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2016 年報

年报 2016 目录 2 释义 4 公司概况 5 财务摘要 6 财务概要 7 主席报告 8 公司资料 9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企业管治报告 33 董事会报告 44 独立核数师报告 49 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释义 於本年度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 「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於2016年6月18日采纳的组织章程细则 「审核委员会」 指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行政总裁」 指 本公司的行政总裁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及仅供地域参考之用,不包括香港、澳门及 台湾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本集团」、 指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2015年7月29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 「中国力鸿」或「我们」 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其附属公司 「控股股东」 指 李向利先生、张爱英女士、刘翊先生、Leon CornerstoneInvestment HoldingLimited、Swan StoneInvestment HoldingLimited及Hawk Flying InvestmentHoldingLimited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北方四港」 指 位於华北地区的四大主要煤炭交易港口(包括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及 天津港)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华夏力鸿」 指 北京华夏力鸿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一家於2009年1月1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 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首次公开发售」 指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其股份 「上市日期」 指 2016年7月12日,股份於当日上市,并自该日起获准於联交所买卖 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释义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提名委员会」 指 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 「本年度」 指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期间」 指 自上市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年度报告及作地区参考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及 台湾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的招股章程 「薪酬委员会」 指 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 「人民币」 指 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5美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3 2016年年报 公司概况 我们是中国领先的煤炭检测及检验服务供应商。通过主要位於具有战略意义的中国主要煤炭交易港口的九个服务中心,我们向客户提供一套全面的服务,主要包括(1)检测服务(提供煤炭质量保证);(2)鉴定服务(确保煤炭数量符合合约规定);及(3)见证及辅助服务(避免煤炭检测及运输过程中的违规或异常事件,并确保铁路、货车或传送带所运输煤炭的重量或货物装运条件符合合约规定)。 我们从事独立检测及检验行业,为煤炭行业等国内各行各业提供服务。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受全国煤炭交易量的衍生影响,亦可能受中国整体经济活动的影响。中国煤炭独立检测及检验服务自21世纪初国家取消对煤价的控制後兴起,近年来由於煤炭行业不断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趋势,呈现稳定发展。 我们认为,本公司以下优势使我们有别於竞争对手,有助於我们在业内有效竞争:(1)中国最大的煤炭检测及检验服务供应商,成绩斐然,拥有稳定的增长潜力;(2)受益於中国收紧煤炭质量的法规及放宽煤炭行业的限制,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稳步发展;(3)与中国煤炭行业内信誉良好的大型客户的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4)严格的质量控制及标准化的经营措施,确保一流的服务标准;(5)庞大的服务中心网络主要位於具有战略意义的中国主要煤炭交易港口;(6)强大的研发能力,主要专注於应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改进检测程序;及(7)管理团队富有远见,具有奉献精神,得到业界的高度认可。 我们的长期目标是成为世界领先的煤炭检测及检验服务供应商。为此,我们拟实施一项包含以下要素的业务策略: (1)进一步巩固我们在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的领导地位;(2)升级及拓展我们的服务中心网络;(3)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研发工作;及(4)进行战略收购或投资以提高服务能力及扩大服务范围。 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摘要 2016年收入约为人民币186.5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155.8百万元增加19.7%。 2016年毛利约为人民币96.4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80.4百万元增加19.8%。 2016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33.6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27.6百万元增加21.8%。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约为人民币50.3百万元,较2015年的约人民币39.4百万元增加27.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5 2016年年报 财务概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人 117,096 139,480 155,789 186,466 毛利 68,789 78,210 80,449 96,359 所得税前利润 40,652 44,568 33,023 38,058 所得税开支 (5,489) (6,565) (5,448) (4,430) 年内利润 35,163 38,003 27,575 33,628 以下各项应占利润: 母公司拥有人 35,303 38,044 27,607 33,628 非控股权益 (140) (41) (32) �C 於12月31日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值 95,641 137,382 195,516 216,758 负债总额 23,133 27,123 134,517 45,108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71,995 110,066 60,838 171,650 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主席报告 本人谨代表中国力鸿董事会欣然提呈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度报告。 2016年,中国政府推行了供给侧改革和煤炭行业去过剩产能政策,煤炭市场重新回暖,煤价大幅上涨并逐渐企稳,国内用电需求小幅增长,煤炭交易量保持活跃。由於本集团业务量主要取决於煤炭交易量,上述政策的推行利好本集团业务。 在上述形势下,本集团於本年度运营状态良好,业绩取得稳健增长。其中收入增长19.7%,净利润增长22.0%,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增长27.6%。董事会已决议就本年度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25元。 本集团完成了北方四港中业务量最大的黄骅港服务中心第一阶段的升级,并在江阴新建了国内第九个服务中心,同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取得了显着成效。 本集团加大研发力度,科研工作取得理想成效。我们与一家机器人制造商合作的机器人制样工作基站已研发完成,预计2017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本公司自行研发的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完成升级并在业务中应用;此外,我们於本年度新申请了14项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软件着作权),并公开发布2项企业标准。这些科研进展将有助於公司巩固行业领导地位,提高未来在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升级和拓展服务中心网络,积极布局进出口煤炭检测业务,提升科研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我们在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的领导地位,同时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多元化战略,把握新的增长机遇,以「崇尚诚信正义,践行公平公正,成就质量未来」为使命,致力於成为世界最具公信力的第三方质量保证服务商,为本公司股东创造可持续之价值及回报。 最後,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感谢各位股东的信任与支持!并对一年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及贡献深表谢意!董事长 李向利先生 2017年3月14日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7 2016年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中国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李向利先生(董事长兼行政总裁) 朝阳区 张爱英女士(副主席) 西坝河东里18号 刘翊先生(副主席) 三元大厦11楼 非执行董事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王纲先生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8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 金钟汇中心18楼 杨荣兵先生 主要银行 王梓臣先生 赵虹先生 中国建设银行静安庄支行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 李爱丽女士(ACIS、ACS、FCPA、FAIA) 曙光西里6号院 时间国际大厦6号楼 《上市规则》项下授权代表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李向利先生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李爱丽女士(ACIS、ACS、FCPA、FAIA) 香港湾仔 审核委员会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杨荣兵先生(主席) 香港法律顾问 王梓臣先生 赵虹先生 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 薪酬委员会 香港中环 康乐广场1号 赵虹先生(主席) 怡和大厦15楼1509室 张爱英女士 王梓臣先生 合规顾问 提名委员会 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李向利先生(主席) 香港中环 王梓臣先生 夏悫道12号 赵虹先生 美国银行中心 18楼1803-4室 核数师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EsteraTrust(Cayman)Limited 香港 CliftonHouse,75FortStreet 中环 POBox1350 添美道1号 中信大厦22楼 GrandCaymanKY1-1108 CaymanIslands 注册办事处 股份代号 POBox1350 1586 CliftonHouse,75FortStreet GrandCaymanKY1-1108 网站 CaymanIslands www.huaxialihong.com 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以下为本集团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介。 董事 董事会目前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下表载列有关董事的资料。 姓名 年龄 职位 获委任董事的日期 执行董事 李向利先生 54岁 董事长、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2016年1月13日 张爱英女士 54岁 执行董事 2016年1月13日 刘翊先生 52岁 执行董事 2016年1月13日 非执行董事 王纲先生 47岁 非执行董事 2016年1月13日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荣兵先生 37岁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6月18日 王梓臣先生 50岁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6月18日 赵虹先生 55岁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6月18日 执行董事 李向利先生,54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亦为执行董事。李先生为张爱英女士的配偶,主要负责本集团战略规划及整体管理。其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於2009年4月,李先生加入本集团,於2016年1月13日,李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其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李先生在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拥有约27年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自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李先生担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为多个行业提供检测服务的国有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建立煤炭检验平台;自1989年1月至2008年9月,於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煤炭检测技术中心工作,并於2004年4月晋升为副主任,负责煤炭检测及检验。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9 2016年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985年7月,李先生获中国河北师范学院化学系学士学位;1999年12月,获中国燕山大学材料科学的硕士学位; 2001年11月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予高级工程师资格。 张爱英女士,54岁,本公司副总裁兼执行董事。张女士为李向利先生的配偶,主要负责本集团整体业务管理以及采购及人力资源部的整体管理。其亦为薪酬委员会成员。於2016年1月13日,张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其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张女士於煤炭行业拥有逾15年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自1995年5月至2005年2月,张女士担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秦皇岛分公司(一家主要从事煤炭交易的公司)化验室主任,负责煤炭检测;自1988年8月至1995年5月,任教於秦皇岛市第十一中学,负责教授化学。 1988年7月,张女士获中国河北师范学院化学系学士学位。 刘翊先生,52岁,为本公司副总裁兼执行董事,主要负责销售、质量控制及研发的整体管理;2010年2月,刘先生 加入本集团,担任华夏力鸿的副总经理,并於2016年1月13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其亦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董事。 刘先生於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拥有约28年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自1988年9月至2010年1月,刘先生任职於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於2003年9月晋升为煤炭检测技术中心主任,负责煤炭检验;自1987年7月至1988年9月,任教於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教授解析化学。 2006年11月,刘先生获中国燕山大学的材料工程学硕士学位;1998年6月获国家商品检验局(现称为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授予高级工程师资格。 1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非执行董事 王纲先生,47岁,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向本集团提供行业相关的业务指导。王先生於2016年1月13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王先生於检测行业拥有逾17年经验。自2011年8月起,王先生一直担任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检验认证 服务的公司)运营部及法律投资部总经理,负责运营、策略、质量控制及投资的整体管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 7月,王先生为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主任,负责检验及监察部门整体管理;自2003年12月至2010年1 月,王先生担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检验认证服务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检验及质量管理;自1999年12月至2003年12月,王先生为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所长,负责整体管理。 王先生於1992年7月自中国浙江大学获得电气工程学士学位。王先生於2005年7月自中国浙江大学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荣兵先生,37岁,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判断。其亦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杨先生於2016年6月18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先生於投融资方面拥有广泛经验。杨先生在采用广泛的创新金融工具以支持快速发展及不断完善资本结构方面亦是专家。自2013年5月起,杨先生担任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美控股」,一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98),主要负责影院运营)的执行董事兼副总裁,负责公司战略及监管主要营运部门,包括财务、投资、人力资源及法律部门。於2010年加入星美控股之前,通过在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及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等国有企业及机构担任不同的财务及投资角色,杨先生於财务管理、资本规划、内部控制、投融资及资本融资策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1 2016年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002年7月,杨先生获中国矿业大学的会计学士学位;2011年6月,获中国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的硕士学位; 2008年12月获北京市人事局授予中级会计师职称。 王梓臣先生,50岁,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判断。其亦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王先生於2016年6月18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7年9月起,王先生一直任职於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且其目前担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五大街支 行行长,负责支行的管理与运营。 2010年7月,王先生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於2008年12月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授予高级工程师资格。 赵虹先生,56岁,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判断。其亦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成员。赵先生於2016年6月18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先生於热能工程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自1991年3月起,赵先生一直担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教师,负责教学和科研。 赵先生於1984年7月自中国的浙江大学获得热能学士学位,并於1991年1月自该校获得工程学硕士学位。其於2001 年12月获浙江省人事厅授予教授资格。 1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高级管理人员 李向利先生,详情请参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执行董事」。 张爱英女士,详情请参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执行董事」。 刘翊先生,详情请参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执行董事」。 康爱云女士,45岁,本公司副总裁。康女士主要负责本集团整体市场开发管理。康女士於2016年1月加入本集团, 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康女士亦为华夏力鸿总经理。 康女士於煤炭行业拥有逾10年的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自2009年8月至2016年1月,康女士於中煤集团销售公司 (中煤股份销售中心)(一家主要从事煤炭交易的国有公司)工作,自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康女士担任一号销售部门的副经理,自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康女士担任该部门的经理,自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康女士担任该部门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销售及市场推广。自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康女士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交易的国有公司)煤炭销售中心的销售部门副经理,负责销售及市场推广。自2003年9月至2007年3月,其担任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一家主要从事煤炭交易的国有公司)二号销售部门客户经理,负责销售及客户关系。自1997年10月至2003年9月,康女士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雇员,其中,自2000年3月至2003年9月於贸易总部工作,1997年10月至2000年3月於公司规划及一号业务部工作。自1995年7月至1997年10月,康女士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一家主要从事煤炭交易的国有公司)政策研究办公室雇员。 1995年7月,康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王钊先生,40岁,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王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整体会计及财务管理。王先生於2014年11月加入本集团,担任华夏力鸿的财务副总监,并於2016年1月16日获委任担任当前职务。 王先生於财务方面拥有逾10年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自2004年9月至2014年9月,王先生於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担任审计经理,负责审计业务。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3 2016年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王先生於1999年7月自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国际经济学学士学位。其於2008年10月获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注册会计师资格。 刘艺先生,38岁,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行政总裁助理。刘先生主要负责管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协助行政总裁管理本集团业务运营。刘先生於2011年7月加入本集团,担任华夏力鸿总经理助理,并於2016年1月16日获委任担任当前职务。其亦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的监事。 刘先生於检测行业拥有逾10年经验。加入本集团之前,自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刘先生担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检验业务。自2006年8月至2009年7月,刘先生担任中瑞检验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司)的业务部门经理,负责检验业务管理。自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刘先生担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检验主管,负责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 刘先生分别於2001年7月及2004年7月自中国的清华大学获得化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并於2013年9月获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化学分析工程师资格。 1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及市场回顾 面对煤炭产能过剩的形势,中国政府2016年起推行了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去产能的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煤炭市场开始回暖,煤价大幅上涨後逐渐企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原煤产量为33.6亿吨,同比下降9.4%,同期,全国发电量较2015年增长4.5%,其中火力发电量增长2.6%。由於煤炭市场整体供过於求,煤炭交易量主要由电力需求决定,2016年煤炭产量下降并未对交易量有直接不利影响。我们认为,经独立第三方检验的煤炭仍然仅占国内现有煤炭交易量的较小比例,并且煤炭检测行业受益於中国政府对煤炭质量和污染治理的管理更加严格,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未来仍有较大增长潜力。 2016年,我们录得收入人民币186.5百万元,较2015年增长19.7%,净利润人民币33.6百万元,较2015年增长 22.0%。其中,我们於北方四港和其他港口(地区)的服务收入较2015年分别增长11.9%和42.9%。我们认为,有关增长主要得益於以下几方面因素:(1)煤炭行业回暖,交易市场活跃,供给侧改革使得我们主要客户的集中度提高;(2)我们加大了市场开发和销售力度,通过投标活动获得了更多的订单;(3)通过升级和增加服务中心,我们服务网络的优势得以体现;以及(4)我们的研发工作进展顺利,尤其是智能化设备研发和业务信息化升级大大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效率,使得我们的竞争力和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2016年,我们通过以下措施巩固了我们的核心业务(即煤炭检测及检验)在行业的领导地位:(1)按照首次公开发售 所得款项用途,我们开始实施北方四港服务中心的升级,以便提升我们的产能和应付新增的业务量。