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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全年業績公告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OREBAS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10) 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公告 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 4 310,147 413,259 销售成本 (312,998) (401,765) (毛损)�u毛利 (2,851) 11,494 其他收入 6 12,354 46,460 销售及分销开支 (10,163) (10,398) 行政开支 (35,781) (33,401) 研发开支 (2,341) (5,664) 其他经营开支 (15,816) (13,971) 融资成本 7 (17,902) (17,822) 除所得税前亏损 8 (72,500) (23,302) 所得税开支 9 (9,720) (5,985) 持续经营业务亏损 (82,220) (29,287)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溢利�u(亏损) 18 56,146 (3,768) 本年度亏损 (26,074) (33,055) �C 2 �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本年度亏损 (26,074) (33,055) 其他全面开支 其後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之汇兑差额 (4,167) (23,336) 累计收益转入本年度损益之重新分类调整: 出售附属公司时将汇兑差额转出 319 �C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3,848) (23,336)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29,922) (56,391) 每股(亏损)�u盈利 11 港仙 港仙 基本及摊薄 �C 持续经营业务 (20.23) (8.93) �C 已终止经营业务 13.81 (1.15) �C 3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103,649 114,370 会所会籍 600 600 无形资产 12 39,153 43,715 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按金 �C 206 143,402 158,891 流动资产 存货 32,048 31,446 发展中物业 �C 134,291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13 88,379 146,903 受限制银行存款 3,090 11,768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短期银行存款 1,000 1,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52,795 49,443 177,312 374,851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14 148,961 213,165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3,974 100,714 即期税项 6,214 3,067 融资租赁责任 156 148 抵押贷款 15 1,933 62,006 161,238 379,100 流动资产�u(负债)净值 16,074 (4,24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59,476 154,642 �C 4 �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92,462 99,076 储备 (286,949) (133,626)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总权益 5,513 (34,550) 非流动负债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68,325 142,096 融资租赁责任 �C 156 递延税项负债 7,673 6,940 抵押贷款 15 37,965 �C 债券 16 40,000 40,000 153,963 189,192 159,476 154,642 �C 5 �C 附注: 1. 一般资料 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址 为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38楼3805室。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由Ultra Harvest Limited(「Ultra Harvest」,於英属处女群岛 (「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控制,Ultra Harvest亦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 公司,而本公司主席申勇先生则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方。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制造及 销售电子元件、营运酒店及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发展中物业。在二零一六年 一月完成收购Capital Knight Limited(「Capital Knight」)及其附属公司(「Capital Knight 集团」)後,本集团进一步拓展主要业务,在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若干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加拿大元(「加元」) 及韩圜。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采纳港元为其呈列货币,因为其股份於 香港上市。 本公告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 并不构成本公司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但源於该等财务报表。其他与 该等法定财务报表有关并须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披露之资料如下: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的要求,本公司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 长递交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将会在适当时间向香 港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数师报告乃经过修订,也没有载列根据 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作出的陈述。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数师报告为无保留意见;核数师在并无就该报告作保留意见的 情况下,并没有以强调的方式促请有关人士注意的任何事项,也没有载列根据香港 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作出的陈述。 �C 6 �C 2. 编制基准 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而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是一个统称,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 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 原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之规定。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采用之主要会计政策概述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该等政策已 贯彻应用於所有呈报年度。