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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報告

[ 股份代号:00525 ] 年度报告 列车途径主要站点分布图 广深-广坪-广九 旅客周转量254.79亿人公里 广深城际列车发送人数 直通车旅客发送人数 长途车旅客发送人数 2016年客运发送总人数 货物周转量103.02亿吨公里 货物接运量 (含到达及通过) 货物发送量 2016年总货运量 8,489.57 (万人) 4,523.98 (万人) 3,619.10 (万人) 346.50 (万人) 4,860.36 (万吨) 1,535.63 (万吨) 3,324.73 (万吨) 单�Q铁路 双�Q及以上铁路 建设中铁路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 郴州站 源潭站 广州北站 江村站 大朗站 广州东站 乐昌站 韶关东站 英德站 龙川站 广州站 石牌站 东莞站 惠州站 常平站 樟木头站 平湖南站 肇庆站 笋岗站 深圳站 香港 坪石站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三、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董事长武勇、总经理胡酃酃、总会计师唐向东及财务部长林闻生声 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已 於 2017 年 3 月 29 日 审 议 通 过 了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董 事 会 建 议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7,083,53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16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 人民币 0.08 元 (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566,682,960 元。该预案尚需提呈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後方可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请查阅 「董事会报 告 (含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 「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相关内容。 目录 Contents 第一节 释义 1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2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含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5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8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0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10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20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广深铁路 指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本年度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 上年同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 A 股 指 公司於中国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并在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H 股 指 公司於香港发行的、以港币认购并在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境 外上市外资股 ADS 指 公司授权证券存托银行 (Trustee) 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计价并代表拥有 50 股 H 股的美国存托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纽交所 指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 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u或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视乎情况而定 《公司章程》 指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铁总 指 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铁集团、第一大股东 指 广州铁路 (集团)公司 广珠城际 指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武广铁路 指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16 017 广深港铁路 指 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广珠铁路 指 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厦深铁路 指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赣韶铁路 指 赣韶铁路有限公司 贵广铁路 指 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广铁路 指 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广梅汕铁路 指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三茂铁路 指 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珠三角城际 指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资料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广深铁路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shen Railwa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武勇 (二) 连络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向东 邓�F霞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 号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 号 电话 (86) 755-25588150 (86) 755-25588150 传真 (86) 755-25591480 (86) 755-25591480 电子信箱 ir@gsrc.com ir@gsrc.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10 公司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10 公司网址 http://www.gsrc.com 电子信箱 ir@gsrc.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gsrc.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 号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18 019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 股 上交所 广深铁路 601333 H 股 联交所 广深铁路股份 00525 ADS 纽交所 ― GSH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周伟然、华军 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 名称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 楼 中国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南一道8 号创维大厦 C 座 12 层 中国香港法律顾问 名称 佳利 (香港)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轩尼诗道500 号希慎广场 37 楼 美国法律顾问 名称 美国谢尔曼 ・ 思特灵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 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12 楼 A 股股份过户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6 楼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机构 名称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 室至 1716 室 预托股份机构 名称 摩根大通银行 办公地址 美国纽约市纽约广场4 号 13 楼 主要往来银行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嘉宾路支行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市嘉宾路金威大厦1 至 4 楼 二、公司简介 公司於 1996 年 3 月 6 日按照 《公司法》在中国深圳市注册成立。 1996 年 5 月,公司发行的 H 股和美国存托股份分别在联交所和纽交所上市;2006 年 12 月,公司发行的 A 股在上交 所上市;2007 年 1 月,公司运用发行 A 股所募集资金成功收购广州至坪石段铁路,公司经营范围由区域铁路进入全 国铁路骨干网络。目前,公司是中国唯一一家在上海、香港和纽约三地上市的铁路运输企业。 公司主要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及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合作经营过港直通车旅客列车运输业务,并为国内其他铁路 公司提供铁路运营服务。公司亦经营铁路设施技术综合服务、商业贸易及兴办各种实业等与公司宗旨相符的其他业 务。 公司独立经营的深圳 ― 广州 ― 坪石铁路,营业里程 481.2 公里,纵向贯通广东省全境。其中广坪段为中国铁路 南北大动脉 ― 京广线南段;广深段是目前中国内陆通往香港的唯一铁路通道,连接京广、京九、三茂、平南、平 盐、厦深铁路和香港铁路东铁线,是中国铁路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客运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运输业务。於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每日开行旅客列车 253 对,其中:广深城际列车 102 对 (含广州 (东)至深圳城际列车 94 对 (备用线20 对),广州东至潮汕跨线动车组8 对),直通车 13 对 (广九直通车 11 对、肇九直通车 1 对、京沪九直通车1 对),长途车 138 对 (含广佛肇城际 10 对,广州至桂林北、南宁东和贵阳北 的跨线动车组 3 对)。公司广深城际列车实施公交化运营,在客流高峰期平均每10 分钟就有 1 对 「和谐号」电动车组 在广深间开行。公司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的过港直通车是穗港两地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公司组织开行多 列以广州、深圳为始发终到站的长途旅客列车,通达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货运业务是公司重要的运输业务。公司不仅拥有完善的货运设施,能有效地进行整车、零担、集装箱、笨重货物、 危险货物、鲜活货物和超限货物的运输,而且经营的铁路线路与广州、深圳地区的主要港口紧密相连,同时还通过 铁路专用线与珠三角地区的若干大型工业区、物流园区和厂矿企业相连。公司货物运输的主要市场为中国内陆中长 途运输,在中国内陆中长远距离货物运输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铁路运营服务是公司自2009 年 12 月武广铁路开通运营以来开拓的一项客货运输延伸业务。目前,公司已经为武广 铁路、广珠城际、广深港铁路、广珠铁路、厦深铁路、赣韶铁路、南广铁路、贵广铁路和珠三角城际等提供该项服 务。随着 「泛珠三角」地区一系列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的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提供铁路运营服务的区域范围将 更加广泛,铁路运营服务将成为公司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20 021 三、近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损益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营业额 17,280,504 15,725,309 9.89 14,800,781 15,800,677 15,091,886 总营业支出 15,637,999 14,156,735 10.46 13,751,961 13,927,369 13,229,398 经营溢利 1,534,235 1,453,947 5.52 1,055,958 1,888,211 1,934,303 除税前溢利 1,544,009 1,451,838 6.35 880,633 1,701,753 1,758,136 除税後溢利 1,153,700 1,063,308 8.50 661,126 1,271,083 1,316,985 股东应占综合 溢利 1,158,253 1,070,822 8.16 662,021 1,273,841 1,318,938 基本每股溢利 (元�u股) 0.16 0.15 6.67 0.09 0.18 0.19 每 ADS 溢利 (元�u个) 8.18 7.56 8.20 4.67 8.99 9.31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22 023 资产负债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 同期末增减 (%)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资产总额 32,870,258 31,943,272 2.90 30,536,663 33,231,989 32,867,182 负债总额 4,840,203 4,499,010 7.58 3,750,203 6,537,624 6,871,143 股东权益 (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28,054,058 27,462,488 2.15 26,745,843 26,650,544 25,945,190 每股净资产 (元�u股) 3.96 3.88 2.06 3.78 3.76 3.66 四、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一家铁路运输企业,主要独立经营深圳 ― 广州 ― 坪石段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并与香港铁路有 限公司合作经营过港直通车旅客列车运输业务,同时还受委托为武广铁路、广珠城际、广深港铁路、广珠铁路、厦 深铁路、赣韶铁路、南广铁路、贵广铁路和珠三角城际等提供铁路运营服务。 (二) 行业情况说明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运输方式之一,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自2004 年国务院批准实施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来,我国铁路实 现了快速发展,随着近几年来一系列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的建成投产,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铁路运能紧张状况基 本缓解,瓶颈制约基本消除,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 2016 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 12.4 万公里,其中 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超过 2.2 万公里。2016 年,全国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 27.7 亿人,同比增长 11.2%,其中:动车组 完成旅客发送量 14.43 亿人,占比超过52%;全国铁路货运止跌回稳,全年完成货运发送量 26.5 亿吨,其中:集装 箱、商品汽车、散货快运量同比分别增长40%、53% 和 25%,均创历史新高。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24 025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有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请查阅本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 (含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中有关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的相关内容。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含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长 一、董事长致辞 各位股东: 本人谨此代表董事会欣然宣布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敬请各位股东审阅。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 172.81 亿元,同比增长 9.89%;股东应占综合溢利人民币11.58 亿元,同比增长 8.16%;基本每股收益人民 币 0.16 元。公司一直致力於提升企业价值,并坚持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兼顾投资者长期与短期的利益,为股 东提供良好和持续的回报。董事会已建议派发 2016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08 元,占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的 50.00%。上述建议尚待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後实施。 (一) 经营回顾 2016 年是中国实施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经济整体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GDP 增速保持在合理区 间,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为本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短期内,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复 杂多变,经济运行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这客观上抑制了客货运输需求的增长,同时,高速铁路网的不断完 善对既有铁路线客流产生分流影响,这些都给本公司的经营带来挑战。2016 年,公司完成旅客发送量 8,489.57 万 人,同比下降 0.55%;货运发送量 1,535.63 万吨,同比下降9.03%。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32 033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对上述经营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的理念,全体员工齐心协 力、积极应对,采取一系列 「增运增收、节支降耗」措施,在增收方面深挖客货市场潜力,组织增开5 对广州东至 潮汕的跨线动车组和 1 对深圳至乌鲁木齐的长途车,开通办理平湖站的城际客运业务,全面落实铁路供给侧改革措 施,加大南方货物快运列车的开行密度,不断拓展铁路运营服务范围;在节支方面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大力压缩一 般性和非生产性支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通过上述努力,公司克服了各类困难,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基 本实现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 2016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各位董事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致力於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和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公司全年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涉及公司利润 分配、财务预算、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科学决策,促进了 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 前景展望 本人在此提醒各位股东,本公司在本报告中包括一些预期性描述,例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铁路运输市场的某些 预期性描述,对本公司2017 年乃至未来的工作计划的描述。这些预期性描述受限於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的影 响,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期性描述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本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敬请注意投 资风险。 2017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中国经济仍有较大的下行压力,但我们相信,随着政府一系列 「稳增长、 调结构」政策措施的实施,中国经济有望继续保持 「稳中求进」的步伐,GDP 增速可能有所回落但仍将保持在合理区 间。在行业发展方面,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近几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铁路的投资, 2017 年又将有一批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建成投产,铁路运输能力尤其是客运能力将继续稳步提升。因此,我们预 计,在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2017 年铁路客运市场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 2017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本公司将继续秉承 「安全优质、兴路强国」的新时期铁路精神,紧密围绕公司 经营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线,加 强安全协调,深挖运营潜力,改善服务质量,优化资产管理,强化成本控制,规范经营管理,统筹抓好安全、运 输、经营、建设、稳定等各方面工作。 2017 年,本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铁总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步 伐,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新模式,努力把公司做大做强,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 本人及董事会成员相信,在新的一年里,在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 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新的进步,为股东创造新的价值,为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承董事会命 武勇 董事长 中国 ・ 深圳 2017 年 3 月 29 日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34 035 二、关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2.8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57.25 亿元增长 9.89%,其中,客运、货运、 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73.59 亿元、17.18 亿元、70.93 亿元及 11.10 亿元,分别占 总收入的 42.59%、9.94%、41.05% 及 6.42%;经营溢利为人民币15.34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4.54 亿元增 长 5.52%;股东应占综合溢利为人民币11.58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71 亿元增长 8.16%。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17,280,504 15,725,309 9.89 营业成本 15,637,999 14,156,735 10.46 其他损失 ― 净额 108,270 114,627 (5.55) 财务费用 (2,551) 4,608 不适用 所得税支出 390,309 388,530 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1,238 2,259,691 (27.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5,702) (1,349,23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683) (354,710) 不适用 1、收入和成本分析 (1) 客运业务 客运是本公司最主要的运输业务,包括广深城际列车 (含广州东至潮汕跨线动车组)、长途车和过港直通车运输业 务。於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列车运行图上每日共开行旅客列车 253 对,其中:广深城际列车 102 对 (含广州 (东)至深圳城际列车 94 对 (备用线20 对),广州东至潮汕跨线动车组 8 对);直通车 13 对 (广九直通车11 对、肇九直 通车 1 对、京 (沪)九直通车 1 对);长途车 138 对 (含广佛肇城际 10 对,广州至桂林北、南宁东和贵阳北的跨线动车 组 3 对)。下表所列为本期客运收入及客运发送量与上年同期之比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 客运收入 (人民币万元) 735,885 699,756 5.16 ― 广深城际列车 241,298 222,404 8.50 ― 直通车 52,825 51,040 3.50 ― 长途车 401,927 388,355 3.49 ― 客运其他收入 39,835 37,957 4.95 客运发送量 (人) 84,895,722 85,366,993 (0.55) ― 广深城际列车 36,190,971 35,657,667 1.50 ― 直通车 3,464,978 3,784,344 (8.44) ― 长途车 45,239,773 45,924,982 (1.49) 总乘客 ― 公里 (亿人公里) 254.79 259.89 (1.96) 客运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增开了 5 对广州东至潮汕的跨线动车组和 1 对深圳至乌鲁木齐的 长途车,以及平湖站自2016 年 9 月 26 日起重新办理城际客运业务,由此带来客运收入的增加。 旅客发送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为:(a) 受高铁分流影响,广州 (东)至深圳的城际列车和长途车的客流仍然有所 减少;(b) 内地游客前往香港旅游、购物的意愿持续下降,由此造成直通车客流的减少。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36 037 (2) 货运业务 货运是本公司重要的运输业务,包括深圳 ― 广州 ― 坪石间铁路货运业务。下表所列为本期货运收入及货运量与上 年同期之比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 货运收入 (人民币万元) 171,826 176,145 (2.45) ― 货物发送 47,651 56,539 (15.72) ― 货物接运 (含到达及通过) 110,506 102,203 8.12 ― 货运其他收入 13,669 17,403 (21.46) 货运量 (吨) 48,603,618 48,438,015 0.34 ― 货物发送 15,356,341 16,881,520 (9.03) ― 货物接运 (含到达及通过) 33,247,277 31,556,495 5.36 总吨 ― 公里 (亿吨公里) 103.02 108.74 (5.26) 货物发送量及发送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运输市场竞 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通过铁路运输的大宗货物的发送量持续下降,货物发送收入随之减少。 货物接运量及接运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随着铁路货运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南方货物快运列车 (集装 箱、零快)的大量开行,公司管内各站接运的以集装箱为主的白货运量增加明显,货物接运收入随之增加。 (3) 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业务 公司提供的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主要包括客货运路网清算、提供铁路运营、机客车租赁、乘务服务以及行包运 输等服务项目。下表所列为本期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收入与上年同期之比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 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收入 (人民币万元) 709,320 587,473 20.74 (a) 路网清算服务 317,852 293,352 8.35 (b) 其他运输服务 391,468 294,121 33.10 ― 铁路运营服务 261,426 238,722 9.51 ― 其他服务 130,042 55,399 134.74 路网清算服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三茂铁路所属机车资产带来机车牵引服务工作量增 加,机车牵引服务清算收入随之增加。 铁路运营服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为武广铁路、广深港铁路、厦深铁路、赣韶铁路、贵广 铁路和南广铁路等提供的铁路运营和乘务服务工作量增加,相关的收入随之增加。 其他服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广梅汕铁路和三茂铁路所属部分运营资产和人员,并由 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以及新增为珠三角城际提供运输服务,由此带来相关服务收入的增加。 (4) 其他业务 公司其它业务主要包括列车维修、列车餐饮、租赁、存料及供应品销售、商品销售及其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业务。 2016 年,其他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10 亿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92 亿元增长 1.71%。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38 039 (5) 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 铁路业务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723 46,785 (17.23) 员工福利 5,654,869 4,767,083 18.62 设备租赁及服务 4,193,555 3,908,545 7.29 土地使用权租赁 55,090 55,090 ― 存料及供应品 1,336,614 1,224,262 9.18 维修及设备保养费用 (不含存料 及供应品) 612,484 716,193 (14.48) 固定资产折旧 1,488,324 1,387,534 7.26 货物两端物流及外包服务费 206,195 158,947 29.73 租赁土地付款摊销 27,338 17,949 52.31 社会服务费用 11,297 16,080 (29.75) 常务及行政费用 55,718 63,602 (12.40) 存料及供应品减值 (拨回)�u准备 (5,209) 64,096 不适用 其他 886,795 724,239 22.45 小计 14,561,793 13,150,405 10.73 其他业务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593 31,759 (57.20) 员工福利 564,478 443,014 27.42 存料及供应品 360,552 341,386 5.61 固定资产折旧 30,646 24,208 26.59 租赁土地付款摊销 11,332 10,464 8.30 常务及行政费用 23,051 30,080 (23.37) 其他 72,554 125,419 (42.15) 小计 1,076,206 1,006,330 6.94 合计 15,637,999 14,156,735 10.46 铁路业务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为:(a) 收购广梅汕铁路和三茂铁路部分业务人员,提供铁路运营服务从业人 员增加,以及行业性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带来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b) 新增 开行 5 对广州东至潮汕的跨线动车组和 1 对深圳至乌鲁木齐的长途车,新增为广梅汕铁路和三茂铁路提供运 输服务,以及提供铁路运营服务工作量的增加,导致设备租赁及服务费、存料及供应品、旅客服务费等支出 增加;(c) 收购广梅汕铁路和三茂铁路部分运营资产,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其他业务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行业性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工资及福利支出 随之增加。 (6)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274,27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15.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239,227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84%。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01,139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12.8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 额 201,139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84%。 2、费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其他损失 ― 净额 108,270 114,627 (5.5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而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企业合并产生的损失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2,551) 4,608 不适用 ― 所得税支出 390,309 388,530 0.46 ― 3、现金流量 2016 年,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活动收入,资金运用主要为经营及资本性支出、缴纳税款及支付股息。公司现 金流量充足,公司认为有足够的营运资金、银行信贷及其他资金来源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641,238 2,259,691 (27.37) 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935,702) (1,349,235)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66,683) (354,710) 不适用 分配的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40 041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较 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固定资产 24,278,032 24,073,759 0.85 在建工程 790,308 569,573 38.75 租赁土地付款 1,624,859 948,526 71.30 应收账款 3,364,366 2,886,066 16.57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330,491 142,613 131.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59,656 2,220,803 (38.7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765,185 1,425,998 23.79 应交所得税 121,513 313,656 (61.26) 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完工入固定资产以及收购广梅汕铁路和三茂铁路部分运营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投资项目增加所致。 租赁土地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对以前年度暂时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将部分可归集为土地 使用权的成本重分类到无形资产所致。 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应收提供铁路运营服务款及经营性关联交易往来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经营性现金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交所得税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於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按负债期末余额除以总资产期末余额计算)为 14.73%。 於报告期末,公司无任何资产担保和抵押情况,亦无任何委托存款。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证券投资,亦未持有或买卖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金融企业股 权。有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详细情况,已列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0、11 和 15。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股权投资项目。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广州至坪石自闭联锁设备 改造 72,651 17% 12,667 12,667 新购 4 组 250km/h 动车组 52,800 100% 43,806 43,806 广深三、四线广州东至新塘 改建 36,383 46% 12,141 16,568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42 043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三、关於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 行业发展趋势: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化交通工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 重要作用。