2016年我们完成了北方四港中业务量最大的黄骅港服务中心(阶段一)的升级,唐山港(京唐港)的新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将於2017年第2季度完工。同时,2016年7月,我们位於江苏省江阴市的第九个服务中心开始运营,我们在国内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及(2)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研发工作,我们自行研发的信息化业务管理系统已完成升级并在业务中应用,我们与一家机器人制造商合作的机器人制样工作基站已研发完成,预计2017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此外,我们2016年新申请了14项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软件着作权),公开发布2项企业标准。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5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策略及未来展望 中国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於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及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的进一步市场渗透。在中国的能源结构中,由於煤炭长期占主导地位,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亦拥有稳定的增长潜力。目前,进行独立检测及检验的煤炭比例并不大。长远来看,得益於煤炭交易进一步自由化,接受检测及检验的煤炭数量可能会接近於煤炭的总消耗量。此外,就未来产业集中度而言,信誉良好、技术先进且高度专业的公司在煤炭行业发展中将可展开更有效的竞争,集中成为一批优质企业。 进一步巩固我们在煤炭检测及检验行业的领导地位 我们认为,煤炭检测及检验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我们计划通过以下措施继续巩固我们在该行业的领导地位:(1)升级及拓展我们的服务中心网络;(2)增强我们的研发能力以提升检测程序和实验能力;及(3)通过选定收购,整合中国的煤炭检测及检验市场。 我们拟通过物色和把握煤炭检测及检验市场新的增长机会,提高我们的核心竞争力。由於我们主要为透过北方四港进行的下水煤交易提供服务,我们计划将检测服务拓展至陆路煤炭贸易,这是大部分未被独立质保供应商开发的市场。透过与大型煤炭开采商及电力公司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我们能在我们的内部信息系统中获取并编制有关质量检测结果的综合数据。我们的内部信息系统亦将与客户系统互动以便於我们提供涵盖整个煤炭分销链的全面质量管理服务。我们将依据强大的检测能力提供管理服务,因此,我们认为,我们处於有利位置且可利用已有的品牌认可度及质量控制措施以推出该等新服务。 升级及拓展我们的服务中心网络 为提升我们的服务能力及应付新增的业务量,我们拟升级北方四港现有服务中心的实验室设施。为此,我们拟获得经扩大或新办公室及实验室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购买及�u或开发先进的采样机器及检测工具及留任更多合资格技术人员以於需要时运营我们经升级的服务中心。我们的扩张计划可使我们更好地透过网点推广服务及带来更佳的客户体验,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地方市场份额。 1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我们目前的服务中心主要覆盖中国的主要煤炭交易海港。随着业务的持续增长,我们亦计划将服务网络拓展至其他对中国下水煤交易而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包括位於山东省(北方)及福建省(南方)的若干重要海港。随着我们进一步渗透煤炭(通过铁路或货车运输的煤炭)检测及检验市场,我们期望於对陆路煤炭贸易至关重要的战略性地点的铁路枢纽设立新服务中心。我们的地区扩展计划体现了我们通过设立最近的全套服务检测设施提供便捷服务的承诺。拓展後覆盖重要海港及铁路枢纽的网络将使我们能够开展并提供涵盖整个煤炭分销链的全面质量管理服务。至於中国以外,我们打算有选择性地开设服务设施,在煤炭进出口量庞大且对我们来说潜在市场巨大的国家提供煤炭检测服务。我们打算利用我们的综合服务能力,透过设立附属公司、与当地业务合作夥伴成立合营企业及�u或收购现有服务设施,於该等国家获得市场份额。我们亦将升级内部资讯基础设施以与我们的海外服务设施相互连接,并实现资讯与专业知识的无缝交换,从而创建一体化网络以服务国内及跨境煤炭行业。 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研发工作 我们认为,技术改进对我们的服务供应及能否在集中的市场上有效竞争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致力於部署充足的资源推进我们的研发工作。自动化是我们研发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计划加强内部研究能力并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以发展自动化服务程序,该程序将使我们的人工成本大幅降低、人为错误最小化及服务效率得到提高。我们亦计划发展及升级我们的内部技术基础设施以支持综合质量管理服务等新业务。与客户系统互动的升级技术基础设施将自我们的完整服务获取并编制检测结果,亦使我们能够於规定期限内整体控制煤炭质量。 进行战略收购或投资以提高服务能力及扩大服务范围 迄今为止,我们主要通过有机增长建立业务。煤炭检测及检验市场仍然存在重大收购或投资机会。在该等机会中,我们注重能够提升或完善我们核心服务的服务能力或范围。我们筛选收购或投资目标的重要标准主要包括其市场规模、客户群、技术能力及管理团队。我们不仅会考虑到像我们一样的独立质保供应商,亦会考虑到附属於煤炭开采商或客户的合适质保供应商。我们认为,战略收购或投资能使我们扩大技术人员基础及实验室规模,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支持我们不断增长的业务量。 倘其他检测市场的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有足够吸引力,我们亦会将该等市场的目标考虑在内,包括燃料、矿业及化工产品。得益於我们严格的质量控制及标准化的操作措施,我们认为,收购或投资补充检测业务将会创造协同效应。2016年,我们已向广州力鸿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我们的合营企业)注入注册股本。我们认为,我们的投资将在日後进一步拓展我们的服务范围。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7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概览 2016年 2015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86,466 155,789 19.7% 毛利 96,359 80,449 19.8% 税前利润 38,058 33,023 15.2% 年内利润 33,628 27,575 22.0%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从2015年的约人民币155.8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186.5百万元,增幅为19.7%。该增加乃主要由於通过公开招标及私下磋商获得的业务量增加。下表载列我们各项服务的收入明细。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检测服务 151,308 126,114 鉴定服务 25,832 21,814 见证及辅助服务 9,326 7,739 其他 �C 122 186,466 155,789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从截2015年的约人民币75.3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90.1百万元,增幅为19.6%,分别占 本集团2015年及2016年收入的48.4%及48.3%。本集团销售成本增加乃主要由於人工成本、港口费用及车辆开支增加,这总体上与本集团业务发展一致。 1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毛利从2015年的约人民币80.4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96.4百万元,增幅为19.8%。毛利率从2015年的51.6%增至2016年的51.7%,基本保持稳定。 销售及分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15年的约人民币1.4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2.1百万元,增幅为49.4%。本集团销售及分销开支增加乃主要由於公开招标开支增加以及销售人员人数及基本薪酬增加令人工成本增加。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从2015年的约人民币45.5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53.2百万元,增幅为16.7%。本集团行政开支增加主要由於行政人员人数增加令人工成本增加及租金开支、通讯成本及首次公开发售後专业服务费(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增加。 其他开支 於2015年及2016年,本集团分别录得其他开支约人民币0.6百万元及人民币2.9百万元。本集团其他开支增加乃主要由於(1)若干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及(2)坏账准备增加。 财务成本 因就本集团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支付利息,本集团於2016年录得财务成本约人民币1.6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於我们利用中国的优惠税务法规,所得税开支约为人民币4.4百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约人民币1.0百万元。 纯利 本集团纯利从2015年的约人民币27.6百万元增至2016年的约人民币33.6百万元,增幅为22.0%,基本与本集团的业务增长一致。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9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主要包括建筑、车辆、设备及在建工程。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 设备分别为人民币35.5百万元及人民币59.6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该增加乃主要由於(1)为符合本集团业务扩张,采购若干车辆及设备;及(2)本集团在建工程不断发展。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包括一项位於北京的商业物业,该物业最初於2014年4月以人民币25.5百万元购入。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投资物业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23.5百万元及人民币22.3百万元。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主要指日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提供的服务应收客户款项及票据。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分别约为人民币29.0百万元及人民币22.1百万元。2016年12月31日的有关减少主要由於我们於2016年加大力度收回贸易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租金付款、增值税、在建工程预付款项、递延上市开支(将於首次 公开发售完成後拨充资本及从股份溢价中扣除)及为参与公开招标流程及土地拍卖流程而支付的按金。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流动部分分别为约人民币9.3百万元及约人民币9.3百万元。本集团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非流动部分从2015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0.3百万元增至2016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5.1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4.8百万元,主要由於(1)在建工程预付款项增加;(2)购买若干设备的预付款项增加;及(3)为参与土地拍卖流程而支付的按金增加。 可供出售投资 本集团的可供出售投资主要指使用手头现金自商业银行购买的低风险金融产品。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6.0百万元及人民币9.0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可供出售投资减少乃由於本集团赎回若干金融产品满足资金需求。 2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以人民币计值的现金及银行结余。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人民币58.1百万元及人民币63.5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乃主要由於(1)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人民币84.4百万元;(2)进行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入净额人民币50.3百万元;及(3)处置可供出售投资人民币80.5百万元,部分被(1)就本集团为首次公开发售进行重组而向股东付款约人民币47.9百万元;(2)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30.0百万元及其他借款人民币10.0百万元;(3)购置可供出售投资人民币63.5百万元;及(4)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人民币35.4百万元所抵销。 贸易应付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主要指就港口费用应付的款项。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为人民币4.1百万元及人民币4.6百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 本集团的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主要指客户垫款、应计薪金、工资及福利、其他应纳税款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为人民币75.6百万元及人民币28.6百万元。於2016年,本集团的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减少乃主要由於本集团为首次公开发售进行重组而向股东支付约人民币47.9百万元。 计息银行贷款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计息银行贷款分别为人民币30.0百万元及零。本集团的计息银行贷款减少乃因为於2016年偿还自商业银行获得的有担保短期贷款人民币30.0百万元。 其他计息借款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计息借款为人民币10.0百万元,反映自独立第三方个人获得的无担保贷款人民币20.0百万元的未偿还结余。该笔第三方贷款的未偿还结余於2018年9月到期,年利率为4.75%。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63.5百万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未偿还银 行借款结余。董事会认为,本集团财务状况稳健,且拥有充足资源以支持其运营及应付可预见的资本开支。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1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金管理及融资政策 我们资本管理的首要目的是保障我们持续经营的能力,并维持稳健的资本比率,从而支持我们的业务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我们根据经济状况变动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徵管理并调整资本结构。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我们可调整派付予股东的股息、向股东退还资本或通过发行新股权筹资。 我们以审慎的资金营运来管理於金融产品的投资。我们仅向声誉良好的商业银行提供的低风险金融工具进行投资,该等金融工具可於当日或较短通知期间内赎回,主要包括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如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及同业存款。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於2015年及2016年,本集团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分别约为人民币39.4百万元及人民币50.3百万元。本集团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增加主要归因於2016年我们营业额增加及加大收回贸易应收款项的力度。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於2015年及2016年,本集团分别录得融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净额约人民币11.6百万元及人民币26.0百万元。本集团融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归因於(1)本集团为首次公开发售进行重组而向股东支付现金约人民币47.9百万元;及(2)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30.0百万元及其他借款人民币10.0百万元,部分被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所抵销。 承担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已订约但尚未进行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收购的资本承担总额约为人民币18.8百万元。 或有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亦未向第三方作出担保。 2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基於资本负债比率监控资本。资本负债比率乃按债务总额除以权益总额并乘以100.0%计算。诚如综合财务状况表所示,债务总额乃按「计息银行贷款」加上「其他计息借款」计算。诚如综合财务状况表所示,资本总额乃按「权益总额」计算。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债务总额 10,000 50,000 权益总额 171,650 60,999 资本负债比率 5.8% 82.0%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因客户或交易方未能履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仅与获认可及信誉良好的交易方开展交易。本集团的政策规定,有意与本集团开展信贷交易的所有客户均须通过信贷验证程序(计及有关客户的财务状况及与本集团的过往交易情况)。 此外,本集团会持续监管应收款项结余,其并未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管理层会评估本集团现有及潜在客户的信誉,并确保客户拥有充足的项目资金及资金来源。本集团并不需要抵押物。 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工具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该等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由交易方违约引起。最高信贷风险与该等资产的账面值相当。 外汇风险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面临的外汇风险较小,因此,於本期间,本集团并无对冲任何外币波 动。 重大投资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并未进行任何重大投资。 附属公司及关联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处置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并未进行附属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任何重大收购及处置。 资产抵押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并未进行任何资产抵押。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3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致力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董事会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乃本公司保障股东利益及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性的关键。 本公司於2016年7月12日在联交所上市。因此,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1日期间,《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并不适用於本公司。董事认为,於此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全部守则条文,惟第A.2.1条及第C.3.3(e)(i)条守则条文的偏离除外,偏离原因会於本《企业管治报告》下文相关段落中作出解释。 董事会将不时审阅及加强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本公司继续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 A.董事会 A1.责任及授权 董事会权力及职责包括管理本集团业务、召开股东大会及在股东大会汇报董事会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及最终报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行使章程细则赋予董事会的其他权力、职能及职责。 A2.董事会的组成 於本年度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李向利先生 张爱英女士 刘翊先生 非执行董事 王纲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荣兵先生 王梓臣先生 赵虹先生 2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A3.董事长及最高行政人员 目前,李向利先生兼任行政总裁及董事长,与《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偏离。董事认为,透过董事会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监管,加上本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有效制约,由同一人兼任董事长及行政总裁的安排可以达到提高本公司决策及执行效率,有效抓住商机的目的。不少国际领先公司亦采取类似安排。 A4.董事的委任及重选连任 所有董事的委任均有指定任期,可於现有期限届满後予以续期。根据其委任书,李向利先生的任期为自2016年1月 13日起计为期三年。根据彼等委任书,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自彼等各自获委任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根据章程细则,当时三分之一董事(倘当人数并非三或三的倍数时,则须为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之一的人数)须於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每年须退任的董事将为自上次获选连任或委任後任期最长的董事,但若数名董事於同日出任或获选连任,除非彼等另行协定,否则以抽签决定。退任董事於相关股东周年大会上符合资格重选连任。此外,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任何新任董事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後本公司首次股东大会为止,并可於该大会上重选连任。然而,获董事会委任为现有董事会新增成员的任何董事的任期仅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且届时将符合资格重选连任。上述董事会委任的董事於相关股东大会上符合资格重选连任。 A5.董事的培训及持续发展 每名新任董事均将於其首次获委任时接受正式入职指导,以确保其适当了解本公司的业务及营运以及完全知悉《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项下其责任及义务。该等指导须以考察本公司的主要厂房作为补充,并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会面。 现任董事须不断获得有关法律及监管发展以及业务及市场变化的最新资料,以便履行彼等的职责。董事必要时获安排培训及进行专业发展。此外,董事不时获提供适用於本公司的新订主要法律法规或有关变动的阅读材料,以供彼等学习及参考。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5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须於各财政年度向本公司提交其已接受的培训详情,以供本公司存置董事的适当培训记录。根据本公司目前存置的培训记录,董事於本期间内已遵照《企业管治守则》第A.6.5条守则条文参与下列持续专业培训: 阅览监管最新资讯或 出席关於监管发展、 与企业管治 董事职责或 有关的资料或 培训�u教育类型 其他相关主题的培训 与董事职责有关的材料 李向利先生 √ √ 张爱英女士 √ √ 刘翊先生 √ √ 王纲先生 √ √ 杨荣兵先生 √ √ 王梓臣先生 √ √ 赵虹先生 √ √ A6.董事的会议出席记录 各董事出席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举行的董事会会议、董事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记录载列如 下: 审核 薪酬 提名 董事姓名 董事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执行董事: 李向利先生 4/4 不适用 不适用 1/1 张爱英女士 4/4 不适用 1/1 不适用 刘翊先生 4/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执行董事: 王纲先生 4/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荣兵先生(1) 2/2 1/1 不适用 不适用 王梓臣先生(1) 2/2 1/1 1/1 1/1 赵虹先生(1) 2/2 1/1 1/1 1/1 (1) 委任自2016年6月18日起生效 2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A7.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彼等因有关职位或受雇工作而可能拥有有关本公司及�u 或证券的内幕消息)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具体查询後,彼等已确认於本期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此外,本期间内概无发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标准守则》的事件。 倘若本公司知悉任何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的限制期,本公司将会事先通知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A8.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D.3.1条守则条文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能。 B.董事委员会 本公司有三个董事会委员会,即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事务的特定范畴。所有董事会委员会成立时均订有明确的书面职权范围,该等资料可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查阅。所有董事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彼等所作决定或建议。 B1.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合共包括三名成员,即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虹先生(委员会主席)及王梓臣先生)及一名执行董事张爱英女士。本公司於本期间内符合《上市规则》要求,薪酬委员会大部分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的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发展董事的薪酬政策、评估表现、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提供建议,并就员工福利安排作出评估及提供建议。薪酬委员会於本期间内举行了一次会议,以审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2016年本公司所派付的薪酬总额。 各委员会成员出席於本期间内举行的薪酬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载列於上文A6一节。