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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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IMEIINTERNATIONALENTERTAINMENTGROUPLIMITED
集美国际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59)
进一步延迟可变权益实体协议之目标签订日期
谨此提述集美国际娱乐集团有限 公 司(「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二 零
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二 零 一五年九月三 十 日、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二 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公 告(「该等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中介人及中介人股东(统称「可变权益实体订约
方」)订立之澳门框架协议。本 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诚如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公告所披露,澳 门框架协议所载之最终可变权
益实体协议之目标签订日期已延迟至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末。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最新消息,就 於澳门间接参与博彩推广业务而与一间特许经营公
司合作之条款仍在磋商之中。可 变权益实体订约方拟在与该特许经营公司的有关合
作条款大致确定後方签订最终可变权益实体协议,以 便中介人能够於建立可变权益
实体架构後立即开展业务。由於需要更多时间落实与该特许经营公司的有关合作条
款,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 日(交易时段後),可变权益实体订约方同意将目标签
订日期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 末。
除上述者 外,澳门框架协议之条款并无任何其他变 动。
董事会谨此强调,於本公告日期,可变权益实体订约方并未就可能合作签订任何具约
束力协议,因 此,可 能合作可能会或不会进行,且 可变权益实体架构可能会或不会实
施。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适当时候就可能合作及�u或可变权益实体协议作出进
一步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集美国际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英乐博士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林英乐博士、徐建明先生、洪清峰先生及周哲先
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DanielDomingosAntónio先生、郭 志 忠先生及周永东
先生。
集美国际娱乐
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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