自 2004 年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实施以来,我国铁路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铁路运能 紧张状况基本缓解,瓶颈制约基本消除,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是,与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与其他交通 运输方式、与发达国家水平相比,我国铁路仍然存在路网布局尚不完善、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结构性矛盾较突出等 不足。为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高效便捷、安全经济的现代铁路网络,2016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 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又联合修编了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勾画了新时期 「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 的宏大蓝图。因此,可以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铁路运输行业仍将快速发展,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和市场 竞争地位将继续稳步提升。 行业竞争格局: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行业竞争主要来自外部,包括公路、航空、水 运等其他运输行业,且这种竞争关系将长期存在。但是,随着铁路市场化改革 (如投融资体制、运输管理体制、定 价机制等改革)的逐步深入,铁路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将逐步放宽,铁路行业投资主体趋於多元化,以及 「四纵四横」 高铁网络和�\多城际铁路的建成投产,预计未来铁路运输行业的竞争结构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不仅与公路、航空、 水运等行业外的竞争将有所加剧,而且行业内的竞争亦会逐步增强。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紧抓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积极适应铁路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 立足於大珠三角地区,完善和优化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以铁路延伸业务为辅的业务组合,并围绕服务质量提升持 续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铁路运输服务企业,实现公司 「做大做强」 的发展目标。 (三)2017 年经营计划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计划完成旅客发送量8,510 万人 (不含委托运输),货物发送量1,610 万吨。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产安全方面: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优质标准线建设为载体,健全完善 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加大安全问题攻关整治力度,加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增强安全综合保障 能力。 2、客运业务方面:一是加强对广深城际列车、广州东至潮汕跨线动车组的客流分析,及时调整运输组织,优化列 车开行方案,努力提高列车开行收益;二是加强对铁路客运市场的综合研究,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增开公司管 内各车站开往目前高速铁路尚未覆盖地区的长途车;三是继续推进广深Ⅲ、Ⅳ线广州东至新塘段改建工程、新塘站 区广州东部综合交通枢纽等大型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建成投产,努力开拓新的客运增长点;四是进一步改善客运服 务环境,提升旅客服务体验,促进客运提质增效。 3、货运业务方面:一是深入落实铁路供给侧改革措施,充分利用中铁总放宽煤炭、钢材等货物的运价及计费政 策,积极走访钢厂、电厂等大型企业,稳定并扩大大宗货物运量;二是发挥铁路规模化运输优势,努力构建快运白 货班列网络,在做好春运期间停开班列的恢复装运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增开郭塘至乌拉泊、棠溪至皋兰班列, 重点推进东莞地区徐福记食品公司集装箱白货快运班列的运输组织工作。 4、经营管理方面:一是强化经营效益意识和过程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资 金预算管理和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率;三是加强税务管理和筹划,大力推进增值 税销项发票风险防范和进项发票抵扣管理,严格控制税务风险。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44 045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风险类型 风险描述 应对措施 宏观经济风险 铁路运输业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密切 相关的行业,受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影响 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 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 形势的变化,加强对影响铁路运输行业 相关因素的分析和研究,及时根据市场 环境的变化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努力实 现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政策法规风险 铁路运输业是受政策法规影响较大的行 业,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铁路 运输业的改革和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和产业政策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这 些变化给本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经营 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积极参与行业政策法规制定完 善的各种研讨,研究政策法规的最新变 化,把握政策法规修订带来的发展机 遇,审慎应对政策法规变化带来的不确 定性。 运输安全风险 运输安全是铁路运输行业维持正常运营 和良好声誉的前提和基础。恶劣天气、 机械故障、人为差错以及其他不可抗力 事件等都可能对本公司的运输安全造成 不利影响。 本公司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 的运输安全会议,及时掌握本公司运输 安全状态,部署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 立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及监控机制,并加 强运输人员安全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市场竞争风险 航空、公路及水运等其他运输方式与铁 路运输在部分市场存在一定的竞争,此 外,随着铁路运输行业的发展,一系列 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陆续建成投产,铁 路运输业内部的竞争亦有所加大,本公 司未来可能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进而 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在客运方 面努力发挥铁路运输 「安全、舒适、方 便、准点」的优势,改善服务设施,提 高服务质量;在货运方面努力提高装卸 车效率和货运列车的周转率,加大货运 列车的发车频率。此外,加强对铁路运 输市场的分析和研究,积极向行业主管 部门申请增开高速铁路尚未覆盖地区的 长途车。 财务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财务风险, 例如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已建立一套财务风险管理程序, 专注於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争将 有关风险对本公司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 影响最小化。更详尽分析,请参阅 「财 务报表附注三」。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 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税项 公司於报告期内所适用所得税的详情,已列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1。 (二)资本化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计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利息。 (三)物业及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物业均作为发展之用,且其百分比率 (按 《上市规则》第 14.04(9) 条所界定)未超过 5%,有关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物业及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已列载於财务报表附注6。 (四)未分配利润 公司未分配利润於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已列载於股东权益变动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46 047 (五)盈余公积 公司盈余公积於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已列载於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2。 (六)附属公司 於报告期末,公司所拥有的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已列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0。 (七)持有的重大投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情况,以及未来作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 产的计划 报告期内,除本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公司没有持有任何重大投资,没有进行有关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任何重大 收购及出售,亦没有任何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确实计划。 (八)或有负债 於报告期末,公司无或有负债。 (九)固定息率 於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任何按固定息率所作的借贷。 (十)法律及规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有关法律及规则。 (十一)附属公司的董事 於报告期末,公司附属公司中除东莞市常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南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增城荔华股份有限 公司外,其他公司均未成立董事会。上述三家附属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董事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常盛实业有限公司 穆安云、李应棠、邓辉、林闻生、李平稳、黎建平、周肖眉 深圳市南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穆安云、吴岳芳、金蓉、方雷、邓荣君 增城荔华股份有限公司 穆安云、邓辉、林闻生、黄剑、朱小强 (十二)公司有重要关系的人士 报告期内,除本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公司与其雇员、顾客及供货商没有涉及一般与雇员、顾客及供货商以外的关 系,亦没有人士会对公司的业务构成严重影响。 (十三)物业权益或有形资产的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未曾根据 《上市规则》第五章对物业或其他有形资产进行评估。 (十四)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订立任何载有以下条款的合约:合约的另一方按该合约承担该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 的管理及行政;及该合约并非与该公司的任何董事或任何全职雇员所订立的服务合约。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48 049 (十五)给予某实体的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给予任何实体贷款。 (十六)获准许的补偿条文 於报告期末,公司无任何曾惠及或正在惠及任何一名公司的、或有联系的公司的董事 (包括前任董事)的补偿条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监事会主席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关於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於2012 年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後的 《公司章程》对公司现金分红标准、比例、相关决策程序以 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和中小股东充分表达诉求 提供了制度保障,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自 1996 年上市以来,始终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即以2015 年度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80 元 (含税),共计派发股息人民币566,682,960 元。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50 051 (二)公司近三年 (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每 10 股派息数 (元) (含税)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於 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於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率 (%) 2016 年 0.80 566,683 1,158,253 48.93 2015 年 0.80 566,683 1,070,822 52.92 2014 年 0.50 354,177 662,021 53.50 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董事会建议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83,53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16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08 元 (含税),总额为人民币 566,682,960 元。 上述预案将提呈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如若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 完成利润分配工作。 对於公司 A 股股东,有关发放 2016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的具体安排,请及时留意并认真阅读公司即时发布的 《 2016 年 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的相关内容。 对於公司 H 股股东,有关发放 2016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的具体安排,请及时留意并认真阅读公司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即将发布的 《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和将於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发布的 《 2016 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等公告的相关内容,预计派发2016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的日期为2017 年 8 月 18 日或前後。 就公司所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不存在有关股东放弃或同意放弃2016 年度拟派发之末期股息的安排。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同业 竞争 广铁集团 广铁集团及其下属的任何其它成员将不会在公司运营的线 路范围内,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铁路运输及 相关业务上对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活动。广铁集团及其下属 的任何其它成员在广坪段铁路运营资产及业务收购後也不 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 否 是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解决关联 交易 广铁集团 广铁集团在与公司的经营往来中,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於必不可少的关联交易,广铁集团将本着公 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关联交易,不会滥用大股东地 位,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否 是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其他 广铁集团 广铁集团对广坪段占用土地在以授权经营形式取得後租予 公司。广铁集团与公司签订 《土地租赁协议》,自 2007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约定广铁集团将广州至坪石段铁路线路 的土地使用权租予公司,租赁期限为20 年,双方确定每年 租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400 万元。 20 年 是 是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其他 广铁集团 广铁集团於2007 年 10 月向公司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 诺函,加强对未公开信息的管理。 2007 年 10 月 否 是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52 053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 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 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47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9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0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4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 30 财务顾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 196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54 055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诚信状况方面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已列载於财务报表附注 38(c)。公司确认下述交易属联交所 《上 市规则》第 14A 章下所述的关连交易 (包括持续关连交易),并且同时属财务报表附注 38(c) 所列载的关联方交易。就 下述交易,公司已遵守联交所 《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规定和要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方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定价原则 交易金额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提供劳务 列车服务 按照全成本协商定价或中铁总制定价格结算 1,425,538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提供劳务 通过中铁总清算的路网清算服务 按照中铁总制定价格结算 1,400,876 广铁集团之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提供劳务 铁路运营服务 协议定价,按照成本加成结算 579,253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销售商品 出售存料及供应品 按照全成本协商定价 29,449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接受劳务 列车服务 按照全成本协商定价或中铁总制定价格结算 989,778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接受劳务 通过中铁总清算的路网清算服务 按照中铁总制定价格结算 1,628,336 广铁集团 第一大股东 土地租赁 土地租赁服务 协议定价 55,090 广深实业 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综合服务 协议定价,按照成本加成结算 11,297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接受劳务 维修及保养服务 按照全成本协商定价 306,988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采购物资 购入存料及供应品 协议定价,按照采购金额加0.3%-5% 不等的 管理费结算 469,273 广铁集团及其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及其子公司 接受劳务 建设工程服务 按国家铁路工程定额核定的预决算结算 347,409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56 057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收购方面的关联交易,已列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7。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深圳市平湖群亿铁路仓储装卸运输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908 ― 908 增城荔华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231 ― 1,231 合计 2,139 ― 2,139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五)与第一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之间订立的合约 报告期内,除本年度报告中披露者外,公司或其任何一家附属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或其附属公司之间无订立其他重要 合约。 (六)独立董事对持续关连交易的确认 公司设有内部监控程序,确保进行持续关连交易时遵守 《上市规则》有关关连交易的规定。公司亦有内部审核人员 审核此等交易并确保内部监控程序充足有效,并提交结果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於公司於报告期内所参与之持续关 连交易,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向管理层适当查询後确认:该等关连交易均在日常业务中订立,且均按一般商务条 件并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未有超越先前公告所披露的上 限。 (七)审计师对持续关连交易的确认 公司的审计师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 号 「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以外之鉴证工 作」并参考实务说明第 740 号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持续关连交易的审计师函件」,对截至报告期末止年度的关连交 易执行程序,并对上述关连交易报告如下: (1) 公司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未获公司董事会批准; (2) 就公司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公司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未有 按照公司的定价政策进行; (3) 公司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未有按照该等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 (4) 就每项持续关连交易的总金额而言,公司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金额超出公 司先前公告的年度上限总额。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58 059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或财务资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质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权益加以质押,以担保公司的债 务、保证或其他责任上的支持。 (五)贷款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没有订立任何贷款协议,亦没有违反任何对其业务运作影响重大的贷款协议条款。 (六)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除本年度报告中披露者外,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60 061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有关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输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 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请查阅公司於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 www.hkexnews.hk) 以及公司网站 (http://www.gsrc.com) 披露的 《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属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总经理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62 063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近3 年,公司未发行任何证券。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均未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或其他原因 而发生变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行任何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253,82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264,107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 (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 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股份状态 数量 性质 广州铁路 (集团)公司 2,629,451,300 37.12 ― 无 ― 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 1,442,502,683 20.36 ― 未知 ― 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6,765,849 2.64 ― 未知 ― 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5,985,800 1.21 ― 未知 ― 国有法人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自有资金 41,978,798 0.59 ― 未知 ― 其他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团体分红 ― 018L ― FH001 沪 33,614,418 0.47 ― 未知 ― 其他 太原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 30,781,989 0.43 ― 未知 ― 国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30,031,749 0.42 ― 未知 ― 其他 博时基金 ― 农业银行 ― 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易方达基金 ― 农业银行 ― 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大成基金 ― 农业银行 ― 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嘉实基金 ― 农业银行 ― 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中欧基金 ― 农业银行 ― 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银华基金 ― 农业银行 ― 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南方基金 ― 农业银行 ― 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工银瑞信基金 ― 农业银行 ― 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 管理计划 28,101,600 0.40 ― 未知 ―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6,967,645 0.38 ― 未知 ― 其他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64 06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广州铁路 (集团)公司 2,629,45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9,451,3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注) 1,442,502,683 人民币普通股 31,901,234 境外上市外资股 1,410,601,44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6,765,849 人民币普通股 186,765,84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5,985,800 人民币普通股 85,985,80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自有资金 41,978,798 人民币普通股 41,978,79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团体分红 ― 018L ― FH001 沪 33,614,418 人民币普通股 33,614,418 太原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 30,781,989 人民币普通股 30,781,989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30,031,749 人民币普通股 30,031,749 博时基金 ― 农业银行 ― 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易方达基金 ― 农业银行 ― 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大成基金 ― 农业银行 ― 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嘉实基金 ― 农业银行 ― 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中欧基金 ― 农业银行 ― 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银华基金 ― 农业银行 ― 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南方基金 ― 农业银行 ― 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工银瑞信基金 ― 农业银行 ― 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8,1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10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6,967,645 人民币普通股 26,967,6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 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 A 股 31,901,234 股和 H 股 1,410,601,449 股, 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於报告期末,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知,公司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律第 571 章)第 XV 分部第 336 条须存置的登记册记录,以下人士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持有 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票类别 持股数 身份 占类别股本 的比例 (%) 占总股本 的比例 (%) 广州铁路 (集团)公司 A 股 2,629,451,300(L) 实益拥有人 46.52(L) 37.12(L) BlackRock, Inc. H 股 259,189,561(L) 大股东所控制 的法团的权益 18.11(L) 3.66(L) 1,087,150(S) 0.08(S) 0.02(S) BlackRock Global Funds H 股 201,265,049(L) 实益拥有人 14.06(L) 2.84(L) FIL Limited H 股 172,784,000(L) 投资经理 12.07(L) 2.44(L) 注 :字母 (L) 代表好仓,(S) 表示淡仓,(P) 代表可供借出的股份。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66 067 四、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情况 1、法人 名称 广铁集团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武勇 成立日期 1992-12-05 主要经营业务 组织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科技与其他实业开发等。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2、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7.12% 广铁集团 公司 (二)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名称 中铁总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陆东福 成立日期 2013-03-14 主要经营业务 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中铁总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大秦铁路)和中铁铁龙集装箱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 (铁龙物流)的实际控制人。 其他情况说明 於 2013 年 3 月 14 日,按照有关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案以及 《国务院 关於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广铁集团实际控制人原中华人民共 和国铁道部 ( 「原铁道部」)已被撤销。原铁道部的行政职责被划入交通运输部及其 下辖的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而其企业职责被划入新注册成立的中铁总。广铁集 团为原铁道部直属的铁路公司,其权益转至中铁总 ( 「改革」)。改革完成後,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铁总。 2、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0% 37.12% 中铁总 广铁集团 公司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68 069 五、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止报告期末,除上述第一大股东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10% 或以上的法人股东 (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 公司)。 六、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公�\持股量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公�\持股数量为 4,454,08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88%,按照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H 股收市价格每股 4.68 港元计算,公�\持股市值约为 208.45 亿港元,公司公�\持股比例符合有关规则对於维持足够 公�\持股量的规定。 八、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该等其他人士的权益没有出现重叠情况。 九、购回、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股份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股份。 十、优先购股权 根据公司 《章程》及中国法律,公司无需对现有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给予其优先购买新股之权利。 十一、有关涉及本身的证券之交易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发行或授予任何可转换证券、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类似权证,亦无可 赎回证券及认股期权计划。 十二、上市证券持有人税项减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上市证券持有人按中国法律地位并不能够因持有该等证券而享有税项减免。