采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对本集团综合财 务报表之影响(如有)於附注3披露。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计量基 准於下文之会计政策中详述。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本公司透过配发及发行本公司71,219,512股新普通股,收购 Capital Knight 集团之100%股权。该收购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完成。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Capital Knight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重庆万玮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重庆万玮」),向独立第三方收购重庆诺富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诺富特 物业管理」),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000,000元(相等於约6,232,000港元)。诺富特物 业管理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集团及Capital Knight集团於收购前後均由Ultra Harvest及控股股东申勇先生共同 控制,董事认为收购Capital Knight集团属共同控制下之业务合并。故此,本集团之 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指引第5号「就共同控制之合并事项 作合并会计处理」使用合并会计原则处理,按犹如本公司在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为Capital Knight集团之控股公司之基准编制。 由於上述事项之缘故,已编制包括本集团属下公司之业绩及现金流量之综合损益及 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犹如现有集团架构在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当日或各自之注册成立或成 立日期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一直存在。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 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已予重列,以呈列本集团属下公司之资产及负债,犹如现有 集团架构在该等日期已经存在。合并会计重列之详情载於附注17。 �C 7 �C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 首次生效。该等发展对本集团所编制或呈列之本期或往期业绩及财务状况概无重大 影响。 於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日期,下列与本集团营运有关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且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 租赁3 香港会计准则第7 号(修订本) 披露方案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 号(修订本) 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会计准则第2 号(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本集团正评估初次应用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本集团目前认 为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太可能对本集团之经营业绩及财务状 况造成影响,惟下列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发布表示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已被取代。新准则对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关於金融资产 之分类及计量之指引作出大幅修改,并就金融资产之减值推出新「预计信贷亏损」模 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亦就采用对冲会计提供新指引。 董事已开始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影响,惟尚未能提供量化资料。在此阶 段,预期受影响之主要方面如下: 本集团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将需按照新标准审阅,当中会考虑资产之合约现 金流量及管理业务模式。 预期信贷亏损减值将需就本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进行确认。 �C 8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立厘定确认收益之方法、数额及时间之全面框架。该准 则取代现有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建筑合约」及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3号「客户忠诚计划」。该 准则亦载有何时资本化取得或履行未按其他标准另行处理之合约成本之指引,并包 括扩大之披露要求。该准则之影响正在评估中,量化该准则对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 尚未切实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引入单一承租人之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所有为 期超过12个月之租赁以确认其资产及负债,惟相关资产属低价值资产则作别论。承 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其使用相关租赁资产之权利)及租赁负债(指其支付租赁款项 之责任)。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会 计准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法规定。故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或融资租赁,并以不同方法将两类租赁入账。该准则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相 关诠释(包括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4号「厘定一项安排是否包括 租赁」)。该准则之影响正在评估中,量化该准则对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尚未可行。 4. 收益 收益来自向客户销售货品的收入(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酒店经营产生的服务收入 及物业管理产生的服务收入。 年内确认来自本集团主要业务的收益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销售电子元件 225,204 345,033 酒店经营收入 42,217 41,081 物业管理收入 42,726 27,145 310,147 413,259 �C 9 �C 5.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电子元件、酒店经营、物业管理及物业发展。本集团的 可呈报营运分部乃根据报告予首席执行官(即最高营运决策者)作资源分配及评估分 部间所出售的产品及提供服务之表现的资料,如下所示: (1) 电子元件 销售及制造电子设备和通讯设备专用的电子元件。 (2) 酒店经营 经营一间位於加拿大的渡假酒店。 (3) 物业管理 於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 物业发展 於中国发展物业。 在达致本集团可呈报营运分部时,概无将主要营运决策者所识别之营运分部予以合 并。