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7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B.1.5条守则条文,高级管理层成员於本期间内的年度薪酬范围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港元) 人数 零至1,000,000 5 1,000,001至1,500,000 1 各董事於本年度内的薪酬详情载列於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报表附注8。 B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合共包括三名成员,即一名执行董事李向利先生(委员会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梓臣先生及赵虹先生)。本公司於本期间内符合第A.5.1条守则条文,大部分委员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由董事会主席担任委员会的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及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以及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为求达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技能、专业经验、教育背景、知识、文化、独立性、年龄及性别上多元化而作出的方针。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一个真正多元化的董事会将包括并善用董事於技能、地区及行业经验、背景、种族、性别及其他素质等方面的差异。本公司在制定董事会成员的最佳组合时将考虑该等差别。所有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考虑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 於本期间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主要以审阅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考虑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审阅提名资格及程序、董事表现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每年审阅其职权范围及履行其职责的有效程度。 根据适用《上市规则》,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作出的年度确认,且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评估独立性指引,且为独立人士。 2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组成在多元化方面维持适当平衡,并无制定任何实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提名委员会亦认为,董事的知识、经验及背景丰富,而其於各自专长的卓越技能可满足本公司的发展需要。 各委员会成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载列於上文A6一节。 B3.审核委员会 於本期间内,本公司一直符合《上市规则》有关审核委员会组成的要求。审核委员会合共包括三名成员,即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荣兵先生(委员会主席)、王梓臣先生及赵虹先生)。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察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的完整性,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判断;审阅本公司的财务控制,监管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就外部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部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以及审阅有关令本公司雇员可暗中就财务申报、内部控制或其他事宜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的安排。 审核委员会亦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D.3.1条守则条文所载的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及审阅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及监察本集团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审阅及监察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及审阅本集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标准守则》的情况以及在本公司年度报告中所载的《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於本期间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审阅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业绩及报告。审核委员会亦审阅了财务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以及外部核数师的工作范畴。审核委员会亦审阅本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集团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守《标准守则》的政策及常规、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本《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依据《企业管治守则》第C.3.3(e)(i)条守则条文,审核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与本公司核数师举行两次会议。於本期间, 由於在上市日期之前《企业管治守则》并不适用於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仅与外部核数师举行一次会议,以审核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中期业绩。 各委员会成员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载列於上文A6一节。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9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C.董事对有关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的责任 董事知悉其负责编制本集团於本期间的财务报表。 董事会负责就呈报年度及中期报告以及《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定要求规定的其他财务披露事项作出平衡、清晰及可理解的评估。 D.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知悉,其有责任为本公司维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在控制风险而非清除风险的前提下达成业务目标,并有责任就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本公司经实施多项政策及程序,以保证操作中各方面都得到有效的风险管理,包括提供现场检查、测量及采样服 务、实验室性能分析测试、日常操作管理、财务报告及记录、基金管理、遵守环境保护及工作场所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 内部审核部门监督本集团及其主要部门遵守政策及程序的情况以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结构的有效性。内部审核部门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报告,并确保设有内部控制,并按预期正常运行。 2016年,董事会通过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审核。上述审核涵盖主要控制范围,包括本集团财务、营运、合规控制及风险管理功能。已发现需改善的方面,并已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改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为一个持续的过程,董事会将持续致力於加强本公司环境及流程的控制。 本公司制定了内幕消息政策。本公司定期提醒董事及雇员妥善遵守相关内幕消息(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所有政策。此外,本公司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掌握最新的监管资料。本公司将编制或更新合适指引或政策以确保遵守监管规定。 E.公司秘书 李爱丽女士(「李女士」)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李女士为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服务供应商)之经理。本公司与李女士的主要联络人士为刘艺先生,其为董事会秘书及本公司行政总裁助理。 李女士负责就公司治理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李女士已确认於本期间已接受不少於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3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F.外部核数师及核数师薪酬 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本公司本期间财务报表的报告责任的声明载於本年度报告「独立核数师报 告」一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的审核服务已付�u应付的费用为人民币1.9百万元。於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向本公司提供非审核服务。 G.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包括个人及机构两者,以及於适当情况下,整个投资界)的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确保投资者获得实时、平等和及时的平衡及可理解的本公司资料(包括财务表现、策略目标及计划、重大发展及管治)十分重要。 本公司设有网站www.huaxialihong.com作为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平台,可供公众浏览有关本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的资讯及最新情况以及其他资料。 本公司尽力於与股东保持对话,尤其是通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董事会成员(尤其是董事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合适管理人员及外部核数师将尽一切努力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解答股东的问题。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31 2016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H.股东权利 为保障股东的权益及权利,会於股东大会上就每项实际独立的事 宜(包 括个别董事选举)分 别提出决议案。所有 於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 投票方式进行,而投票结果将於股东大会後刊登於本公司网站 (www.huaxialihong.com)及联交所网站。章程细则允许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委任代表(无需为股东)代表其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根据章程细则,任何一名或以上於递呈要求当日持有有权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本公司缴足股本不少於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透过向董事会或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发出书面申请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有关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项;上述会议应於相关要求递呈後两个月内举行。倘递呈後21日内董事会未有召开该股东大会,则递呈要求人士可自行按正常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而递呈要求人士因董事会未有召开股东大会而合理产生的所有开支应由本公司向要求人作出偿付。 开曼群岛《公司法》或章程细则中并无条文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新决议案。意欲提出决议的股东可依照前段所载程序请求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有关股东提名他人参选董事的权利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所载程序。 於本期间内,本公司并无对章程细则作出任何修改。章程细则的最新版本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可供查询。 有关股东权利的详情,股东可参阅章程细则。 3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欣然呈列本集团2016年度的董事会报告,连同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活动 本公司於2015年7月29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 有关本公司本期间的主要活动所得收入及经营利润的分析载於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 业务回顾 年内本集团的业务审视包括有关本集团所面临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的讨论、使用财务主要表现指标对本集团表现作出的分析、年内影响本集团的重大事项的详情、本集团业务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以及本集团日後可能出现的业务发展,均分别载於本年度报告「主席报告」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内。此外,有关本集团与其主要股权持有人关系的讨论载於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企业管治报告」章节内。该审视构成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财务概要 本集团最近四个财政年度的公开业绩、资产、负债及非控股权益的概要载於本年度报告第6页。 业绩及股息 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载於本年度报告第49页的综合损益表。 董事会建议向於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025人民币。经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拟派发的末期股息将於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或前後派发。拟派发的末期股息以人民币宣派,以港元派付。以港元派付的末期股息将按中国人民银行於自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5日(星期五)期间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平均中间汇率进行换算。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以下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i) 为确保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自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5日(星期五)(包 含首尾两日)及於该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均须於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本公司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及 (ii) 为确保股东有权获得拟派发的末期股息,自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包含首尾 两日)及於该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获得拟派发的末期股息,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均须於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本公司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33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股本 有关本公司股本变动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8。 股权挂�h协议 年内,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权挂�h协议。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深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并无发现其业务(包括健康与安全、工作场所条件、雇佣及环境)严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於生产过程中,本集团已实施环保措施,包括有关能源使用控制、废水及废气排放管理的措施。本集团亦鼓励员工通过根据实际需要用电用纸,在工作时保护环境,以减少能源消耗及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废物。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於2016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股份。 储备 有关本集团及本公司於年内的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於本年度报告第52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29。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派的储备为人民币63.8百万元。 捐款 年内,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慈善捐款(2015年:无)。 借款 有关借款详情,载於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 董事 於本期间内及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李向利先生 张爱英女士 刘翊先生 非执行董事 王纲先生 3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荣兵先生 王梓臣先生 赵虹先生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详情 於本年度报告日期内,有关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详情,载於本年度报告第9至14页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节。 董事服务合同 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董事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已经或拟订立服务合同,惟合同届满或雇主於一年内不付赔偿(法定补偿除外)终止者除外。董事薪酬经参考其在本集团职务及职责、个人表现及业绩而厘定。 执行董事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据此,彼等同意担任执行董事,初始年期为自2016年1月13日起计三年。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据此,其自2016年1月13日获委任,初始期限为三年。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据此,其自2016年6月18日获委任,初始期限为三年。 非执行董事无权收取任何董事袍金。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有权收取董事袍金100,000港元。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确认书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发出的年度独立性确认书,且本公司认为,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赵虹先生、杨荣兵先生及王梓臣先生)为独立人士。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35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我们为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的酬金包括薪金、津贴、薪酬、退休金、酌情花红及其他福利。非执行董事并无收取本集团的任何酬金。独立非执行董事按职责(包括担任董事委员会的成员或主席)收取酬金。我们采用市场及激励为本的员工酬金结构,并实施专注表现及管理目标的多层评估制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董事支付的酬金总额(包括袍金、薪金及其他福利、绩效花红及退休金计划供款) 约为人民币2.7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的酬金总额(包括薪金及其他福利、绩效花红及退休金计划供款)约为人民币3.6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向任何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薪酬,作为吸引彼等加入或作为加入本集团後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赔偿。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董事放弃任何酬金。 董事的薪酬及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及附注9。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由本集团或代表任何董事支付或应付任何其他款项。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公司条例》第469条的释义,与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责任保险有关的获准许弥偿条文於2016年生效且直至本年报日期仍然有效。 董事於交易、安排及合同的权益 於年末或本年度内任何时候,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订立对本集团业务属重要且董事於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交易、安排或合同。 3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竞争业务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概无於与我们的核心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不竞争契据 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控股股东以本公司为受益人出具了一份不竞争承诺。控股股东已向本公司确认,彼等於本期间内一直遵守该不竞争承诺。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本期间内遵守有关承诺的情况且亦审阅相关承诺,并对该等承诺的遵守情况表示满意。 退休金计划 有关本公司退休金计划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4中「社会退休金计划」一段。 购股权计划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未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采纳任何购股权计划。 管理合同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未就本集团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工作订立或存续任何合同。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的安排 於本年度内任何时候,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的配偶或18岁以下的子女,概无获授予任何权利致使彼等可透过购入本公司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取利益,彼等亦无行使该等权利。而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亦无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於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中获取该等权利。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37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的利益及�u或淡仓 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 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或根据《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载列如下: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董事姓名 权益性质 股份数目 的概约百分比 李向利先生(附注2、3、4) 与另一人士共同持有的权益 210,930,000(L) 52.73% 受控法团权益 配偶权益 张爱英女士(附注2、4、5) 与另一人士共同持有的权益 210,930,000(L) 52.73% 受控法团权益 配偶权益 刘翊先生(附注2、6) 与另一人士共同持有的权益 210,930,000(L) 52.73% 受控法团权益 附注: (1) 英文字母「L」指该人士於本公司股份中的好仓。 (2) 於2016年1月31日,李向利先生、张爱英女士及刘翊先生签订一致行动契约,认可并确认其於截至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期间并於该等契约签订日期之後就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事宜均为行动一致人士。根据契约,张爱英女士与刘翊先生应依据李向利先生所作决策於本集团成员公司股东及董事会会议上行使其表决权支持李向利先生有关本 集团经营与管理的重大事宜所作决策。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一致行动的控股股东」一节。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向利先生、张爱英女士及刘翊先生被视为於其各自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3) LeonCornerstoneInvestmentHoldingLimited(「LeonInvestment」)由李向利先生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李向利先生被视为於LeonInvestment所持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4) 张爱英女士为李向利先生之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向利先生与张爱英女士被视为於其各自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 有权益。 (5) SwanStoneInvestmentHoldingLimited(「SwanStone」)由张爱英女士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张爱 英女士被视为於SwanStone所持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6) HawkFlying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HawkFlying」)由刘翊先生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翊 先生被视为於HawkFlying所持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概无任何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或根据《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3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於股份中的权益 於2016年12月31日,下列人士(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由本公司备存的登记册内所记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股东名称 权益性质 股份数目 的概约百分比 魏雅娟女士(附注2) 配偶权益 210,930,000(L) 52.73% LeonInvestmen(t 附注3) 实益拥有人 126,090,000(L) 31.52% SwanStone(附注4) 实益拥有人 49,290,000(L) 12.32% HawkFlying(附注5) 实益拥有人 35,550,000(L) 8.89%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受控法团权益 46,500,000(L) 11.6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附注6) 中国检验有限公司 受控法团权益 46,500,000(L) 11.63% (「中检公司」)(附注6) 中龙检验认证(香港)有限公司 实益拥有人 46,500,000(L) 11.63% (「中龙」)(附注6) 李德新先生(附注7) 受控法团权益 23,700,000(L) 5.93% NewVirtueInvestmentHolding 实益拥有人 23,700,000(L) 5.93% Limited(「NewVirtue」)(附注7) 郑光平女士(附注8) 配偶权益 23,700,000(L) 5.93%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附注9) 受控法团权益 20,408,000(L) 5.10% Sinotruk(BVI)Limited(附注9) 受控法团权益 20,408,000(L) 5.10%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附注9) 受控法团权益 20,408,000(L) 5.10% 中国重汽(香港)国际资本 受控法团权益 20,408,000(L) 5.10% 有限公司(附注9) 中国重汽(香港)投资控股 实益拥有人 20,408,000(L) 5.10% 有限公司(附注9)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39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附注: (1) 英文字母「L」指该人士於本公司股份中的好仓。 (2) 魏雅娟女士是刘翊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魏雅娟女士被视为於刘翊先生拥有权益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 益。 (3) LeonInvestment由李向利先生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向利先生被视为於LeonInvestment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4) SwanStone由张爱英女士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张爱英女士被视为於SwanStone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中拥有权益。 (5) HawkFlying由刘翊先生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翊先生被视为於HawkFlying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 拥有权益。 (6) 中龙为中检公司(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检公司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被 视为於中龙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7) NewVirtue由李德新先生实益及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德新先生被视为於New Virtue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中拥有权益。 (8) 郑光平女士是李德新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郑光平女士被视为於李德新先生拥有权益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 权益。 (9) 中国重汽(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20,408,000股股份。中国重汽(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重汽(香港) 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重汽(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51%权益由Sinotruk(BVI)Limited实益拥有。Sinotruk(BVI)Limited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并不知晓除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以外任何其他人士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由本公司备存的登记册内所记录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权益或淡仓。 4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获得的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於董事会报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至少25%已根据《上市规则》由公众持有。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或香港法律并无有关优先购股权的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公司客户群主要由国有及私营煤炭开采公司、煤炭分销公司及发电公司组成。本公司客户亦包括让我们按服务订单基准提供特定服务的其他一般客户。我们的供应商包括港口公司、采样设备公司、第三方劳务派遣供应商及业主。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最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的约53.4%。本集团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的约63.8%。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最大供应商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约52.6%。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约73.4%。 据董事所知,概无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的董事、彼等联系人或股东於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五大供应商中持有任何权益。 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 我们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持久,我们认为,公正、高品质的检测及检验对我们的客户而言至关重要。为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我们实行符合法定或行业标准的质量控制和经营措施,要求雇员严格遵守该等措施,致力於提供值得信赖的煤炭检测及检验服务。与此同时,我们於每个服务中心拥有经验丰富的销售及市场推广队伍,以更好地理解及服务客户需求。 我们通常存置一份核准供应商名单。我们按年审核该名单,并考虑是否应删除或添加任何供应商。在选择新供应商时,我们通常会考虑该候选供应商是否已通过相关质量认证、是否已获取相关生产许可证及�u或是否收到良好推荐。通常,每一种主要设备、仪器或所需服务均有至少两家供应商,以尽量减低我们的运营中断风险,保持货源稳定,确保从供应商处获得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41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雇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836名雇员。本集团雇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金、花红及现金补贴。通常情况下, 雇员薪酬根据每名雇员的绩效、资格、职位和资历决定。我们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险缴纳规定。为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社会福利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我们须代表雇员每月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发生任何对本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罢工或重大劳资纠纷。本公司与其雇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关连交易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1条的规定须予以披露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所载「关联方交易」一节所披露者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与本集团业务有关且董事在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重要合约。 关联方交易 於本年度内,若干关连方与本公司订立交易,披露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关联方交易」附注33。董事会确认,该等关联方交易概不构成《上市规则》所定义之须予披露之关连交易。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於2016年7月12日在联交所上市。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54.6百万元(经扣除包销佣金及相关成本和开支)。於董事会报告日期,本公司已根据招股章程所披露之所得款项用途动用部分款项。 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人民币百万元) 所得款项用途 可用 已用 於黄骅港兴建新服务设施 16.4 2.5 於唐山港兴建新服务设施 13.7 5.8 於天津港兴建新服务设施 10.9 �C 於秦皇岛港兴建新服务设施 8.2 �C 为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 5.4 �C 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已存置於持牌银行作为计息存款。 4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 遵守法律法规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遵守在所有重大方面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 期後事项 报告期後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本集团并无重大事项。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成立审核委员会。其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杨荣兵先生(主席)、王梓臣先生及赵虹先生,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之专业资格或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讨论及审阅了本年报和本年度内本集团之财务业绩。其亦与管理层讨论及审阅了本公司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本公司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本公司年度综合财务报表。 核数师 本公司於2016年委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本公司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作出重新委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核数师的提案,以供审议通过。 刊发年报 本年报中英文版本均可於本公司网站www.huaxialihong.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浏览。 凡选择或被视为同意通过本公司网站收取公司通讯的股东,如因任何理由以致收取或获准浏览本公司网站登载的公司通讯出现困难,可於提出要求下即获免费发送年报印刷本。股东可随时更改其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及语言版本。 股东可要求收取年报的印刷本或更改其选择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及语言版本,惟须发出不少於7日的书面通知至本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电邮至 hkinfo@computershare.com.hk。 承董事命 执行董事 李向利先生 香港,2017年3月14日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43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列载於第49至114页的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此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损益表、其他全面收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了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表现及合并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准 我们已根据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国际道德准则制定委员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於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4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致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於计提减值拨备人民币 为评估管理层的判断,我们透过测试管理层编制的账龄 817,000元前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为人民币 分析覆核有关结余是否逾期倘有逾期结余,我们则会考 22,876,000。 虑影响该等逾期结余收回情况的相关资料,包括客户的 历史还款模式、任何纠纷的迹象以及截至我们的审计程 厘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是否可收回及是否需要计 序完成为止有否收到任何年终後付款。 提减值拨备涉及管理层判断。管理层考虑的具体因素包 括结余的账龄、客户所在地,近期历史还款模式及有关 就获确认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而言,我 客户信誉的任何其他可供查阅资料。 们了解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及评估所作拨备。 有关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 於财务报表附注3及20。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於计提减值拨备人民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评估本集团所采用的假设、方法及 币1,028,000元前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为人民币 折现率。我们评估预测收入增长及减值评估中所采用的 60,666,000元,该等物业、厂房及设备被视作对财务 利润率,及本集团披露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的恰 报表有重大影响。管理层对减值的评估属复杂且需要高 当性。 度判断,并基於受预期的未来市场或经济状况影响的若 干假设(包括预测现金流量及折扣率)作出。 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於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3及13。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45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致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年度报告内的其他信息 董事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於年度报告内的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基於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公允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合并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合并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职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对全体股东作出报告,除此以外,本报告并无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核数师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合并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报可被视作重大。 4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致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 假陈述,或�R驾於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於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於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交易和事项。 就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 责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47 2016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致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後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夥人是唐嘉欣。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 2017年3月14日 4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5 186,466 155,789 销售成本 (90,107) (75,340) 毛利 96,359 80,449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1,413 1,209 销售及分销开支 (2,053) (1,374) 行政开支 (53,171) (45,548) 其他开支 (2,938) (602) 融资成本 7 (1,559) (1,111) 应占合营企业利润 7 �C 税前利润 6 38,058 33,023 所得税开支 10 (4,430) (5,448) 年内利润 33,628 27,575 以下各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33,628 27,607 非控股权益 �C (32) 33,628 27,575 其他全面收益 於随後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2,473 753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款) 2,473 753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36,101 28,328 以下各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36,101 28,360 非控股权益 �C (32) 36,101 28,328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12 人民币9.69分 人民币9.20分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49 2016年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3 59,638 35,455 投资物业 14 22,282 23,49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5 10,370 10,572 商誉 16 572 572 无形资产 17 820 50 於合营企业的投资 18 1,507 �C 延迟税项资产 19 1,828 2,49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1 15,112 322 非流动资产总值 112,129 72,958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20 22,059 29,03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1 9,308 9,339 可供出售投资 22 9,000 26,000 已抵押存款 23 812 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 63,450 58,147 流动资产总值 104,629 122,558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24 4,615 4,096 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 25 28,557 75,558 计息银行贷款 26 �C 30,000 应纳税款 226 4,603 流动负债总额 33,398 114,257 流动资产净值 71,231 8,30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83,360 81,259 5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其他计息借款 26 10,000 20,000 应付利息 27 1,210 260 延迟税项负债 19 500 �C 非流动负债总额 11,710 20,260 资产净值 171,650 60,999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28 131 65 储备 29 171,519 60,773 171,650 60,838 非控股权益 �C 161 权益总额 171,650 60,999 李向利 刘翊 董事 董事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51 2016年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 实缴资本 *法定 *汇兑波动 非控股 股本 盈余(i) *资本储备 储备金 储备 *保留利润 合计 权益 权益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C 15,000 27 7,947 �C 87,092 110,066 193 110,259 年内利润 �C �C �C �C �C 27,607 27,607 (32) 27,575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与国外业务相关的 汇兑差额 �C �C �C �C 753 �C 753 �C 753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C 753 27,607 28,360 (32) 28,328 实缴资本盈余转向 资本储备 �C (15,000) 15,000 �C �C �C �C �C �C 资本供款 65 �C 51,224 �C �C �C 51,289 �C 51,289 认定分销(ii) �C �C (47,877) �C �C �C (47,877) �C (47,877) 利润分派(iii) �C �C �C �C �C (81,000) (81,000) �C (81,000) 保留利润转拨 �C �C �C 543 �C (543) �C �C �C 於2015年12月31日及 2016年1月1日 65 �C 18,374 8,490 753 33,156 60,838 161 60,999 年内利润 �C �C �C �C �C 33,628 33,628 �C 33,628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 与海外业务相关的 汇兑差额 �C �C �C �C 2,473 �C 2,473 �C 2,473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C 2,473 33,628 36,101 �C 36,101 发行股份(附注28) 66 �C 84,290 �C �C �C 84,356 �C 84,356 股份发行开支 �C �C (9,645) �C �C �C (9,645) �C (9,645) 出售附属公司 �C �C �C �C �C �C �C (161) (161) 保留利润转拨 �C �C �C 2,936 �C (2,936) �C �C �C 於2016年12月31日 131 �C 93,019 11,426 3,226 63,848 171,650 �C 171,650 * 於2016年12月31日,该等储备账包括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内的综合储备人民币171,519,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60,773,000元)。 (i) 本集团实缴资本盈余指2015年1月1日北京华夏力鸿商品检验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力鸿」)的已发行资本。 (ii) 根据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的重组安排,李向利、张爱英、刘翊、李德新、张佳琦及北京力鸿基石 投资有限公司各自转让其在北京华夏力鸿的股本权益总额至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华夏力鸿检验有限公司,对价为人民币 47,877,000元,并已於2016年1月结清。 (iii) 本公司注册成立前,由北京华夏力鸿及其附属公司开展主要经营活动。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北京华夏力 鸿向当时的股东派付保留利润人民币81,000,000元。 5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税前利润 38,058 33,023 已就下列各项作出调整: 应占合营企业利润 (7) �C 融资成本 7 1,559 1,111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 6 6,282 7,159 投资物业的折旧 6 1,211 808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6 286 295 无形资产摊销 6 24 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净额 6 53 27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6 (221) (901) 首次公开发售相关费用 9,567 9,962 贸易应收款项的减值�u(减值拨回) 6 508 (7) 在建工程减值 6 1,028 �C 58,348 51,484 存货减少 �C 305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少�u(增加) 6,922 (11,515)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 (1,967) (1,724) 贸易应付款项增加 519 1,891 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增加�u(减少) (5,495) 1,308 经营产生的现金 58,327 41,749 已付所得税 (8,068) (2,352)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50,259 39,397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53 2016年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 (35,406) (17,75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付款 �C (3,197) 无形资产付款 (794) �C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得款项 38 18 购买可供出售投资 (63,500) (136,210)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 80,500 141,710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6 221 901 购买合营企业的权益 (1,500) �C 处置附属公司 (161) �C 已抵押存款减少�u(增加) (779) 900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21,381) (13,628)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84,356 51,238 新增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C 50,000 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40,000) �C 已付利息 (609) (823) 分销 �C (81,000) 首次公开发售相关费用付款 (21,918) (7,856) 偿还认定分销(i) (47,877) �C 融资活动(所用)�u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26,048) 11,5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830 37,328 外汇汇率变动影响净额 2,473 75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147 20,066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450 58,147 (i) 根据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的重组安排,李向利、张爱英、刘翊、李德新、张佳琦及北京力鸿基石 投资有限公司各自转让其在北京华夏力鸿的股本权益总额至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华夏力鸿检验有限公司。