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7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06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报告期内 从公司 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 公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武勇 董事长 男 53 2014 年 12 月 16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胡酃酃 执行董事 男 53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40.7 否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9 日 申毅 (*) 执行董事 男 61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 否 孙景 非执行董事 男 51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俞志明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陈建平 非执行董事 男 50 2015 年 5 月 28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罗庆 执行董事 男 52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34.3 否 陈松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44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11.2 否 贾建民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9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14.3 否 王云亭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11.2 否 刘梦书 监事会主席 男 53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陈少宏 监事 男 50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申俭聪 监事 男 48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李志明 监事 男 55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 是 周尚德 职工监事 男 46 2015 年 5 月 28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34.0 否 宋敏 职工监事 女 46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 5 月 28 日 31.0 否 罗建成 副总经理 男 44 2016 年 12 月 30 日 ― 是 穆安云(*)副总经理 男 56 2009 年 2 月 23 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34.5 否 郭向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51 2010 年 12 月 28 日 34.3 否 唐向东 总会计师 男 48 2008 年 12 月 19 日   34.2 否 合计 ― ― ― ― ― 279.7 ―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76 077 注: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亦未持有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 (2) 以上 「 *」表示报告期内已离任,其中:申毅先生由於年龄原因终止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穆安云先生因为工作变动终止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3) 罗建成先生已确认,除本年度报告中披露者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者控股股东之间没 有任何关系。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武勇 男,1963 年 6 月出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学历,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武先生 1986 年 7 月参加 工作,先後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宿县工务段、淮北工务段、阜阳工务段、宿州工务段段长职务,2003 年 9 月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分局长助理,2004 年 11 月任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副分局长,2005 年 3 月 任上海铁路局合武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2005 年 4 月任武汉铁路局局长助理,2006 年 4 月任武汉 铁路局副局长,2008 年 8 月任武汉铁路局常务副局长,2009 年 3 月任成都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自 2014 年 8 月起任广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胡酃酃 男,1963 年 11 月出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胡先生 1985 年参加工 作,拥有三十年铁路行业从业经验。於 1985 年至 2003 年期间,胡先生曾先後担任广铁集团原羊城铁路 总公司韶关车站 (现 「韶关东车站」)副总工程师、副站长,广铁集团原羊城铁路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 经理,广铁集团运输处处长等职务,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广铁集团副总经理并兼任公司董事, 2006 年 3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国际铁路联盟常驻法国巴黎总部世界部职员,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 年 12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孙景 男,1965 年 7 月出生,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孙先生在 2004 年 6 月之前曾先後在郑州铁路局郑州分局郑州北机务段、郑州铁路局机务处、郑州铁路局郑州分局 月山机务段任职,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郑州铁路局机务处处长,2007 年 4 月任郑州铁路局局长 助理,自 2007 年 5 月起任广铁集团副总经理。 俞志明 男,1959 年 4 月出生,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俞先生拥有 多年财务工作经验,在 2008 年 4 月之前曾先後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分局财务分处分处长、武汉铁路局财 务处处长、武汉铁路局资金结算所主任、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自 2008 年 4 月起任广 铁集团总会计师。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陈建平 男,1966 年 11 月出生,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先生曾在广铁一中、广铁集团火车头体协、广铁集团 及公司工作,并先後担任广铁集团工会办公室秘书、公司後勤供应部部长、公司客运事业部党委副书记 兼纪委书记、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广铁集团机械化线路中心工会主席,2007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公司广 州客运段段长,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广铁集团多元经营发展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多种 经营管理处处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公司深圳北站站长、党委副书记,自 2014 年 10 月起任 广铁集团客运处处长。陈先生曾於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罗庆 男,1964 年 9 月出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罗先生毕业於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历,政工师。罗先生在 2006 年 4 月之前曾先後在广东省体工队、广州铁路局广州分局工会、广铁集 团羊城铁路总公司工会、广铁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火车头体协、广铁集团火车头体协担任运动员、教练 员、秘书长等职务,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广铁集团工会组织部部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公司工会主席,自2010 年 5 月起任公司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主席。 陈松 男,1973 年 1 月出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方向博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陈先生曾任广东食品药品学院高等数学和医药机械教师,中山大学管 理学院 MBA 及 EMBA 校外导师,宝洁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口腔事业部 (佳洁士)财务分析经 理,亨氏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首席财务执行官、执行董事,科蒂 (中国)首席财务执行 官和彩妆事业部董事、总经理,波尔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CFO,现任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建民 男,1957 年 8 月出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研究生学历,美国德克萨斯大学 (奥斯汀)商学院博士 学位。贾先生曾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专家谘询委员会委员,全国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 员,美国营销科学学会(MSI) 学术董事,拥有丰富的公司资讯和培训经验,其服务对象包括和记黄浦、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信银行、IBM、中铁集团、中国南车、中国北车等。贾先生现任香港中文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市场学系教授和系主任、教育部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王云亭 男,1958 年 7 月出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毕业於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系,大学本 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学院 EMBA。王先生曾任中商外贸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华银集团副总经 理,现任陕西财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78 079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刘梦书 男,1963 年 7 月出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刘先生在 2004 年 11 月之前,曾 先後在广州铁路局怀化分局、广铁集团长沙总公司任职,2004 年 1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广铁集团党委组 织部部长,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广铁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广铁集 团办公室主任,自2013 年 12 月起任广铁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少宏 男,1967 年 1 月出生,现任公司监事,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陈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的研究实践工 作,在 2006 年 4 月之前曾先後担任广铁集团企业管理办公室体制改革科副科长和科长、企业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企业和法律事务处副处长等职务,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广铁集团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 处长,2008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广铁集团副总经济师兼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自 2015 年 8 月 起任广铁集团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 申俭聪 男,1968 年 9 月出生,现任公司监事,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申先生在 2011 年 3 月之前曾先後担任广 州铁路局广州分局广州机保段团委书记、广铁集团干部处副科长和科长、广铁集团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 组织部副部长、公司深圳车站党委书记兼副站长等职务,自 2011 年 3 月起任广铁集团人事处处长、党委 组织部部长。 李志明 男,1961 年 5 月出生,现任公司监事。李先生毕业於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 李先生在 1996 年之前曾先後在广州铁路局衡阳分局、广铁集团长沙铁路总公司担任多个管理职务, 1996 年至 2005 年 3 月任广铁集团长沙铁路总公司财务分处分处长,自2005 年 4 月起任广铁集团审计处 副处长、处长。 周尚德 男,1970 年 12 月出生,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周先生毕业於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政工师。周先 生自 1994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一直在公司任职,先後担任公司原深圳北站 (现 「笋岗火车站」)团委书 记、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服务中心工会主席等职务。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周 先生调任广铁集团,先後任职人事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接待办主任、机关事务部党总支书记等职 务。2011 年 3 月周先生调回公司,先後担任深圳站党委书记、站长等职务,自2014 年 12 月起任深圳北 站站长。 宋敏 女,1970 年 11 月出生,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宋女士毕业於兰州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 师。宋女士 1991 年即加入铁路工作,曾在多家铁路公司任职,曾先後担任青藏铁路公司计划财务部运 营财务室副主任、青藏铁路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兼财务主任、青藏铁路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办公室副主 任、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调研员、中石油广东销售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主管等职务,自 2012 年 11 月起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罗建成 男,1973 年 1 月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罗先生曾任广铁集团办公室调 研督查科科长、三茂铁路石围塘车站站长、广铁集团运输处副处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铁城实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广梅汕铁路副总经理,自2016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郭向东 男,1965 年 11 月出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先生毕业於华中师范大学,大学本科学 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郭先生在 2004 年 1 月之前曾先後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科长、副主 任、主任等职务,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10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唐向东 男,1968 年 9 月出生,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唐先生毕业於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唐先生在 2006 年 3 月之前曾先後在公司劳资部、多元事业部和收入清算中 心等部门担任专业管理职务,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自 2008 年 12 月起任公司 总会计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80 081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武勇 广铁集团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 年 8 月   孙景 广铁集团 副总经理 2007 年 5 月   俞志明 广铁集团 总会计师 2008 年 4 月   陈建平 广铁集团 客运处处长 2014 年 10 月   刘梦书 广铁集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3 年 12 月   陈少宏 广铁集团 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 2015 年 8 月   申俭聪 广铁集团 人事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1 年 3 月   李志明 广铁集团 审计处处长 2006 年 4 月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武勇 广梅汕铁路、三茂铁路、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 公司 董事长 孙景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董事 俞志明 中国铁路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珠城际、茂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珠 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广梅汕铁路、三茂铁路、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 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赣韶铁路、中铁集装箱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广珠铁路、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陈建平 海南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中铁纪念票证公司 监事 陈松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贾建民 香港中文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市场学系教 授和系主任、教育部 「长江 学者讲座教授」 王云亭 陕西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梦书 广梅汕铁路、三茂铁路 监事会主席 陈少宏 广梅汕铁路、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厦深铁路、荆岳铁路有限公 司、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梅汕客运专线公司 董事 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海南 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三茂铁路、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 司、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赣韶铁路、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机车公司 监事 李志明 香港启文公司、海南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兴广吉经 贸公司 监事会主席 广梅汕铁路、三茂铁路、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粤海铁路有限责任 公司、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厦深铁路、赣韶铁路、 贵广铁路、南广铁路、荆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珠铁路、广东梅汕 客运专线公司、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铁路公司、广州南沙港铁路公司 监事 唐向东 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82 08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 程序 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後,再提交给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参照公司所在地深圳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不同人员的任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年 度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而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 付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武勇、孙景、俞志明和陈建平,监事刘梦书、陈少宏、申俭聪和李志明 均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就公司所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有关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的安排。有关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和按薪酬等级披露的酬金详情,请查阅上述 「现任及报告期内 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和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附注42 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279.7 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胡酃酃 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 选举 新当选 申毅 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 离任 到龄退休 罗建成 副总经理 聘任 新当选 穆安云 副总经理 解聘 工作变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情况 (一)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之股本权益 於报告期末,公司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而须备存的登记册中无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持有 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 (定义见 《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务证之权益及淡仓 (包括根据该条例条文而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的记录;公司亦无接获任何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根据联交所 《上市规则》附 录 10 之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标准守则》)规定而须通知公司及联交所之该等权益及淡仓的 通知。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亦无参与订立任何安排使公司之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或彼等之配偶或 18 岁 以下子女取得认购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本或债务证券之权利。 由公司董事、监事担任董事或雇员的其他公司并未拥有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2 及第 3 分部须向公司披露 的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 (二)董事、监事之服务合同 公司各董事及监事均与公司订立了服务合同,而且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於2004 年 1 月 31 日之前订立,并获 豁免遵守 《上市规则》第 13.68 条有关股东批准规定的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公司各董事、监事概无与公司签订任何 於一年内不可在不予赔偿 (法定赔偿除外)之情况下由公司终止之服务合同。 (三)董事、监事之合约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度内所订立之重要交易、合约或安排中,概无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权 益。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84 085 七、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44,60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115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客运、货运、运转人员 19,989 机务人员 5,418 车辆人员 4,428 工务人员 4,510 电务人员 2,042 供电、供水人员 2,376 房建公寓人员 1,067 多种经营及其他子公司人员 69 技术行管人员 4,710 合计 44,60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 (人) 研究生及以上 154 大学本科 3,708 大学专科 14,439 其他 (中专、高中、职业技校等) 26,308 合计 44,609 (二)薪酬政策 公司对薪酬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年初由公司预算部门、劳资部门联合编制年度工资预算,该预算首先经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然後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後由公司劳资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福利计划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以及按照规定在 应付工资项目下列支的各项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是指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挂�h考核的工资,或按工作量计件考 核的计件工资,或与员工岗位业绩挂�h考核的绩效工资等,而福利计划包括按照政策规定缴交的各项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等。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予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总额请查阅财务报表附注28。 在员工薪酬的分配过程中,公司一贯坚持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即员工薪酬分配以宏观调控为前 提、以岗位劳动评价为基础、以员工绩效考核为依据,充分发挥分配制度在公司激励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 员工的积极性。 (三)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职教专职管理人员 116 人,共有 798,803 人次参加了各类职业培训,主要包括岗位规范化培 训、适应性培训、资格性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完成全年培训计划的100%,培训支出约为人民币3,463 万元。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86 087 (四)员工保险和福利计划 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一系列保险和福利计划,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 险。 (五)退休计划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施行任何退休计划。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自 1996 年在联交所和纽交所上市以及2006 年在上交所上市以来,按照境内外有关 《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决策独立、高效、透明。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与公司股票上市地监 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完成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工作及其相关的审计工作,对 《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促进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鉴於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公司第一大股东广铁集团在行使法律、行政法 规授予的行业主管行政职能过程中,需获取公司有关财务信息,由公司於报告期内向其提供月度财务速报数据。对 此,公司认真按照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未公开信息的管理,及时提醒股东履行信息保密义 务并防范内幕交易。 公司治理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 善公司内部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以促进公司的 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88 089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6 年 5 月 27 日 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016 年 5 月 26 日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016 年 12 月 30 日 (二)下一年度股东重要事项日志 公司计划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对包括利润分配方案在内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有关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的具体安排,请投资者及时留意并认真阅读公司即将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 以及公司网站 (http://www.gsrc.com) 发布的 《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数 武勇 否 5 5 4 0 0 否 1 胡酃酃 否 3 3 3 0 0 否 1 申毅 (*) 否 2 1 1 1 0 否 0 孙景 否 5 4 4 1 0 否 0 俞志明 否 5 5 4 0 0 否 1 陈建平 否 5 5 4 0 0 否 0 罗庆 否 5 5 4 0 0 否 2 陈松 是 5 4 4 1 0 否 1 贾建民 是 5 4 4 1 0 否 1 王云亭 是 5 5 4 0 0 否 1 注:以上 「 *」表示报告期内已离任。 报告期内,没有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90 091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後召开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审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薪酬委员会会议,公司所有 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了全部的会议,具体情况请查阅本章节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和 「审 核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3、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及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条 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关心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负责地审议了会 议的各项议案,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还按规定和掌握的实际情 况,对公司对外担保、董事更换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年报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 《审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与公司及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 充分、细致的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一是建议公司按照商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安排,配合外部审计师做好201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及时提供审计 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保证了2015 年度报告的审计质量。 二是建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境 内外审计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先後审议批准了续聘上述境内外审计师的议 案。 4、现场办公、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情况,平时也通过电 话、电子邮件等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地点 参加人员 2016 年 3 月 25 日 视察广州东火车站 广州东火车站 陈松 2016 年 3 月 28、2016 年 3 月 29 日 视察深圳火车站、参加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深圳火车站、公司总部 王云亭 2016 年 5 月 26 日 参加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公司总部 陈松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参加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总部 贾建民、王云亭 5、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2016 年 3 月 29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对广铁集团提名胡酃酃先生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该位董事候选 人。 2016 年 10 月 26 日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对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属公 司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 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92 093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 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未所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也不存在异议事项。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 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第一大股东广铁集团保持独 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部分改革、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第一大股东 广铁集团亦有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有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情况,已列载於本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章节。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为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及检查评价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和管理业绩,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董事会每年年初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子公司管理层 签订包括客货运量、运输收入、安全、成本、利润、管理等指标在内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考核期满後,公司根据各 高级管理人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评价结果,分别兑现奖励承诺。