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在各分部间分配资源,本集团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按下列基准监 控各可呈报分部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收益及开支分配至各可呈报分部乃参考各分部产生的销售额以及该等分部产生或因 该等分部的资产折旧或摊销而产生的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监督分部表现及在各分部 之间分配资源: 除受限制银行存款,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短期银行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 会所会籍及未分配之总部及公司资产外,所有资产分配至可呈报分部;及 除未分配之总部及公司负债、融资租赁责任、递延税项负债、应付一名董事款 项、抵押贷款及债券外,所有负债分配至可呈报分部。 �C 10 �C 二零一六年 已终止 持续经营业务 经营业务 电子元件 酒店经营 物业管理 物业发展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225,204 42,217 42,726 �C 310,147 分部(亏损)�u溢利 (54,128) 3,953 8,870 (370) (41,675) 融资成本 �C (570) �C �C (570) 折旧 (6,668) (2,800) (48) (16) (9,532) 利息收入 82 20 14 �C 116 摊销 �C �C (4,562) �C (4,562)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 585 �C �C �C 585 呆账拨备 (277) �C �C �C (277) 呆账拨备回拨 189 �C �C �C 189 存货拨备 (900) �C �C �C (900) 存货拨备回拨 1,199 �C �C �C 1,199 分部资产 104,831 87,747 69,110 �C 261,688 年内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1,712 239 131 �C 2,082 分部负债 134,371 5,306 10,185 �C 149,862 �C 11 �C 二零一五年 已终止 持续经营业务 经营业务 电子元件 酒店经营 物业管理 物业发展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经重列)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345,033 41,081 27,145 �C 413,259 分部(亏损)�u溢利 (39,083) 4,971 46,958 (3,768) 9,078 融资成本 �C �C �C �C �C 折旧 (7,070) (2,722) (40) (154) (9,986) 利息收入 232 �C 14 3 249 摊销 �C �C (1,901) �C (1,901)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 收益�u(亏损) 21 (14) �C �C 7 呆账拨备 (27) �C �C �C (27) 呆账拨备回拨 111 �C �C �C 111 存货拨备 (4,341) �C �C �C (4,341) 存货拨备回拨 1,703 �C �C �C 1,703 分部资产 183,223 85,526 63,551 135,310 467,610 年内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21,413 487 43,755 6 65,661 分部负债 148,861 3,769 24,969 133,997 311,596 可呈报分部(亏损)�u溢利、资产及负债之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u溢利 分部(亏损)�u溢利 (41,305) 12,846 利息收入 10 12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 110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之初步确认收益 6,688 5,646 折旧 (152) (255) 其他融资成本 (17,332) (17,822)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 (20,409) (23,839) 综合除所得税前亏损 (72,500) (23,302) �C 12 �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资产 可呈报分部资产 261,688 467,610 受限制银行存款 3,090 11,768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 1,000 1,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52,795 49,443 会所会籍 600 600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资产 1,541 3,321 综合资产总额 320,714 533,74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负债 可呈报分部负债 149,862 311,596 融资租赁责任 156 304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68,325 142,096 债券 40,000 40,000 抵押贷款 39,898 62,006 递延税项负债 7,673 6,940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负债 9,287 5,350 综合负债总额 315,201 568,292 因收购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附属公司,本集团已修订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评 估经营分部表现的管理层资料的格式。 地区资料 客户的地理位置按提供服务或交付货品的地理位置厘定。非流动资产的地理位置按 资产的实际位置厘定(物业、机器及设备、会所会籍及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的按 金),无形资产的地理位置按其所在的经营地点厘定。本集团业务主要位於香港、韩 国、加拿大及中国(香港除外)。 �C 13 �C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及有关其非流动资产之资料按资产所在地详列如下: 外部客户之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经重列) 香港 159,723 207,160 2,494 3,189 中国(香港除外) 89,375 87,725 55,844 72,064 韩国 14,464 70,558 �C 13 加拿大 42,217 41,081 85,064 83,625 其他 4,368 6,735 �C �C 310,147 413,259 143,402 158,891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贡献收益超过本集团总收益10%的主要客户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 A 1 129,956 170,312 客户 B 1 不适用 89,173 官户 C 1 41,013 不适用 1 来自电子元件分部的收益。 6.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126 258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收益 585 7 初步确认时按公允价值呈列应付一名董事款项之收益 6,688 5,646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C 110 拨回贸易应收账款已确认之减值亏损 189 111 政府补助 2,982 69 业务合并产生的议价收益(附注17) �C 39,056 其他 1,784 1,203 12,354 46,460 已终止经营业务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C 3 �C 14 �C 7.