对价为人民币 47,877,000元,并於2016年1月结清。 5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016年12月31日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家於2015年7月29日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於POBox1350,Clifton House,75 FortStreet,Grand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本公司股份自2016年7月12日已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为「本集 团」)主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的煤炭与焦炭检测及检验。 董事认为,本公司由李向利及张爱英控制。李向利及张爱英为夫妻。 关於附属公司资料 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u 已发行普通�u 本公司应占 名称* 注册及营业地点 注册股本 权益百分比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ChinaLeonInspectionHolding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美元 100 �C 投资控股 (BVI)Limited 华夏力鸿检验有限公司 中国 100港元 �C 100 投资控股 香港 北京华夏力鸿商品检验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检验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50,000,000元 秦皇岛力鸿煤炭检测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及焦炭检测、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000,000元 检验及相关服务 唐山华夏力鸿商品检验 中国 人民币 �C 100 检验、检测、评估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000,000元 及检验技术开发 天津华夏力鸿煤炭检测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及焦炭检验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000,000元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55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 公司及集团资料(续) 关於附属公司资料(续) 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如下:(续) 注册成立�u 已发行普通�u 本公司应占 名称* 注册及营业地点 注册股本 权益百分比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南京力鸿煤炭检测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焦炭及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3,000,000元 矿物检验 广州力鸿煤炭检测 中国 人民币 �C 100 专业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440,000元 河北力鸿矿产品检验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检验技术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3,000,000元 谘询服务 湖南力鸿煤炭检测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焦炭及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3,000,000元 矿物检测及检验 珠海力道鸿图煤炭检测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煤炭及矿物检测、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000,000元 检验及谘询服务 北京华夏力鸿软件开发 中国 人民币 �C 100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000,000元 以及电脑及设备销售 天津圣德天工采样技术 中国 人民币 �C 100 科研、技术服务及 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10,000,000元 商业服务 * 各公司并未注册英文名称,故而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贵公司管理层在直接翻译公司中文名。 所有该等公司均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5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1 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除已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投资外,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及除另有所指外,所有数值均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数。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本集团可支配其所涉及的投资对象的可变收益或从中拥有权利且该权利能决定投资对象的可变收益(即赋予本集团现时权力以主导投资对象的相关活动影响可变回报)时,则实现控制。 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低於投资对象过半数投票权或类似权利,则本集团评估其是否对投资对象拥有控制权时,应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其包括: (a) 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权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 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及 (c) 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使用与本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并於相同申报期间编制。附属公司业绩於本集团获得对其的控制权之日起至失去该等控制权之日综合入账。 即使非控股权益之业绩出现赤字差额,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应归属予本集团母公司之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所有有关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的集团内资产与负债、权益、收益、开支及现金流量已於综合入账时悉数撇销。 倘事实及情况表明上述控制权的三个因素中的一个或多个出现变动时,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对投资对象是否拥有控制权。未失去控制权的附属公司所有权权益变动应入账为权益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其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计入权益的累积换算差额;并确认(i)已收对价的公允价值;(ii)所保留任何投资的公允价值;及(iii)损益账中任何因此产生的盈余或亏损。倘本集团已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本集团股份组成部分按要求以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利润(如适用)。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57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2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首次於本年度财务报表中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之权益的会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2011年) 年度改进2012-2014周期 修订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 之修订、《国 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 际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国 际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2011 年)及年度改进2012-2014周期与本集团财务报表的编制无关外,修订之性质及影响如下: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仅对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进行完善,该修订本厘清: (i)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重要性规定; (ii) 损益表及财务状况表中行内特定项目可分拆; (iii) 实体可对其所呈列於财务报表的附注灵活排序;及 (iv) 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及合营企业的其他全面收益的份额须合并为单一行项目呈列,且须对随後将会或不 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进行分类。 此外,该等修订亦厘清财务状况表及损益表中呈列新增小计时所采用的规定。该等修订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5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财务报表内尚未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的分类及计量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4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厘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1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未实现递延税项资产亏损确认1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 投资物业转让2 2014-2016年度改进周期 修订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 1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可采用 预期适用於本集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详情如下: 於2016年6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阐述以下三大方面:计量用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的归属条件的影响;就预扣若干金额以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有关的雇员税务责任且具有净额结算功能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的分类;并考虑因修改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的条款及条件而令其从以现金结算变为以权益结算的情况。该等修订厘清,於计量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时用於解释归属条件的方法亦适用於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该等修订引入一项例外情况以便就预扣若干金额以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有关的雇员税务责任且具有净额结算功能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於符合若干情况下,全部分类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此外,该等修订厘清,若修改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的条件及条款,令其成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则该交易自修订日起入账列作以权益结算的交易。本集团预计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59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於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项目之所有阶段集於一起以代替《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全部先前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处理之新规定。本集团预期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於2016年,本集团对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作出了高阶评估。初步评估基於现行可用信息,可能根据未来适用於本集团之详细分析或额外合理可支持资料而变更。有关预期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概述如下: (a) 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预期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不会对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响。预期将继 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现时以公允价值持有的金融资产。由於本集团有意於可预见未来持有该等投资,现时持作可供出售权益投资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且本集团预计采用期权呈列其他全面收益中的公允价值变动。就权益投资而言,其他全面收益录得的损益於该等投资终止确认时不能回收至损益。 (b) 减值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并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而以摊销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应收租赁款项、贷款承诺和 财务担保合同的债务工具减值须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式以12个月或以生命周期为基础入账。本集团预期将使用简化方法且预计根据所有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剩余周期内的所有现金差额的现值计量周期内预期损失。於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後,本集团将综合考虑所有合理及可支持的资料(包括前瞻因素)以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预算作出更详尽的分析。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有关处理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的规定的不一致性。该等修订规定,当投资者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悉数确认损益。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时,由该交易所产生的损益於投资者的损益中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於该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为限。该等修订即将应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於2016年1月剔除以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的强制生效日期,而新的强制生效日期将於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会计审阅完成後厘定。然而,该等修订目前可采纳。 6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一个新的五步模式,将应用於来自客户合约产生之收益。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入按能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获得之对价金额确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入提供更加结构化之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广泛之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收入总额,有关履行责任、不同期间之间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之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之资料。该准则将取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所有现时收入确认之规定。於2016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修订,就确定履约责任、有关委托人与代理人及知识产权许可方面的应用指引以及过渡方面解决实施问题。该等修订亦旨在协助确认实体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更一致 的应用以及降低成本及应用的复杂性。本集团预计於2018年1月1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正评估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 排是否包括租赁、准则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优惠及准则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涉及 租赁法律形式交易的内容。该准则载列确认、计量、呈报及披露租赁的原则,并要求承租人就大部分租赁确 认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给予承租人两项租赁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赁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日期, 承租人将确认於租赁期作出租赁付款为负债(即租赁负债)及代表可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为资产(即有使用权资产)。除非有使用权资产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物业的定义,有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租赁负债其後会就反映租赁负债利息而增加及因租赁付款而减少。承租人将须分别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有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承租人将亦须於若干事件发生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例如由於租赁期变更及用於厘定该等付款的一项指数或比率变更而引致未来租赁付款变更。承租人一般将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数额确认为有使用权资产的调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内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相同的分类原则对所有租赁进行 分类,并将之分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期自2019年1月1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正对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的影响作出评估。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要求有关实体作出披露,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 动,包括现金流量及非现金流量产生的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表作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 2017年1月1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可更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但其颁布目的为说明与以公平价值计量的债 务工具相关的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修订清楚说明实体於评估是否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扣可扣减暂时差异时,需要考虑税务法例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差异转回时可用作抵扣的应课税溢利的来源有所限制。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溢利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值的部分资产的情况。本集团预期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61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合营企业投资 合营企业为一项共同安排,据此,拥有该安排共同控制权的各方有权享有该合营企业的资产净值。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约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仅在当相关活动要求共同享有控制权的各方作出一致同意之决定时存在。 本集团於合营企业的投资乃根据权益会计法按本集团所占资产净值扣除减值亏损後於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列 示。我们已作出调整,以使可能存在的不同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本集团应占收购後的业绩与合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载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此外,倘一项变动直接於合营企业的股权中确认,则本集团将於综合权益变动表中确认其股本的任何变动(倘适用)。除未实现亏损能为转让资产之减值提供证据的情况外,本集团与其合营企业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本集团於合营企业的投资程度对销。合营企业产生的商誉为本集团於合营企业之投资的一部分。 业务合并及商誉 业务合并采用购买法列账。转让对价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即本集团所转让资产、本集团承担之所收购公司前拥有人负债与本集团为换取所购公司控股权而发行的股本权益於收购日的公允价值的总和。就各项业务合并而言,本集团选择是否按公允价值或占所收购公司的可识别资产净值的比例计量於收购公司的非控股权益(为现有所有权权益及授权其所有人在清盘情况下按比例分占资产净值)。非控股权益的所有其他组成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收购相关成本於产生时入账。 当本集团收购业务时,会根据约定条款、收购日的经济环境及有关条件来评估承担的金融资产及负债,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及列示。其包括区分被收购方所订立的主合约中的嵌入式衍生工具。 倘业务合并为分阶段实现,在合并日前享有的权益应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且任何产生的损益於损益中确认。 收购方将予转让的任何或有对价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分类为资产或负债的或有对价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於损益中确认。分类为权益的或有对价并不重新计量且随後结算於权益内列账。 6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业务合并及商誉(续) 商誉起初按成本计量,即已转让对价、就非控股权益确认金额及本集团任何之前於被收购方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超逾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及所承担负债的差额。如该对价和其他项目的总和低於所收购资产净值的公允价值,其差额(经重估後)将於损益确认为议价收购收益。 初步确认後,商誉按成本减任何累积减值亏损计量。商誉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或倘出现任何事件或情况转变显示账面值可能减值,则须进行更频密的测试。本集团每年於12月31日进行其商誉减值测试。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业务合并中所收购的商誉应当於收购日分摊至本集团预计能自业务合并的协同效应中收益的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而不论本集团的其他资产或负债是否分摊至该等单位或单位组别。 减值乃透过评估与商誉有关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的可收回金额而厘定。倘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的可收回金额低於账面值,则确认减值亏损。就商誉确认的减值亏损不会於其後的期间拨回。 当商誉分摊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且该单位内的部分营运被出售,则在确认出售损益时,出售营运相关的商誉也被包括在营运账面值中。在此情况下出售的商誉乃根据所出售的营运及所保留的现金产生单位部分的相关价值而计量。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63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公允价值计量 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可供出售投资。公允价值为市场参与者於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让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计量乃根据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於资产或负债主要市场或(在无主要市场情况下)最具优势市场进行而作出。主要或最具优势市场须为本集团可进入的市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乃按假设市场参与者於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会以最佳经济利益行事计量。 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须衡量市场参与者能通过最大限度使用该资产达致最佳用途,或将该资产出售予将最大限度使用该资产达致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产生经济效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纳适用於不同情况且具备充分数据以供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以尽量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数据及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所有其公允价值於财务报表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及负债乃按下述公允价值等级分类,分类乃基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的最低层输入数据进行: 第1级- 基於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 基於对公允价值计量而言属重大的可观察(直接或间接)最低层输入数据的估值方法 第3级- 基於对公允价值计量而言属重大的不可观察最低层输入数据的估值方法 在财务报表重估确认的资产及负债,本集团透过於各报告期末重新评估分类(基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的最低层输入数据)确定是否发生不同等级转移。 