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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末期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 代 号:71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末期业绩公告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或「董事局」)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为「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业绩连同二 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 8,102,730 1,121,247 其他收入 16,267 2,260 其他收益及亏损 (59,863) 222 存货之购买及变动 (7,882,354) (1,041,520) 雇员福利开支 (43,125) (7,944) 其他经营开支 (129,430) (15,92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304,430 �C 采矿权之减值亏损 �C (217,083)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46) �C 财务成本 6 (100,644) (43) 除税前溢 利(亏损) 207,965 (158,782) 所得 税(开支 )抵 免 7 (166,858) 42,708 期间�u年度溢 利(亏损) 8 41,107 (116,074) 其他全面(开支)收入: 随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9,464) (646) 於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将累计 汇兑差额重新分类至损益 1,224 �C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汇兑差额 153 �C 期间�u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18,087) (646)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期间�u年度全面收 入(开支 )总 额 23,020 (116,720) 以下人士应占期间�u年度溢 利(亏损 ): 本公司拥有人 41,263 (116,204) 非控股权益 (156) 130 41,107 (116,074) 以下人士应占期间�u年度 全面收 入(开支 )总 额: 本公司拥有人 23,559 (116,850) 非控股权益 (539) 130 23,020 (116,720) (重新列示) 每股盈利(亏损) 10 -基本(港仙) 1.94 (8.56)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182,567 12,161 投资物业 11 3,625,760 �C 商誉 12,014 �C 无形资产 32,366 �C 采矿权 454,541 454,541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5,301 �C 应收贷款票据 12 1,460,808 �C 可供出售之投资 1,429 �C 潜在收购之按金 �C 10,000 已抵押银行存款 19,713 �C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32 �C 5,814,431 476,702 流动资产 存货 1,834 845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 13 452,600 �C 应收账款 14 85,063 3,271 持作买卖之投资 651,856 760,613 按金、预 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410,467 47,749 金融衍生合约 �C 75,266 受限制银行存款 841,106 �C 银行结余及现金 2,016,662 522,631 4,459,588 1,410,375 流动负债 金融衍生合约 12,685 �C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5 910,591 �C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 151,366 2,398 借贷 16 1,931,096 40,245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14,728 4,798 贷款票据 17 1,412,116 �C 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C 877,040 应付税项 26,724 11,528 4,459,306 936,009 流动资产净值 282 474,36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814,713 951,068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来自一间同系附属公司之贷款 171,444 �C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5,586 �C 递延税项负债 245,453 93,158 1,582,483 93,158 资产净值 4,232,230 857,91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8 240,164 75,054 储备 3,989,016 773,84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4,229,180 848,895 非控股权益 3,050 9,015 权益总额 4,232,230 857,910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实缴盈余 视作注资 非控股 股本 股份溢价 储备 储备 汇兑储备 累计亏损 小计 权益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 52,296 837,222 52,743 �C (108) (319,225) 622,928 2,885 625,813 年度(亏损)溢利 �C �C �C �C �C (116,204) (116,204) 130 (116,074)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C �C �C �C (646) �C (646) �C (646) 年度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C �C �C �C (646) (116,204) (116,850) 130 (116,720) 配售新股份 10,249 170,150 �C �C �C �C 180,399 �C 180,399 认购新股份 12,509 153,211 �C �C �C �C 165,720 �C 165,720 配售及认购新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C (3,302) �C �C �C �C (3,302) �C (3,302) 非控股权益注资 �C �C �C �C �C �C �C 6,000 6,000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75,054 1,157,281 52,743 �C (754) (435,429) 848,895 9,015 857,910 期间溢利(亏损) �C �C �C �C �C 41,263 41,263 (156) 41,107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C �C �C �C (19,081) �C (19,081) (383) (19,464) 於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将 累计汇兑差额 重新分类至损益 �C �C �C �C 1,224 �C 1,224 �C 1,224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汇兑差额 �C �C �C �C 153 �C 153 �C 153 期间其他全面开支 �C �C �C �C (17,704) �C (17,704) (383) (18,087) 期间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C �C �C �C (17,704) 41,263 23,559 (539) 23,020 发行供股股份 150,110 2,852,075 �C �C �C �C 3,002,185 �C 3,002,185 配售新股份 15,000 345,000 �C �C �C �C 360,000 �C 360,000 发行供股股份及配售 新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C (12,771) �C �C �C �C (12,771) �C (12,771)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C �C �C �C �C �C �C (5,426) (5,426) 视作股东注资 �C �C �C 7,312 �C �C 7,312 �C 7,31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0,164 4,341,585 52,743 7,312 (18,458) (394,166) 4,229,180 3,050 4,232,2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1.一般资料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前称百威国际控股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 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本公司董事(「董事」)认 为, 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太和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以开曼群岛为 本籍 之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注 册 办 事 处位於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 Bermuda。