下行风险仍然较大,具体而言,包括贸易保护主义抬
头、全球金融环境收紧、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等,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全球经贸的
走势。
中国经济预计仍将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但在政策支持下,经济结构改革的效果将逐步显现,经济运行将保持平稳增长。按照IMF的预测,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预计为6.5%,较2016年下降0.2个百分点。而「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战略加快实施,以及人民币汇率稳中趋贬等,均对经贸增长产生积极作用。预计2017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额降幅将有所收窄。
受全球经贸影响,航运业资源整合仍将持续进行,联盟间的竞争日趋激烈。2M、
OCEAN、THE Alliance三大联盟格局将於2017年形成,航线组织的重新布局,将
为港口行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基於以上分析与判断,2017年本集团将以「提升能力、提质增效、励新自强、融合
共赢」的工作思路,把握政策机遇,以「港口生态圈」建设为抓手,坚持做大做强港
口主业,加快综合服务转型步伐,务求在母港建设、港口整合、海外布局、创新发
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港口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迈
进。
�C31�C
母港建设方面,本集团将以「资源整合、服务延伸、转型升级」为发展方向,持续增 强母港的综合竞争力。把握改革机遇,积极推进区域港口资源的整合,发挥协同效 应;加强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协同,深化在珠三角驳运网络建设、 海铁联运等领域的业务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母港的服务延伸能力;充分利用 前海自贸区的政策优势,依托「E-port」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母港转型升级,持续提 升以港口业务为核心的贸易、通关及港口物流等方面的港口综合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港口整合方面,本集团将充分研究并把握供给侧改革、地方港口重组等契机,发挥
自身资源优势,加强与沿海主要港口集团的互动与交流,积极参与国内港口整合,
增强国内港口网路与资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在国内港口市场的话语权。
海外拓展方面,本集团将抓住国家「一带一路 」建设的机遇,继续研究、捕捉沿线
港口、物流及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机会,寻求在重点区域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完
善海外布局。同时,把握新兴市场发展机遇,借鉴蛇口发展经验,因地制宜,探索
「前港-中区-後城」(Port-Zone-City)的发展模式,参与推动以港口为核心的区域综
合开发建设,创新海外业务发展模式。
�C32�C
创新发展方面,依托全球化港口网络和资源整合优势,本集团将积极探讨、推进
「港口+」的业务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以港口业务为核心的综合港口生态圈建设。重
点寻求 在「港 口+贸易」、「港口+服务」和「港 口+工程」等领域的业务拓展机会,为
集团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业务动能。
在积极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本集团高度重视能力建设与经营质量的提升。2017年
将围绕「提升能力、提质增效」为主线,着力在战略管控、精细化管理、资源整合、
驱动创新、组织建设、风险管理等六大方面强化能力建设,并更加注重规模扩张与
经营效益的平衡发展,将「规模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效能优势」。
2017年,外部宏观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经贸增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经
济改革持续深化,港航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本集团的港口业务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 战,我们将认清形势、稳中求进,按照既定的经营策略开展各项工作,一如既往地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财务报表审阅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全体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 联同管理层根据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进行审阅,并已审议审核程序、内部 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报告上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 表)及2016年全年业绩。
�C33�C
企业管治
董事会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常规及商业道德,坚信此对维持及提高投资者信
心及尽量提高股东回报至为重要。董事会不时检讨其企业管治常规,以迎合股东不断提升之期望及遵守愈趋严谨之法规要求,以及实践其对达致卓越企业管治之承诺。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联交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经向全体
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各董事确认,彼全年均有遵守载於标准守则之规定标准。
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
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当中载列上市发行人须跟从及遵守之企业管治原则及守则条文)
中载列的守则条文。
为确保与股东有效沟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外聘核数师均出席本公司於2016年6月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以回答股东提问。
本公司将定期审阅及更新现行常规,以尽量反映企业管治之最新最佳常规。
�C34�C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已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於联交所网页公布年报
2016年年报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及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
网站(www.cmport.com.hk)登载。
承董事会命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晓鹏
香港,2017年3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晓鹏先生、胡建华先生、王宏先生、华立先生、白景涛
先生、王志贤先生、郑少平先生及时伟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吉盈熙先生、李业华先生、李国谦
先生、李家晖先生及庞述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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