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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Haisheng Juice Holdings Co., Ltd.
中国海升果汁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59)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经审核收入由约人民币1,144.0百万元轻
微减至约人民币1,127.4百万元,较去年减少约1.5%。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溢利约人民
币26.8百万元,相对於去年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4百万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为人民币2.12分及人民
币2.11分,二零一五年同期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人民币0.11分。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中国海升果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同期的
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4 1,127,434 1,143,990
销售成本 (886,627) (949,858)
毛利 240,807 194,132
其他收入 5 149,131 143,981
其他收益及亏损 6 58,206 43,133
生物性变化产生公平值变动 (13,840) 173
分销及销售成本 (128,602) (132,158)
行政开支 (157,320) (122,652)
其他开支 (7,320) (12,118)
营运溢利 141,062 114,491
融资成本 7 (91,644) (107,466)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1,535) �C
除税前溢利 47,883 7,025
所得税抵免�u(开支) 8 25 (1,317)
本年度溢利 9 47,908 5,708
其他全面收入:
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境外业务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394 784
本年度除税後其他全面收入 394 784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48,302 6,49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占本年度溢利�u(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6,825 (1,411)
非控股权益 21,083 7,119
47,908 5,708
应占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7,219 (627)
非控股权益 21,083 7,119
48,302 6,492
每股盈利�u(亏损) 11
基本(每股分) 2.12 (0.11)
摊薄(每股分) 2.11 (0.11)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115,312 1,627,79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00,312 109,798
生产性植物 604,631 319,139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8,465 �C
收购生产性植物的预付款项 22,380 49,672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订金 21,596 24,939
非流动资产总额 2,872,696 2,131,341
流动资产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7,197 2,526
生物性资产 14,862 6,542
存货 1,079,545 1,004,76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12 247,977 276,009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164 164
本期税项资产 162 �C
已抵押银行存款 123,661 24,001
银行及现金结余 180,941 100,260
流动资产总额 1,664,509 1,414,271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13 824,011 553,619
应付票据 210,323 25,582
本期税项负债 �C 2,452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63 63
银行及其他借款 1,079,115 1,406,648
融资租赁承担 72,565 43,935
递延政府补贴 1,029 855
流动负债总额 2,187,106 2,033,154
净流动负债 (522,597) (618,883)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350,099 1,512,458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其他负债 13 9,985 5,734
银行及其他借款 810,617 161,036
融资租赁承担 163,909 166,696
递延政府补贴 129,175 34,516
递延税项负债 15,296 13,523
非流动负债总额 1,128,982 381,505
净资产 1,221,117 1,130,953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3,061 13,061
储备 999,198 969,35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012,259 982,416
非控股权益 208,858 148,537
权益总值 1,221,117 1,130,953
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一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theCaymanIslands,而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德辅道中288号易
通商业大厦3楼B室。本公司的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载於二零一六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a)。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营。
2. 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所有适用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
释。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条文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
露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颁布若干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於本集
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提早采纳。附注3提供关於首次应用此等变化产生的任何会计政策变动,惟以於此等