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继续按照境内外有关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有关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请 查阅公司於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以及公司网站 (http://www.gsrc.com) 披露的 《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对董事会关於财务报告内控制度有效性的评价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关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於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联交所披露易 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以及公司网站(http://www.gsrc.com) 披露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94 095 十、企业管治报告 (一)遵守 《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关於建立提名委员会的企业管治守则条文之外,据公司及其董事所知,公司已符合联交所 《证券上市 规则》附录十四 《企业管治守则》内所载之有关守则条文。同时,公司已应用 《企业管治守则》列载的原则於其企业管 治架构及常规内。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环境和背景以及公司长期以来的企业管理架构,决定暂 不成立提名委员会。而根据 《公司章程》以及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程序》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或者公司董 事出现缺额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提案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提案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且公司董事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以及在竞争业务上的权益 公司已采纳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和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证监公司字 [2007]56 号)内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进行 证券交易的守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向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具体查询後,公司确认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於报告期内均已遵 守上述守则、规则及制度内的规定。 经向所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公司确认所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於报告期内均 未持有任何与公司的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或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上的权益。 (三)董事会 董事会以尽责的态度和有效的方式领导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订和审批公司的发展策略和规划、审批年度预算与业务计划、建议股息方案、确保实施审慎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以及监督管理层的表现。 公司管理层以总经理为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总经理在副总经理的辅助下督导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发展规划 与实施,并就公司一切业务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现时由九位成员组成,其中三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体现在董事不但拥有不同的文化 及教育背景和多种行业的丰富经验,具备适当及跟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资格,并且董事的年龄介乎40 岁到 60 岁, 可以以多元化的思维方式从多角度给管理层提供建议。各董事的姓名、个人资料及任职情况请查阅本年度报告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向全体董事提供公司业务发展资料 (包括各类报表、文件和会议纪要等)。独立董事听取公司管理层关於生产经 营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公司保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行职责必需之工作条件, 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公司有关人员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予以积极配合。公司承担独立 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费用,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董事会於报告期内共召开5 次会议。有关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请查阅本章节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相关内 容。 董事会成员之间以及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不存有任何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u相关的关系。 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藉此监察公司有关方面的事务。每个委员会有特定职权范围,并会定期向董 事会汇报及提出建议。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96 097 (四)董事长与总经理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分别由武勇先生及胡酃酃先生担任。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确保其有效地运作,确保董事会适 时讨论所有重要和合适的事项。公司并无设立行政总裁职务,有关行政总裁履行的职责 (包括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均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五)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确认 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请查阅本年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已根据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第 3.13 条的规定,收到了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而作出的年度确认函, 公司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 (六)薪酬委员会及董事薪酬 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现时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两位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陈松先生 (薪酬委员 会主席)、贾建民先生、王云亭先生、武勇先生和胡酃酃先生。 按照公司 《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是对董事及监事之个人薪酬进行检讨及向董事会作 出建议及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条款。公司薪酬政策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支付合理薪酬以吸引及保留高素质 人才。薪酬委员会从内部及外部信息掌握市场薪酬状况和同业水平等,根据公司整体表现,拟定各董事及监事的薪 酬并且向董事会建议各董事及监事的薪酬。薪酬委员会已获得公司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公司於 2014 年 5 月 29 日举行的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境内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 境外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为每年15 万元港币。有关各董事 2016 年的报酬情况,请查阅本年度报告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的相关内容。 (七)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现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陈松先生 (审核委员会主席)、贾建民先生 和王云亭先生,均具备合适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或相关的财务管理才能。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向东先生任审核委员会秘 书。 按照公司 《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於审查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财务表现,确 定有关审计的性质及范围,以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遵循有关法规的情况。审核委员会还会讨论由内部审计、 外聘审计师及监管机构所提出之各项建议,以确保所有合适的审核建议均已实行。审核委员会已获得公司的充足资 源以履行其职务,公司董事会亦没有不同意其对审计师甄选、委任、辞任或罢免事宜的意见。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098 099 审核委员会於报告期内召开了 6 次会议,审核、检讨及监督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审核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师之审核结果,并向董事会建议委任外聘审计师。 审核委员会各成员出席率详列如下: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率 陈松 6 6 100% 贾建民 6 6 100% 王云亭 6 6 100% 公司审核委员会与外聘审计师协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外聘审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审核委员会在外聘 审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在外聘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後再次审阅了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公司2016 年度各季度财务报告、2016 年中期财务报告及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业绩 公告已经审核委员会审阅。 (八)审计师酬金及相关专业费用 2016 年度,公司之审计师分别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 (境内审计师)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 (境外审计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境内审计师为公司连续服务的时间为 9 年,境外审计师为公司连续服务的时 间为 14 年,有关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 《关於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 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给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人民币 508 万元 (含内控审计费人民币30 万元)及罗 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人民币300 万元作为 2016 年度审计服务的酬金。此外,公司给予普华永道商务谘询 (上海)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民币19 万元作为其提供的非审计业务之酬金。 (九)董事及公司秘书培训 公司非常重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後续培训工作,每名董事加入董事会时均会收到董事培训材料,内载操 守指引及有关其他主要的管治事宜。此外,公司向所有董事提供最新的董事责任手册,告知最新的上市规则的要求 和修订,同时鼓励所有董事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记录董事的培训纪录。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郭向东先生先後参加了上交所、联交所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组织的一系列业务培训,并且已参加不少於 15 小时的 相关专业培训。 (十)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责: 1、 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2、 检讨及监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 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常规,包含上市规则、适用法例及其他监管规定和适用组 织管治标准可能规定之任何规定、指引及规则的政策及常规; 4、 制定、检讨及监察公司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 (如有); 5、 检讨公司遵守公司不时采纳之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公司年报所载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00 101 (十一)股东权利 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 以上 (含 10%)股份的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的股东,可透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送交经签署的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请求 书,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後应当尽快 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单独或合并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 3% 以上 (含 3%)股份 的股东,可透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送交经签署的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提案,提请於 该拟举行的会议上审议该书面提案中所提出的议案。 股东宜出席大会就公司的业绩、营运、战略及�u或管理作出提问或发表意见。董事会主席或副主席、合适的管理行 政人员及外聘审计师将出席股东大会,回答股东的提问。各股东大会均会对股东的提问时间作出合理安排。 股东可根据公司提供的联络资料向董事会提出查询并在股东大会提出建议。联系方式请查阅本年度报告 「公司简介 和主要财务指标」章节的相关内容。 (十二)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制订了 《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倡导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基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活 动,与投资者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增进彼此的信任和互动,给予投资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坚持回报股 东。 1、信息披露 良好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地搭建公司与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之间沟通和认知的桥梁,使公司的价值得到更 充分和广泛的认识。历年来,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努力遵循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主动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 度。 2016 年,公司按时完成了年度、半年度以及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及时发布各类临时公告及其他股东文件 和资料,详细披露了有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经营状况、投资、分红派息、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 信息。此外,公司一贯坚持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影响业务表现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 析,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管理和发展趋势的了解。 2、持续沟通 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向投资者传递其所关注的信息, 增强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广泛收集市场反馈,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1) 公布投资者热线电话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设立网站投资者留言栏目,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查询。 (2) 妥善安排投资者的来访和调研要求,以开放的态度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建立了投资者与公司直接对话的机 制。 (3) 投资者和公�\可以通过公司网站,随时查阅有关公司基本资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文件、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等多方面的信息。 (4) 公司通过上交所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搭建的 「 e 互动」平台,及时关注和回复投资者的留言。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02 103 3、股东回报 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坚持回报股东,已连续20 年派发年度现金股息,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为人民币 103 亿元。以下 为公司自 1996 年上市以来历年分红派息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每股收益 每股股利 股利发放率 (每股股利�u 每股收益) 1996 年度 0.28 0.10 35.71% 1997 年度 0.19 0.12 63.16% 1998 年度 0.15 0.10 66.67% 1999 年度 0.12 0.12 100.00% 2000 年度 0.11 0.10 90.91% 2001 年度 0.12 0.10 83.33% 2002 年度 0.13 0.10 76.92% 2003 年度 0.12 0.105 87.50% 2004 年度 0.13 0.11 84.62% 2005 年度 0.14 0.12 85.71% 2006 年度 0.16 0.08 50.00% 2007 年度 0.20 0.08 40.00% 2008 年度 0.17 0.08 47.06% 2009 年度 0.19 0.08 42.11% 2010 年度 0.22 0.09 40.91% 2011 年度 0.25 0.10 40.00% 2012 年度 0.19 0.08 42.11% 2013 年度 0.18 0.08 44.44% 2014 年度 0.09 0.05 55.56% 2015 年度 0.15 0.08 53.33% 合计 3.29 1.875 56.99% 公司董事会已建议派发 2016 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08 元 (含税),上述建议将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有关股息的详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请查阅本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章节的相关内容。 (十三)问责及核数 公司的董事承认其有编制帐目的责任,并负责监督编制每个财政期间的帐目,使帐目能真实和公平地反映公司在该 段期间的业务状况、业绩及现金流量表现。於编制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帐目时,董事已采用适当之会计 政策并贯彻使用,作出审慎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之基准编制帐目。 公司已按照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在有关期间完结後的 4 个月及 2 个月限期内,分别适时地发表年度报告 及中期报告。公司已按照上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时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 有关公司董事及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的声明载於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 「审计报告」内。 (十四)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完善且具可操作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体系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美国 「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以风险为 导向建立、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中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就是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旨在管理而 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公司董事会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方面,公司一贯致力於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监管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从 2006 年开始根据美国 「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的规定开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建设和评价工作,并从 2011 年开始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至今已形成了一 套以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为核心的包括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 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人事管理以及财务报告编制等内容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基本建立起了 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内控制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制约机制,以及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管理规范与 流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04 105 公司董事会负责持续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至少每年 1 次对公司及附属公司内部监控系统进行效 益检讨,内容包括财务、营运、遵守法规及风险管理之监控,并确保公司在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 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足够的。该等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 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负责检查及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特别是重大 决策、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的风险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2016 年,审核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每 次会议均邀请高层管理人员、外聘审计师及内部审计人员出席。审核委员会就外聘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报告结 果、本公司采纳之会计政策、内部监控、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核,对审核、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 报表事宜进行检讨,本公司的 2016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及全年业绩经审核委员会开会讨论後才建议交 由董事会通过。 公司设立审计部,推行具独立性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审核委员会的督导下,负责监 督、审查、评价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所采取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及其成效进行独立审核。审核计划每年经由审核委员会商讨及议定,每次 审核主要结果亦与审核委员会讨论。审计部的主要报告流程是向总经理报告,亦可直接向审核委员会主席报告。所 有内部审核报告均送交董事会主席、总经理、财务总监、被审核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及审核委员 会积极监察内部审核部门提交的调查结果的数目和严重性,以及相关的部门采取的纠正行动。 公司已建立重大信息内部监控系统,处理及发布股价敏感数据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制度,防范敏感信息的不当使用和传播。从内幕信息的上报、识别、审核披露到最後的发 布,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处理及发布内幕信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协助董事管理内幕 消息相关的资料。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016 年,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管理需要,继续推行 「业务及职能部门进行内 控运行效果的自我查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评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三道防线的分工与协作,同时 实施全员关於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培训和测试,巩固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强化业务部门直接承担风险管理控 制的能力,实现 「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内部控制人人参与、合规执行人人有责」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日常化运作机 制,促进内控机制整体运转良好。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确认本公司已具有辨认、管理及报告对达到其策略性目标所面对的重大风险的系统和程序,并 且有效、足够。董事会持续监察风险,并获得各专业委员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支持。 (十五)组织章程文件的重大变动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了对 《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具体的修订条款,请 查阅公司於2016 年 4 月 9 日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及公 司於 2016 年 4 月 8 日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披露的 《建议变更董事、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 二零一五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0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 楼 电话 : +852 2289 8888, 传真 : +852 2810 9888, www.pwchk.com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致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核 第 114 至 202 页所载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贵公司及其子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 《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08 109 意见基础 我们按照国际核数准则 ( 「国际核数准则」)进行审核工作。我们根据该等准则的责任於本报告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 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中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足以及适当用作我们审核意见的基础。 独立性 根据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 「 IESBA 守则」),我们独立於贵集团,并已履行 IESBA 守则中的其他职业道德责任。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是指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 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於我们的审核中已识别一项关键审核事项,且我们为应对此关键审核事项的已履行审核程序载列如下: 关键审核事项 我们的审核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应收账款的减值拨备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 及 1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集团的应收账款总额 约为人民币 3,369,000,000 元,该金额包括账龄超过一 年且由贵公司管理层评估为逾期但尚未减值的结余约人 民币 847,000,000 元。大部分应收账款为应收贵集团关 联方、其他国有铁路公司或运输行业公司款项。贵集团 录得应收账款减值拨备人民币5,000,000 元。 应收账款减值拨备乃根据金额可收回性的评估而作出。 应收账款减值拨备涉及管理层判断及实际结果可能与原 本估计不同。 我们专注於此方面,原因为应收账款总额对综合财务报 表的重要性及厘定该等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时所涉及估计 及判断。 我们已进行以下程序处理此项关键审核事项: (i) 了解、评估及证实有关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的可 收回性的主要监控措施,包括应收结余账龄分析 审阅及定期评估可收回性; (ii) 我们就年结时的主要结余及若干未偿还小额结余 发出审核确认; (iii) 我们测试管理层按抽样基准编制的对应收结余账 龄分析的准确性; (iv) 我们取得管理层对个别重大未偿还结余可收回性 的评估,专注於账龄为一年以上的结余。我们核 证管理层对可得凭证的评估,包括调查客户背 景、检讨目前营运及现金流状况及彼等的过往交 易及收回款项模式等; (v) 就已作出减值拨备的项目而言,我们已核证管理 层对按客户面临重大财务困难的凭证的评估,并 已检查减值支出计算的数字准确性。我们亦已核 证显示贵集团不再拥有收回未偿还余额的权利的 第三方凭证,以核证已撇销应收账款。 根据已履行之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就应收账款减值评 估作出的判断获我们获得的凭证支持。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10 111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负责编制贵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所载的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包括年报所载的资料,惟不包括综合财务报 表及我们就此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就综合财务报表出具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就此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而言,我们的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核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存在重大不符,或存在重大错误陈述。 倘我们基於已完成的工作认为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则须报告有关事实。我们毋须就此作出任何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对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 《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 为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须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如适用)。除非董 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否则董事须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 法。 审核委员会须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目标为对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 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 阁下 (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 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国际核数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倘合理预期彼等个别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该等综 合财务报表使用者所作出的经济决策,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我们根据国际核数准则进行审计的工作之一,是运用专业判断,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抱持职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及评估由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该等风 险,以及取得充足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 假陈述,或凌驾於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於因错误而导致的重 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核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效能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所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资料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得的审核凭证,决定是否存在与事件或情况有关的 重大不确定因素,而可能对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倘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则有必 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对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资料的关注。倘有关披露资料不足,则修订我们 的意见。我们的结论乃基於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 团不能继续持续经营。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12 113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 (包括披露资料)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及内容,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公平反映有关交易 及事项。 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资料获取充分及适当的审核证据,以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 指导、监督及执行集团审核。