本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皇后大道东1号太古广场第3期12楼1206-1209室。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 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证券投资、商品贸易、不 良债务资 产管 理、采矿及勘察天然资 源、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 品、金融服务及物业投 资。 根据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通过之特别决议案、百慕达公司注册处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发 出之公司更改名称注册证明书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发出之注册非 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本 公司将其名称更改为太和控股有限公 司,自二零一六年八月 十九日起生效。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本集团运作三个新经营分部(诚如附注5所披露), 为向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全面及详尽地呈列本公司业绩,本公司管理层已重新考虑呈列综合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收益及开支已作为独立项目在收益附注及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内披 露。销售成本已获重新分类 至「存货之购买及变 动」,而销售及分销开支、行 政开支及其他 经营开支已作为独立项目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披露为「雇员福利开支」及「其他经 营开支」。因此,销售成本共计1,041,520,000港元、销售及分销开支共计2,472,000港元、行政开支 共计23,660,000港元及其他经营开支共计10,000港元之相关比较金额已获重新分类,以与本年度 之呈列保持一 致。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及呈列货币为港元(「港 元」)。 2.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於本财政期间,本 集团之报告期结算日由三月三十一日更改为十二月三十一 日,原因是董事决 定使年度报告期结算日与本公司於中华人民共 和 国(「中国」)注 册成立之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之 财政年度结算日保持一致。有关变动乃应对近年来本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及收购之附属公司之 营运及数目增加。董事认为,财政年度结算日变动将更便於编制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因此, 本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涵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 入表、综 合权益变动表、综 合 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所示之相应比较金额涵盖由二零一五年四 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期间,因此可能无法与本期间所示金额相比较。 3.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於本期间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本集团已於本期间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 会计师公 会」)颁布之下列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的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 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可接纳的折旧及摊销方式 香港会计准则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 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测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 投资实体:应 用编制合并报表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之年度改进 除上述者 外,於本期间,应 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期间及过往年度之财务 表现及状况及�u或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披露事项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披 露 计划 本集团於本期间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 第1号(修订本 )「披 露计划」。香 港会计准则 第1号(修 订本 )澄 清假若因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而需要提供的资料并不重要,则 实体无须提供特 定的披露,及 汇集及分析资料的基准提供指 引。惟 修订本重申当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特定 要求并不足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事项及情况对实体的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的影 响时,则 实体应考虑提供额外的披露。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本,若 干损益项目的分组及排序包括i)根据其性质,收益及开支已 作为独立项目在收益附注及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披露;ii)销售成本已重新分类至 「存货之购买及变 动」及iii)销售及分销开支、行 政开支及其他经营开支已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 面收入表中作 为「雇 员福利开 支」及「其 他经营开 支」作为独立项目披 露。除 了以上陈述及披露 更改外,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对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之本集团财务表现或财务 状况并无导致任何影响。 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修订 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及相关修订本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采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的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资产出售或投入3 香港会计准则 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 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度改进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予厘定之日期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如适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一般对冲会计法之分类及计量之新规定 及金融资产之减值要求。 与本集团有关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主要规定如 下: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 具体而 言,目的是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之债务投资及合约现金流量纯粹 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之债务投资,一般按其後会计期末之摊销成本计量。通过 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达成目的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之债务工具及金融资产合 约条款於特定日期产生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额之利息之现金流量之债务 工 具, 一般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 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资均按其後会计期 末之公平值计量。此 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实体可能不可撤回地选择在其他 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本投资(并非持作买卖 )之 其 後公平值变动,并一般只在损益中确认股 息收 入。