综合财务报表所反映本会计期间及之前会计期间与本集团相关者为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净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522,597,000元。该状况反映存在重大不明朗因
素,可能对本集团能否持续经营构成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或不能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负
债。
本集团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以银行融资应付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於未来12个月内偿还的银行借款可予重续,而董事有信心,根据本集团的过往经验及信贷历
史,可於该等借款到期时重续借款。
现时之经济状况继续造成不确定性,特别在於(a)本集团产品之需求程度;及(b)可见将来可取得之银行融资。为
了加强本集团於可见将来的流动资金,本集团已采取以下措施:
(i) 就重续及取得新银行融通额度提前与银行磋商;
(ii) 本公司董事已采取若干成本控制措施,收紧经营成本;及
(iii) 本集团已执行若干政策,以加强本集团的收益及获利能力。
经计及贸易表现的合理可能变动,本集团的预计及预测显示本集团应有能力於其现时融通额度的程度内营运。
经查询後,董事合理预期本集团於可见将来有足够资源持续经营。有关本集团借款的进一步资料,载於二零
一六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8。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a)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若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的年度首次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其中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农业:生产性植物」已於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内获提早采纳。除提早采纳外,该等发展对本集团现有或过往期
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编制或呈报方式概无重大影响。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已颁布但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该等新订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以下可能与本集团相关者。
於下列日期或之後
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的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金融工具的应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的结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的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以股份为基础的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日期待定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
企业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本集团正评估该等修订本及新准则於初始采纳期间之预期影响。目前本集团已确定新订准则若干方面可能
对财务报表有重大之影响。预期影响的进一步详情於下文讨论。由於本集团尚未完成评估,在适当时候可
能确定进一步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该准则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该准则引入了金融资产分类的新方法,该方法基於持有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徵和商业模式来计量。持有债务
工具的商业模式之目的只是为了收取本金及该结欠本金之利息之协定现金流量,该债务工具以摊销成本计
量。持有债务工具的商业模式之目的是同时为了收取本金及该结欠本金之利息之协定现金流量和出售该工
具,该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所有其他债务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权益工具一般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实体可以作出不可撤销的选
择,通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方式逐一计量非持作交易的权益工具。
有关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规定大致继承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并无重大变动,惟倘选择按公平值计量,
因自身信贷风险变动所引致的公平值变动乃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除非此举会产生会计错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新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已发生亏损减值模式。确
认减值亏损前毋须再事先发生信贷事件或减值原因。就按摊销成本计量或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
融资产而言,实体一般将确认12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倘於初始确认後信贷风险显着上升,实体将会确认
使用年限内的预期信贷亏损。该准则就应收贸易款项纳入一项简化处理方法,藉以经常确认使用年限内的
预期信贷亏损。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内终止确认的规定获大致继承,并无重大变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大幅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内的对冲会计要求,以使对冲会计法更切合风险管
理,并建立更加符合原则基准的会计方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新预期信贷亏损减值模式可能导致提早确认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
的减值亏损。本集团於完成更为详细的评估後方可量化有关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的收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所有现有收益准则及诠释。
该准则的核心原则为实体确认收益以描述向客户转让的货物和服务,该金额应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
货物和服务而有权获取的代价。
实体根据核心原则透过应用五个步骤模式确认收益: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2. 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3. 厘定交易价
4. 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5. 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该准则亦包括有关收益的详尽披露要求。