我们仅对我们的审核意见承担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 (其中包括)计划审核范围及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事项,包括我们在审核期间识别出内 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亦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所有可能合理地被 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关系及其他事项,以及相关防范措施 (倘适用)。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决定该等事项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 项。我们会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惟法律法规不允许对某件事项作出公开披露,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 若有合理预期在我们的报告中沟通某事项而造成的负面後果将会超过其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将不会在此等情况下 在报告中就该事项进行沟通。 负责此审核项目及签发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项目合夥人为Wilson W.Y. Chow。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 净额 6 24,278,032 24,073,759 在建工程 7 790,308 569,573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预付款 60,095 46,546 租赁土地付款 8 1,624,859 948,526 商誉 9 281,255 281,255 在联营公司的投资 11 167,604 168,711 递延税项资产 12 79,929 93,249 长期待摊费用 13 7,824 14,485 可供出售的投资 15 53,826 53,826 长期应收款 16 31,406 30,804 27,375,138 26,280,734 流动资产 存料及供应品 17 332,607 307,056 应收账款 18 3,364,366 2,886,066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19 330,491 142,613 短期存款 20 108,000 106,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 1,359,656 2,220,803 5,495,120 5,662,538 总资产 32,870,258 31,943,272 权益及负债 可供分配予本公司权益所有者的资本及储备 股本 21 7,083,537 7,083,537 股本溢价 11,562,738 11,562,738 其他储备 22 2,825,593 2,708,543 未分配溢利 6,582,190 6,107,670 28,054,058 27,462,488 非控股权益 (24,003) (18,226) 总权益 28,030,055 27,444,262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14 11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2 68,883 71,376 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入 23 106,810 103,985 175,693 175,36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5 1,143,523 1,105,291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765,185 1,425,998 应付股利 15,542 14,318 应交所得税 121,513 313,656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26 1,618,747 1,464,386 4,664,510 4,323,649 总负债 4,840,203 4,499,010 总权益及负债 32,870,258 31,943,272 随附的附注乃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14 至 202 页的财务报表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由董事会批准,并由下列代表签署。 武勇 胡酃酃 董事 董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除每股溢利资料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铁路业务营业额 客运 7,358,851 6,997,562 货运 1,718,260 1,761,449 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相关服务 7,093,198 5,874,727 16,170,309 14,633,738 其他业务营业额 1,110,195 1,091,571 总营业额 17,280,504 15,725,309 营业支出: 铁路业务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723) (46,785) 雇员福利 28 (5,654,869) (4,767,083) 设备租赁及服务 (4,193,555) (3,908,545) 土地使用权租赁 36(b) (55,090) (55,090) 存料及供应品 (1,336,614) (1,224,262) 维修及设施保养费用 (不含存料及供应品) (612,484) (716,193) 固定资产折旧 (1,488,324) (1,387,534) 货物两端物流及外包服务费 (206,195) (158,947) 租赁土地付款摊销 (27,338) (17,949) 社会服务费用 (11,297) (16,080) 常务及行政费用 (55,718) (63,602) 存料及供应品减值拨回�u (准备) 5,209 (64,096) 其他 (886,795) (724,239) (14,561,793) (13,150,405) 其他业务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593) (31,759) 雇员福利 28 (564,478) (443,014) 存料及供应品 (360,552) (341,386) 固定资产折旧 (30,646) (24,208) 租赁土地付款摊销 (11,332) (10,464) 常务及行政费用 (23,051) (30,080) 其他 (72,554) (125,419) (1,076,206) (1,006,330) 总营业支出 (15,637,999) (14,156,735) 其他亏损 ― 净额 29 (108,270) (114,627) 经营溢利 1,534,235 1,453,947 财务收入�u (费用) ― 净额 30 2,551 (4,608) 应占联营公司的业绩 11 7,223 2,499 除所得税前溢利 1,544,009 1,451,838 所得税支出 31 (390,309) (388,530) 年内溢利 1,153,700 1,063,308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16 117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年内溢利 1,153,700 1,063,308 其他全面收益 ― ― 年内总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1,153,700 1,063,308 溢利可供分配予: 本公司权益所有者 1,158,253 1,070,822 非控股权益 (4,553) (7,514) 1,153,700 1,063,308 总全面收益可供分配予: 本公司权益所有者 1,158,253 1,070,822 非控股权益 (4,553) (7,514) 1,153,700 1,063,308 年内可供分配予本公司权益所有者溢利的每股溢利 ― 基本 32 人民币 0.16 元 人民币 0.15 元 ― 摊薄 32 人民币 0.16 元 人民币 0.15 元 随附的附注乃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武勇 胡酃酃 董事 董事 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可供分配予本公司权益所有者 股本 股本溢价 法定盈余 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 其他储备 未分配溢利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总权益 (附注 21) (附注 22) (附注 22) (附注 22)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的余额 7,083,537 11,562,738 2,292,724 304,059 ― 5,502,785 26,745,843 40,617 26,786,460 总全面收益 ― ― ― ― ― 1,070,822 1,070,822 (7,514) 1,063,308 年内溢利 ― ― ― ― ― 1,070,822 1,070,822 (7,514) 1,063,308 其他全面收益 ― ― ― ― ― ― ― ― ― 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附注22) ― ― ― ― ― ― ― ― ― 分配 ― ― ― ― 192,860 (192,860) ― ― ― 使用 ― ― ― ― (192,860) 192,860 ― ― ― 业务合并 ― ― ― ― ― ― ― (49,902) (49,902) 由未分配溢利分配 (附注22) ― ― 111,760 ― ― (111,760) ― ― ― 二零一四年度的股利 ― ― ― ― ― (354,177) (354,177) (1,427) (355,60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余额 7,083,537 11,562,738 2,404,484 304,059 ― 6,107,670 27,462,488 (18,226) 27,444,262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余额 7,083,537 11,562,738 2,404,484 304,059 ― 6,107,670 27,462,488 (18,226) 27,444,262 总全面收益 ― ― ― ― ― 1,158,253 1,158,253 (4,553) 1,153,700 年内溢利 ― ― ― ― ― 1,158,253 1,158,253 (4,553) 1,153,700 其他全面收益 ― ― ― ― ― ― ― ― ― 专项储备 ― 安全生产费 (附注22) ― ― ― ― ― ― ― ― ― 分配 ― ― ― ― 204,792 (204,792) ― ― ― 使用 ― ― ― ― (204,792) 204,792 ― ― ― 由未分配溢利分配 (附注22) ― ― 117,050 ― ― (117,050) ― ― ― 二零一五年度的股利 ― ― ― ― ― (566,683) (566,683) (1,224) (567,90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余额 7,083,537 11,562,738 2,521,534 304,059 ― 6,582,190 28,054,058 (24,003) 28,030,055 随附的附注乃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武勇 胡酃酃 董事 董事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18 119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 经营产生的现金 34(a) 2,212,863 2,520,379 已交所得税 (571,625) (260,688) 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净额 1,641,238 2,259,691 投资业务的现金流量 出售固定资产的所得款项 34(b) 17,950 7,821 已收政府补助 6,082 8,160 已收利息 1,949 2,895 已收股利 14,214 5,884 在联营公司的投资付款 ― (19,110) 存期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存款增加,净额 (2,000) (2,000) 收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支出与固定资产预付款,已扣除 相应的应付款 (1,973,897) (1,292,273) 业务合并付款,已扣除所收购现金 37 ― (60,612) 投资业务使用的现金净额 (1,935,702) (1,349,235) 融资业务的现金流量 已向少数权益股东派付的股利 ― (533) 已向本公司股东派付的股利 (566,683) (354,177) 融资业务使用的现金净额 (566,683) (354,7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u增加 (861,147) 555,746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20,803 1,665,057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 1,359,656 2,220,803 随附的附注乃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武勇 胡酃酃 董事 董事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额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1. 一般资料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六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本公司经营若干铁路业务和其他有关业务 (统称 「该等业务」)的业务营运。在本公司成立前,该等业务 由本公司的前身广深铁路总公司 ( 「前身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和广州铁路 (集团)公司 ( 「广州铁路集团」)及 其若干附属公司经营。 前身公司由广州铁路集团全权控制和管理。根据广州铁路集团、前身公司和本公司於一九九六年签订的重组 协议,本公司透过 2,904,250,000 股普通股 ( 「国有内资股」)的方式向广州铁路集团发行其全部股本权益,以 换取与经营该等业务有关的资产及负债 ( 「重组」)。重组後,前身公司的名称改为广州铁路 (集团)广深铁路实 业发展总公司 ( 「广深实业」)。 一九九六年五月,本公司在一次全球公开发售中发行1,431,300,000 股股份,包括 217,812,000 股 H 股 ( 「 H 股」)和 24,269,760 股美国存托股份 ( 「美国存托股份」,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 50 股 H 股),募集约人民币 4,214,000,000 元现金,用以应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和满足营运资金的需要。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本公司透过股份首次公开发售於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2,747,987,000 股 A 股,用以提供 资金,以收购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 「羊城铁路」,广州铁路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经营行 走中国南部地区广州至坪石之间各城市的铁路线)之铁路运输业务 ( 「羊城铁路业务」)有关的业务及有关资产 及负债。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前,中国铁道部 ( 「铁道部」)为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 (即广州铁路集团)的控制实体。此外, 其为中央规管及监察中国境内铁路业务的政府机关。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20 121 1. 一般资料 (续)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根据已通过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 「国务院关於组建中国铁路总 公司有关问题的批覆」,广州铁路集团的原控制实体铁道部被撤销。铁道部的行政职能划转予交通部和新组 建的国家铁路局,而企业职能则划转予中国铁路总公司 ( 「中铁总」)。因此,之前由铁道部全资控制的广州铁 路集团股权亦将转让予中铁总 ( 「改革」)。改革已经完成,而中铁总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广州铁路集团的实际 控制实体。完成必要程序及批文後,中铁总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广州铁路集团之控股 实体。中铁总连同附属公司 (原铁道部全资控制) ( 「统称 「中铁总集团」)成为关联方。 本集团主要经营提供铁路客运和货运业务。本集团亦经营若干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车站内服务;以及在列车 上和车站内销售食品、饮料和货品等。 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 号。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将於二零五六年到期。 财务报表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刊发。 财务报表所列全部公司的英文名称乃其中文注册名称的直译。 2. 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采纳的主要会计政策载列如下。除另有说明者外,该等政策在所呈报各年度内贯彻 一致。 2.1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所有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 (第 622 章)的披露要求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 制。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时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在运用本集团会计政策 过程中亦须行使其判断。涉及很大程度的判断或复杂性的范畴或对综合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假设及 估计的范畴已於附注4 披露。 2.1.1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a) 本集团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以下准则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 号 「收购联合营运权益之会计处理」的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 号 「对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之阐 释」的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善;及 披露计划 ― 国际会计准则第1 号的修订本。 本公司董事认为采纳该等准则之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 响。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22 123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 编制基准 (续) 2.1.1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续) (b) 以下新订准则、修订及诠释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颁布,惟尚未适用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28 号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 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的修订本。此等修订本阐述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0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28 号之间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 售或注资两者的不一致性。当交易涉及一项业务,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当交 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须确认部分收益或亏损,即使该等资产为附属公 司资产。此等修订本原先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生效日期现尚未确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 7 号 「披露计划」的修订本。此等修订本部分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 会的披露计划项目,并引入额外披露规定,以应对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目前未能让 彼等了解实体的现金流量的关注,尤其是有关融资活动的管理。此修订本将於二 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 12 号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修订本。此等修订本 厘清就有关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的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此修订 本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的修订本。此等 修订本阐述以下范畴:(1) 归属条件对计量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 影响的会计处理;(2) 为履行预扣税务责任而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 (附有净额结 算特质)的分类;(3) 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条款及条件作出令交易由现金结算变 为权益结算的修订时的会计处理。此修订本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 的年度期间生效。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 编制基准 (续) 2.1.1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续) (b) 以下新订准则、修订及诠释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颁布,惟尚未适用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 (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二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整项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将 债务工具投资分为三类:摊销成本、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 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分类由报告主体管理债务投资的商业 模式及其合约现金流的特徵决定。权益工具的投资始终按公允价值计量。不过, 管理层可以做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列报公允价值的变动,前提 是持有权益工具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易。如果权益工具是为交易而持有,则公允价 值的变动应当列报在损益中。金融负债分为两类:摊销成本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损益。如果非衍生工具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因为负债本身的信贷风险变动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全面收益 中确认,除非该等公允价值变动会导致损益的会计错配,在此情况下,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在损益中确认。全面收益内的数额其後不循环至损益。对於为交易而持 有的金融负债 (包括衍生金融负债),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中列报。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 9 号为确认减值损失引入了一个新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这是对 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所产生亏损模型的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包含一 种 「三阶段」方法,这种方法以初始确认後金融资产信用品质的变动为基础。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适用於所有对冲关系,除了针对利率风险的组合公允价值 对冲。新指引将对冲会计与主体的风险管理活动作更佳配合,并较国际会计准则 第 39 号中较为 「规则为本」的方法更为宽松。该准则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 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24 125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 编制基准 (续) 2.1.1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续) (b) 以下新订准则、修订及诠释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颁布,惟尚未适用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 (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确 立完备框架,通过五个步骤厘定何时确认收入及确认多少收入:(1) 识别客户合 约;(2) 识别合约中的独立履约责任;(3) 厘定交易价格;(4) 分配交易价格至履 约责任;及 (5) 於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此准则的核心原则为公司应确认收 入,以述明按反映公司预期可用以交换已约定货品或服务的代价的金额向客户 移交该等货品或服务。此准则从基於 「盈利过程」的收入确认模型转向基於控制 权转移的 「资产 -负债」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就合约成本资本化及特许 权安排提供具体指引。此准则亦就实体的客户合约所产生的收入及现金流量的 性质、金额、时点及不明朗因素设定一套严密的披露规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 15 号取代了过往的收入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 「收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11 号 「兴建合约」,以及就收入确认的相关诠释: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3 号 「客户忠诚度计划」、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5 号 「有关兴建房地产的协 议」、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18 号 「从客户转移资产」及诠释常务委员会第 31 号 「收入 -涉及广告服务的易货交易」。该准则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 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 「租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就租约的释义作出 最新指引,及就合约合并及拆分作出指引。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倘合 约将一项已识别资产於一段时期内的使用控制权转移以换取代价,则合约属於或 包含租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要求承租方须就绝大部份租约确认反映未 来租约付款的租赁负债及 「资产使用权」,惟若干短期租约或低价值资产的租约除 外。出租方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大致相若。但承租方的新会计模 型预期会影响出租方与承租方间的协商。该准则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集团已开始正在评估该等新订或经修订准则对本集团营运的影响。根据本公司董事作 出的初步评估,当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及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时,预期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表现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於本阶 段,本集团并无计划於准则的生效日期前采纳有关准则。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 附属公司 2.2.1 综合入账 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控制的实体 (包括结构性实体)。倘本集团自其参与实体业务而承受可变回报 的风险,或有权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透过其对实体的权力而影响该等回报,则本集团控制 实体。附属公司自其控制权转移予本集团当日起全面综合入账,於控制权终止当日停止综合入 账。 (a) 业务合并 本集团采用收购法就业务合并入账。收购一间附属公司的转让代价为所转让资产、对被 收购方前拥有人所产生的负债及本集团所发行股权的公允价值。所转让代价包括或有代 价安排产生的任何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於业务合并时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 的负债及或有负债,初始按收购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按逐项收购基准确认於被收购方的任何非控股权益。於被收购方的属於现时拥有 权权益并赋予其持有人於清盘时按比例分占该实体资产净值的非控股权益乃以公允价值 或现时的拥有权权益应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中已确认款额的比例计量。非控股权 益的所有其他部分按收购日期的公允价值计量,除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以其他计量 基准,则作别论。 收购相关成本於产生时列为开支。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进行,收购方须按於收购当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先前持有的被收 购方股权,所产生的盈亏 (如有)在损益内确认。 本集团所转让的任何或有代价按收购当日的公允价值确认。被视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的或 有代价公允价值的後续变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於损益确认。分类为权益的或 有代价不予重新计量,而其後结算乃於权益入账。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26 127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 附属公司 (续) 2.2.1 综合入账 (续) (a) 业务合并 (续) 所转让代价、被收购方的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任何先前於被收购方的股本权益在收购 日期的公允价值超过所收购可识别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记账。倘所转让代 价、已确认非控股权益及先前持有的权益的总额低於所收购附属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於议价收购的情况下),则该差额会直接於收益表确认 (附注 2.9)。 集团公司间的交易、结余及因集团公司间的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收益予以抵销,未实现 亏损亦予以抵销。於有需要时,附属公司所呈报的金额已予调整,以与本集团的会计政 策保持一致。 (b) 不导致控制权改变的附属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不导致失去控制权的非控股权益交易以权益交易入账,即以彼等为所有者的身分与所有 者进行交易。任何已付代价的公允价值与所收购相关应占附属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 差额乃於权益内记账。向非控股权益出售的收益或亏损亦於权益内记账。 (c) 出售附属公司 倘本集团不再拥有控制权时,於实体的任何保留权益按失去控制权当日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有关账面价值变动於损益确认。就其後入账列作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或金融资产 的保留权益,其公允价值为初始账面价值。此外,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与该实体有 关的任何金额会按犹如本集团已直接出售有关资产或负债的方式入账。这可能代表先前 在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金额会重新分类至损益。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 附属公司 (续) 2.2.2 独立财务报表 在附属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值减减值入账。成本亦包括直接应占投资成本。附属公司的业绩乃 由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利的基准入账。 倘自该等投资收取之股息超出宣派股息期间该附属公司之全面收益总额,或倘独立财务报表之 投资账面值超出综合财务报表所示被投资公司之资产净值 (包括商誉)之账面值,则须於收取股 息时对该等附属公司之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2.3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指本集团有能力对其拥有重大影响力但非控制权的实体,通常拥有其 20% 至 50% 的投票 权。在联营公司的投资会根据权益会计法列账,根据权益会计法,投资初始按成本值确认,账面价值 增加或减少,以确认投资者於收购当日後应占被投资方的损益。本集团在联营公司的投资包括於收购 时识别的商誉。在收购联营公司的权益时,收购成本与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倘在联营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但仍保留重大影响力,则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金额仅按比例计 算部分重新分类至损益 (如适用)。 本集团应占收购後损益会於全面收益表确认,而其应占收购後的其他全面收益变动则於其他全面收益 确认,并对投资的账面价值作出相应调整。当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的亏损等於或大於其在联营公司的 权益 (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的应收款)时,本集团不再确认进一步的亏损,除非本集团已代联营公司产 生法定或推定义务或支付款项。 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厘定是否存在任何客观证据证明在联营公司的投资出现减值。倘出现此情况, 本集团根据联营公司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减值额,并於全面收益表 「应占联营 公司业绩」的金额内确认。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28 129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3 联营公司 (续) 本集团与其联营公司之间进行的上下游交易所产生的溢利及亏损仅以无关联投资者在联营公司的权益 为限,於本集团的财务报表确认。未实现亏损予以抵销,除非交易证明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联营 公司的会计政策已在必要情况下作出修订,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一致。 在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在联营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值减减值亏损准备入账。成本亦包括直接应占 投资成本。联营公司的业绩乃由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利的基准入账。 2.4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按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人的内部报告一致的方式呈报。主要经营决策人负责就经营分部分配 资产及评估业绩,已获确认为作出策略决定的高级行政人员。 2.5 外币交易 (a) 功能及呈报货币 本集团旗下每个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包括的项目,均以该实体经营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 ( 「功能货币」)计算。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 ( 「人民币」)呈报,人民币为本公司及本集团的功能 货币及本集团的呈报货币。 (b)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均按交易或估值 (如项目重新计量)当日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此等交易结算及按年 结日的汇率换算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汇兑收益及亏损,均於全面收益表内确 认。 汇兑收益及亏损於综合全面收益表的 「财务收入�u (费用)― 净额」内呈列。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减折旧及减值亏损後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项目直接应占开支 (就本公司於重 组时向前身公司收购的固定资产而言,重组的重估金额为认定成本)。 其後的成本仅会於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成本能可靠计量时,计入 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一项独立资产 (倘适用)。已置换的部件的账面价值不予确认。其他所有维 修及保养於产生的财政期间内在全面收益表扣除。 折旧是按各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并扣除占成本不超过 4% 的估计残值後以直线法计算,以分配成 本值。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楼宇 (附注a) 20 至 40 年 路轨、桥梁及维修服务通道 (附注a) 16 至 100 年 机车及车厢 20 年 通讯及信号系统 8 至 20 年 其他机器及设备 4 至 25 年 附注 a: 部份楼宇、路轨、桥梁及维修服务通道的估计可使用年限超过经营租赁产生的土地使用权的初步租赁期 (详情见附 注 36(b));及该等资产所在若干已收购土地使用权 (附注 2.8)的初步租赁期。 本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於延长土地使用权届满後重续其年期。除公众利益外,重续 并无实质性障碍。此外,根据与单一最大股东订立的土地使用权经营租赁协议的条文 (附注 36(b)), 本公司可於经营租赁期届满时酌情续租。根据该等考虑,董事认为该等资产的现行估计可使用年期为 合理。 该等资产的残值及估计可使用年限於每个年度末检讨,并於有需要时予以调整。 倘某项资产账面价值高於其估计可收回价值时,则即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撇减至可收回价值 (附注 2.10)。 