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要求预期信贷损失模 式,与香港会计准则第 39号之已产生信贷损失模式正好相 反。预期信贷损失模式要求实体於各报告日对预期信 贷损失及其变动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初始确认後之信贷风险变化。换言之,不再需要待 发生信贷事件後方确认信贷损失。 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日後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可能对本集团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构成重大影响。本集团之可供出售投资(包括该 等现时按成本减去减值列账之可供出售投资)将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或被指定为按公平值计 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惟需符合指定准则。此外,预期信贷损失模 式或会导致须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本集团金融资产尚未产生之信贷损失提早计提拨 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已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该准则制定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客户合约收益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将取代现有收益确认指引,包 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 益、香 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 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主要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入,以说明实体按反映交换商品及服务 预期所得代价之金额向客户转让所承诺商品或服务。具 体而 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入之五个步 骤: 步骤1:识 别与客户所订立之合约 步骤2:识 别合约之履约责任 步骤3:厘 定交易价格 步骤4:分 配交易价格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步骤5:当(或随着 )实 体达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实 体於达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 入,即於特定履约责任相关之商 品或服务「控 制权」转让予客户 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就特别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 明确指引。此 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之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关确认履约责 任、主理人与代 理人之考量及授权应用指引之澄 清。 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更多披露,然 而,董事预期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相关报告期间已确认收入之时间及金额造成重大影 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之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於生效时取代香港会计准则 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 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 及低值资产租赁情 况 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 除,并由承租人须 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之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而其後乃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 )减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 量,并就租赁负债任何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 赁 负债初步按并非於该日支付之租赁付款现值 计量。其 後,租赁负债会就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其中包 括 )租 赁修订之影响而作出调整。就 现 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将有关自用租赁土地及该等分类为投资物业之租赁土地之前期预 付租金呈列为投资现金流 量,而其他经营租赁付款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 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 第16号,有 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付款将分配为本金及利息部 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量)。 此外,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全面披 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约承担59,010,000港元。初步评估显 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 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的负债,除非有关租赁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 短期租赁。此 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文所述计 量、呈 列及披露发生变 动。然而,於 董事需完 成详尽审阅後,才 可提供有关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 除上述者 外,董事认为,应 用 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将不会对本集团来年之综合 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4.收益 本集团期内�u年内收益之分析如 下: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石化产品 5,314,254 1,035,508 销售金属相关产品 2,553,001 �C 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 21,851 13,348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 150,068 �C 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53,308 72,391 物业租金收入 2,263 �C 服务 费、佣金及业务经纪收入 1,187 �C 应收贷款票据之实际利息收入 6,798 �C 8,102,730 1,121,247 5.分部资料 向 主 要 营 运 决 策 者(「主 要 营 运 决 策 者」,即 本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呈 报 以 分 配 资 源 及 评 估 分 部 表 现 之 资料,集中於已付运或已提供之货物或服务类型及所从事之业务,其亦为本集团组成之基 础, 载列如下。 就管理层而言,本集团现时已成立七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四 个 )经 营 分 部,概述如下: (i)证券投资分部-於中国、香 港及新加坡买卖股本证券及衍生工具; (ii)商品贸易分部-於新加坡买卖石化产品及金属相关产品; (iii)不良债务资产管理分部-於中国收购不良债务资产而产生之资产管理; (iv)采矿及勘察天然资源分部-於蒙古共和国(「蒙 古」)之采矿及生产钨矿资源活动; (v)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分部-於中国买卖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 (vi)金融服务分部-於香港向客户提供证券及保证金融资、期货合约买卖及经纪、资产管理及 放贷业务;及 (vii)物业投资分部-於中国及英 国(「英国」)之 物业投资及租赁物 业。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 个 月,不良债务资产管理 分 部、金融服务分部及物业投 资分部为新营运分 部。