本集团现时正评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於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但需於完成更为详细之评估後方可
估计新准则对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其相关诠释。该新订准则引入有关承租人的单一
会计处理模式。承租人无需区分经营和融资租赁,但需就全部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及
低价值资产的租赁可获选择性豁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保留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有关出租人的
会计处理规定。因此,出租人需继续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本集团的仓库、办公物业及土地租赁目前列为经营租赁,租赁付款(扣除从出租人所收取的任何奖励)於租
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可能需就该等租赁按未来最低租赁付款
的现值确认及计量负债,并确认该等租赁的相应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将
於损益中确认。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将因而有所增加且开支确认的时间亦会受到影响。
如二零一六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所披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其仓库、办公室
物业及土地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为人民币1,296,523,000元。本集团将需进行更详
尽的评估,以於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允许的过渡安排及折让影响後,厘定该等经营租赁承担所产
生的新资产及负债。
4. 收入
以下为本集团年度收入之分析: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浓缩果汁及相关产品 1,077,676 1,095,610
销售苹果及其他水果 49,758 48,380
1,127,434 1,143,990
5. 其他收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79 2,044
并非以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总额 779 2,044
中国政府补贴(附注) 142,720 138,813
递延政府补贴摊销 1,050 364
其他 4,582 2,760
149,131 143,981
附注:在这两个年度,本集团确认的中国政府补贴旨在为本集团提供直接财务支持、鼓励本集团的出口销售及
发展中国的浓缩果汁业务及农业。概无有关该等补贴的任何尚未达成的条件或意外事项。补贴由相关中
国政府机关全权酌情而定。
6. 其他收益及亏损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幼树的收益 61,797 54,536
汇兑亏损净额 (21,730) (10,64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u(亏损) 17,359 (967)
其他收益 780 207
58,206 43,133
7. 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资租赁费用 13,185 6,571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 86,953 100,895
借款成本总额 100,138 107,466
资本化金额 (8,494) �C
91,644 107,466
8. 所得税(抵免)�u开支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203 392
其他司法管辖区 271 8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2,272) �C
(1,798) 400
递延税项 1,773 917
(25) 1,317
由於开曼群岛不会就本公司的收入徵税,故本公司毋须缴交任何开曼群岛税项。由於本集团的收入并非在香港
产生或赚取,故未有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国附属公司须按税率25%缴税。根据
适用於位於中国西部地区的企业的有关规定,一间中国附属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享有15%的优惠税
率。中国附属公司须每年申请按优惠税率缴税。
根据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集团若干在中国从事果汁业务的附属公司由农产品初级加工所得溢利可免徵企业所得税,惟须由中国地方税务
部门每年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实施审查且有关税务豁免政策或条例未来可能会作出变更。
根据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集团若干在中国从事农业经营的附属公司由水果种植所得溢利可免徵企业所得税,惟须由中国地方税务部门每
年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实施审查且有关税务豁免政策或条例未来可能会作出变更。
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HaishengInternationalInc.是一家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按15%至35%递增企业及联邦税率缴税。
9. 本年度溢利
本集团本年内溢利经扣除�u(计入)以下项目後呈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核数师酬金 2,500 2,600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29,671 18,114
减:资本化为生产性植物�u生物性资产的金额 (25,092) (15,653)
4,579 2,461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
�C自有资产 83,122 76,994
�C融资租赁资产 30,181 25,365
113,303 102,359
减:资本化为生产性植物的金额 (5,683) (4,284)
107,620 98,075
土地及楼宇经营租赁费用 3,903 2,057
生产性植物折旧 1,193 416
存货拨备(计入已出售存货成本) �C 21,699
贸易应收款拨备(计入其他开支) 2,051 �C
已出售存货成本 886,627 949,85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u亏损 (17,359) 967
物业、厂房及设备冲销 1,574 10,385
10.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11. 每股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乃按以下计算: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盈利�u(亏损)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u(亏损)之盈利�u(亏损) 26,825 (1,411)
2016年 2015年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1,262,648,000 1,261,351,540
本公司发行之购股权对潜在摊薄普通股之影响 6,560,922 �C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1,269,208,922 1,261,351,540