出售收益及亏损乃透过比较所得款项与账面价值厘定,并计入全面收益表中的 「其他亏损 ― 净额」。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30 131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楼宇、路轨、桥梁及维修服务通道,主要包括与本集团现有铁路的有关设施相关的建筑成 本。在建工程按成本值列账,包括所有开支及其他直接成本、地盘恢复成本、建筑所占预付款,以及 於建筑期间为提供建筑资金而借款所致的利息支出减减值亏损。在建工程完工并可用於计划用途後, 开始计提折旧。 2.8 租赁土地付款 本集团取得若干用於铁路沿线、火车站和其他业务的多项土地使用权。为该土地所支付的款项指预付 租赁款,并按租赁期36.5 年至 50 年以直线法摊销。 2.9 商誉 商誉指已转让代价、任何於被收购方的非控股权益金额及任何先前於被收购方的股权於收购日期的公 允价值超过本集团应占所收购可识别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收购附属公司业务的商誉於资产负债表 分开披露。 就减值测试而言,於业务合并中所收购的商誉被分配至预期自合并协同效应受惠的各个现金产生单位 ( 「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各个获分配商誉的单位或单位组别指就内部管理而言实体 监察商誉的最低层面。商誉於经营分部层面监察。 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检讨,或倘於有事件出现或情况变动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作出更频密检讨。商誉 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作比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值与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任何减值 即时确认为支出,且其後不予拨回。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0 在附属公司的投资及商誉以外的非金融资产减值 倘从在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投资收取的股利超过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於股利宣派期间的总全面收 益,或倘该投资於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超过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 (包括商誉)於综合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则於从该等投资收到股利时须对该等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倘有情况或环境变化显示须予摊销的资产账面价值或未能收回时,本集团会检讨该项资产的减值情 况。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价值,其差额确认为减值亏损。可收回价值是指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销售成本後的净额与在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对减值进行评估时,资产已按具备可单独识别 现金流量的最小单位 (现金产生单位)划分。商誉以外的非金融资产倘曾出现减值,则须於各报告日检 讨其可予拨回的减值。 2.11 金融资产 2.11.1 分类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类别:按照公允价值列入损益账、贷款及应收款、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以及持有的到期投资。分类方法乃取决於金融资产的收购目的。管理层将於初始确认时 为其金融资产分类。 年内,本集团持有贷款及应收款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a) 贷款及应收款 贷款及应收款均设有固定或可确定付款金额,以及不会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此等项目已计入流动资产之内,但由报告期末後超过 12 个月清算或预期清算的金 额则划分为非流动资产。本集团的贷款及应收款包括资产负债表内的 「长期应收款」、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短期存款」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附注 2.16 及 2.17)。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32 133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1 金融资产 (续) 2.11.1分类 (续) (b)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为划分为此类别或不获分类为任何其他类别的非衍生项目。除非投 资到期或管理层计划於报告期末起计十二个月内出售有关投资,否则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将计入非流动资产内。 2.11.2 确认及计量 以一般方式买卖的金融资产均於交易日 (即本集团承诺收购或出售该资产当日)确认。所有并 非按照公允价值列入损益账的金融资产之投资项目初始按照公允价值另加交易成本列账。除并 无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及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本工具投资乃按成本衡量外,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其後按公允价值列账。当本集团从该等投资项目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到期或已被转 让,且本集团已大致上将拥有权的所有风险和回报转移,则不再确认该等金融资产。贷款及应 收款其後以实际利息法按经摊销成本列账。 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货币及非货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当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证券已售出或减值时,於权益中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调整计入全面收益表 为 「其他亏损 ― 净额」。 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的股利在本集团收取款项的权利确定时於全面收益表确认为其他收入的一 部分。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1 金融资产 (续) 2.11.2 确认及计量 (续) 上市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现行买入价计算。倘金融资产的市场并不活跃 (及就非上市证券而言),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厘定公允价值。该等技术包括使用近期公平交易、参考其他大致相同的工 具、贴现现金流量分析以及期权定价模式,充分利用市场输入数据,尽少依赖实体特定输入数 据。并无於活跃市场报价而其公允价值无法透过估值技术可靠厘定的非上市权益工具,乃按成 本计量,并须进行减值检讨。 2.12 抵销金融工具 当有法定可执行权力抵销已确认金额及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实现资产及清偿负债,则金融资 产及负债将互相抵销,其净额於资产负债表呈报。法定可执行权利必须不得依赖未来事件而定,而在 一般业务过程中以及倘公司或对手方一旦出现违约、无偿债能力或破产时,这也必须具有约束力。 2.13 金融资产减值 (a) 按经摊销成本列账的资产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有客观凭证显示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出现减值。倘因於初始 确认资产後发生的一项或多项事件 ( 「损失事件」)而出现客观减值凭证,而该 (等)损失事件对金 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能可靠估计的影响,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 方被视为减值及产生减值亏损。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34 135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3 金融资产减值 (续) (a) 按经摊销成本列账的资产 (续) 本集团用以决定是否存在出现减值亏损的客观证据的准则包括: 发行人或义务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违反合约,例如逾期支付或拖欠利息或本金; 本集团由於与借款人的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法律理由,给予借款人一项贷款人在其他 情况下不会考虑的优惠; 借款人可能会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为出现财务困难而导致该金融资产失去活跃市场;或 显示一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後,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的下跌的可观察数 据,尽管未能确认组合内导致有关下跌的个别金融资产,包括: (i) 该组合的借款人付款状况出现逆转; (ii) 与该组合资产拖欠情况有关的国家或地方经济状况。 本集团首先评估是否存在客观减值证据。 就贷款及应收款而言,亏损金额乃以资产账面价值与按金融资产原有实际利率贴现估计未来现 金流量 (不包括未产生的未来信贷损失)的现值两者的差额计量。资产账面价值予以扣减,亏损 金额则於全面收益表内确认。倘贷款按浮动利率计息,计量任何减值亏损的贴现率为根据合约 厘定的现行实际利率。本集团可实际上以观察所得市价按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减值。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3 金融资产减值 (续) (a) 按经摊销成本列账的资产 (续) 倘於其後期间,减值亏损金额减少,而该减少客观地与确认减值後发生的事件相关 (如债务人 信贷评级改善),则过往确认的减值亏损拨回於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b) 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资产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显示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已减值。 股本投资,证券公允价值显着或长期下跌至低於其成本,亦为资产减值的证据。倘累计亏损存 在任何上述证据 (按收购成本与目前公允价值的差额减该金融资产之前於损益确认的任何减值 亏损计量)从权益中移除,并於损益中确认。於综合全面收益表确认的股本工具减值亏损不会 透过综合全面收益表拨回。 2.14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 费用按预计受益期以直线法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後的净额列示。 2.15 存料及供应品 存料及供应品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成本以加权平均法厘定。存料及供应品视乎适用情况, 於消耗时作为燃料成本及维修及保养费用扣除,或於项目安装於有关固定资产时资本化至固定资产。 倘存料及供应品受损,或全部或部分变得陈旧,或其售价因各种原因下跌,则其成本不可收回。若出 现此等情况,存料及供应品的成本将撇减至可变现净值,即估计售价减除适用可变开支。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36 137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16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为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应收客户的款项。倘预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於一年或以内 (或倘较长,於正常营运周期内)收回,则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呈报为非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初始以公允价值确认,其後则使用实际利息法按经摊销成本扣除减值准备计 量。 2.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於银行的活期存款;以及原存期三个月或以下且流动性极强的 其他短期投资。 2.18 股本 普通股被列为权益。直接归属於发行新股或购股权的新增成本在权益中列为所得款项的减少 (扣除税 项)。 2.19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为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供应商购买货品或服务的付款责任。倘应付账款於一年或以内 (或倘 较长,於正常营运周期内)到期,则分类为流动负债,否则呈报为非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其後则使用实际利息法按经摊销成本计量。 本集团仅於其责任解除、注销或届满时,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已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 已付及应付代价的差额,於损益确认。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0 借款 借款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当中扣除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借款其後按经摊销成本列账;所得款项 (扣 除交易成本後)与赎回价值两者的任何差额会於借款期内按实际利息法於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设立贷款融资时支付的费用,以将提取部分或全部融资为限确认为贷款的交易成本。在此情况下,该 费用会递延处理,直至作出提取为止。倘并无证据显示部分或全部融资将获提取,则该费用会资本化 为流动性服务预付款,并於有关融资期内摊销。 除非本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可将清偿负债的期限延迟至报告期末起计最少12 个月後,否则借款一律划 分为流动负债。 2.21 借款成本 收购、建造或生产需要一段长时间方能达至预定可使用或出售状态的合资格资产所直接产生的一般及 特定借款成本,计入该等资产的成本,直至该等资产大致达至其预定可使用或出售状态为止。 在特定借款拨作合资格资产支出前的暂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自合资格资本化的借款成本中扣 除。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於产生期间於损益内确认。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38 139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2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税项支出包括即期及递延税项。税项乃於综合全面收益表中确认,惟与於其他全面收益表或直接 於权益中确认的项目除外,则在该情况下,税项亦分别於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权益中确认。 (a)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支出的计算基准乃以於结算日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在中国营运及产生应纳 税收入已制定或在相当程度上已制定的税法而厘定。管理层定期检讨报税表中对於有关需解释 的适用税例所采纳的立场,以及预期需向税务机构支付的款项的基准建立适当的准备。 (b) 递延所得税 内部基准差异 递延所得税以负债法按各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其於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者间的暂时性差异 而确认。然而,如递延所得税乃源自业务合并以外的交易中初始确认资产或负债,而在交易时 并不影响会计或应纳税溢利或亏损,则不会入账处理。递延所得税按於结算日已制定或在相当 程度上已制定的税率 (及税法)厘定,并预期於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偿还 後实行。 若有可能动用暂时性差异抵销未来的应纳税溢利,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2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续) (b) 递延所得税 (续) 外部基准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因在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投资及联营安排所产生的应课税暂时性差异而计 提准备,惟暂时性差异的拨回时间可由本集团控制或暂时性差异不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得到拨回 之该等递延所得税负债除外。一般而言,本集团不能控制联营公司之暂时性差异。仅在订有协 议赋予本集团权力於可见未来控制暂时性差异的拨回时,方不就联营公司的未分派盈利所产生 的应课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仅在暂时性差异可能将於日後拨回,且有充足之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暂时性差异时,方会就 因投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安排而产生之可扣减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c) 抵销 当有法定可执行权力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抵销,且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涉及同一税务机 关对一个应纳税实体或不同纳税实体徵税的收入,有关实体有意按净额基准清偿结余,则可将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互相抵销。 2.23 员工福利 (a) 定额供款计划 本集团向地方政府为退休金及失业员工福利而经营的定额供款计划作出供款。本集团亦向广州 铁路集团为雇员补充退休福利运作的定额供款计划供款。供款一经支付,本集团即无其他付款 责任。定额供款计划的供款於到期时确认为职工成本。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40 141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3 员工福利 (续) (b) 终止受雇福利 终止受雇福利於雇员在正常退休日期前被本集团终止雇用,或当雇员接受自愿遣散以换取此等 福利时支付。本集团将於以下日期确认终止受雇福利 (以较早者为准):(a) 本集团不能取消提 供该等福利时;及(b) 实体确认任何属国际会计准则第37 号范围内及涉及终止受雇福利付款的 重组成本时。在提出提供终止服务权益以鼓励自愿遣散的情况下,终止受雇福利根据预期接纳 该建议的雇员数目而计量。在报告期末後超过12 个月到期支付的福利乃贴现为现值。 2.24 准备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就环境恢复、重组成本和法律索偿作出准备:本集团因已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现有 的法律或推定责任;有可能需要有流出资源以偿付责任;而金额已经可靠估计。重组准备包括租约终 止违约金及终止雇用付款。不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准备。 如有多项类似责任,其需要在偿付中流出资源的可能性,根据责任的类别整体考虑。即使在同一责任 类别所包含的任何一个项目相关的资源流出的可能性极低,仍须确认准备。 准备乃采用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特定责任风险的现行市场评估的税前贴现率,按预期偿付责任所需的 开支现值计量。因时间流逝所产生的准备增加确认为利息支出。 2.25 收入确认 收入包括於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销售货品及服务的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公允价值。收入於扣除增值 税、回扣和折扣,以及对销本集团内部销售後呈报。 倘提供服务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可合理确定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实体及达成下述本集团各 项业务的特定条件,则本集团会确认收入。该确认亦涉及管理层按过往业绩使用估计,并计及各种客 户类别、交易类型及各安排的特殊要求。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5 收入确认 (续) (a) 铁路及相关业务的收入 客运业务收入 客运业务大致分为广深城际列车、长途车和过港 (香港)直通车运输业务。该等服务乃与中国其 他铁路公司合作提供,相应的收入资料透过一个中央结算系统获取及由中铁总处理。 收入於当月内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时按月确认,即於销售有固定票价和乘车日期的客票 (不可退 款及不可改期),且相关列车已於该特定月份抵达指定目的地时确认;以及於中铁总就当月完 成交易作出批准及申报 ( 「中铁总月度报表」),且收入金额能可靠计算及确定可收回时确认。收 入经扣除增值税後但於扣除任何销售手续费前呈报。 货运业务收入 本集团亦与中国其他铁路公司从事提供货运服务业务。服务资料及本集团应占收入的计算按月 透过中铁总中央结算系统处理。在位於本集团所拥有及营运铁路线路上的装卸港口的货物发送 及接运收入,货运列车通过本集团所拥有及营运的铁路线路的通过货运收入,以及在位於本集 团所拥有的铁路线路上的港口提供货物装卸服务的收入,均於当月内将货物送达卸货港口时, 或於提供装卸服务时,以及中铁总月度报表中批准及申报有关金额时,且有关金额能可靠计算 及确定可收回时按月确认。 该等收入按中铁总制定的运费标准计算的应占运费总额呈列。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42 143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5 收入确认 (续) (a) 铁路及相关业务的收入 (续) 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业务的收入 路网清算及其他运输服务主要包括路网清算服务 (机车牵引、轨道清算及电气化接触网服务 等)、铁路运营服务及其他服务,由本集团连同中国其他铁路公司提供。路网清算服务的相关 资料透过中铁总的中央结算系统获取及处理。路网清算服务的收入於当月内提供服务且当收入 能可靠计算时按月确认,即於中铁总月度报表就当月完成交易作出批准及申报,且相关收入金 额能可靠计算及确定可收回时确认。铁路运营服务及其他服务全部由本集团提供,其收入於提 供有关服务且当收入能可靠计算时确认。全部所得收益直接由本集团收取。 本集团铁路业务的运营为中国全国铁路系统的其中一部份,由中铁总监管及管理。本集团与其 他铁路公司合作提供客运及货运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及收费由本集团或其他铁路公司收取。此 外,本集团亦会代表其他铁路公司收取服务费及向该等公司收费。服务相关运费及收费、费用 摊分基准以及不同铁路公司间分享收入的处理方式透过由中铁总运营的中央结算系统统一进 行。本集团按中铁总月度报表中就特定月份内已完成的本集团所提供服务批准及申报的应占收 入金额呈列收入,但收入须能可靠计算及确定可收回。分占的相关收入超出本集团所收取金额 的部份由中铁总计入本集团持有的银行账户。若应占金额少於本集团所收取的金额,本集团将 会把多余部份汇给中铁总。 (b) 其他业务的收入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列车餐饮服务、租赁、存料销售、商品销售及其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业务。 列车餐饮服务的收入於提供有关服务时确认。存料及供应品销售以及商品销售的收入於相关存 料及商品付运至客户时确认。若干物业及机车的经营租赁安排收入於各自租期内以直线法确 认。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2.26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息法确认。倘应收款出现减值,本集团会将账面价值减至其可收回款额 (即按有 关工具原有实际利率贴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并继续解除贴现作为利息收入。已减值应收贷款的 利息收入采用原有实际利率确认。 2.27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在收取款项的权利确定时确认。 2.2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於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收到补助,且能符合补助的所有条件时按公允价值确认。 与成本有关的政府补助以递延方式处理,并配合於该有关成本获补偿期间的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政府补助,并按相关资产的预期年限内按直线法计 入全面收益表。 2.29 经营租赁 拥有权的回报及风险大部分由出租者保留的租赁乃分类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 (经扣除自出租 者收取的任何奖励)於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於全面收益表扣除。 2.30 股利分派 向股东作出的股利分派乃於股东批准派发股利的当期於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上确认为负债。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44 145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活动承受各种不同的财务风险:市场风险 (包括外币风险及现金流量及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策略是致力减低对本集团财务表现造成的潜在不利 影响。 (a) 市场风险 (i) 外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而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结算。人民币亦为本集团的功能货币。 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为其他外币。将人民币结余兑换为外币须受到中国政府所颁布的汇 率及外汇管制法规所规限。任何以人民币以外的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将导致本集 团面对外汇风险。 本集团管理外币风险的目标是减低外币交易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管理层视乎特定外币 风险波动性采取措施管理外币仓位。 下表显示本集团所面对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资产 (人民币等值):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货币资产 计值货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港币 115,680 72,1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美元 96 ― 其他应收款 港币 66 71 115,842 72,211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a) 市场风险 (续) (i) 外币风险 (续) 本集团或会因关乎上述货币资产的任何外币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本集团并无以任何工 具对冲该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人民币兑港币贬值�u升值 5% 而所有其他可变因素维 持不变,则本年度的除税後溢利将增加�u减少人民币 4,340,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 2,708,000 元),主要因换算以港币计值的银行现金产生外汇收益�u亏损所致。美元 汇率波动的影响不大。 (ii) 现金流量及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除存放於银行的存款外,本集团并无重大计息资产。於年内存於中国的银行之存款的平 均利率约为 1.38% (二零一五年:1.71%)。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任何利率变动并不 被认为会对本集团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可能使本集团面对任何利率风 险的计息债务。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46 147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b)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以组合基准管理。信贷风险由银行结余、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不包括预付款)及长 期应收款所产生。 无逾期及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信贷质素可按有关交易对手的性质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应收中铁总集团款项 1,314,352 885,472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721,557 804,845 应收第三方款项 481,372 499,946 2,517,281 2,190,26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不包括预付款) 应收中铁总集团款项 3,846 6,378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2,619 6,953 应收第三方款项 220,035 69,536 226,500 82,867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b) 信贷风险 (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应收款 应收第三方款项 31,406 30,804 就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而言,管理层对客户�u债务人财务状况作持续信贷评估,且一般不会 要求客户�u债务人提供抵押品。对收取未偿还结余的预期可实现性及时间进行评估後,本集团 提拨应收款减值准备,而已产生的实际亏损符合管理层的预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现金及短期存款 存放於中国上市银行 1,467,616 2,326,757 现金及短期存款乃存放於具声誉的银行。於该等金融机构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短期存款并无 近期拖欠纪录。 概无其他金融资产附带重大信贷风险。 本年度并无对任何全面运作中之金融资产重新磋商。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48 149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 (续) (c) 流动资金风险 审慎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包括维持充足的现金及获得足够的备用信贷融资以维持可供动用资 金,及於市场平仓的能力。管理层按预期现金流量基准监察本集团流动资金储备 (包括未提取 借款融资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滚动预测。 下表按有关合约於结算日至到期日剩余时间分类分析本集团金融负债为相关到期日组合。於下 表披露的金额为合约未贴现现金流量。由於贴现影响并不重大,故在12 个月内到期的结余相 等於其账面结余。 少於 1 年 1 至 2 年 2 至 5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不包括应交税金、应付员工福利 及预收账款) 2,201,483 ― ― 应付股利 15,542 ― ―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765,185 ― ―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不包括应交税金、应付员工福利 及预收账款) 2,136,570 ― ― 应付股利 14,318 ― ―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425,998 ― ― 3.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目标为保障本集团持续运作的能力,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 利益,以及保持理想的资本架构以减低资本成本。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借贷及债贷。董事认为本集团的资本风险颇 低。 3.3 公允价值估计 本集团就按公允价值於资产负债表计量的金融工具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 号的修订本,该修订本 要求按以下公允价值计量架构,分级披露公允价值的计量: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未经调整) (第一级)。 直接 (即价格数据)或间接 (即价格产生数据)使用除第一级中报价以外的可观察资产或负债数据 (第二级)。 任何非基於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资产或负债数据 (即不可观察数据) (第三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若。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50 151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受到持续评估,及基於历史经验及其他因素进行,包括在该等情况下相信为合理的未来事件的预 测。 本集团有作出关乎未来的估计及假设。最终得出的会计估计如其定义,极少等同相关实际业绩。以下是极可 能导致须对下一财政年度内的资产与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估计及假设。 应收款减值 本集团会参考将予收回款项之程度及持续时间後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情况之评估作出应收款减 值准备。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显示结余可能无法收回时,则会作出减值准备。在识别减值时须使用判断 及估计。倘预期数额与原先估计有所不同,有关差额将影响有关估计变动期间之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及减 值费用之账面值。 5. 分部信息 主要经营决策人已获确认为高级行政人员。高级行政人员审阅本集团的内部申报,以评估业绩及分配资源。 经营分部已根据该等管理报告厘定。 高级行政人员按本公司所经营的铁路及相关业务 ( 「铁路运输业务」)所产生的营业额及经营业绩考虑业务。其 他分部主要包括由本公司附属公司提供的列车餐饮服务、租赁、存料销售、商品销售及其他与铁路运输有关 的业务。高级行政人员根据对除所得税前溢利的计量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提供予高级行政人员的其他资料 (下文所述者除外)的计量方式与财务报表者贯彻一致。 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的分部业绩如下: 铁路运输业务 所有其他分部 对销 合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营业额 ― 铁路业务 16,170,309 14,633,738 ― ― ― ― 16,170,309 14,633,738 ― 其他业务 663,418 672,455 487,097 458,944 (40,320) (39,828) 1,110,195 1,091,571 总营业额 16,833,727 15,306,193 487,097 458,944 (40,320) (39,828) 17,280,504 15,725,309 分部业绩 1,549,120 1,487,249 3,548 (28,549) (8,659) (6,862) 1,544,009 1,451,838 财务 (收入)�u费用 (2,728) 4,448 177 160 ― ― (2,551) 4,608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7,223 2,499 ― ― ― ― 7,223 2,499 折旧 1,511,570 1,404,439 7,400 7,303 ― ― 1,518,970 1,411,742 租赁土地付款摊销 27,338 17,949 11,332 10,464 ― ― 38,670 28,4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729 13,842 239 337 ― ― 6,968 14,179 固定资产减值 ― 80,393 ― ― ― ― ― 80,393 在建工程减值 5,662 2,434 ― ― ― ― 5,662 2,434 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亏损 ― ― ― 45,073 ― ― ― 45,073 存料及供应品减值 (拨回)�u准备 (5,209) 64,096 ― ― ― ― (5,209) 64,096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52 153 5. 分部信息 (续) 分部业绩调整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溢利如下: 铁路运输业务 所有其他分部 对销 合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业绩 1,549,120 1,487,249 3,548 (28,549) (8,659) (6,862) 1,544,009 1,451,838 所得税支出 (385,840) (372,142) (4,469) (16,388) ― ― (390,309) (388,530) 年内溢利�u (亏损) 1,163,280 1,115,107 (921) (44,937) (8,659) (6,862) 1,153,700 1,063,308 本集团於中国注册。本集团的所有营业额均产生自中国,而总资产亦位於中国。 铁路运输业务 所有其他分部 对销 合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分部资产 32,483,625 31,554,271 586,519 595,173 (199,886) (206,172) 32,870,258 31,943,272 总分部资产包括: 在联营公司的投资 167,604 168,711 ― ― ― ― 167,604 168,711 非流动资产 (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 资产除外)增加 2,817,557 1,625,915 3,279 363,926 ― ― 2,820,836 1,989,841 总分部负债 4,398,759 4,066,001 588,128 578,754 (146,684) (145,745) 4,840,203 4,499,010 营业额约人民币3,407,998,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508,916,000 元)来自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 司。此等营业额乃由於铁路运输业务所致。此外,并无来自单一外部客户的营业额超过总营业额的10%。 6. 