6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非金融资产减值 倘一项资产(存货、金融资产及投资物业除外)存在减值迹象,或需要进行年度减值测试,则会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及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的较高金额计算,并按个别资产厘定,除非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不能基本上独立於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在该情况下,可收回金额将按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厘定。 仅於资产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方会确认减值亏损。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反映当前市场对资金时间价值及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估之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於与减值资产功能一致的开支分类内产生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於产生期间在损益表中支销。 於各报告期末会就是否有迹象显示之前确认的减值亏损可能已不存在或可能减少作出评估。倘存在上述迹 象,则会估计可收回金额。仅当用以厘定之前确认的资产(商誉除外)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出现变动时方会拨回有关资产的减值亏损,惟拨回金额不得超过倘过往年度并无就该资产确认减值亏损情况下原应厘定的账面值 (扣除任何折旧�u摊销)。该等减值亏损拨回计入产生期间的损益表。 关联方 以下人士将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联: (a) 倘为以下人士或其近亲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i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或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65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关联方(续) (b) 该人士为符合下列任何条件的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 (ii) 实体为另一实体(或另一实体的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iii) 该实体与本集团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实体为一名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公司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的实体的雇员利益设立离职後福利计划;(倘本集团本身为该 计划)及离职後福利计划之赞助雇主; (vi) 该实体由(a)项所列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 (a)(i)项所列人士对该实体具有重大影响力或为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及 (viii) 该实体或构成其部分的任何集团成员向本集团或本集团的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成员服务。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及令资产达致其营运状况及送抵有关地点作其拟定用途的任何直接应计费用。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投产後所产生的支出,如维修及保养费用,一般於产生期间在损益表中支销。於符合 确认准则的情况下,用於重大检测的支出将於该资产的账面值中拨充资本,列作重置项目。倘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重要部分需不时更换,则本集团会将该等部分确认为拥有特定可使用年期的个别资产,并予以相应折旧。 6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折旧(续) 折旧以直线法按每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估计可使用年期撇销其成本至其剩余价值计算。就此而言,所使用的主要年率如下: 土地及楼宇 4.75% 车辆 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19%至31.67% 租赁物业装修 20%至33.33% 因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不同部分使用寿命不同,该项目成本於不同部分间合理分派,故各部分均单独折旧。剩余价值、使用寿命及折旧方法至少於每个财政年度结算日进行审查及调整(如适当)。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包括初步确认的任何重大部分)於出售时或预期使用或出售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於终止确认资产的年度在损益表确认的任何出售或报废损益,为有关资产的销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账面值的差额。 在建工程指在建的楼宇,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且不作折旧。成本包括建设期内的直接建设成本及相关借入资金的资本化借款成本。当在建工程完成并可使用时,将被重新分类至适当物业、厂房及设备类别。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指於为赚取租金收入及�u或资本增值或在一般业务过程中出售而持有的土地和楼宇(包括根据物业 经营租赁持有的符合投资物业定义的租赁权益)(用於生产或供应商品或服务或行政用途的物业除外)中的权 益。有关物业初始按成本(包括交易费用)计量。初步确认後,投资物业应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折旧应按投资物业的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撇销其成本。倘於业主占用期间结束时,有证据显示业主所占有物业的用途发生改变,则该物业将转拨至投资物业。 当投资物业出售或永久停止使用及预计不会从出售中获得未来经济收益时,会被取消确认。取消确认该资产所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该资产的账面值差额计算)载於年内损益表,该资产於该表中被取消确认。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67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单独购买的无形资产以初步确认的成本计量。业务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於收购当天的公允价 值。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期被评估为有固定年期或者无固定年期。有固定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随後於其可使用经济年期内摊销,并於出现任何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评估。有固定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期及摊销方法至少於各财政年末进行审查。 专利及特许权 已购入的专利及特许权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并以直线法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或相关特许权年期之中较短者摊销。 研发成本 所有研究成本於其产生时於损益表中扣除。 开发新产品项目中产生的开支仅当本集团可证明以下各项时方可予以资本化及递延: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销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拟完成该无形资产且能够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有足够的资源完成该等项目及有能力可靠计量开发阶段的开支。不符合该等标准的产品开发开支於产生时计入损益。 租赁 出租人仍保留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回报及风险的租赁均列为经营租赁。倘本集团为出租人,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出租的资产计入非流动资产,而经营租赁项下的应收租金则以直线法於租期内计入损益表。倘本集团为承租人,根据经营租赁的应付租金扣除自出租人收取的任何优惠後按直线法於租期内从损益表中扣除。 经营租赁项下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初步按成本列账并随後按租期以直线法确认。 6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初步确认及计量 金融资产於初步确认时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投资,或於有效对冲中指定为对冲工具的衍生工具(视情况而定)。金融资产於初步确认时按公允价值加收购金融资产产生的交易成本计量,除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所有以常规方式购买及销售的金融资产於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资产当日)确认。常规买卖指规定於一般由市场规例或惯例确立的期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其後计量 金融负债的其後计量取决於以下分类: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为并非活跃市场所报具固定或可厘定支付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於初始计量後,该等资产乃随後采用实际利率法减任何减值拨备按摊销成本计量。计算摊销成本时考虑收购时所产生的任何折让或溢价以及作为实际利率一部分的费用或成本。实际利率摊销乃於损益表入账列作其他收入及收益。减值产生的亏损於贷款融资成本及应收款项其他开支中确认。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乃於上市及非上市股本投资中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列为可供出售的权益投资既未分类为持作交易亦未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计入损益的权益投资。该类别之债务证券指拟於无限期内持有并可能因流动资金需要或因市况变动而出售的金融投资。 於初步确认後,可供出售金融投资随後按公允价值计量,未变现损益於该投资终止确认前於可供出售投资估值储备内确认为其他全面收益,终止确认时累计损益乃於损益表内确认,或直至该投资厘定为减值时於损益中确认累计损益,届时累计损益乃从可供出售投资估值储备重新分类为损益表中的其他损益。於持有可供出售金融投资期间所赚取的利息及股息分别列作利息收入及股息收入呈报,并根据下文「收入确认」所载的方式在损益表确认为其他收入。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69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续) 倘由於(a)估计合理公允价值之差异变动范围就该投资而言属重大或(b)估计公允价值时未能合理评估并利用有关范围内的各估计发生的可能性,而未能可靠地计量非上市权益投资之公允价值,则有关投资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 本集团会评估在短期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能力及意向是否仍属适当。在罕有的情况下,当因市场不活跃而导致该集团无法买卖该等金融资产时,在管理层有能力且有意向於可预见未来持有该等资产或持有该等资产至到期的情况下,本集团可选择重新分类该等金融资产。 对於重新分类划出可供出售类别之金融资产,则於重新分类日期之公允价值账面值将为其新的摊销成本并且任何该资产於之前已确认之盈亏将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投资之剩余年限於损益内摊销。任何新摊销成本与到期金额间之差额亦将使用实际利率法按该项资产之剩余年限摊销。倘该资产随後厘定为减值,则权益内计入之金额将重新分类至损益表。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或(如适用)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於下列情况下将终止确认(即於本集团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移除): 取自该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 本集团已转让其收取自该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或根据「转手」安排在没有严重延误的情况下承 担向第三方悉数支付已收取现金流量的责任,及(a)本集团已转让该项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 (b)本集团并无转让或保留该项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但已转让该项资产的控制权。 倘本集团已转让其收取自该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或订立转手安排,其会评估其是否已保留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及回报以及保留至何种程度。倘本集团并无转让亦无保留该项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亦无转让该项资产的控制权,则该项资产将按本集团持续涉及该项资产的程度确认入账。在此情况下,本集团亦确认相关负债。已转让资产及相关负债乃按反映本集团已保留的权利及责任的基准计量。 本集团就已转让资产作出一项担保而导致持续涉及时,已转让资产乃以该项资产的初始账面值及本集团或须偿还的对价数额上限中的较低者计算。 7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显示一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出现减值。倘於资产初步确认後 发生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影响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而该影响能够可靠估计,则存在减值。减值证据可能包括单个债务人或一组债务人正面临重大财务困难、违约或未能偿还利息或本金、彼等将有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有可观察数据显示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的减少,例如欠款数目或与违约相关的经济状况出现变动。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 对於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首先会评估个别重大金融资产或按组合基准评估个别非重大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倘本集团认定并无客观证据显示按个别基准评估的金融资产出现(无论是否重大)减值,则有关资产会归入一组具有相似信贷风险特徵的金融资产,并按组合基准评估有否减值。经个别评估减值且已确认或持续确认减值亏损的资产不会纳入组合减值评估之内。 已确认的任何减值亏损金额会按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包括未产生的未来信贷亏损)的差额计量。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会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即初步确认时所用的实际利率)折现。 资产账面值透过使用拨备账削减,而亏损在损益表内确认。利息收入按已扣减的账面值持续累计,并采用计量减值亏损时用以贴现未来现金流量的利率累计。贷款及应收款项连同任何相关拨备於不存在日後收回的实际可能性及所有抵押品已变现或转让予本集团时撇销。 倘估计减值亏损的金额在其後期间因确认减值後发生的事项出现增减,则先前确认的减值亏损可通过调整拨备账而增减。倘撇销於其後收回,则收回金额将以其他开支计入损益表。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71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投资 就可供出售金融投资而言,本集团会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有否客观证据显示一项投资或一组投资出现减值。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减值时,其成本(扣除任何本金付款和摊销)和其现有公允价值,扣减之前於损益表内确认之任何减值亏损之差额,将自其他全面收益移除,并在损益表中确认。 倘权益投资被列作可供出售类别,则客观证据将包括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大幅或长期跌至低於其成本。「大 幅」是相对於投资之原始成本评估,而「长期」则相对於公允价值低於原始成本之期间而评估。倘出现减值证据,则累计亏损(按收购成本与现时公允价值之差额减该项投资先前在损益表内确认的任何减值亏损计量)将从其他全面收益中移除,并於损益表内确认。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股本工具的减值亏损不可通过损益表拨回,而其公允价值於减值後的增加部分会直接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确定是否属「大幅」或「长期」时须作出判断。在作出判断时,本集团会评估(其中包括)一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少於其成本的持续时间或程度。 金融负债 初步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於初步确认时被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贷款及借款或於有效对冲中指定为对冲工具的衍生工具(视情况而定)。 所有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允价值确认及倘为贷款及借款,则应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其後计量 金融资产之其後计量取决於彼等以下的分类情况: 7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负债(续) 贷款及借款 於初步确认後,计息贷款及借款随後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影响微不足道,则按成本列 账。终止确认负债及按实际利率法摊销过程中产生的损益在损益表内确认。 计算摊销成本时考虑收购所产生的任何折价或溢价以及作为实际利率一部分的费用或成本。实际利率摊销於损益表内列为融资成本。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於负债责任解除、撤销或届满时终止确认。 倘现有金融负债由同一放债人提供但条款差异甚大的另一金融负债替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已作重大修订,则有关替代或修订被视作终止确认原有负债并确认新负债,而各账面值之差额则於损益表确认。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者列账。成本按加权平均基准厘定,且就在制品及制成品而言,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适当比例的杂项开支。可变现净值基於估计售价减完成及出售将产生的任何估计成本厘定。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以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并於购入後一般在三个月内到期,且没有重大价值变动风险的短期及高度流通投资,再扣除须按要求偿还及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方面不可或缺的银行透支。 就综合财务状况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并无限制用途的手头及银行现金(包括定期存款及与现金性质相若的资产)。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73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即期及递延税项。与於损益外确认的项目相关的所得税於损益外的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权益中确认。 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按预期可自税务机关收回或支付予税务机关的金额,根据於报告期末已实施或实际上实施的税率(及税法),并计及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当时的诠释及惯例计量。 递延税项就报告期末资产及负债的税基及其就财务报告而言的账面值之间所有暂时性差额以负债法拨备。 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惟: 倘若递延税项负债於初步确认商誉或一宗非业务合并交易的资产或负债时产生,且在交易时对会计溢利 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均无影响,则属例外;及 就於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合资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课税暂时性差额而言,倘若拨回暂时性差额的时间 可以控制,且暂时性差额可能不会在可预见未来拨回,则属例外。 对於所有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结转的未动用税项抵免及任何未动用税项亏损,递延税项资产一律确认入账。 若日後有可能出现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扣该等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结转的未动用税项抵免及任何未动用税项亏损,则递延税项资产确认入账,惟: 倘与可扣减暂时性差额有关的递延税项资产於初步确认一宗非业务合并交易的资产或负债时产生,且在 交易时对会计溢利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均无影响,则属例外;及 就於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合资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扣减暂时性差额而言,仅在暂时性差额有可能在可 预见未来拨回,且日後有可能出现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扣该等暂时性差额时,方会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7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所得税(续)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於各报告期末予以审阅。若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用以抵扣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则扣减递延税项资产账面值。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於各报告期末重新评估,并於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用以收回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时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按预期应用於该期间(当资产被变现或负债被清还时)的税率,并基於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及税法)计量。 倘存在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即期税项资产抵销即期税项负债,且递延税项与同一课税实体及同一税务机关有关,则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可予抵销。 政府补助 倘可合理保证将能收取补助且将符合所有附带条件,则政府补助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倘补助与开支项目相 关,则於支销拟用於补偿的成本期间按系统基准确认为收入。 倘补贴与资产有关,则公允价值计入递延收入账,并按相关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期按年以等额分期拨入损益表或自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中扣除并透过减少折旧开支方式拨入损益账。 收入确认 收入於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收入能可靠计量时确认,基准如下: (a) 提供煤炭及焦炭检测及检验服务所得收入於提供议定服务时确认; (b) 销售货物所得收入於拥有权的重大风险与回报均已转至买家时确认,惟本集团既无参与管理有关管理权 亦无有效控制已售货物; (c) 租金收入於租期内按时间比例确认;及 (d) 利息收入采用将金融工具的估计未来现金按预计年期或较短期间(如适用)贴现至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 利率,按应计基准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75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雇员福利 社会退休金计划 本集团已按照当地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为雇员办理社会养老金计划。本集团每月向该等社会退休金计划作出供款。根据社会退休金计划规定,供款於应付时在损益表扣除。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除作出供款以外并无其他责任。 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 本集团已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为其雇员参与定额社会保障供款计划,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本集团每月就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作出供款,并按照应计基准自损益扣除。本集团除作出供款外并无其他责任。 除上述者外,本集团在雇员福利方面并无任何其他法定或推定责任。 借款成本 收购、建造或生产合资格资产(即须经过大量时间方可作拟定用途或出售的资产)直接应占借款成本,拨充为资本作为该等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资产大致上可作拟定用途或出售後,有关借款成本不再拨充资本。合资格资产未支出的专项借款作暂时性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从拨充资本的借款成本中扣除。所有其他借款成本於产生期间支销。借贷成本包括实体就借入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其他成本。 股息 末期股息於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後确认为负债。 因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授权董事宣派中期股息,故同时建议派付及宣派中期股息。因此,中期股息在建议派付及宣派时即确认为负债。 外币 该等财务报表均以人民币呈列。本集团各实体会厘定其各自功能货币,而载於各实体财务报表的项目均采用功能货币计量。外币交易初步采用交易当日现有功能货币汇率记录。以外币列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乃按报告期末的功能货币汇率换算。货币项目结算或换算产生的差额於损益表内确认。 按某外币历史成本计量的非货币项目乃采用初步交易当日的汇率换算。按某外币的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项目乃采用厘定公允价值当日的汇率换算。换算非货币项目产生的盈亏与确认该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盈亏作一致处理(即公允价值盈亏於其他全面收入或损益内确认项目的换算差额亦分别於其他全面收入或损益内确认)。 7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外汇(续) 若干海外附属公司功能货币乃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於报告期末,该等实体的资产及负债会按报告期末的现有汇率换算为人民币,而该等实体的损益表则按年内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於外汇波动储备累计。出售海外业务时,与该特定海外业务有关的其他全面收益部分於损益内确认。 於编制综合现金流量表时,於海外附属公司的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日期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於海外的附属公司整年经常产生的现金流量则按该年的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 编制本集团的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这会影响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呈报金额及其随附披露及或有负债的披露。