本公司购股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潜在普通股影响属反摊薄性质。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1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 98,298 125,969
减:呆账拨备 (7,158) (5,107)
91,140 120,862
可收回增值税及其他可收回税项(附注(a)) 57,546 68,468
应收政府补贴(附注(b)) �C 8,000
出售幼树应收款 32,179 20,793
支付供应商垫款 10,577 10,206
其他应收款、订金及预付款项 56,535 47,680
247,977 276,009
附注: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092,000元(二零一五年:33,387,000元)之若干可收回增值税被抵
押作为应付融资租赁款项的担保,详情见二零一六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
(b) 根据中国陕西省千阳县地方政府发布的通告,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有权领取
人民币17,016,000元之政府补贴,其中於二零一五年已领取人民币9,016,000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
十四日领取余额人民币8,000,000元。
本集团与客户之交易条款大部份以信用方式进行。信用期一般介乎30至90日。各客户均有一个最高信用限额。
就新客户而言,一般须先行垫款。本集团致力於严格控制其未收取之应收款。逾期欠款由董事定期审议。
根据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减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88,090 107,332
91至180日 2,383 9,589
181至365日 392 653
超过一年 275 3,288
91,140 120,862
1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 552,418 364,835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 169,170 99,183
收取客户垫款 14,386 3,795
应计工资 15,594 11,275
应计利息 4,534 30,061
应付增值税及其他税项 4,431 5,234
其他负债 9,985 5,734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63,478 39,236
833,996 559,353
减:其他负债-非流动部分 (9,985) (5,734)
824,011 553,619
本集团获其供应商给予90至180日的信用期。根据收货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489,580 330,329
91至180日 17,747 16,988
181至365日 30,156 11,456
超过一年 14,935 6,062
552,418 364,83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绩回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127.4百万元,较去年轻
微减少1.5%。本年度毛利率为21.4%,而去年则为17.0%。
二零一六年的收入轻微下跌1.5%,乃由於年内本集团浓缩苹果汁的平均售价轻微下跌所致。
二零一六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由於本集团主要原材料-苹果的成本下降,以及毛利率较高的产品
如苹果果胶及消费者饮料之销售增加所致。
其他收入增加3.6%至约人民币149.1百万元,主要为中国政府的资助。
其他收益及亏损增加34.9%至约人民币58.2百万元,主要可归因於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增
加所致。
分销及销售成本减少2.7%至约人民币128.6百万元,主要可归因於本年度的运输条款之运费下跌所
致。
行政开支增加28.3%至约人民币157.3百万元,主要可归因於水果种植基地的数目增加所致。
融资成本下降约14.7%至约人民币91.6百万元,可归因水果种植基地建设之利息开支资本化所致。
主要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溢利约人民币26.8百万元,而去年则录
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4百万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产负债比率
本集团的理财政策为於公司层面集中管理及监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融资租赁款项约为人
民币2,336.5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03.9百万元),当中合计约人民币1,365.7百万元之金
额(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00.4百万元)乃以本集团的资产作抵押的方式取得。以人民币、美元(「美
元 」)及欧元计算的结余分别约为人民币2,048.7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440.3百万元)、 人
民币287.8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44.9百万元)及 人 民币零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7百
万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 1,514,892 1,116,389
企业债券(附注) �C 450,000
其他借款 373,545 �C
政府贷款 1,295 1,295
应付票据 210,323 25,582
应付融资租赁款项 236,474 210,631
2,336,529 1,803,897
附注: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发行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 并完
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手续。企业债券的本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0元。企业债券无抵
押,而企业债券的固定票息率为每年6.5%,利息每年支付。企业债券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到期後获悉数偿还。
於两个年度之浮息借贷利率乃根据伦敦银行同业拆息�u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借贷利率加利率计算。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在内的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人民币304.6百万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4.3百万元)。
本集团以借贷比率(其为净负债除以总股本权益)监控资金运用。净负债计算为综合财务状况表所
示之银行及其他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融资租赁款项减已抵押银行存款和银行及现金结余。总权
益包括所有权益部分。本集团旨在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借贷比率水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借贷比率为166.4%(二零一五年:148.5%)
成立联营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本公司附属公司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海升」)与迪