固定资产 ― 净额 楼宇 路轨、桥梁及 维修服务通道 机车及车厢 通讯 及信号系统 其他机器及设备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成本 6,723,551 15,433,890 7,568,098 1,712,493 5,810,040 37,248,072 累计折旧 (2,066,210) (2,769,268) (3,487,701) (1,216,155) (3,528,366) (13,067,700) 减值 ― ― ― ― (1,162) (1,162) 净账面价值 4,657,341 12,664,622 4,080,397 496,338 2,280,512 24,179,21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净账面价值 4,657,341 12,664,622 4,080,397 496,338 2,280,512 24,179,210 因业务合并而增加 22,550 1,346 ― ― 599 24,495 其他增加 8,991 ― 488,335 11,845 113,443 622,614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7) 241,860 234,030 38,470 90,469 218,690 823,519 重新分类 616 ― ― ― (616) ― 减值 ― ― (80,393) ― ― (80,393) 出售 (5,187) (48,341) (26,408) (293) (3,715) (83,944) 折旧费用 (273,380) (217,204) (431,070) (132,392) (357,696) (1,411,742) 年终净账面价值 4,652,791 12,634,453 4,069,331 465,967 2,251,217 24,073,759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6,989,242 15,615,264 7,657,021 1,807,311 6,022,269 38,091,107 累计折旧 (2,336,451) (2,980,811) (3,587,690) (1,341,344) (3,769,890) (14,016,186) 减值 ― ― ― ― (1,162) (1,162) 净账面价值 4,652,791 12,634,453 4,069,331 465,967 2,251,217 24,073,75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净账面价值 4,652,791 12,634,453 4,069,331 465,967 2,251,217 24,073,759 因业务合并而增加 (附注37) ― ― 565,493 11,859 71,538 648,890 其他增加 6,294 ― 446,754 42,182 154,100 649,330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7) 485,087 88,128 36,584 77,808 330,106 1,017,713 转出在建工程作维修 (附注7) (4,743) ― (189,888) (2,958) (8,797) (206,386) 维修後在建工程转入 10,451 2,088 430,050 6,613 21,833 471,035 重新分类 (10,141) (94) ― 172 10,063 ― 重新分类至租赁土地付款(a) ― (715,003) ― ― ― (715,003) 出售 (946) (92,586) (42,618) (1,621) (4,565) (142,336) 折旧费用 (293,503) (216,765) (460,387) (107,148) (441,167) (1,518,970) 年终净账面价值 4,845,290 11,700,221 4,855,319 492,874 2,384,328 24,278,03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7,468,977 14,887,093 8,557,841 1,917,478 6,514,493 39,345,882 累计折旧 (2,623,687) (3,186,872) (3,702,522) (1,424,604) (4,129,003) (15,066,688) 减值 ― ― ― ― (1,162) (1,162) 净账面价值 4,845,290 11,700,221 4,855,319 492,874 2,384,328 24,278,032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54 155 6. 固定资产 ― 净额 (续) (a) 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成本约人民币715,003,000 元已重新分类至租赁土地付款 (附注 8)。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取得本集团总账面价值分别约人民币1,819,505,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753,314,000 元)的若干楼宇的所有权证。经谘询本公司的法律顾问意见後,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申领该等房屋的所有权证应无法律限制,且应不会导致对本集团营运造成重大 不利冲击。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净账面价值总额约人民币 116,953,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 100,888,000 元)的固定资产已全数折旧但仍在使用中。 7. 在建工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569,573 401,434 因业务合并而增加 (附注37) 59,992 ― 固定资产转入作维修 (附注6) 206,386 ― 其他增加 1,448,767 994,092 转入固定资产 (附注6) (1,017,713) (823,519) 维修後转入固定资产 (附注6) (471,035) ― 减值 (5,662) (2,43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790,308 569,57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在中国的现有铁路设备道路改良项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年内并无第三方借款,故并无於在建工程余额中资本化利息支 出 (二零一五年:无)。 8. 租赁土地付款 本集团的租赁土地权益指中国的预付经营租赁款,其净账面价值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成本 965,148 累计摊销 (297,143) 净账面价值 668,005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净账面价值 668,005 增加 308,934 摊销费用 (28,413) 年终净账面价值 948,52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274,082 累计摊销 (325,556) 净账面价值 948,526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净账面价值 948,526 固定资产转入 (附注6) 715,003 摊销费用 (38,670) 年终净账面价值 1,624,85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1,989,085 累计摊销 (364,226) 净账面价值 1,624,859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56 157 8. 租赁土地付款 (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取得本集团总账面值约人民币 936,304,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236,522,000 元)的若干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经谘询本公司的法律顾问意见後,董事认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申 领土地使用权证应无法律限制,且应不会导致对本集团或本公司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冲击。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租赁土地余下租期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0 至 50 年的租约 1,624,859 948,526 9. 商誉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净账面价值 281,255 增加 ― 减值 ― 年终净账面价值 281,255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281,255 累计减值 ― 净账面价值 281,255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的余额乃由本公司就收购羊城铁路业务已支付购买代价超 出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总公允价值所产生。 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本集团整合羊城铁路业务与本集团的铁路业务,以改善营运效率。因此,管理层认 为,羊城铁路业务及本集团的其他铁路业务 (统称 「合并铁路业务」)为本集团中就内部管理目的对其商誉进行 监察的最低级别现金产生单位。因此,商誉已分配至组成合并铁路业务的现金产生单位。 9. 商誉 (续) 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乃按在用价值及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的较高者厘定。有关计算方法使用根据由管 理层编制涵盖五年期间的财务预测而作出的税前现金流量预测。五年期间後的现金流量乃利用下文所述的估 计增长率推算。 在用价值计算方法中采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铁路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毛利率 18.92% 18.02% 增长率 2.00% 2.00% 贴现率 12.44% 12.44% 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毛利率及增长率。所用贴现率乃税前贴现率及反映与铁路业 务分部有关的特定风险。 倘就铁路业务现金产生单位於在用价值计算方法中采用的预算增长率较管理层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估计低 10%,则本集团不会就商誉确认减值。 倘就铁路业务现金产生单位应用於贴现现金流量的估计税前贴现率较管理层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估计高 1%,则本集团并无就商誉确认之减值。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58 159 10. 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主要附属公司列表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地点及 法人实体性质 主要业务及经营地点 本公司 持有的股权 所占比例 (%) 集团 持有的股权 所占比例 (%) 非控股权益 持有的股权 所占比例 (%) 东莞市常盛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仓储,中国 51% 51% 49% 深圳富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酒店管理,中国 100% 100% ― 深圳市平湖群亿铁路仓储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装卸、仓储及货运,中国 100% 100% ― 深圳市南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筑监理,中国 67.46% 76.66% 23.34% 深圳市深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中国 ― 100% ― 深圳市深华胜储运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仓储、货运及包装服务 41.50% 100% ― 深圳市广深铁路列车经贸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餐饮服务管理,中国 ― 100% ― 深圳市火车站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餐饮服务及商品销售,中国 100% 100% ― 广州市广深铁路东群实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销售,中国 100% 100% ― 广州铁路黄埔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装卸、仓储及货运 服务,中国 100% 100% ― 增城荔华股份有限公司 ( 「增城荔华」)(i)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建设、提供仓储及 货物装卸服务 44.72% 44.72% 55.28% (i) 根据增城荔华的组织章程细则,其余股东均为自然人,概无个人持有超过 0.5% 增城荔华股权。增城 荔华所有董事均由本公司委任。经考虑除本公司以外增城荔华的所有股东均为单独持有少於0.5% 权 益的个人,而该等个人并无一致行动,且增城荔华所有董事均由本公司委任,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 於增城荔华的重大财务及经营决策上在董事会中拥有实际控制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对本集团而言并不重大。因此,并无披露非全资拥有附 属公司的财务资料。 11. 在联营公司的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占净资产 167,604 168,711 减:减值准备 ―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67,604 168,711 本集团於年内在联营公司的投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168,711 147,102 应占除税後业绩 7,223 2,499 股利 (8,330) ― 在一间联营公司的注资 ― 19,110 年终 167,604 168,71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直接拥有下列公司的权益,该等公司均於中国注册成立�u成立,并於 中国经营: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u 成立日期 本公司所占的 股本权益百分比 实收资本 主要业务 广州铁城实业有限公司 ( 「铁城」)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 49% 人民币 343,050,000 元 物业租赁及商品贸易 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土」) 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 49% 人民币 64,000,000 元 铁路物业建设 上述联营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亦为非上市公司。概无有关本集团於联营公司权益的重大或然负债,自联 营公司转拨资产或盈利至本集团亦无重大限制。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60 161 11. 在联营公司的投资 (续) 以下载列铁城及深土使用於综合财务报表权益法入账的财务资料概述。 资产负债表概述 铁城 深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87,733 71,947 921,761 871,300 非流动资产 339,409 346,761 7,614 7,734 资产总额 427,142 418,708 929,375 879,034 流动负债 210,553 211,121 803,713 742,313 非流动负债 202 ― ― ― 负债总额 210,755 211,121 803,713 742,313 权益 216,387 207,587 125,662 136,721 应占净资产 106,030 101,718 61,574 66,993 联营公司的权益的账面价值 106,030 101,718 61,574 66,993 所呈列财务资料概述调整至其在联营公司的权益的账面价值如下: 铁城 深土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财务资料概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净资产 207,587 203,071 136,721 97,138 344,308 300,209 年内溢利 8,800 4,516 5,941 583 14,741 5,099 股利 ― ― (17,000) ― (17,000) ― 实缴资本增加 ― ― ― 39,000 ― 39,000 年终净资产 216,387 207,587 125,662 136,721 342,049 344,308 於联营公司的股本权益百分比 49% 49% 49% 49% 49% 49% 账面价值 106,030 101,718 61,574 66,993 167,604 168,711 12. 递延税项资产�u (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 98,862 113,418 减:抵销递延税项负债 (18,933) (20,169) 递延税项资产 (净值) 79,929 93,249 递延税项负债 (87,816) (91,545) 减:抵销递延税项资产 18,933 20,169 递延税项负债 (净值) (68,883) (71,376) 11,046 21,873 递延税项资产与递延税项负债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 ― 超过 12 个月後收回的递延税项资产 97,706 112,511 ― 於 12 个月内收回的递延税项资产 1,156 907 98,862 113,418 递延税项负债: ― 超过 12 个月後收回的递延税项负债 (83,937) (88,325) ― 於 12 个月内收回的递延税项负债 (3,879) (3,220) (87,816) (91,545)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62 163 12. 递延税项资产�u (负债) (续) 本集团於年内的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并无计入抵销相同税项司法权区的结余)如下: 於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 於全面收益表 (扣除)�u计入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全面收益表 (扣除)�u计入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 应收款减值准备 19,573 (11,745) 7,828 (825) 7,003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30 609 2,739 1,416 4,155 在联营公司的权益减值准备 7,422 (7,422) ― ― ― 存料及供应品减值准备 4,511 7,326 11,837 (5,843) 5,994 政府补助的会计基础与税务基础的差异 20,987 3,965 24,952 768 25,720 员工福利责任会计基础与税务基础的差异 33,884 1,323 35,207 4,448 39,655 出售固定资产的亏损 349 30,456 30,805 (14,520) 16,285 其他 50 ― 50 ― 50 88,906 24,512 113,418 (14,556) 98,862 於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 业务合并 於全面收益表 扣除�u (计入)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全面收益表 扣除�u (计入)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负债: 确认固定资产的会计基础与税务基础的差异 10,865 ― (1,258) 9,607 (1,340) 8,267 确认无形资产的会计基础与税务基础的差异 ― 73,661 (2,285) 71,376 (2,493) 68,883 其他 10,457 ― 105 10,562 104 10,666 21,322 73,661 (3,438) 91,545 (3,729) 87,816 12. 递延税项资产�u (负债) (续) 倘可能透过未来应纳税溢利实现相关税务利益,即会就结转的税项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倘有可能透过未来应纳税溢利实现相关税务利益,则就结转的税项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本集团并无就可结转以抵销未来应纳税收益的税项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人民币 89,630,000 元 (二零 一五年:人民币75,926,000 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结转的税项亏损 (附注a) 77,328 63,452 可扣减暂时性差异 12,302 12,474 89,630 75,926 附注 a: 并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结转税项亏损人民币77,328,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3,452,000 元)将於以下年度到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 8,746 二零一七年 15,405 15,405 二零一八年 14,307 14,307 二零一九年 6,516 6,516 二零二零年 18,478 18,478 二零二一年 22,622 ― 77,328 63,452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64 165 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变动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成本 63,770 57,110 累计摊销 (49,285) (35,106) 净账面价值 14,485 22,004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净账面价值 14,485 22,004 增加 307 6,660 摊销 (6,968) (14,179) 年终净账面价值 7,824 14,48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64,077 63,770 累计摊销 (56,253) (49,285) 净账面价值 7,824 14,485 14.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贷款及应收款 可供出售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综合资产负债表呈报的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可供出售的投资 (附注15) ― 53,826 53,826 长期应收款 (附注16) 31,406 ― 31,406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不包括预付款) (附注18 及19) 3,665,646 ― 3,665,646 短期存款 (附注20) 108,000 ― 108,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附注20) 1,359,656 ― 1,359,656 总计 5,164,708 53,826 5,218,53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可供出售的投资 (附注15) ― 53,826 53,826 长期应收款 (附注16) 30,804 ― 30,80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不包括预付款) (附注18 及19) 3,022,923 ― 3,022,923 短期存款 (附注20) 106,000 ― 106,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附注20) 2,220,803 ― 2,220,803 总计 5,380,530 53,826 5,434,356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66 167 14.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续) 其他金融负债 人民币千元 於综合资产负债表呈报的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不包括应交税金、应付员工福利及预收账款) (附注25 及26) 2,201,483 应付股利 15,542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765,185 总计 3,982,21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不包括应交税金、应付员工福利及预收账款) (附注25 及26) 2,136,570 应付股利 14,31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425,998 总计 3,576,886 15. 可供出售的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及年终 53,826 53,826 可供出售的投资主要指本集团於拥有权百分比个别少於 2% 的若干非上市公司中持有之股本权益。由於并无 活跃市场之市场报价以评估该等投资公允价值之事实,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投资的公允价值不可由任何合 理估值方法可靠计量。因此,该等投资按成本列账,并须检讨减值亏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 事认为毋须作出减值准备。 16.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余额指就应收一名第三方客户的货运服务费,而该余额乃向羊城铁路业务收购。於收购羊城铁路 业务日期,该应收款以其当时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经参考双方协定的还款时间表按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 该结余其後采用平均实际利率6.54% 按经摊销成本列账。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结余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17. 存料及供应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84,520 156,441 可再用铁道路线轨道存料 79,311 93,134 配件 67,236 55,264 零售存料 1,540 2,217 332,607 307,056 本集团於年内已消耗存料及供应品的成本确认为 「营业支出」,金额约为人民币1,697,166,000 元 (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565,648,000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撇减存料及供应品至其可变现净值准备的余额约为人民币 23,976,000 元 (二 零一五年:人民币 47,348,000 元)。年内概无作出额外准备,而由於已出售可再用铁道路线轨道存料,已撇 销人民币 18,163,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4,792,000 元)。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68 169 18. 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3,369,331 2,894,461 包括: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730,061 862,199 减:应收款减值准备 (4,965) (8,395) 3,364,366 2,886,06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均以人民币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计值。大部分应收账款 客户为关联方、其他国有铁路公司或运输行业公司。 客运服务通常均以现金进行交易。本集团不会与其货运服务客户协定正式合约信贷条款,惟应收账款通常於 少於一年的期间内清算。因此,本集团视任何於一年赊账期内的应收款余额为未逾期。未收回应收账款的账 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附注3.1(b)) 2,517,281 2,190,263 一年至两年 588,640 547,527 两年至三年 223,675 133,764 三年以上 39,735 22,907 3,369,331 2,894,46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收账款约人民币 847,085,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95,803,000 元)为已逾期但未减值。该等应收账款与独立客户有关,该等客户为从事铁路及运输业务的国有公司,且与 本集团持续进行业务、持续还款及过往并无拖欠还款,而根据过往经验,逾期金额可被收回。该等应收账款 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至两年 588,640 547,527 两年至三年 223,675 133,764 三年至五年 34,770 14,512 847,085 695,803 18. 应收账款 (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收账款约人民币 4,965,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8,395,000 元) 为已减值及计提准备。已减值的应收款余额乃主要与提供货运服务有关。有关客户处於重大财政困难。该等 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五年以上 4,965 8,395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8,395 7,003 减值亏损准备 6 3,305 拨回 ― (127) 撇销 (3,436) (1,78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4,965 8,395 已减值应收款准备的作出与拨回已计入全面收益表的营业支出。当预期不能收回额外现金时,自备抵账扣除 的金额一般会於应收账款总额撇销。 於报告日所面对的最高信贷风险为上述各项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作为担保。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70 171 19.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第三方款项 304,530 134,825 应收其他关联公司款项 25,961 7,788 330,491 142,61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314,616 150,234 减:减值亏损准备 (13,336) (13,377) 其他应收款,净额 (附注(a)) 301,280 136,857 预付款 (附注(b)) 29,211 5,756 330,491 142,613 (a)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本集团於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外的服务期间产生的各项按金及应收款。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接获或核证之增值税进项税连同相关发票为人民币156,072,000 元。 (b) 预付款主要为本集团因公共事业及其他营业支出而预先支付予供应商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13,377 62,060 减值亏损准备 ― 62 减值亏损准备的拨回 (1) (7,699) 撇销 (40) (28,734) 因业务合并而进行对销 ― (12,31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3,336 13,377 19.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续) 本集团的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330,425 142,542 港币 66 71 330,491 142,613 於报告日所面对的最高信贷风险为上述各类应收款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作为担保。 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短期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手头现金 1,007,156 1,268,803 初始存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352,500 952,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59,656 2,220,803 初始存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附注a) 108,000 106,000 1,467,656 2,326,803 附注 a: 定期存款的初始实际利率为每年1.65% (二零一五年:每年2.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短期存款的账面价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96 ― 人民币 1,351,880 2,254,663 港币 115,680 72,140 1,467,656 2,326,803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72 173 21. 股本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定普通股总数为 7,083,537,000 股 (二零一五年:7,083,537,000 股),票 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 (二零一五年:每股人民币 1.00 元)。该等股份分为 A 股及 H 股,彼此享有同等地位 并已全数缴足 (二零一五年:相同)。 於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变动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法定、已发行及缴足: 上市股份 ― H 股 1,431,300 ― 1,431,300 ― A 股 5,652,237 ― 5,652,237 总计 7,083,537 ― 7,083,537 22. 储备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每年须首先将本公司法定财务报表中所列示的股东应占除税後溢利 10% 拨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除非该项储备已达本公司注册股本金额的 50%)。本公司亦可在经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案 批准後从股东应占溢利转拨至任意盈余公积金。除储备设立的目的外,该等储备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除在 特定情况下经股东於股东大会上事先批准外,亦不得用作现金股利分配。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本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时,本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在分配至法定盈余公积金前须 先用作弥补亏损。 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及股本溢价账可转为本公司股本,但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少於注册 股本金额的 25%,并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案批准。本公司可按股东原有股份数目比例向股东配发新股或增 加每股面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建议作出下列转拨至本公司储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117,050 10% 111,760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分配至储备後及可供分派予股东的溢利乃以分别根据 (a)中国会计准则或 (b)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厘定的未分配溢利三者中的较低者为基准。由於本公司法定财务报表乃按中国会计准则编 制,故此所呈报的未分配溢利可能与本财务报表所载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股东权益变动表所呈报的 金额不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厘定的本公司未分配溢利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厘定者的主要差异,与根据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就在联营公司的投资采纳的会计政策不同有关。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74 175 22. 储备 (续)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 「专项储备 ― 安全生产费」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 ― 分配 204,792 192,860 使用 (204,792) (192,860) 年终 ― ― 本公司从事客运和货运业务。根据财政部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规例,本公司须按以下百分比 根据上一年的客运和货运收入计算设立特别储备 ( 「安全生产费」): (a) 定期货运业务收入的1%; (b) 客运业务、危险品交付业务及其他特别业务收入的1.5%。 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作修理及保养安全设备及设施。就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而言,该储 备乃透过根据上述方法由未分配溢利分配而设立。安全生产费实际使用时,产生的实际开支自全面收益表扣 除。同时,相应安全生产费储备会拨回至未分配溢利。 23. 与政府补助有关的递延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103,985 88,771 增加 12,594 22,563 计入收益表 (9,769) (7,349) 包括:摊薄 (3,258) (2,529) 年终 106,810 103,985 24. 员工福利责任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员工福利责任 34,043 13,380 减:计入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的即期部分 (附注 26) (34,043) (13,380) ― ― 根据本集团於二零零六年实施的解雇计划,符合若干指定准则而接受自愿离职的选定员工会获提供提早退休 福利,直至他们届满法定退休年龄。该安排须获得本集团管理层特别批准。 由於在二零零七年收购羊城铁路业务,故本集团亦已承担与经营羊城铁路业务有关的若干退休及终止受雇福 利责任。该等责任主要包括与上述者类似的解雇终止受雇福利,以及支付收购前退休雇员退休後医疗保险保 费的责任。 员工福利责任已由本集团提供,金额相等於总预期福利支出。倘责任并非於十二个月内到期,则应付责任会 按税前比率进行贴现,该比率反映管理层对货币时间价值及特定责任风险的现行市场评估。倘负债於中国优 质投资在投资开始的日期确认,贴现率乃参考市场回报厘定。 本年度员工福利责任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13,380 44,928 增加 (附注37) 24,727 ― 利息摊销 (附注30) ― 226 付款 (4,064) (31,77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34,043 13,380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76 177 25. 应付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款项 610,472 673,641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533,051 431,650 1,143,523 1,105,291 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860,315 939,640 一年至两年 258,227 138,648 两年至三年 7,477 9,545 三年以上 17,504 17,458 1,143,523 1,105,291 26.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款项 1,188,416 1,064,752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430,331 399,634 1,618,747 1,464,386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与增城荔华进行业务合并後承担的应付予 广深实业的款项 368,560 368,560 客户的预收账款 295,088 249,825 其他已收按金 242,104 232,776 已收建筑项目的保证金 207,877 188,416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172,299 152,727 代表工会收取费用 68,914 58,993 其他应交税金 59,357 17,175 已收车票代理的按金 36,018 37,543 员工福利责任 (附注24) 34,043 13,380 住房保养基金 15,692 15,859 其他应付款 118,795 129,132 1,618,747 1,464,386 27. 