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利息: �C 融资租赁 12 19 �C 抵押贷款 10,077 13,138 �C 债券 4,550 2,422 �C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之推算利息 �C 1,624 �C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之推算利息 3,263 619 17,902 17,822 8. 除所得税前亏损 除所得税前亏损的计算已扣除�u(计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核数师酬金 850 880 经营租赁费用:最低租赁付款# 8,573 8,682 员工成本 * 120,632 127,386 �C 薪金、工资、津贴、长期服务金及其他实物福利 113,441 120,810 �C 退休计划之供款 5,957 5,823 �C 以股权结算之股份付款开支 1,234 753 存货成本* 157,390 234,909 呆账拨备回拨(附注13) (189) (111) 业务合并产生的议价收益 �C (39,056) 呆账拨备(附注13) 277 27 汇兑亏损�u(收益)净额 219 (1,873) 存货拨备 900 4,341 存货拨备回拨 (1,199) (1,703) 折旧* 9,668 10,238 无形资产摊销(附注12) 4,562 1,901 已终止经营业务 折旧 16 154 # 最低租赁付款包括租赁员工宿舍之金额约1,49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610,000 港元),该金额亦已计入员工成本并作出披露。 * 存货成本包括与员工成本、折旧及经营租赁费用有关的87,345,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95,875,000港元),该金额亦已计入上文就各项该等类型开支单独披露 的各自总金额。 �C 15 �C 9.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拨备 8,987 6,098 递延税项 733 (113) 9,720 5,985 附注: (a) 由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均无应课税溢 利,故并无於综合财务报表计提拨备香港利得税。 (b) 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乃以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25%计算。 (c) 诺富特物业管理之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乃以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5%计算。诺富特物业管理乃中国西 部大开发下之合资格公司,可享优惠所得税率15%。 (d) 在韩国经营之韩国分公司须缴纳韩国企业所得税。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基本韩国企业税率为税基中首200,000,000 韩圜为 11%,超过之部分则为22%。除基本税率外,亦就所得税负债徵收10%居民附 加税。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均无应课税溢 利,故并无作出税项拨备。 (e)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加拿大企业所得税乃以 估计应课税溢利按联邦税率15%及英属哥伦比亚省税率11%计算。截至二零 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并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 提税项拨备。 (f) 根据英属处女群岛规则及法规,本集团无须缴交英属处女群岛任何所得税。 10. 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股息,且自 报告期末以来亦未建议任何股息。 �C 16 �C 11. 每股(亏损)�u盈利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u盈利乃基於以下项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亏损)�u盈利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的(亏损)�u溢利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的本年度(亏损)�u溢利 �C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82,220) (29,287) �C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56,146 (3,768)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06,444 327,897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的每股摊薄(亏损)�u盈利 与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相等,原因是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并无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由於本公司购股权的行使价高於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市 场价,因此计算每股摊薄(亏损)�u盈利以本公司购股权不获行使为假设条件。 12. 无形资产 客户关系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C 透过业务合并添置(附注17) 45,61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重列)、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616 摊销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C 本年度费用 1,90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重列)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901 本年度费用 4,56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463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9,15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3,715 �C 17 �C 本年度摊销费用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其他经营开支」项下。 无形资产具有无限使用年期,在十年内按直线基准摊销。 客户关系乃透过业务合并(参阅附注17)自第三方收购。 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厘定。该金额采用根据管理层批准的 十年期财务预算所作的现金流预测按每年15.6%(二零一五年:15.6%)的折扣率计 算。三年期以上的现金流按0%(二零一五年:0%)的增长率进行推算。 於预算期内现金产生单位的现金流乃根据管理层估计的现金流入�u流出金额(包括收 益及经营开支)进行预测。有关假设及估计乃根据管理层对市场发展情况的预期得 出。本集团管理层相信,倘有关使用价值计算的主要假设出现任何合理可能变动, 均不会导致其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无形资产概无 出现减值。 13.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应收贸易账款(附注a) �C 第三方 58,174 110,913 �C 关联公司 22,276 17,637 减:减值亏损拨备(附注b) (10,956) (10,871) 69,494 117,679 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17,059 27,544 预付款项 1,826 1,680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总额 88,379 146,903 预期须於一年後收回之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金额为2,4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零港 元)。