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按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划分之本集团收益及业绩之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采矿及 销售医疗 不良债务 勘察设备及其他 证券投资 商品贸易 资产管理 天然资源 一般商品 金融服务物业投资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53,308 7,867,255 150,068 �C 21,851 7,985 2,263 8,102,730 分部业绩 6,824 (11,602) 133,193 (1,102) 648 4,718 298,395 431,07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亏损 (67) 初步确认贷款票据之亏损 (440)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46) 汇兑亏损,净额 (60,974) 未分配财务成本 (67,784) 中央行政开支 (93,798) 除税前溢利 207,965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采矿及 销售医疗 勘察设备及其他 证券投资 商品贸易 天然资源 一般商品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72,391 1,035,508 �C 13,348 1,121,247 分部业绩 57,906 1,755 (217,711) 692 (157,358) 汇兑收益,净 额 2,456 中央行政开支 (3,880) 除税前亏损 (158,782) 上文所呈报之分部收益乃指外部客户产生之收 益。於本期间及过往年 度,概无分部间销 售。 分部业绩乃指於未分配中央行政开支(包括董事薪酬、法 律及专业费 用、办公室租金及其他经 营开支、未 分配财务成本、分 占一间联营公司业 绩、初步确认贷款票据之亏损及出售一间附属 公司亏损 )前 各分部所赚取之溢利或产生之除税前亏 损。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 言,此 乃向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之方法。 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按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划分之资产及负债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证券投资 1,846,081 1,193,483 商品贸易 1,194,036 184,346 不良债务资产管理 497,256 �C 采矿及勘察天然资源 454,584 454,701 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 8,898 11,997 金融服务 2,063,330 �C 物业投资 3,664,866 �C 分部资产总额 9,729,051 1,844,527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15,301 �C 可供出售投资 1,429 �C 潜在收购之已付按金 315,225 10,000 未分配物 业、厂房及设备 163,272 �C 未分配无形资产 4,130 �C 未分配公司资产 45,611 32,550 综合资产 10,274,019 1,887,077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负债 证券投资 388,365 40,546 商品贸易 809,927 181 不良债务资产管理 40,409 �C 采矿及勘察天然资源 93,158 93,571 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 797 262 金融服务 1,290,291 �C 物业投资 1,250,212 �C 分部负债总额 3,873,159 134,560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C 877,040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14,728 4,798 贷款票据 1,412,116 �C 来自一间同系附属公司之贷款 171,444 �C 未分配已抵押银行借贷 498,471 �C 未分配公司负债 71,871 12,769 综合负债 6,041,789 1,029,167 就监管分部表现及在分部之间分配资源而 言: 除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可 供出售投 资、潜在收购之已付按金、未 分配物业、厂 房及设 备、未分配无形资产及其他未分配公司资 产(主要包括未分配银行结余及现金 )外,所 有 资产均分配至可呈报分 部。 除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贷款票据、来自同系附属公司之贷 款、未分配已抵押银行借贷及其他未分配公司负债 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可呈报分 部。 6.财务成本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贷款的推算利息开支 131 �C 下列各项的利息开支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的贷款 32,278 �C -有抵押银行借款 8,704 �C -保证金融资 17,825 43 -卖方融资贷款 2,991 �C -贷款票据 30,626 �C 银行收费 7,983 �C 其他 106 �C 100,644 43 7.所得 税(开支 )抵 免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现行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 税(「企业所得 税」) 4,849 4,341 新加坡企业税(「新 加坡企业所得 税」) 9,677 7,222 香港利得税 1,464 �C 英国利得税 29 �C 於上年度超额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1,604) �C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106) �C 递延税项 152,549 (54,271) 166,858 (42,708) 香港利得税及新加坡企业所得税乃分别根据期间�u年度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及17.0%计 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於期间�u年度,本集团於 中国经营的附属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或於西藏自治区经营的附属公司为9%较低 优惠税率。 於蒙古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缴纳蒙古国所得税,该所得税乃以估计应课税收入首3,000,000,000 蒙古图格里 克(「蒙古图格里 克」)按10%的 税率计算,超出部份按25%的税率计 算。由於期间�u 年度并无产生应课税溢 利,因此并未於综合财务报表内就蒙古国所得税作出拨 备。 英国利得税乃根据期间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20%计算。 8.期间�u年度溢 利(亏损)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期间�u年 度(溢利 )亏 损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致: 董事酬金 11,611 1,952 其他员工成本: -薪 金、报酬及其他福利 30,351 5,842 -退休福利 1,163 150 员工成本总额 43,125 7,944 确认为销售成本之存货成本 7,882,354 1,041,520 无形资产摊销 250 �C 9.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派付或 建议任何中期或末期股 息,且自报告期末起亦无建议任何股 息。 10.每股盈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的每股基本盈 利(亏损 )乃 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亏损)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亏损)的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期�u年内溢 利(亏损) 41,263 (116,204)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千股 千股 (重新列示) 股份数目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123,430 1,357,59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用 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股份加权平均数已就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和十二月发行供股股份和进行股份配售作出调整(详情披露於附注18(a)及 18(b))。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用於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股份加权平均数已作出调整, 以反映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及十一月股份配售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认购和所产生的红利因素。 诚如附注18(a)所述,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完成供股发行。由於供股附带红利因素, 因此已经对过往年度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追溯调整。 由於期�u年内并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 概无呈列期间�u年度每股摊薄盈 利(亏损 )。 11.投资物业 千港元 公平值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C 添置 1,261,374 透过收购附属公司收购(附 注19(i)(c)、(i)(d)) 2,049,856 於损益内确认公平值变动 304,430 汇兑调整 10,1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25,760 12.