该等假设及估计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引致须就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 判断 於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程中,除涉及估计数额的判断外,管理层作出以下对在财务报表中已确认数额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承担-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已就其投资物业组合订立商业物业租赁。基於对安排条款及条件的评估,本集团已确定,仍保留根据经营租赁租出物业之所有权的全部重大风险及回报。 投资物业及自用物业的分类 本集团厘定一项物业是否合资格作为投资物业,并制定作出有关判断的标准。投资物业为持作赚取租金或作资本增值或作两者用途的物业。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77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 日後的主要假设及报告期末的其他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该等来源存在重大风险,导致须对下个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进行重大调整)载列如下: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确定商誉是否减值。这需要估计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本集团估计使用价值时,须估计现金产生单位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用适合的贴现率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 递延税项资产 倘日後可能有足够可动用应课税溢利抵销税务亏损,则就未使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主要管理层判断须根据日後应课税溢利发生的时间及水平,以及日後税务规划策略厘定估计可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金额。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就客户无法支付所需款项引起的预计亏损计提拨备。本集团基於贸易应收款项余额的账龄、客户信誉及过往撇销经验进行估计。倘客户的财务状况将恶化,并导致实际减值亏损高於预期,则本集团须修订拨备基准且其未来业绩将会受到影响。 非金融资产(商誉除外)减值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所有非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任何减值迹象。本集团每年及於存在有关迹象时对无限年期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有迹象表明账面值或不可收回时对其他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即其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两者之较高者)时,则存在减值。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乃根据按公平原则进行具约束力的类似资产出售交易所得的数据,或可观察市价减出售资产的增量成本计算得出。计算使用价值时,管理层须估计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用适合的贴现率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 7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及投资物业的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 为厘定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及投资物业的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本集团定期审视市场状况的变化、预期实物耗损及资产维护情况。资产可使用年期是根据本集团以类似方式使用类似资产的过往经验估计。如物 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及投资物业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及�u或剩余价值与之前的估计不同,则应调整折旧金额。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按情况变化审视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 4. 经营分部资料 由於本集团收益及综合业绩供款主要来自煤炭检测与相关技术服务,其被视为单一的须申报分部且其申报方式与就资源安排及绩效评估向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内部汇报有关资料的方式一致,故并未按利润、资产及负债呈列任何分部资料。 地域资料 由於本集团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内地的客户,且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内地,故并未按地域分部呈列分部资料。 一名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本集团其中一名客户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10%或以上,为人民币 99,52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币82,032,000元)。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79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5.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包括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及已售材料的发票净值。 对本集团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的分析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检测服务 151,308 126,114 鉴定服务 25,832 21,814 见证及辅助服务 9,326 7,739 其他 �C 122 186,466 155,789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29 63 政府补助 528 149 租金收入 591 �C 1,148 212 收益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221 901 其他 44 96 265 997 1,413 1,209 8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6. 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税前利润经扣除�u(计入)以下各项得出: 2016年 2015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提供服务的成本 90,107 75,17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3 6,282 7,159 投资物业折旧 14 1,211 808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15 286 295 无形资产摊销 17 24 7 研发成本: 本年度开支 4,318 7,079 经营租赁项下最低租金: 土地及楼宇 6,333 5,524 核数师薪酬 1,916 2,50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薪酬): 工资及薪金 47,629 39,714 退休金计划供款 4,759 5,269 福利及其他开支 8,981 8,447 61,369 53,430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20 650 228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回 20 (142) (235) 508 (7) 在建工程减值 13 1,028 �C 银行利息收入 (29) (6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亏损净额 53 27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221) (901) 7. 融资成本 对融资成本的分析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利息 1,559 1,111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81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8. 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a)、(b)、(c)及(f)条以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2部 披露之年内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薪酬如下: 由於本公司於2015年7月29日注册成立,且除重组外并无开展任何其他业务,本公司於2015年并未委任任何董事、行政总裁或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2016年1月,李向利、张爱英及刘翊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王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於2016 年6月,杨荣兵、王梓臣及赵虹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若干董事已於过往年度收到其作为当前本集团旗下附属公司董事的薪酬。本公司该等附属公司财务报表所列账的各董事薪酬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袍金 267 �C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2,301 1,845 绩效相关花红 �C 700 退休金计划供款 141 141 2,442 2,686 2,709 2,686 (a) 独立非执行董事 年内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的袍金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杨荣兵 89 �C 赵虹 89 �C 王梓臣 89 �C 267 �C 年内并无应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的其他酬金。(二零一五年:零) 8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8. 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续) (b)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2016年 薪金、 津贴及 绩效 退休金 袍金 非现金利益 相关花红 计划供款 薪酬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李向利(行政总裁) �C 1,103 �C 47 1,150 刘翊 �C 659 �C 47 706 张爱英 �C 539 �C 47 586 �C 2,301 �C 141 2,442 非执行董事 王纲 �C �C �C �C �C �C 2,301 �C 141 2,442 2015年 薪金、 津贴及 绩效 退休金 袍金 非现金利益 相关花红 计划供款 薪酬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李向利 �C 655 400 47 1,102 刘翊 �C 655 200 47 902 张爱英 �C 535 100 47 682 �C 1,845 700 141 2,686 年内,并无任何董事或行政总裁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的安排。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83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9.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年内五名最高薪酬雇员包括本公司三名董事(2015年:零),有关彼等薪酬的详情载列於上文附注8。非董事亦非本公司高级行政人员的余下两名最高薪酬雇员(2015年:五名)的年内薪酬详情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 1,019 2,762 绩效相关花红 �C 930 退休金计划供款 94 235 1,113 3,927 薪酬在以下范畴的非董事亦非最高行政人员的最高薪酬雇员的人数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零港元至1,000,000港元 2 3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C 2 2 5 年内,概无最高薪酬人士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本集团概无向最高薪酬人士支付酬金,作为吸引其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本集团後的奖励或离职补偿(2015年:零)。 8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0. 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於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根据当地规则及规例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 本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预估应课税利润按16.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香港并未产生任何应课税利润,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本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其各自应课税收入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所得税,北京华夏力鸿除 外,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权按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缴 纳所得税。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内地 3,264 5,425 递延(附注19) 1,166 23 年内税项支出 4,430 5,448 适用於本公司及其大多数附属公司所在司法管辖区法定税率计算的税前利润的税项开支与按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对账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38,058 33,023 按25%的法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支出 9,515 8,256 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影响 (2,493) (3,421)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400 1,175 过往期间动用之税项亏损 (2,440) �C 不可扣税开支 286 123 研发开支补交税扣减项 (540) (696) 其他 (298) 11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年内税项开支 4,430 5,44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85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1. 分派及股息 年内分派及股息载列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派: 重组前的现金分派(i) �C 81,000 股息: 建议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25元(ii) 10,000 �C 10,000 81,000 (i) 本公司注册成立前,由北京华夏力鸿及其附属公司开展主要经营活动。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北京华夏 力鸿向当时的股东派付保留利润人民币81,000,000元。 (ii) 於2017年3月14日,董事会建议分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25元,合共人民币 10,000,000元。本年度建议分派之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12.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47,123,287股计算。 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已发行的潜在摊薄普通股。 根据以下各项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时用到的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33,628 27,607 股份数目 2016年 2015年 股份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时用到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47,123,287 300,000,000 8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3. 物业、厂房及设备 土地 电子设备 租赁物业 及楼宇 机动车辆 及其他 在建工程 装修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及 2016年1月1日: 成本 2,472 18,682 17,865 17,915 2,517 59,451 累计折旧 (532) (12,815) (9,683) �C (966) (23,996) 账面净值 1,940 5,867 8,182 17,915 1,551 35,455 於2016年1月1日, 扣除累计折旧 1,940 5,867 8,182 17,915 1,551 35,455 添置 �C 2,690 5,825 21,777 1,595 31,887 出售 �C �C (91) �C �C (91) 转拨(附注17) 20,081 �C �C (20,714) 330 (303) 期内折旧拨备(附注6) (256) (2,413) (2,943) �C (670) (6,282) 减值(附注6) �C �C �C (1,028) �C (1,028) 於2016年12月31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21,765 6,144 10,973 17,950 2,806 59,638 於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22,553 21,372 23,016 18,978 4,370 90,289 累计折旧 (788) (15,228) (12,043) �C (1,564) (29,623) 减值 �C �C �C (1,028) �C (1,028) 账面净值 21,765 6,144 10,973 17,950 2,806 59,63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87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3.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土地 电子设备 租赁物业 及楼宇 机动车辆 及其他 在建工程 装修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5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月1日: 成本 27,985 16,337 15,281 7,041 4,415 71,059 累计折旧 (1,223) (9,923) (7,273) �C (2,146) (20,565) 账面净值 26,762 6,414 8,008 7,041 2,269 50,494 於2015年1月1日, 扣除累计折旧 26,762 6,414 8,008 7,041 2,269 50,494 添置 �C 2,466 2,776 10,874 350 16,466 出售 �C (7) (38) �C �C (45)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4) (24,301) �C �C �C �C (24,301) 期内折旧拨备(附注6) (521) (3,006) (2,564) �C (1,068) (7,159) 於2015年12月31日, 扣除累计折旧 1,940 5,867 8,182 17,915 1,551 35,455 於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2,472 18,682 17,865 17,915 2,517 59,451 累计折旧 (532) (12,815) (9,683) �C (966) (23,996) 账面净值 1,940 5,867 8,182 17,915 1,551 35,455 於201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人民币1,028,000元。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了减值亏损人民币1,028,000元。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抵押任何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 8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4. 投资物业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 25,513 �C 转拨自业主所占有物业(附注13) �C 25,513 年末 25,513 25,513 累计折旧: 年初 2,020 �C 转拨自业主所占有物业(附注13) �C 1,212 年内折旧费用(附注6) 1,211 808 年末 3,231 2,020 账面净值: 年初 23,493 �C 年末 22,282 23,493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於2016年12月31日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高纬环球按公开市场现有用途基准估值为人民币26,530,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27,280,000元)。 投资物业按经营租赁租予第三方,有关概述详情载於财务资料附注31(a)。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账面值为人民币23,493,000元的投资物业抵押,为人民币30,000,000元的计息银行贷款(附注26)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随着本集团偿还银行贷款,该抵押已解除。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89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4. 投资物业(续) 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说明本集团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活跃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物业 �C �C 26,530 26,530 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活跃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物业 �C �C 27,280 27,280 於有关期间,公允价值的第一层级及第二层级之间并无计量转移,亦无公允价值计量转入或转出第三层级 (2015年:无)。 9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年初账面值 10,894 7,992 添置 �C 3,197 年内摊销(附注6) (286) (295) 於年末账面值 10,608 10,894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即期部分(附注21) (238) (322) 非即期部分 10,370 10,572 16. 商誉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u末: 成本及账面净值 572 572 商誉减值测试 通过2012年业务合并所取得的商誉已分配至地区性服务提供现金产生单位作减值测试。 地区性服务提供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乃基於使用价值,采用高级管理人员所批准五年期财务预算的现金流量预测厘定。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贴现率为15%。用於预计五年期间後的地区性服务提供单位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为2%。 计算现金产生单位使用价值时采用若干假设。以下为管理层根据其现金流量预测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各项主要假设: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91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6. 商誉(续) 商誉减值测试(续) 预算毛利率-用於厘定预算毛利率价值的基准为於年内所达致的平均毛利率,因预计效率提升及预计市场开 发而提升。 贴现率-所采用的贴现率为税前贴现率,反映了有关单位的特定风险。 主要假设及贴现率值与外部资料来源一致。 17. 无形资产 专利 软件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的成本,扣除累计摊销 9 41 50 添置 �C 491 491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13) �C 303 303 年内摊销拨备(附注6) (1) (23) (24) 於2016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摊销 8 812 820 於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13 859 872 累计摊销 (5) (47) (52) 账面净值 8 812 820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日的成本,扣除累计摊销 11 46 57 年内摊销拨备(附注6) (2) (5) (7) 於2015年12月31日,扣除累计摊销 9 41 50 於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13 64 77 累计摊销 (4) (23) (27) 账面净值 9 41 50 9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8. 投资合营企业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净值 1,507 �C 本集团应付合营企业的贸易应付款项结余於财务报表附注24中披露。 本集团合营企业详情如下: 注册及 百分比 名称 已发行股本 营业地 所有权 投票权 利润分成 主要活动 广州力鸿能源检测技术 人民币 中国内地 50 50 50 煤炭、焦炭及 有限公司 3,000,000元 矿物检验 下表说明本集团合营企业的财务报表: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合营企业利润 7 �C 合营企业全面收益总额 7 �C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93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19.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资产 资产 在建工程 应计 减值拨备 减值拨备 雇员福利 其他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167 �C 2,339 11 2,517 扣除�u(计入)损益的 递延税项(附注10) (53) �C 41 (11) (23) 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月1日 114 �C 2,380 �C 2,494 扣除�u(计入)损益的 递延税项(附注10) 29 148 (843) �C (666) 於2016年12月31日 143 148 1,537 �C 1,828 该等亏损源於已亏损一段时间的附属公司,且本集团认为不大可能会有应课税溢利可抵销税项亏损,因此并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负债 2016年 2015年 预扣税 预扣税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C �C 计入损益的递延税项(附注10) 500 �C 年末 500 �C 9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0.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22,876 29,798 减值 (817) (759) 22,059 29,039 本集团与其客户的交易条款主要基於信贷。信贷期通常为三个月。本集团寻求严格控制未偿还应收款项。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审核逾期结余。本集团并未就贸易应收款项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提升,且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均不计息。 