核数师酬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核数师所提供的核数及非核数服务的核数师酬金分别为人民币 8,080,000 元及人民币190,000 元 (二零一五年:分别为人民币8,080,000 元及人民币250,000 元)。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78 179 28. 雇员福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资及薪金 4,362,506 3,672,234 医疗、住房计划及其他员工福利准备(a) 1,114,918 916,965 定额供款计划的供款(b) 741,923 620,898 6,219,347 5,210,097 (a) 住房计划 根据中国住房改革规定,本集团须按雇员的薪金的 10% 或 12% 向国家资助的住房公积金作出供款。 同时,雇员亦须从其薪金按薪金的 10% 或 12% 作出供款。雇员有权在若干特定提取情况下领取全数 公积金。除作出上述供款外,本集团对该等雇员并无有关住房福利的其他法定或推定责任。 (b) 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 本集团所有全职雇员可参加法定退休金计划。雇员将於其退休起至其身故止期间,收取相等於其基本 薪金的退休金。根据中国法例及法规,本集团每月向政府机关上缴为当地职工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 保险供款金额按由省级政府厘定的标准薪金 26% 确定 (其中 18% 由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承担,其余 8% 则由雇员承担)。政府机构有责任在雇员退休时向其支付退休金。本集团会按应计基准将此等供款 入账,并将有关的供款於其相关年度在开支中扣除。 (c) 五位最高薪人员 本集团本年度的五位最高薪人员酬金已於上文呈列的分析中反映,包括一位 (二零一五年:两位)董 事、概无监事 (二零一五年:一位)及四位 (二零一五年:两位)高级行政人员。 各人的酬金范围由零至港币500,000 元 (相等於人民币447,255 元)不等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18,890 元)。 29. 其他亏损 ― 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的亏损 ― 净额 (133,073) (49,008) 银行利息收入 24,772 38,145 政府补助 (附注23) 9,769 7,349 可供出售的投资股利收入 5,884 5,884 补偿产生之收入 749 1,167 固定资产减值 (附注6) ― (80,393) 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亏损 ― (45,073) 在建工程减值 (附注7) (5,662) (2,434) 其他 (10,709) 9,736 (108,270) (114,627) 30. 财务收入�u (费用) ― 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外币换算净收益 6,374 3,005 银行手续费 (3,823) (7,387) 员工福利责任之利息摊销 (附注24) ― (226) 2,551 (4,608)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80 181 31. 所得税支出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本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於本年度的税项费用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379,482 416,480 递延所得税 (附注12) 10,827 (27,950) 390,309 388,530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的税项与本公司所在国家税率计算的理论税额的差别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1,544,009 1,451,838 按 25% (二零一五年:25%)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386,002 362,960 不得抵扣税项费用的影响 1,928 1,920 因业务合并而产生不可扣税亏损的影响 ― 11,268 就过往年度确认在联营公司的投资及其他应收款减值亏损拨回 递延税项资产 ― 10,500 毋须纳税收入的影响 (3,277) (2,096) 并无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的税项亏损 5,656 4,619 动用早前未确认税项亏损 ― (641) 所得税支出 390,309 388,530 32. 每股溢利 基本每股溢利乃按权益所有者应占年内纯利约人民币1,158,253,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070,822,000 元)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7,083,537,000 股 (二零一五年:7,083,537,000 股)计算。两个年度 内并无具有摊薄性的潜在普通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158,253 1,070,822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083,537 7,083,537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RMB 0.16 RMB0.15 33.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议派发末期股利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8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0.08 元) 566,683 566,683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 期股利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8 元,须待股东於股东大会上批准。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该建议派发的股利并未於财务报表以应付股利列示。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82 183 34. 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 (a) 除所得税前溢利调整至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1,544,009 1,451,838 就下列各项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 (附注6) 1,518,970 1,411,742 固定资产减值 (附注6) ― 80,393 在建工程减值 (附注7) 5,662 2,434 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亏损 ― 45,073 存料及供应品减值 (拨回)�u准备 (附注17) (5,209) 64,096 租赁土地付款摊销 (附注8) 38,670 28,413 出售固定资产的亏损 (附注29) 133,073 49,0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附注13) 6,968 14,179 员工福利责任之利息摊销 (附注24) ― 226 应占联营公司的业绩 (附注11) (7,223) (2,499) 可供出售的投资股利收入 (附注29) (5,884) (5,884) 应收款减值准备�u (拨回) 5 (4,459) 应付债券摊销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摊销 (附注23) (3,258) (2,529) 利息收入 (4,353) (5,502)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溢利 3,221,430 3,126,529 应收账款增加 (1,034,064) (553,980) 存料及供应品减少 14,432 34,843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增加)�u减少 (47,594) 83,553 长期应收款减少 2,000 2,000 应付账款增加�u (减少) 34,178 (270,151)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增加 22,481 97,585 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 2,212,863 2,520,379 34. 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 (续) (b) 於现金流量表中,出售固定资产的所得款项包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账面价值 (附注6) 142,336 83,944 出售固定资产产生的应收款 20,349 (21,627) 转入存货 (11,662) (5,488) 出售固定资产的亏损 (附注29) (133,073) (49,008) 出售固定资产的所得款项 17,950 7,821 (c) 除附注 37 所述之业务合并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非现金投资或融 资活动 (二零一五年:无)。 35. 或有事项 於批准本财务报表当日,概无存在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84 185 36. 承担 (a) 资本性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批准但未订约及已订约但未准备的资本性承担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准备 769,013 304,199 已批准但未订约 1,165,237 1,967,894 大部分该等承担与本公司现有铁路路线的相关火车站改革或设施有关,其中有关资金将以本身的经营 业务现金流入拨付。 (b) 经营租赁承担 就收购羊城铁路业务而言,本公司与广州铁路集团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就租赁所收购羊城铁路 业务资产所在土地的相关土地使用权签订了一项协议。该协议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收购完成後生 效,尚余租赁期为 20 年,若本公司需要可续签。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有关租金将每年由双方协商确 定,最高数额不得超过每年人民币 74,000,000 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付 及应付相关租金约为人民币55,090,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55,090,000 元)。 37. 业务合并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订立协议收购广州铁路集团、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广梅汕铁路」) 及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三茂铁路」)的若干铁路服务业务。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广梅汕铁路及三 茂铁路经营货运服务业务 ( 「收购事项」)。 应付广州铁路集团、广梅汕铁路及三茂铁路的购买代价分别约为人民币28,657,000 元、人民币 453,658,000 元及人民币249,677,000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取得上述铁路服务业务的控制权,且本公司董事订定该日为收购事项的 完成日期。因此,上述实体业务的业绩由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起於本集团综合全面收益表内记账。 下表概述支付予广州铁路集团、广梅汕铁路及三茂铁路的代价、於收购事项日期已辨识所收购资产及所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 广州铁路集团 广梅汕铁路 三茂铁路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购事项产生的应付款(a) 28,657 453,658 249,677 731,992 减: 本公司所承担的员工福利责任 ― (9,024) (15,703) (24,727) 总代价 (a) 28,657 444,634 233,974 707,265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86 187 37. 业务合并 (续) (a) 总代价约人民币 707,265,000 元已由本集团应收广州铁路集团、广梅汕铁路及三茂铁路的应收账款所 抵销。因此,业务收购并无产生实际现金流出。 於收购事项完成日期,已辨识所收购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如下: 存货 23,110 固定资产 (附注6) 648,890 在建工程 (附注7) 59,992 其他负债 (24,727) 可辨识资产净值总额 707,265 总代价 707,265 商誉 ― 本公司董事於厘定所收购的可辨识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已参考由独立估值师就所收购业务编制的 估值报告。 38. 关联公司交易 就作出财务和经营决策而言,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将其称为 关联公司。 (a) 控制本公司或受本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 附属公司请参阅附注10。 概无股东为本公司的控制实体。 38. 关联公司交易 (续) (b) 并无控制本公司�u不受本公司控制的主要关联公司的性质: 关联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单一最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 单一最大股东 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梅汕铁路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深实业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物资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工务工程实业发展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房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站车服务中心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长沙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三茂铁路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庆达运输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市粤铁经营发展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道车辆厂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深圳广深铁路生活服务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羊城生活服务中心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江口采石场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东三茂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怀化铁路工程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乐昌安捷铁路轨枕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赣韶铁路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广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湖南长铁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一最大股东的附属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铁城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深土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88 189 38. 关联公司交易 (续) (c) 除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年内有如下与关联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提供服务及销售货品 运输相关服务 向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列车运输服务(i) 1,425,538 751,956 中铁总就使用路网及向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收入(ii) 1,400,876 1,180,852 向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提供铁路经营服务的收入(iii) 579,253 550,168 3,405,667 2,482,976 其他服务 向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存料及供应品(iv) 29,449 25,940 38. 关联公司交易 (续) (c) 除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於年内有如下与关联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 (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接受服务及采购货品 运输相关服务 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列车运输服务(i) 989,778 888,903 中铁总就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使用路网及 提供相关服务清算的成本(ii) 1,628,336 1,406,962 向广州铁路集团就租赁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经营租赁租金 (附注 36(b)) 55,090 55,090 2,673,204 2,350,955 其他服务 广深实业提供社会服务 (职工住房及公安服以 及其他附属服务等)(iii) 11,297 16,080 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iv) 306,988 489,038 向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存料及供应品(v) 469,273 384,262 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建设服务(vi) 347,409 226,089 1,134,967 1,115,469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90 191 38. 关联公司交易 (续) (c) (i) 该等服务费用按照中铁总制定价格,或按照订约双方经参考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协商厘定。 (ii) 该等收入�u费用由中铁总根据其适用於全国的标准费用厘定。 (iii) 该等服务费用根据以 「成本加利润」厘定的合约价格徵收,并经订约双方明确协定。 (iv) 该等价格按照订约双方经参考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协商厘定。 (v) 该等价格按照订约双方经参考产生的采购成本加管理费 (介乎成本的0.3% 至 5%)协商厘定。 (vi) 基准为国家铁路工程指引厘定的建设金额。 (d)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就雇员服务已付或应付予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载於附注28(c)。 38. 关联公司交易 (续) (e)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重大往来款项结余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730,061 862,199 ― 广州铁路集团(i) 229,056 96,314 ― 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i) 501,005 765,885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25,961 7,788 ― 广州铁路集团 691 6,011 ― 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 25,270 1,777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预付款 225 1,092 ― 广州铁路集团 ― 1,092 ― 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ii) 225 ― 应付账款 533,051 431,650 ― 广州铁路集团(i) 61,486 24,467 ― 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ii) 432,712 366,015 ― 联营公司 38,853 41,16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249,308 185,339 ― 广州铁路集团 10,805 18,829 ― 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 168,038 128,871 ― 联营公司 70,465 37,639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430,331 399,634 ― 广州铁路集团 5,663 1,891 ― 广州铁路集团的附属公司(iii) 422,877 396,590 ― 联营公司(iv) 1,791 1,153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92 193 38. 关联公司交易 (续) (e)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重大往来款项结余如下 (续): (i) 应收�u应付广州铁路集团、广州铁路集团附属公司的日常交易结余,主要为於中国境内与该等 关联公司共同提供客运及货运运输业务而产生的应付及应收服务费用及收费结余。 (ii) 应付广州铁路集团附属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根据本集团与该等关联公司订立的多份服务协 议购买存料及提供其他服务的未清算费用所产生的应付款。 (iii) 应付广州铁路集团附属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结余主要为就建筑项目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已收车票 代理的按金。 (iv) 应付联营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结余主要为就联营公司经营建筑项目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与关联公司的往来款项结余均无抵押、不计息及须於要求时缴 还。 39. 与中铁总及其他铁路公司交易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根据批覆,广州铁路集团原控制实体铁道部被撤销。铁道部的行政职能将划转予 交通部和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而企业职能则划转予中铁总。因此,原铁道部全资控制的广州铁路集团股本 权益将划转至中铁总 ( 「改革」)。改革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已经完成。为了方便使用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 业务交易,本公司於披露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与中铁总集团进行的此等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下文所 披露的交易不包括附注38 所披露与广州铁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的交易。 本公司与中铁总及其他由中铁总拥有及控制的铁路公司合作,以於中国境内经营若干长途客运及货运运输业 务。该等长途客运及货运运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由中铁总根据其清算系统收取及清算。使用其他铁路公司提 供的铁路路线及服务的费用亦为按中铁总指导支付及由中铁总以其系统清算。自二零一三年三月起,原中铁 总承担的收入收取、处理及分配职能已划转给铁道部承担。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作模式及定价 模式并无任何重大变动。 39. 与中铁总及其他铁路公司交易 (续) (a) 除於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年内,本集团已与中铁总集团进行以下重大交易: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提供服务及销售货品 运输相关服务 向中铁总集团提供列车运输服务(i) 29,794 36,515 中铁总就向中铁总集团提供服务收取的收入(ii) 1,777,640 1,752,666 向中铁总集团提供铁路经营服务的收入(iii) 1,628,143 1,421,995 3,435,577 3,211,176 其他服务 向中铁总集团提供货车维修服务(ii) 323,993 284,348 向中铁总集团销售存料及供应品(iv) 7,073 38,395 向中铁总集团提供租赁服务(iv) 641 762 331,707 323,505 接受服务及采购货品 运输相关服务 中铁总集团提供列车运输服务(i) 292,754 277,138 中铁总集团提供服务清算的成本(ii) 1,376,047 1,365,352 1,668,801 1,642,490 其他服务 中铁总集团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iv) 42,954 2,813 向中铁总集团采购存料及供应品(v) 15,220 33,591 中铁总集团提供建设服务(vi) 4,385 13,538 62,559 49,942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94 195 39. 与中铁总及其他铁路公司交易 (续) (a) 除於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年内,本集团已与中铁总集团进行以下重大交易 (续): (i) 该等服务费用按照中铁总制定价格,或按照订约双方经参考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协商厘定。 (ii) 该等收入�u费用由中铁总根据其适用於全国的标准费用厘定。 (iii) 该等服务费用根据以 「成本加利润」厘定的合约价格徵收,并经订约双方明确协定。 (iv) 该等价格按照订约双方经参考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协商厘定。 (v) 该等价格按照订约双方经参考产生的采购成本加管理费 (介乎成本的0.3% 至 5%)协商厘定。 (vi) 基准为国家铁路工程指引制定的建设金额。 (b) 通过中铁总收取及清算的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客运 6,960,491 6,642,129 ― 货运 1,105,061 1,022,025 ― 行李及包裹 86,883 86,199 8,152,435 7,750,353 本公司与中铁总及其他由中铁总拥有及控制的铁路公司合作,以於中国境内经营若干长途客运及货运 运输业务。该等长途客运及货运运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由中铁总集团通过其全国清算系统代表本集团 收取及清算。 39. 与中铁总及其他铁路公司交易 (续) (c) 应收�u应付中铁总集团的结余: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中铁总集团款项 ― 应收账款 1,443,272 897,030 ― 其他应收款 4,672 6,700 应付中铁总集团款项 ― 应付账款 65,496 62,709 ― 其他应付款 15,901 19,96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与中铁总集团的结余均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於要求时偿还。 40. 期後事项 除财务报表附注已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其後事项。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96 197 41. 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 净额 24,176,035 23,966,167 在建工程 788,894 568,591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预付款 30,489 17,070 租赁土地付款 1,310,951 623,287 商誉 281,255 281,255 在附属公司的投资 83,121 83,121 在联营公司的投资 121,855 130,185 递延税项资产 91,362 104,770 长期待摊费用 7,667 14,089 可供出售的投资 52,108 52,108 长期应收款 31,406 30,804 26,975,143 25,871,447 流动资产 存料及供应品 327,819 301,989 应收账款 3,351,364 2,880,291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379,824 186,804 短期存款 100,000 1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49,475 2,213,740 5,508,482 5,682,824 总资产 32,483,625 31,554,271 41. 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续)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权益及负债 可供分配予本公司权益所有者的资本及储备 股本 7,083,537 7,083,537 股本溢价 (a) 11,564,462 11,564,462 其他储备 (a) 2,825,593 2,708,543 未分配溢利 (a) 6,611,274 6,131,728 总权益 28,084,866 27,488,270 负债 非流动负债 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入 106,810 103,98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112,408 1,079,532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付款 1,765,185 1,425,998 应付股利 17 16 应交所得税 117,453 308,243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1,296,886 1,148,227 4,291,949 3,962,016 总负债 4,398,759 4,066,001 总权益及负债 32,483,625 31,554,271 公司资产负债表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由董事会批准,并由下列代表签署。 武勇 胡酃酃 董事 董事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198 199 41. 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续) (a) 公司储备变动: 股本溢价 其他储备 未分配溢利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1,564,462 2,596,783 5,482,558 年内溢利 ― ― 1,115,107 专项储备 ― 安全生产费 ― ― ― 分配 ― 192,860 (192,860) 使用 ― (192,860) 192,860 二零一四年度的股利 ― ― (354,177) 由未分配溢利分配 ― 111,760 (111,76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564,462 2,708,543 6,131,728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1,564,462 2,708,543 6,131,728 年内溢利 ― ― 1,163,279 专项储备 ― 安全生产费 ― ― ― 分配 ― 204,792 (204,792) 使用 ― (204,792) 204,792 二零一五年度的股利 ― ― (566,683) 由未分配溢利分配 ― 117,050 (117,05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564,462 2,825,593 6,611,274 42. 董事福利及权益 (a) 董事、监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酬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 就担任本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之个人服务已付或应收酬金 名称 酬金 薪金 酌情花红 住房津贴 津贴及 实物福利 退休福利计划 雇主供款 就接受董事 职务已付 或应收酬金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 武勇 ― ― ― ― ― ― ― ― 申毅(i) ― ― ― ― ― ― ― ― 罗庆 ― 124 144 29 11 35 ― 343 孙景 ― ― ― ― ― ― ― ― 俞志明 ― ― ― ― ― ― ― ― 陈松 112 ― ― ― ― ― ― 112 贾建民 143 ― ― ― ― ― ― 143 王云亭 112 ― ― ― ― ― ― 112 陈建平 ― ― ― ― ― ― ― ― 监事 刘梦书 ― ― ― ― ― ― ― ― 陈少宏 ― ― ― ― ― ― ― ― 申俭聪 ― ― ― ― ― ― ― ― 李志明 ― ― ― ― ― ― ― ― 宋敏 ― 118 120 29 9 34 ― 310 周尚德 ― 198 ― 29 80 33 ― 340 最高行政人员 胡酃酃(ii) ― 127 206 29 9 36 ― 407 高级行政人员 穆安云(iii) ― 125 144 29 10 37 ― 345 罗建域(iv) ― ― ― ― ― ― ― ― 唐向东 ― 123 148 29 8 34 ― 342 郭向东 ― 124 146 29 9 35 ― 343 (i)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辞任。 (ii)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获委任董事职务,并继续担任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 (iii)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辞任。 (iv)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获委任。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200 201 42. 董事福利及权益 (续) (a) 董事、监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酬金 (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 就担任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之个人服务已付或应收酬金 名称 酬金 薪金 酌情花红 住房津贴 津贴及 实物福利 退休福利计划 雇主供款 就接受董事 职务已付 或应收酬金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 武勇 ― ― ― ― ― ― ― ― 申毅 ― 124 193 26 12 33 ― 388 罗庆 ― 117 142 26 10 32 ― 327 孙景 ― ― ― ― ― ― ― ― 俞志明 ― ― ― ― ― ― ― ― 黄欣 ― ― ― ― ― ― ― ― 陈松 112 ― ― ― ― ― ― 112 贾建民 135 ― ― ― ― ― ― 135 王云亭 112 ― ― ― ― ― ― 112 陈建平 ― ― ― ― ― ― ― ― 监事 刘梦书 ― ― ― ― ― ― ― ― 陈少宏 ― ― ― ― ― ― ― ― 申俭聪 ― ― ― ― ― ― ― ― 李志明 ― ― ― ― ― ― ― ― 宋敏 ― 85 144 26 9 30 ― 294 周尚德 ― ― 200 26 75 30 ― 331 最高行政人员 胡酃酃 ― ― 25 2 ― 3 ― 30 高级行政人员 穆安云 ― 118 141 26 10 33 ― 328 唐向东 ― 116 145 26 8 30 ― 325 郭向东 ― 117 144 26 9 32 ― 328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概无董事自本集团收取任何酬金作为加入或离开本集团 的奖励或失去职位的补偿;概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二零一五年:无)。 42. 董事福利及权益 (续) (b) 董事退休福利 於二零一六年底,以本集团经营的定额福利退休金计划向申毅及罗庆就彼等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董事的服务支付退休福利人民币零元及人民币35,000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 33,000 元及人民币 32,000 元)。概无就彼等提供有关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管理事务的其他服务向彼等支付其他退休福利 (二零一五年:无)。 (c) 董事终止受雇福利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就公司董事提早终止委任而向董事支付任何补偿 (二 零一五年:无)。 (d) 就获取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代价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概无就获取董事服务而支付任何第三方代价 (二零 一五年:无)。 (e) 有关以董事、董事的受控制法团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的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的资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以公司董事、董事的受控制法团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 的贷款、准贷款或其他交易 (二零一五年:无)。 (f)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约中之重大权益 并无有关本集团业务而本公司作为其中一方且公司董事於其中 (不论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於本 年年底或於年内任何时间)的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 (二零一五年:无)。 广 深 铁 路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20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 载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夥)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及按中国会计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有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 三、 报告期内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四、 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在美国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20-F 表)。 文件存放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董事长:武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 年 3 月 29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 [ 股份代号:00525 ] 年度报告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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