应收贷款票据 千港元 账面值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 �C 所认购贷款票据 1,550,800 减:贷款票据安排费用 (89,99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60,80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本 集团与HaitongGlobalInvestmentSPCIII(「HaitongGlobal」) 订立认购协议,据 此,本集团同意以总代价50,000,000美元认购HaitongDynamic Multi-Tranche InvestmentFundIVS.P.(「HaitongDynamicFund」)之50,000股 R类 参与股份。 HaitongDynamicFund的股本中有两类无投票权股 份,即 P类 参与股份及R类参与股份,而 P类 参 与股份的股东为受与本集团概无关连的独立第三方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一间公 司。P类 参与股份的本金为150,000,000美 元(相当於约1,163,100,000港元),而HaitongGlobal已 委任海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为其HaitongDynamicFund的投资管理人。 董事已评估以下事 实:i)本集团发起成立HaitongDynamic Fund之目的乃仅为了认购独立第三 方发行之贷款票据,认 购 贷款票据 後,HaitongDynamicFund之大多数投资资本已 用 完,无法作 出其他投资决 定,直到贷款票据到期;ii)根据认购协议,本公司可於支付本金及目标回报後自 HaitongDynamicFund收取剩余价 值,为P类参与股150,000,000美元本金之6.5%固定利息收 入; 及iii)本集团同意就最高负债为103,000,000美元之HaitongDynamic Fund之履约向P类参与股东 提供保证。於评估认购协议之所有事实後,监於HaitongDynamicFund对现有投资项目之预期回 报率於两年期内达致28%及本集团亦须向P类参与股东补偿最多103,000,000美元之任何潜在亏 损,约69%本金由P类参与股东注 资,董事认为HaitongDynamic Fund对本集团产生回报变动性 重大风险,并 认为本集团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对HaitongDynamicFund有控制 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 月,Haitong Dynamic Fund与借款人订立认购协 议,据 此,本集团同意认购本金额为200,000,000美元(相当於约1,550,800,000港元)的贷款票据,固 定 年利率为8%,於两年到期。安排费用及顾问费须分别在贷款票据发行时及自贷款票据发行日期 起计的第十三个月按本金额6%支付,金 额为93,051,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利息收入及安排费用收入分别为3,739,000港元及 3,059,000港 元,均已於损益中确认。 13.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本 集 团在中国透过公开招标收购附有抵押 品(包括 位於中国的厂房及机器、住宅、工业及商业楼宇及土地使用权)的不良债务资产。有关不良债务 资产根据其投资管理策略入账为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包括出售不良债务资产的已变现收益及其未变现公平值变动。任何 由该等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亦计入其有关不良债务资产抵押品之公平值变 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参考合资格独立专业估值师仲量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 司(「仲量联行」)作 出的估值而厘定的不良债务资产的公平值约为452,600,000港元(二零一六 年三月三十一 日:无)。 14.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 2,907 3,271 证券交易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现金客户 529 �C -融资客户 29,847 �C 期货及期权交易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客户 26,045 �C -结算所、经 纪及交易商 25,775 �C 85,103 3,271 以下项目的减值亏 损: 证券交易业务产生的应收账 款: -融资客户 (40) �C 总计 85,063 3,271 监於经纪业务性质,董事认为账龄分析并无额外价 值,故并无作出证 券、期货及期权交易业务 产生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按与销售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有关的发票日期(与各自收入确认日期相 若)呈列的应收账款账龄分 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内 631 636 31至90天 1,207 768 91至120天 185 186 120天以上 884 1,681 2,907 3,271 15.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证券交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 款: -结算所、经 纪及交易商 26,022 �C -现金客户 5,582 �C -融资客户 48,634 �C 期货及期权交易业务产生的应付客户的账款 40,340 �C 采购石化产品及金属相关产品产生的应付票据 790,013 �C 910,591 �C 采购石化产品及金属相关产品产生的应付票据信贷期为365天。 证券交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的结算期为交易日期後两天或结算所协定的具体期限。应付融资 客户及现金客户的账款为按要求偿 还。监於证券保证金融资业务的性质,董 事认为账龄分析并 无额外价 值,故并无披露证券交易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的账龄分 析。 期货及期权交易业务产生的应付客户账款为就该等合约交易已收客户的现金存款。所需现金存 款须於有关期货及期权状态关闭后应付。超过规定所需现金存款之尚未偿还金额须於客户要求 时偿 还。监於该等业务的性质,董 事认为账龄分析并无额外价值故并无披露期货及期权交易业 务产生之应付客户账款的账龄分 析。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按票据出具日期呈列的购买石化产品及金属相关产品产生的应付票据的账 龄分 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31至90日 294,989 �C 91至150日 405,153 �C 超过151日但於1年内 89,871 �C 790,013 �C 16.银行借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有抵押浮息银行借贷 1,598,250 �C 减:贷款筹集成本 (8,865) �C 1,589,385 �C 保证金融资 310,590 40,245 卖方融资贷款 31,121 �C 1,931,096 40,24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上述借贷的账面值须在一年内偿 还(附注) 564,141 �C 包含一项按要求条文偿还的款项(列示为流动负债 )的 已抵押借贷的账面值按合约须在以下时间偿还: 一年内 393,955 40,245 一年以上,但 不超过两年 105,969 �C 两年以上,但 不超过三年 317,906 �C 三年以上,但 不超过四年 549,125 �C 1,366,955 40,245 1,931,096 40,245 减:在一年内到期并列示为流动负债的金额 (1,931,096) (40,245) 列示为非流动负债的金额 �C �C 附注: 应付款项乃根据贷款协议所载的预定还款日期计 算。 17.贷款票据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本 公司与展望控股有限公司、SonghuaInvestmentHoldingLimited 及HaitongInternationalInvestmentFundSPC(「投资者」)订立贷款票据及认股权证认购协议(「贷 款票据认购协议」),据 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而 投资者有条件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不多於 180,000,000美元(「美元」)(相当於约1,395,000,000港元)之贷款票据(「贷款票据」),自发行日 期起计为期两年,可由本公司经贷款票据持有人(「贷款票据持有人」)同意後进一步延长一年。 贷款票据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悉数获投资者认购。 根据贷款票据认购协议,作为投资者认购票据之代价,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授予投资者认股权 证。认股权证持有人於认股权证认购期内按初始认股权证股份认购价每股认股权证股份1.0港 元认购最多279,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认股权证股份认购价可根据认股权证文据之条款及条件 调整。 倘於首个贷款票据交割日期後满六个历月之日或贷款票据持有人与本公司书面协定之任何其 他日期(「认 股权证最後截止日 期」,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并无根据认购协议授出认股权 证,则贷款票据持有人可透过向本公司发出提早赎回之书面通知行使提前赎回权及有关贷款 票据持有人所持有之所有或任何贷款票据即时到期并按赎回价(「非 认 股权证提早赎 回 价」)偿 付。 