除上述者外,全部其他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预期须於一年内收回。 �C 18 �C (a) 贸易应收账款 本集团并无就贸易应收账款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增强措施。 本集团向贸易客户授予的平均信贷期为0至90日。以下为根据交付货品或提供 服务的日期(与确认收益的日期相若)呈列的贸易应收账款扣除呆账拨备的贸易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90日内 52,565 87,563 91至180日 7,952 17,111 181至365日 7,890 7,811 超过365日 1,087 5,194 69,494 117,679 (b) 贸易应收账款之减值 贸易应收账款减值亏损使用备抵账记录,惟本集团认为收回款项之机会甚微则 除外,在此情况下减值亏损直接从贸易应收账款中撇销。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将金额约为10,956,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10,871,000港元)的贸易应收账款已个别厘定为须予减值。 年内已确认呆账拨备之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於一月一日 10,871 11,087 汇兑调整 (3) (132) 已确认呆账拨备 277 27 呆账拨备拨回 (189) (11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0,956 10,871 �C 19 �C (c) 未减值的贸易应收账款 未被个别或集体视为减值的贸易应收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既无逾期亦未减值 42,384 50,665 逾期30日或以内 5,291 14,148 逾期超过31日但不超过90日 7,607 37,872 逾期超过91日但不超过365日 13,922 10,853 逾期超过365日 290 4,141 总额 69,494 117,679 14.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贸易应付账款 79,295 90,742 应付工程款 �C 35,040 来自第三方垫款 34,348 42,337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账款 35,318 45,046 148,961 213,165 以下为根据发票日期於报告期末呈列的贸易应付账款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90日内 43,516 73,046 91至180日 3,796 5,651 181至365日 8,819 9,596 超过365日 23,164 2,449 79,295 90,742 购货之平均信贷期为0至90日。本集团设有金融风险管理政策,确保所有应付账款 均於信贷期限内结付。 �C 20 �C 15. 抵押贷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抵押贷款须於下列期限内偿还: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内 �C 流动部分 1,933 62,006 非流动部分 於一年後但於两年内 2,025 �C 於两年後但於五年内 6,671 �C 於五年後 29,269 �C 37,965 �C 39,898 62,006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本公司签订两项按揭贷款融资借款本金总额为7,000,000加元(相 当於约41,300,000港元)。该等按揭贷款融资以账面值约82,539,000港元的土地及楼 宇作抵押,须於十五年内偿还,年息率为最优惠利率加2厘,由董事申柯先生担保。 该等贷款融资将於到期前进行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抵押贷款於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利率约为年息4.7厘。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签署一项总本金额为13,000,000美元(相等於 约100,847,000港元)的抵押有限期贷款融资(「该贷款」)。 该抵押有限期贷款融资以约80,858,000港元的土地及楼宇作抵押,并由Forebase Victoria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两名董事及一间关联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为两年, 按14%的固定年利率计算。该贷款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数 偿还。 16. 债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按每年6%固定票面年利率计息的债券 20,000 20,000 按每年8%固定票面年利率计息的债券 20,000 20,000 40,000 40,000 本公司与一名配售代理订立两份配售协议,以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及二零一四年 十月十日配售期内分别发行两份本金总额为10,000,000港元、票面年利率为6%的非 上市债券。该等金额须於发行日期起计96个月内偿还,到期日分别为二零二二年八 月五日及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 �C 21 �C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分别发行两份本金总额为 10,000,000港元、票面年利率为8%的非上市债券。该等金额须分别於发行日期起计 96个月及60个月内偿还,到期日分别为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零年五月 三十一日。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发行六份本金总额为47,000,000港元、票面年利率 为5%的非上市债券。该等金额须分别於发行日期起计36个月内偿还,到期日为二 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此外,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发行两份本金总额为 20,000,000港元、票面年利率为6%的非上市债券。该等金额须分别於发行日期起计 96个月内偿还,到期日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六日。该等本金总额为67,000,000港元的债 券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透过以每股1.2港元配发及发行57,292,000股普通股悉 数偿还。 17. 共同控制业务合并 诚如附注2所披露,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透过配发及发行71,219,512股新普通股 收购Capital Knight集团全部股权。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该等股份按公允价 值每股1.75港元公允价值进行配发及发行,总额约124,635,000港元。Capital Knight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自独立第三方收购诺富特物业管理全部股权,总现金代 价为人民币5,000,000元(相当於6,232,000港元)。 