基於发票日期及拨备净额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20,390 22,916 3至6个月 990 3,435 6个月至1年 539 2,688 1年以上 140 �C 22,059 29,039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的变动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 759 1,103 已确认减值亏损(附注6) 650 228 减值拨回(附注6) (142) (235) 核销无法收回的款项 (450) (337) 年末 817 759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95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0.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续) 於2016年12月31日,概无个别减值贸易应收款项拨备纳入上述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於2015年12月31日,纳入上述贸易应收款项减值的是个别减值贸易应收款项拨备人民币319,000元,而拨备前的账面值为人民币557,000元。 个别减值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与违约支付的客户有关,预计仅可收回部分应收款项。 并无被视为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逾期亦未减值 14,061 21,623 逾期少於3个月 990 2,466 逾期3至9个月 526 1,295 15,577 25,384 未逾期亦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与大量最近并无拖欠款项历史的客户有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款项与一些过往於本集团记录良好的独立客户有关。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而该等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故根据过往经验,董事认为毋须就该等结余作出减值拨备。 9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土地租赁预付款项(附注15) 238 322 预付款项 20,638 6,772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544 2,567 24,420 9,661 分类为非流动资产的部分 (15,112) (322) 9,308 9,339 22. 可供出售投资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金融产品(按公允价值列账) 9,000 26,000 可供出售投资(按公允价值列账)指银行所发行金融产品。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允价值乃按适用於具有类似条 款、信贷风险及剩余年期的工具的现行利率折现预期未来现金流量计算。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97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已抵押存款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 63,450 58,147 定期存款 812 33 64,262 58,180 减:在建工程已抵押定期存款 (812) (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450 58,147 银行现金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以浮动利率赚取利息。银行结余及定期存款乃存於最近并无拖欠历史且具信誉的银行。 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为其他货币。然而,根据中国内地的《外 汇管理条 例》及《结汇、售汇以及付汇管理规 定》,本集团获准透过获授权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将人民币兑换作其他货币。 24. 贸易应付款项 根据发票日期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4,487 4,027 3至6个月 59 �C 6个月至1年 �C 1 1年至2年 7 61 2年至3年 59 3 超过3年 3 4 4,615 4,096 贸易应付款项不计利息,且在正常情况下将於90日内偿付。 9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4. 贸易应付款项(续) 纳入贸易应收款项的应付本集团合营企业款项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合营企业 326 �C 上述款项无担保、不计息且并无固定还款期。 25. 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垫款 526 616 应计薪金、工资及福利 12,185 17,771 其他应纳税款 491 582 应付厂房、物业及设备业主款项 13,089 1,805 应付股东款项 �C 47,877 其他 2,266 6,907 28,557 75,558 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利息及并无固定还款期。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99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6.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性 银行贷款 -已获担保 �C 30,000 非流动性 其他借款 -未获担保 10,000 20,000 10,000 50,000 其他借款为自独立第三方获得的贷款。 其他借款的到期情况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析为: 应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一年以内到期 �C 30,000 於第二年到期 10,000 �C 於第三年到期 �C 20,000 10,000 50,000 本集团的所有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均以人民币计值。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为人民币30,000,000元并已由独立第三方作出担保。本集团转而以 2015年12月31日账面值为人民币23,493,000元的投资物业透过按揭提供反担保。李向利及张爱英亦向该独立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随着本集团偿还银行贷款,该担保已解除。 10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27.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将於2018年与偿还的其他借款一起结算。 28. 股本 2016年 2015年 股份数目 价值 股份数目 价值 千股 人民币千元 千股 人民币千元 股份 已发行及悉数缴付普通股 400,000 131 10 65 本公司股本变动概要如下: 2016年 2015年 已发行 已发行 股份数目 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千股 人民币千元 千股 人民币千元 年初 10 65 �C �C 股份拆细(i) 199,990 �C �C �C 股份资本化发行 100,000 33 �C �C 发行股票(ii) 100,000 33 10 65 年末 400,000 131 10 65 (i) 於2016年6月18日,本公司将每股股份拆细为20,000股,每股面值由1美元减至0.00005美元的股份,股份 拆细後,本公司的已发行及悉数缴付普通股总数增至2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5美元的股份。 (ii)本公司股份於2016年7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且就本公司的全球发售而言,本公司 按每股0.98港元的价格发行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5美元的普通股,总现金对 价(於 开支前)为 98,000,000港元(相等於人民币84,356,000元)。 29. 储备 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储备及变动数额於该等财务报表第51及52页综合权益变动表中呈列。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01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0. 资产抵押 有关本集团资产抵押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4及附注26。 31. 经营租赁安排 (a)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租赁其投资物业(财务报表附注14),经协商後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或四年。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与租户订立的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於下列日期应收的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519 550 第二至第五年(含首尾两年) 470 1,048 989 1,598 (b)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租赁部分办公场所、厂房及仓库。经协商後的物业租赁期限为一年至十年。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约须於下列日期支付的未来最低租金总额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5,795 2,886 第二至第五年(含首尾两年) 15,187 3,145 五年以後 2,733 1,050 23,715 7,081 10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2. 承担 除上文附注31(b)中所载经营租赁承担外,本集团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拥有以下资本承担: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拨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18,845 9,982 33. 关联方交易 (a) 年内关联方交易: 於2016年 於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合营企业提供检测服务 308 �C 向同系附属公司贷款(i) 5,000 �C (i) 向同系附属公司贷款已於两个月内偿还。於2016年12月31日,与此同系附属公司并无未偿结余。 (b) 关联方未偿结余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股东款项: 李向利及张爱英 �C 35,429 刘翊 �C 7,181 李德新 �C 4,788 张佳琦 �C 479 �C 47,877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03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3. 关联方交易(续) (c) 关联方担保: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为人民币30,000,000元,由独立第三方、李向利及张爱英作出 担保。本集团则对其於2015年12月31日账面值为人民币23,493,000元的投资物业透过按揭提供反担保。李向利及张爱英亦向该独立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随着本集团偿还银行贷款,该担保已解除。 (d)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雇员福利 3,678 3,427 退休金计划供款 282 233 3,960 3,660 董事认为,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订约方之间共同协定的价格进行。 董事认为,上述关联方交易於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上述(a)及(c)的相关关联交易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联交易或持续关联交易。 10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4.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於各报告期间末,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值载列如下: 金融资产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贷款及应收款项: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 22,059 29,039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3,544 2,567 已抵押存款 812 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450 58,1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投资 9,000 26,000 98,865 115,786 金融负债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4,615 4,096 计入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的金融负债 15,355 56,589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10,000 50,000 应付利息 1,210 260 31,180 110,945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05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5. 公允价值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层级 本集团金融工具的账面值及公允价值(该等账面值与公允价值合理相若者除外)载列如下: 账面值 公允价值 於12月31日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投资 9,000 26,000 9,000 26,000 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10,000 50,000 10,000 50,000 应付利息 1,210 260 1,210 260 11,210 50,260 11,210 50,260 管理层已评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已抵押存款、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贸易应付款项及计入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值相若,此乃主要由於该等工具的到期期限较短。 本集团由财务经理主管的财务部,负责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及程序。於报告期末,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并确定估值中所应用的主要输入值。 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该工具在自愿交易方当前交易(而非被迫或清算出售)中的可交易金额入账。 估计公允价值时使用以下方法及假设: 计息银行贷款、其他借款及应付利息按条款、信贷风险及余下年期所相若工具之目前适用的利率贴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计算其公允价值。经评估,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身的计息银行贷款、其他借款及应付利息之违约风险并不重大。 於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呈列的可供出售投资指由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可供出售投资的公允价值按条款、信贷风险及余下年期相若的工具目前适用的利率贴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 106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5.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层级(续) 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说明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活跃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供出售投资 �C 9,000 �C 9,000 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活跃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供出售投资 �C 26,000 �C 26,00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07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5.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层级(续) 公允价值层级(续) 披露公允价值之负债 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活跃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息其他借款 �C 10,000 �C 10,000 应付利息 �C 1,210 �C 1,210 �C 11,210 �C 11,210 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 活跃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市场报价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C 50,000 �C 50,000 应付利息 �C 260 �C 260 �C 50,260 �C 50,260 108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6.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已抵押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该等金融工具主要用於向本集团的经营筹集资金。本集团拥有各类其他金融资产及负债,比如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以及贸易应付款项,其直接来自於本集团之经营。 来自本集团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审核并同意管理各项风险的政策,而该等政策概述如下。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按浮动利率计息的债项承担有关。 本集团透过定期密切关注利率的变动及审阅其银行融通降低风险。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利率掉期以对冲利率风险。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计息借款以浮动利率产生利息。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约40%的计息借款以浮动利率产生利息。 下表列示了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本集团的税前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及本集团权益中的利率可能出现的合理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2016年 税前 基点增加�u 利润增加�u 权益增加�u (减少) (减少) (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1% (199) (169) 人民币 (1%) 199 169 2015年 税前 基点增加�u 利润增加�u 权益增加�u (减少) (减少) (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 1% (55) (47) 人民币 (1%) 55 47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09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6.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外币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位於中国大陆,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进行。年内,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 值,除了於2016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57,916,000元(於2015年12月31日: 零)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以港元计 值。人民币兑港元的汇率波动,会轻微影响本集团的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由於货币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的税前利润的港元汇率可能出现的合理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2016年 外汇 税前 汇率增加�u 利润增加�u (减少) (减少) % 人民币千元 倘人民币兑港元贬值 5% 1,255 倘人民币兑港元升值 (5%) (1,255) 信贷风险 本集团仅与获认可及信誉良好的合作方进行交易。应收余额持续被监控,本集团暴露於坏账的风险并不大。 在考虑客户的财务状况及本集团与客户的过往经验後,方对客户的信贷质素作出评估。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他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投资,由交易方违约引 起,最高披露与该等工具的账面值相当的金额。 由於本集团仅与获认可及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因此并不需要抵押物。集中信贷风险由客户�u交易方 管理及根据地理区域管理。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信贷风险集中,乃由於应收最大客户款项分别占其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总额的46%及54%以及应收五大客户款项分别占其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总额的65%及74%。 有关本集团面临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所产生信贷风险的进一步定量数据於财务报表附注20中披露。 110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6.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主要有赖其维持充足的经营所得现金流入的能力。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负债(按合同未贴现款项计)的到期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31日 一年内 第二年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4,615 �C 4,615 计入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的金融负债 15,355 �C 15,355 其他借款 �C 10,000 10,000 其他借款利息付款 �C 2,041 2,041 19,970 12,041 32,011 2015年12月31日 一年内 第三年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4,096 �C 4,096 计入客户垫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的金融负债 56,589 �C 56,589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30,000 20,000 50,000 银行及其他借款的利息付款 618 2,850 3,468 91,303 22,850 114,153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11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6.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首要目的是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及维持稳健资本比率的能力,从而支持其业务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因应经济情况变动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徵管理并调整资本结构。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调整派付予股东的股息、向股东退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改变管理资本的目的、政策或程序。 本集团用资本负债比率监控资本,资本负债比率等於负债净额除以资本加上负债净额的总和。本集团的政策为维持资本负债比率低於70%。负债净额包括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应付利息、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资本指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於报告期末资本负债比率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 4,615 4,09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附注25) 28,031 74,942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10,000 50,000 应付利息 1,210 26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450) (58,147) 负债净额 (19,594) 71,151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71,650 60,838 资本及负债净额 152,056 131,989 资本负债比率 (12.89%) 53.91% 112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7.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於报告期末有关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的资料如下: 於2016年 於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3 �C 投资附属公司 55,570 51,238 非流动资产总值 55,583 51,238 流动资产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51,082 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458 �C 流动资产总值 83,540 5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6,530 �C 流动负债总额 6,530 �C 流动资产净值 77,010 5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32,593 51,289 资产净值 132,593 51,289 权益 股本 131 65 储备 132,462 51,224 权益总额 132,593 51,289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113 2016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年12月31日 37.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续) 附注: 本公司储备概要如下: 汇兑 资本储备 波动储备 保留利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 �C �C �C �C 资本供款 51,224 �C �C 51,224 於2015年12月31日及 2016年1月1日 51,224 �C �C 51,224 年内亏损 �C �C (797) (797)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海外业务相关汇兑差额 �C 7,390 �C 7,390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C 7,390 (797) 6,593 股份发行 84,290 �C �C 84,290 发行股份开支 (9,645) �C �C (9,645) 於2016年12月31日 125,869 7,390 (797) 132,462 38. 综合财务报表的批准 董事会已於2017年3月14日批准并授权刊发综合财务报表。 114 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年报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2708 艾伯科技 0.05 164.71
01708 三宝科技 0.92 48.39
00020 会德丰 1.19 43.37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