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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ming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99)
盈利警告公告之更新
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之有关盈利警告之公告(「盈利警告公告」)。除
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盈利警告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基於董事会目前可得的未经审核之财务资料,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更新资料,预期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录得溢利, 但与二零一
五年同期溢利比较低於超过 90%, 而非盈利警告公告中所述的估计拥有人应占净亏损。
该增加主要由於本公司於审阅评估报告後(i)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显着增加; 及(ii)持
有待售物业减值拨备经进一步更新後减少所致。然而,盈利警告公告提及之不利因素仍存在。
由於本公司仍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
仅为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之管理账目及现时所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因此不一
定准确。本集团之全年业绩及其他详情,预期将在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之本公司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业绩公告中予以披露。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陈承守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陈承守先生、丰慈招先生及黄天赐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高巧琴女士;
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顾炯先生、卢华基先生及方和先生。
盈利警告公告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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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中国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