由於本公司及Capital Knight於Capital Knight集团收购事项前後受申勇先生及Ultra Harvest共同控制,因此,收购Capital Knight集团应为共同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共同 控制业务合并」),共同控制业务合并取得的附属公司详细披露如下: 注册成立�u 已发行及 成立�u 缴足股本�u 本公司收购 已收购附属公司名称 经营所在地点 注册资本 的权益 主要业务 Capital Knight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1美元 100% 投资控股 万玮有限公司 香港 1股,1港元 100% 投资控股 万玮(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400,000美元 100% 投资控股 重庆万玮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1,000,000元 100% 投资控股 重庆诺富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5,000,000元 100% 物业管理 �C 22 �C (a) 共同控制业务合并 以下为因共同控制业务合并对综合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的对账: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代表: 本集团 (於共同控制 本集团 Capital 业务合并後) (於共同控制 Knight 来自持续 已终止 业务合并前) 集团 小计 经营业务 经营业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86,114 27,145 413,259 413,259 �C 销售成本 (385,249) (16,516) (401,765) (401,765) �C 毛利 865 10,629 11,494 11,494 �C 其他收入 7,384 39,079 46,463 46,460 3 销售及分销开支 (10,398) �C (10,398) (10,398) �C 行政开支 (36,323) (849) (37,172) (33,401) (3,771) 研发开支 (5,664) �C (5,664) (5,664) �C 其他经营开支 (12,070) (1,901) (13,971) (13,971) �C 融资成本 (17,822) �C (17,822) (17,822) �C 除所得税前(亏损)�u溢利 (74,028) 46,958 (27,070) (23,302) (3,768) 所得税开支 (3,628) (2,357) (5,985) (5,985) �C 本年度(亏损)�u溢利 (77,656) 44,601 (33,055) (29,287) (3,768) 其他全面开支 随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C 换算境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时的汇兑差额 (22,721) (615) (23,336) (23,336) �C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22,721) (615) (23,336) (23,336) �C 本年度全面(开支)�u收入总额 (100,377) 43,986 (56,391) (52,623) (3,768) �C 23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 Capital 本集团 (於共同控制 Knight (於共同控制 业务合并前) 集团 业务合并後)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114,291 79 114,370 会所会籍 600 �C 600 无形资产 �C 43,715 43,715 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的按金 206 �C 206 115,097 43,794 158,891 流动资产 存货 31,212 234 31,446 开发中物业 134,291 �C 134,291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127,381 19,522 146,903 受限制银行存款 11,768 �C 11,768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 之短期银行存款 1,000 �C 1,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44,039 5,404 49,443 349,691 25,160 374,851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208,340 4,825 213,165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94,334 6,380 100,714 即期税项 2,413 654 3,067 融资租赁责任 148 �C 148 抵押贷款 62,006 �C 62,006 367,241 11,859 379,100 流动(负债)�u资产净值 (17,550) 13,301 (4,24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97,547 57,095 154,642 �C 24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 Capital 本集团 (於共同控制 Knight (於共同控制 业务合并前) 集团 业务合并後)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99,076 �C 99,076 储备 (177,612) 43,986 (133,626)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总权益 (78,536) 43,986 (34,550) 非流动负债 融资租赁责任 156 �C 156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135,829 6,267 142,096 递延税项负债 98 6,842 6,940 债券 40,000 �C 40,000 176,083 13,109 189,192 97,547 57,095 154,642 就共同控制业务合并采用合并会计处理对本集团二零一五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 亏损的影响: 对二零一五年 对二零一五年 每股基本 每股摊薄 亏损的影响 亏损的影响 港仙 港仙 调整前已呈报数字 (包括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23.68) (23.68) 因共同控制业务合并额产生之调整 13.60 13.60 调整後的经重列数字 (包括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10.08) (10.08) �C 25 �C (b) 收购诺富特物业管理 下文概述收购诺富特物业管理所付代价、所收购资产及所承担负债於收购日期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之公允价值: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公允价值 账面值 调整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结余及现金 685 �C 685 物业、机器及设备 83 �C 83 无形资产 �C 45,616 45,616 存货 11 �C 11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18,772 �C 18,772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11,489) �C (11,489) 递延税项负债 �C (6,842) (6,842) 所得税开支 (1,548) �C (1,548) 所收购净资产 6,514 38,774 45,288 以现金结算之收购代价 6,232 於所收购附属公司的银行结余及现金 (685) 收购附属公司时的现金流出 5,547 所转让总代价 6,232 所收购净资产 (45,288) 业务合并产生的议价收益(附注6) (39,056) 因收购诺富特物业管理,本集团预期将多元化本集团业务及提高对本公司股权 持有人的回报。概无就收购事项产生与收购有关的重大成本。业务合并产生的 议价收益计入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 益表之「其他收入」。就税务而言,收购产生的议价收益预计不会纳税。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及亏损中包括诺富特物业管理应 占的收益及纯利分别为27,145,000港元及7,773,000港元。倘是项收购已於二零 一五年一月一日发生,则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的收 益为433,617,000港元,年度亏损为26,835,000港元。本备考资料仅作说明用途, 未必能表示倘是项收购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完成时本集团可实际达成的收益 及经营业绩,亦非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C 26 �C 18. 