未授出认股权证提早赎回价应相等於下列各项之和:(i)有关贷款票据持有人将赎回贷款票据 之未偿还本金额,(ii)贷款票据自发行日期起直至悉数支付未授出认股权证提早赎回价日期(包 括当日)的应计未付利 息,(iii)贷款票据的应计未付违约利 息(如有 ),(iv)将予赎回贷款票据之 未偿还本金额自发行日期起直至悉数支付未授出认股权证提早赎回价日 期(包括当日)按每年 9.11%的内部回报率计算之回报金额,及 (v)根据其他交易文件本公司应付予贷款票据持有人的 所有其他未偿还款 项。 根据贷款票据认购协议,本集团向抵押代理SonghuaInvestmentHoldingLimited质押两间全资附 属公 司(佳将投资有限公司及宏融投资控 股(深圳 )有 限公司)之全部股 份,抵 押代理代表投资 者持有股权以作为抵押 品。抵押品将於本集团之资产净值超过3,000,000,000港元及负债比率不 超过200%时予以解除。贷款票据由最终控股公司及蔡先生及其全资公司作担保。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 日,上述条件已获悉数达成,并 已解除抵 押。 发行贷款票据直接应占交易成本13,950,000港元计入贷款票据账面值及使用实际利率法按贷款 票据期限进行摊销。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就根据贷款票据认购协议向贷款票据持有人授出认 股权证达成所有实质先决条件,董 事认 为,达成所有实质先决条件及於认股权证最後截止日期 内发行认股权证之可能性极其微小。於 报告 期 後,本集团管理层已与贷款票据持有人就不授出 任何认股权证进行磋 商,而贷款票据持有人同意於认股权证最後截止日期结 束(即是二零一七 年三月三十日 )时行使其权利要求按未授出认股权证提早赎回价即时偿还票 据,因此,考虑到 上述事实,贷 款票据将按9.11%之年利率列账为普通债券及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偿 还。 贷款票据公平值乃参考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JLL编制的估值报告後於贷款票据认购日 期(即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按 到期日赎回金额之现值计量。 18.股本 股份数目 股本 千股 千港元 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法定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二 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566,667 1,728,333 按每股0.05港元已发行及缴足之普通股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 1,045,913 52,296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配售新股份 205,000 10,249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认购新股份 250,180 12,509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 1,501,093 75,054 认购新股 份(附注a) 3,002,185 150,110 配售新股 份(附注b) 300,000 15,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803,278 240,164 附注: (a)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本公司订立包销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以每股供股股份 1.00港元之认购价配发及发行3,002,184,872股供股股 份(「供股股份」),基 准为本公司於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每持有一股现有普通股可获发两股供股股份(「认购事项」)。认 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完成,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91,242,000港元,其令股本 增加150,110,000港元及股份溢价约2,852,075,000港元,扣 除交易成本约10,943,000港元。 (b)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与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 议,据此,本公司同意透过配售代理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以每股1.2港元之配售价配售本公司之300,000,000股新股份(「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58,172,000港元。配售事项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其令股本增加15,000,000港元及股份溢价约345,000,000 港元,扣 除交易成本约1,828,000港 元。 19.资产及业务收购事项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 月,本集团拥有若干以总代价1,319,309,000港元收购 於若干公司控股权益之重大收购事项。对 於 附注(i)所载之公司,彼 等并无於彼等各自收购日期 前经营任何业 务,因此,本集团认为此等收购的性质实质上为收购资 产,而代价已分配至按个 别项目公平值计量之所获得个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对於附注(ii)所提述的收购事项,该收购事 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被视为业务合 并,并根据收购法入账。 (i)资产收购 (a)收购三小有限公司(「三 小」)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TaiUnitedCapitalLimited收 购三小之全部股权,代价为1,800,000港 元。三小之主要资产为中国发行的车 牌,价 值为1,800,000港 元。 (b)收购雅都有限公司(「雅 都」)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TaiUnitedCapitalLimited收购 雅都之全部股权,代价为2,330,000港元。雅 都之主要资产为香港发行的车牌,价 值 为2,330,000港元。 (c)收购RCBG及MRB集团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本 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BG Residential Holdings Limited(「BG Residential」)与 T h eRothschild Foundation (Hanadiv) Europe、The RothschildFoundation、RCBGResidential(Jersey)Limited、MoREOFBGResidential HoldingsLimited及BrocktonCapitalI(Tenenbaum)Limited(统称为「卖 方」)订立买 卖协 议,据此,BG Residential同意购买RCBG及MRB集团之全部股权及接纳RCBG 及MRB集团之股东贷款出让。R C B G及 M R B集团共同法定持有一间持有位於6-9 BuckinghamGate, London SW1E 6JP, United Kingdom(「英 国」)之物业之实体之 100%股权。 总代价为58,803,000英镑(「英镑」)(相等於约556,276,000港元),及收购事项已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完成。 上述收购事项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的公告 内。 (d)收购LeonPropertyLimited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广 盛」)与LeonProperty HoldingsLimited订立买卖协 议,据此,广 盛已同意购买Leon PropertyLimited之全部股权及偿还LeonPropertyLimited之股东贷款。LeonProperty Limited之主要资产为位於英国伦敦西部汉默史密斯之价值为103,500,000英镑(相等 於约988,425,000港元)之物 业,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完成。 总代价为44,950,000英镑(相当於约429,524,000港元 ),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二十三日完 成。 上述收购事项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七年 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 (e)收购宜略保险顾问有限公司(「宜 略」)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Best Shield Enterprises Limited按代价650,000港元收购宜略之全部股权。宜略之主要资产为保险经纪牌照, 估值为500,000港元。 (f)收购迈信国际有限公司(「迈 信」)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TaiUnited Continental CompanyLimited按代价20,000,000美元收购迈信之全部股 权。迈信之主要资产为飞 机,估值 为20,000,000美 元(相当於约155,000,000港元)。 (ii)业务收购-收购汇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汇凯控股」)(「汇凯控股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 集团与罗贵生先生(「罗 先生」)及 First Step Securities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 司,并由罗先生全资拥 有 )(统称 为「原 卖方」)订立按现金代价170,000,000港元收购汇凯控股之全部股权之买卖协议(「十二月收 购」)。