斯特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迪斯特」)订立股权合资合约,据此,迪斯特与陕西海升同意以人民币
100百万元的注册资本於中国成立公 司(「迪斯特海升 」),而迪斯特及陕西海升各自已分别同意向
迪斯特海升的注册资本出资人民币51百万元及人民币49百万元。完成注资後,迪斯特与陕西海升
分别持有51%及49%的迪斯特海升股权。迪斯特为迪斯特集团的成员公司,而迪斯特集团为非洲
的苹果酒、即饮饮品、烈酒及优质葡萄酒的主要生产商及营销商,亦为全球最大的苹果酒生产商
之一。迪斯特海升於中国从事制造、营销及分销酒精类即饮饮品,不包括烈酒及葡萄酒。
外汇风险
美元是本集团销售主要结算货币之一。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於回顾年内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并
无重大影响。
资本承担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人民币262.0百万元的资本承担(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355.7百万元)。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账面值约人民币1,405.9百万 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1,008.6百万元)的 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已抵押银行存款、存货及贸易及其
他应收款,以为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及应付融资租赁款项作担保。
或然负债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业务回顾
浓缩果汁及副产品加工
2016年度,世界苹果主产区欧洲和中国的苹果产量与上年基本持平,苹果汁加工行业整体产量略
有减少,全球浓缩苹果汁行业供需基本平衡,总体消费量逐渐回升。2016年度中国浓缩苹果汁出
口量约为51万吨,与2015年度的47.28万吨相比,增加7.9%。2016年,本集团通过全面预算管理
控制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毛利率,使得果汁板块的经营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2016年本集团浓缩苹果汁出口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的领先地位,本集团在俄罗斯、欧洲、南非和
澳大利亚的销售额分别较上年增长了136%、89%、30%和9%。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丰富产品品
类,以资源优势、良好的产品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不断增强与客户合作的紧密度:一方面,本集
团生产的小品种果汁、新型浓缩液产品以及果胶产品得到了客户的认可,销售量有所增加;另一
方面,本集团还以优质进口果汁作为产品线的补充,为国内客户提供横跨温热两带果系全品类的
产品方案。
在国内市场方面,本集团向下游终端市场拓展,正式向国内市场推出了6款「清谷田园」系列高端
瓶装果汁饮品。该产品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供不应求,销售网络快速覆盖全国29省,渠道包
括中高端餐饮店、高端商超、星级酒店、连锁院线、连锁烘焙等领域,该产品还被指定为2016年
G20农业部长峰会指定专用饮品。
生产方面,本集团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控制原料价格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生产
成本。2016年,集团加大对食品配料的研发投入,完成了果胶、果脆、果酱等多种新产品的研发
和生产,并与世界第二大苹果酒生产企业南非迪斯特签订协议在安徽砀山合资设立果酒厂,预计
将於二零一七年完成建设工作并投入生产。
报告期内完成了以下知识产权的专利申报:
瓶子(330ml瓶型) 专利号201630192598.9
一种复合乳酸菌橙汁饮料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201610798562.4
一种奇亚籽玫瑰花草莓功能型低糖果酱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201610798564.3
2017年,本集团在巩固浓缩苹果汁业务的基础上,将果胶、主剂和「清谷田园」瓶装果汁作为提升
加工板块盈利能力的重要产品,加大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并不断创新,以持续改善加工板
块的盈利能力。
现代农业板块
本集团现代农业板块的业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温带水果产品为主,同步发展热
带水果、浆果、蔬菜等多品类的产品结构。为改善生产管理工作,集团农业板块下设七个事业部
分别负责不同的业务品类,包括温带水果事业部、热带水果事业部、浆果事业部、蔬菜事业部、
设施农业事业部、农业旅游事业部和生鲜营销事业部。
截止2016年末,温带水果事业部共建立现代化苹果种植基地36个,梨、樱桃及猕猴桃种植基地合
共5个,面积共约三万八千余亩,成功突破苗木培育技术难题,培育四百余万株矮化自根砧大苗,
促进了矮化密植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和国内苹果产业的转型升级。
截止2016年末,本集团热带水果事业部在广西、四川以及贵州三省建设了六千余亩柑橘现代化及
标准化示范基地;浆果事业部在陕西、广西、四川等地新建了10个浆果种植基地,并建立了组培
中心,实现了优质浆果苗木的脱毒繁育;设施农业事业部在陕西铜川完成了50,000平米的草莓智
能连栋玻璃温室的建设工作,创立了高端草莓子品牌「枝纯」并获认证为有资格供应港澳的有机产
品。报告期内同时启动了甘肃平凉120,000平米蔬菜智能玻璃温室的建设工作;蔬菜事业部在全球
范围内甄选了9个迷你胡萝卜的优系品种,在全国不同纬度带建立了4个现代化迷你胡萝卜种植基
地,面积一千三百余亩,并创立了中国水果胡萝卜第一品牌「吮指甜心」。
本集团在拓展现代化种植基地面积的同时,通过不断的改良与探索,从种植资源、种植技术、生
产标准、采後管理等方面提升集团农业的综合生产水平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报告期内,本集团从
德国、法国、加拿大、美国、意大利引进多个无毒原原种和优新的苹果、莓类及柑橘品种,搭配
国际先进的冰雹预防系统、大规模果园采收系统、果实品质分选包装系统以及世界先进的鲜果气
调储藏技术,提高了农产品的质和量,并延长了水果的新鲜期,能够实现优质产品的全年稳定供
应。
2016年本集团的三大产品生鲜产品(苹果、迷你胡萝卜、草莓)销售量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得益
於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对市场的拓展。本集团在原有的经销商渠道和大型商超渠道拓展客户的同时
增加了区域性水果连锁店直营渠道、批发市场和烘培渠道,还通过拓展国际渠道,实现了苹果的
出口。报告期内,本集团与鑫荣懋集团、永辉半边天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并通过积极参加行业论
坛、展会等不断提升「清谷田园」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未来,本集团将继续拓展国际视野,与全球农业专家、院校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加强员工技术技
能培训,不断完善各体系的运营管理标准,强化基地管控和运营能力。在渠道建设方面,本集团
将深耕一线城市渠道建设,同时加快二、三线城市渠道以及线上生鲜电商销售渠道的布建,继续
扩大「清谷田园」产品的市场份额。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建议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於适当时候刊登於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并寄交本公司股东。