出售附属公司(导致失去控制权)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本集团以总现金代价50,000,000港元向一独立第三方出售 其於Best Dol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Best Dollar集团」)的全部 股权。Best Dollar集团经营本集团的所有物业发展业务(已终止经营业务)。有关出售 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完成。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已收总代价 50,000 对失去控制权的资产及负债的分析 银行结余及现金 430 物业、机器及设备 177 开发中物业 135,371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610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45,689)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97,734) 已出售净负债 (6,835)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现金总代价 50,000 减: �C 已出售负债净额 (6,835) �C 出售附属公司时拨回的汇兑差额 319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56,516 因出售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已收现金代价 50,000 已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0) 就出售附属公司流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570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融资活动(所动用)�u产生的现金分别为 (14,000港元)、(127,000港元)及零港元(二零一五年:分别为179,000港元、(5,000 港元)及零港元)。 �C 27 �C 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所产生的亏损分析如下: 由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至四月十五日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 �C 3 行政开支 (370) (3,771) 除所得税前亏损 (370) (3,768) 所得税开支 �C �C 本年度亏损 (370) (3,768)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终止经营业务产生之亏损 (370) (3,768)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56,516 �C 已终止经营业务产生之溢利�u(亏损) 56,146 (3,768) �C 28 �C 核数师之工作范围 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初步业绩公布之数据,经本集团 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数师」)同意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草拟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一致。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核准则、香港审阅聘任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 则,核数师就此履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核证委聘,因此核数师并未对此初步公告发出 任何保证。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 年:零港元)。本集团之长期股息政策为分派不少於每个财政年度溢利净额的 30%,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该股息政策,为股东提供理想回报。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湾 仔摩理臣山道23号南洋酒店一楼玉兰阁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在本公司网站 www.forebase.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公布,并於二零一七年四月 二十六日(星期三)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 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所有填妥之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指电子元件销售,酒店经营收入及物业管理收入。电子元件销售收益占总收 益约72.6%(二零一五年:83.5%)。总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约413,259,000港元下降 25.0%至约310,147,000港元,因销售电子元件业务减少所致。 �C 29 �C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减少约88,767,000港元或22.1%至约312,998,000港元,与收益减少相符。 (毛损)�u毛利 於二零一六年之毛损主要由於电子元件业务的销售减少所致。二零一五年之毛利为 来自经营酒店及物业管理分别为13,786,000港元及10,629,000港元的毛利,以及来 自电子元件的毛损12,921,000港元的净影响。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减少约34,106,000港元,由二零一五年约46,46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一六 年约12,354,000港元。减少主要是由於二零一五年录得业务合并产生的议价收益约 39,056,000港元所致。 经营开支 年内的经营开支为64,10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3,434,000港元),并无显着波动。 融资成本 本集团在二零一六年内的融资成本为17,90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7,822,000港 元),并无重大波动。 税项 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一五年约5,985,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约9,720,000港元,主 要是由於物业管理分部的溢利增加造成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增加约2,889,000港元 所致。 本年度亏损 由於上述各项的综合影响,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约26,074,000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及流动比率分别约为 16,074,000港元及1.10(二零一五年:流动负债净值约4,249,000港元及0.99)。 �C 30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56,885,000港元,包 括受限制银行存款约3,090,000港元及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1,00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约62,211,000港元,包括受限制银行存款约11,768,000港元及原 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约1,000,000港元)。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将银行存款约3,090,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约11,768,000港元)及持作自用的土地及楼宇约82,53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80,858,000港元)用作所取得银行融资之抵押。 