汇凯控股之主要业务为证券及期货交易、资产管理及放贷业务。原卖方已於二零 一六年一月就十二月收购获支付10,000,000港元可退还按金。於签署十二月收购协议後, 监於股票市场大幅波动,本集团与原卖方认为,花更多时间审阅汇凯控股(即汇凯证券有 限公司 )附 属公司之应收款项以确定汇凯证券有限公司於完成时之应收款项之更准确金 额,乃符合彼等之利益。 因此,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 日,本集团与原卖方订立终止十二月收购之终止协 议(「终 止协议」),并单独与新卖方汇凯控股订立按最多为56,000,000港元之总现金代价收购汇凯 控股若干附属公司之全部股权之新协议(「新协议」),同时还可选择按1港元之溢价於十二 个月内以最多为120,000,000港元之代价收购汇凯控股之全部股权(「认购期权契据」)。 十二月收购项下已支付予原卖方之可退还按金10,000,000港元已作为新协议项下之按金 转让予汇凯控 股。 监於若干实质先决条件尚未获达成,收购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完成,及根据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签署之补充协议之条 款,於报告期 内,已向汇凯控股另行支 付额外可退还按金5,000,000港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本 集团向�罂�控股发出一份书面通知以行使认购期权以收购 汇凯控股之全部股 权。 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完 成,并使用收购法入账。 在收购汇凯控股上所产生的商誉是由於合并成本内包括了控制权的溢价。此外,为了合 并成功所支付的代价包括未来市场的发展及汇凯控股的组装劳动力的相关利益的款 项。 这些利益因未符合可辨认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不能与商誉分开确认。从是次收购所产 生的商誉预计在税务上是不可扣减的。 20.资产抵押 除附注17所披露之有关贷款票据的抵押的详情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拥有以 下为借款及应付票据提供担保的资产的抵 押: (i)本集团账面值为1,074,375,000港元的投资物 业(如附注11所披露)、保险所得款项及连同 对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的所有资产设立的浮动押记被抵押予银 行,作为未偿还银行借贷 525,250,000港元之担保。 (ii) 本集团账面值为988,425,000港元之投资物业(如 附 注11所 披 露 )、账 面 值 为19,713,000港 元 之已抵押银行存款,连同本集团附属公司的所有资产设立的浮动押记被抵押予银 行,作 为未偿还银行借贷约573,000,000港元之担 保。 (iii)本集团账面值651,856,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150,923,000港 元)之持作买卖 投资被抵押予证券经纪人,作为未偿还保证金融资约310,59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40,245,000港 元)之担 保。 (iv)本集团账面值为215,041,000港元之不良债务资产已予以抵押,作为尚未偿还金额约 31,121,000港元之卖方融资贷款之担保。 (v)本集团账面值 为841,106,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之 受 限制现金已被抵押 以担保购买未偿还金额约790,013,000港 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无)之石化产品及 金属相关产品所产生应付票 据。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创造价值 建立优势喜迎新局面 业务经营亮点 二零一六 年 初,在完成股权和业务结构调整後,本 集 团正式步入新的里程,经 过进一 步充实股本基础、强 化董事局和管理层的专业人员配 备、优化业务 结 构,明确各个业 务板块的发展战略与目标、规 划基础建设等,形成了全新的经营理念。经各方努 力, 我集团的战略部署在本年度内已得到初步实施,并 向既定目标持续推 进。 本财政年 度 间,集团启动了不良债务资产投资、房 地 产投 资、金融服务等三个新业务 板块,优 化了业务结 构,提高了盈利能力,为 下一步业务又快又好的发展做了充分准 备。集团通过增发股份、发行债务票 据、安排银行贷款等进行融资,并有效运用这些 资金来支持各项业务发 展,强化业务经营基础。 集团资产规模大幅提升,整体实力明显加强。至本期末,集团合并总资产已突破100亿 港元。在本年度九个月经营期间,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实现利润,喜迎新局面。合并税 前利润208百万港 元,合并净利润41百万港 元(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 个月:亏 损116百万港元),每股盈利1.94港 仙(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 个月:亏 损8.56港 仙)。 业务回顾 为配合业务发展需要并把握市场机 遇,我集团在以往业务结构基础上注入新业务元 素、开创新业务模式,体 现了整体价值的提升和综合优势的塑 造。现在本集团的主要 经营业务包括:不良债务资产管理、房地产投资、商品贸易、证券投资、金融服务等。 1. 不良债务资产管理 国内专业团队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策略性收购具优质物业抵押品的不良银行贷款 组合,经过管理处置来实现抵押资产潜在的价值增值。於本期末,集团持有的不 良贷款投资组合公平值约453百万港元,相 关抵押资产包括位於国内的住 宅、工 业及商业楼宇及土地使用 权。期内不良债务资产管理业务毛利约150百万港 元, 当中资产重估增值收益约92百万港元、已 实现盈利约58百万港 元。 2. 房地产投资 为把握国内外发达地区房地产市场机会,房地产投资成为集团一项重点业 务。 本公司董事局相信,物业投资业务可长期贡献稳定回报,同时也受惠於物业资产 价值增 值。 集团於期内抓住了英镑汇率变化的时 机,於英国伦敦投资了住宅和商用物业项 目,涉 及 投资额分别约1,061百万港元和988百万港 元,并已在当地建立了房地产 投资业务运作架构。此外,本 集团以约1,261百万港元代价收购了一家位於浙江 省的五星级酒店设 施,该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评估价值已调升 至1,563百万港 元,贡献税前增值收益约302百万港元。 3. 商品贸易及证券投资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末开展商品贸易业务,涉及石油、原 油及贵金属等贸易交 易。本 期内,商 品贸易总营业额达到7,867百万港元。 受惠於香港及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本 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初於两地开展 证券投资业务,专注投资於大型优质企业股票,以获得资本增值及股息收入为目 标。於 本期 末,集团持有上市股票投资约652百万港元。 4. 金融服务 在金融服务板块方面,全面收购了一家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持有香港证监会证券 及期货条例项下 第1、2、9类牌照,以及放贷牌照,可从事证券经纪及保证金融 资、期 货合约买卖及经纪、资 产管理和放贷业务。 同 时,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收购了一家持有香港保险经纪牌照的私人公 司,协 同上述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业 务,打造集团在香港的投资及金融服务平 台,以 向客户提供更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5. 其他业务 医疗设备及其他一般商品贸易业务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开展以来,得 到稳步发 展,於 本期 内,营业收入22百万港元,较 上一年度增加近64%。 本集团董事局正积极探寻可行方式,以经营钨矿开采业务。目前,我们正进行相 关可行性研究,待调研结果确定後,再进一步制订采矿业务发展方案,并在适当 时间或有需要将另行公告有关事项。 财务回顾 1 总资产及总负债 於本期末,集团合并总资产10,274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887百 万港元),较期初增加8,387百万港元。资产主要包括:投资性物业3,626百万港 元、不良债务资产投资453百万港元、金融资产652百万港元、债务票据1,461百万 港元、采矿权454百万港元、固定资产183百万港元、现金及银行结余2,017百万港 元。 期末总负债6,042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029百万港元 ),较期 初增加5,013百万港元,主 要包括来自银行及其他贷款1,931百万港 元、债务票据 1,412百万港元、其 他负债1,166百万港元、递 延税项负债245百万港元、应 付最终 控股公司款项15百万港元及来自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贷款171百万港 元。 2 总权益 股东权益4,232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858百万港元),较期初大幅 增加3,374百万港元。增 长主要来自期内供股和配股获得新资本金,以及当年度 经营利润贡 献。 3 合并净利润 本期内,集团合并利润41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亏损 116百万港元),扭亏为盈。每 股盈 利1.94港 仙(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个 月:亏损8.56港仙 )。 总费用开支500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198百万港元), 其中主要包 括:行政管理费173百万港元、汇 兑损失61百万港元、财 务费用101百 万港元、所 得税及递延税项167百万港 元。费用增加是由於集团期内的迅速发展 和并购活动增加,致使在人力成本和财务成本上的投入提高。