就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起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
两天)止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确定股东是否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
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不得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抵本
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
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
以下各部分载列本公司核数师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之报告摘要:
意见
吾等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平地反映贵集团在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和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
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与持续经营相关之重大不确定因素
务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当中指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
其流动资产约人民币522,597,000元。诚如附注2所述,这种情况存在不确定因素,而可能对贵集
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疑问。吾等意见并不因该事项作出修订。
报告期後事项
(a)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本集团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陕西现代果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 代果
业」)与宁波信合聚力投资合夥企业(「信合聚力」)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稷投资合夥企业(「信
稷投资 」)订立增资协议,向现代果业注入额外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根据协议,信稷投
资及信合聚力将分别提供额外资本人民币49,700,000元及人民币300,000元。完成注资後,本
集团於现代果业之股权将被摊薄至约58.5%。
(b)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本集团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陕西超越农业有限公司(「陕西超越」)与
宁县聚农苹果产业资金专业合作 社(「 宁县聚农 」)订立合资协议,据此,陕西超越及宁县聚农
同意以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0,000元於中国成立一家公司(「合资企业」), 而陕西超越及宁县
聚农各自同意向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分别出资人民币46,800,000元及人民币31,200,000元。完
成出资後,合资企业将分别由陕西超越拥有60%及由宁县聚农拥有40%。
企业管治常规
於回顾年内,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内所有守则条文,惟其中涉及
三项偏离则除外,分别为:(i)守则条文第A.2.1条(「第一项偏离」),此条文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
的角色由不同人士担任。目前本公司并无合适人选胜任行政总裁一职。因此,高亮先生暂时兼任
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本公司正在招揽合适人才以填补行政总裁职务的空缺;(ii)守则条文第
A.6.7条(「第二项偏离」),此条文规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其中包括)
出席股东会议;及(iii)守则条文第E.1.2条(「第三项偏离」),此条文规定董事会主席(「主席」)出席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就第二项偏离及第三项偏离而言,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於相关时
间有其他重要事务而缺席上一次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於竞争业务之权益
董事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概无拥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须予披露之竞争权益。
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买卖或赎回本公司的上
市证券。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行为的标准。经本公司作出具
体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於在整个报告期内皆有遵守载於标准守则的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秉中先生(主席)、赵伯祥先生及李元瑞先生)组成的审核
委员会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书面规定其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及已讨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末期业绩。
足够公众持股量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维持足够公众持股量。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披露资料
本公布的电子版本将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haisheng.com刊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载有
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要求披露的全部资料)将於适当时候寄交本公司股东并刊载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
站。
承董事会命
中国海升果汁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高亮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高亮先生、赵崇军先生、丁力先生及王林松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则为赵伯祥先生、李元瑞先生及陈秉中先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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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升果汁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