资本结构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透过综合利用经营所得的现金 流、银行借款、抵押贷款、债券及董事垫款满足流动资金需要。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资本承担(二零一五年:518,685,000港 元),而经营租赁承担约为8,96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约15,386,000港元)。於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业务回顾 电子元件业务 由於本集团一直面对主要因现有产品之市场竞争及价格压力日益加剧而造成制造业 之低迷营商环境,来自电子元件业务之收益由二零一五年约345,033,000港元减少 约119,829,000港元或约34.7%至二零一六年约225,204,000港元。减少主要是由於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家用及车用音响平板产品及调谐器模组之 销售额下跌所致。收益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72.6%。 酒店经营业务 来自酒店经营之收益,占总收益约13.6%。於二零一六年,酒店入住率达77.4% (二零一五年:72.5%),住房收益於二零一六年上升9.9%。然而,住房收益及餐 饮收益之增长被加元贬值所抵销。收益增加约$1,136,000港元,由二零一五年约 41,081,000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约42,217,000港元。 �C 31 �C 物业管理业务 物业管理业务的收益为约42,726,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约27,145,000增加57.4%。 收益增加因为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七月收购诺富特物业管理,且於二零一五年度仅 有五个月业绩入账,而於二零一六年度则以全年业绩入账。分类收益占本集团收益 总额约13.8%。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1,196名员工,当中1,026名位於中国、 38名位於香港、17名位於韩国及115名位於加拿大。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员工成本约120,632,000港元,较去年约127,386,000港元减少约6,754,000 港元。 雇员酬金乃根据现行的行业惯例及雇员表现及经验厘定。酌情花红乃参考本集团表 现,授予表现优异的雇员。雇员亦有权享有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及强制性 公积金)。 外汇波动及对冲 本集团承受来自多种货币的外汇风险,主要涉及人民币、美元、加元及韩圜。外汇 风险来自商业交易、已确认资产和负债,以及於外国业务之净投资。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远期外 汇合约。 前景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本集团完成收购诺富特物业管理。自此,物业管理业务成为本 集团其中一个主要收入来源。管理层相信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将持续稳定增长,而本 业务将会为本集团带来稳定收入。除继续物色新物业管理项目的同时,本集团将积 极考虑以收购方式壮大本业务。 位於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市的酒店经营业务继续替本集团带来收益。但 由於汇率因素,以致其带来的贡献减少。本集团正积极发掘於香港、中国及其他海 外国家之酒店经营、物业投资及发展的其他投资机会,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收购行动 及合作计画,祈望替本公司股东带来可观的回报。 �C 32 �C 本集团的电子元件业务继续产生亏损,此乃本集团於本年度业绩未如理想的主因。 管理层已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减少电子元件业务的不利影响,祈使本集团扭亏为 盈。 本集团正调整其整体经营策略,并考虑投资於数个服务主导行业,包括文化、旅游 及医疗版块,旨在将该等新投资与现有业务整合,将本集团转型为现代城市综合生 活服务提供者,并为本集团及其股东带来可观回报。 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 本公司一向恪守严谨之企业管治常规,藉提高透明度确保股东利益。本公司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惟下列除外: 根据守则条文第A.6.7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作为与其他董事拥有 同等地位之董事会成员,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及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若干独立非执行董事 因处理不可避免事务而未能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已在所有股东大会,及将在日後的股东大会为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非执行董事(若有))安排提供适当的资讯,并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安排日程,使 所有董事可以出席会议,并向非执行董事提供支持,以回应股东於股东大会之提 问。 守则条文第E.1.2条规定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由於有其他事务在身, 董事会主席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然而,本公司前执行董事金子博先生根据本公 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担任股东周年大会之主席以保证与本公司股东维持有效沟通。 �C 33 �C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向本公司所有董事作出具 体查询後确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有董事一直有遵守标准 守则所载之指定交易准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任何其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购买、出售 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账目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包括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与管 理层就本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之效能及账目进行检讨及讨论。 刊登全年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业绩公告已於本公司网站(www.forebase.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刊登。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三)或之前寄发 予本公司股东,该报告亦将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上刊登。 承董事会命 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申勇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申勇先生、甘霖先生、申柯先生及洪祥准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黄向阳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陆海林博士、余磊先 生及司马文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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