汇兑损失是由於年 内人民币贬值速度加快,导致本集团持有的人民币资产出现汇兑损失。所得税及 递延税项中,最 主要是国内投资物业重估增值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及递延 税。 4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现金及银行存款约2,017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523百万港元)、 流动资产约4,460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410百万 港 元 )、流 动 负债 约4,459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936百万港元)。流动比率 1.00倍(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1.51倍 ),集 团 核 心 业务发展使资金需求上 升,导 致借贷额度提 高。 债务融资总额为3,343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40百万港元 ),其 中 包括:1,412百万港元为本集团发行的债务票据(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1,620百万港元为物业抵押或其他资产抵押银行贷款(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无 )、311百万港元为证券抵押融资贷款(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40百 万 港 元 )。於 二 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已动用及未偿还银行融资。上述1,412 百万港元债务票据已协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作应付还 款,详情已载於业 绩公告财务报告附注17。 本集团定期检讨资本结构,谨慎管理资产负债比率,确保本公司以及辖下各附属 公 司,尤其是持牌子公司保持充裕流动 性。 5 外币风险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港元计值,本集团主要以港元、美元、英镑及人民币进行业务 交易。由於港元汇率与美元汇率挂勾,故此方面并无重大汇兑风险。本集团於英 国和国内的子公司主要以其当地货币进行业务交易,因此,本集团於每个财务结 算日作资产换算时需承担由英镑和人民币引起的相关汇兑风 险。为有效管理汇 兑风险,本 集团已制定财务制 度,规管外币支付和外币资产管 理。同时,英国和 国内子公司均能够产生收益以应付其本位币的费用支 出,汇兑风险实际较低。 6 资本结构 本集团以供股方式配发供股股 份,集资约3,349百万港元。完成上述供股和配股 後,本 公司的发行股份从15亿股增至48亿股。 7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本公司与华联国际(控股 )有 限公司(「华联」)订立 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以每股0.16港元认购价认购合共3,700,000,000股华联股 份。代价约592,000,000港元将透过向最终控股公司借入贷款之方式以现金结付。 上述详情载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及华联之联合公 告。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董事会已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认购 华联之协议先决条件於认购协议内规定的最後截止日期前仍未获达成,且本公 司决定不会就修订或延长认购协议进行进一步磋 商。因此,上述认购协议已失 效,且 其项下拟进行之认购事项将不会进行。 上述详请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公 告。 8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 日:无)。 9. 财务资料及比率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变化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经营业绩 营业收入 8,103 1,121 +623% 年度盈利 41 (116) 不适用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变化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财务状况 非流动资产 5,814 477 +1,119% 流动资产 4,460 1,410 +216% 总资产 10,274 1,887 +444% 非流动负债 1,583 93 +1,602% 流动负债 4,459 936 +376% 总负债 6,042 1,029 +487% 权益总额 4,232 858 +393%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财务比率 流动比率 1.00 1.51 资产负债比率 0.26 0.32 总资产回报率 3.01% -8.43% 股东权益回报率 0.97% -13.52% 於二零一六年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三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港仙) (港仙) 每股盈利 基本 1.94 -8.56 摊薄 1.94 -8.56 流动比 率:流动资产�u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比 率:净债务�u(权益总额+净债务)注 总资产回报 率:(税前溢利+财务成本)�u总资产×100% 股东权益回报率:年 度盈利�u权益总额×100% 注:净债务的计算方式为借贷、贷款票据、来自一间同系附属公司之贷款及最终 控股公司之货款的总和减去银行结余及现金 10. 集资活动及资金运用情况 为提高股东权益回报,管理层一直努力寻找业务发展机会和投资机遇,对各并购 项目及潜在投资项目均会进行详细的风险与回报评估、资金需求分析等。为配合 资金需要,我们积极透过各种成本和风险可控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发行 票据、股东贷款等。有效运用资金到具投资潜力的项目和业务上,以提高资金运 用效益。 於本期内,通过供股和配股资本运作安排,以及发行债务票据融资安排下,一共 筹集资金约4,744百万港 元,包括以下各项: 1.於二�一六年十月,本公司向持股股东进行供股,以每持有一股股份发 配两股供股股份的安排,按每股供股股份1.00港元认购价,一共配发约 3,002,184,872股供股股 份。供股安排下本公司筹集资金净额约2,991百万港 元。 2.於二�一六年十二月,本公司根据一般授权进行配售股份安排,以配售价 1.20港元配售新股份,筹 集得资金净额约358百万港元。 3.於二�一六年九月发行债务票据约180百万美元(相当於约1,395百万港 元 ),发 行票据所得款项净额约1,395百万港 元。 如在相关公告中的披露,从资本或债务活动中筹集的资金将主要运用在核心业 务投资和用作营运资金,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根据业务发展计划,集资款项分 配如下: 已按拟定用途动用的资金: 1. 586百万港元用作收购不良债务资产,以进一步发展不良债务资产管理业 务,其中约96百万港元用作支付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收购不良资产的 余 款,而余额490百万港元进行了其他三项不良资产包的收 购。 2. 1,192百万港元用作结付伦敦物业收购代价。 3. 约388百万港元用作提升本集团之证券及商品贸易业务。 4. 约241百万港元用作发展房地产投资业务。 5. 1,210百万港元用作抵销最终控股股东之贷 款。 尚未动用的资金: 1. 约550百万港元将用作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增资。 2. 约250百万港元将用作於香港或其他地区发展金融服务业务。 3. 其他未动用资金作为正常日常营运资金。 展望 二零一六年是本集团的建设年,重点在重塑业务经营模式和构建新业务领域。二零 一七年将会是本集团的发 展 年,会全力推进各板块业 务,做好业绩。纵 然 全球经济基 本面仍然复杂多变、资本市场走势尚不明朗,但集团相信在董事局的战略部署和规划 下,我们将推动核心业务发展,抓紧市场机遇,有效利用资源,提高营运效率,遵循市 场发展的新趋 势,不断创造价值和建立优 势。 新的一年本集团将专注发展各项业务,追 求利润和价值成 长;同时,我 们 会积极完善 内部建设,包 括 建立全面的风险和内控体 系,完善专业团 队,使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 展。展望二零一七年,本 集团定能延续二零一六年的良好势 头,推动集团整体业 绩, 力求为股 东、客户和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 房地产投 资: 我们将广接触、精 选择,把握市场投资机会,寻求资本增值 回 报。 不良债务资产投资: 做好资产包的挑选工作,通过对资产和债务的精准分析判 断,做 好资金安 排,加速提高去化 率,加快实现资产增值。 商品贸易: 做好利率和汇率管理,降低营运风险,通过量化交易,做好 价值积 累。 金融服务: 整合金融资源,搭 建金融平台,扩充金融牌照;健全资产管 理体系,壮 大投资团 队,完善资产管理服务。 报告期後事项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与蔡华波先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签订一项买卖协 议,回应以代价536,091,054港元收购目标公司 TaiInfiniteHoldingsGroupLimited的全 部股权。TaiInfiniteHoldingsGroupLimited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主要资产为中环中心顶层(79)楼全层。本公司以新发446,742,544股代价股份支付此 项交易的全部代价。上述事项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之 公告中刊 载。 末期股息 董事局认为目前仍需要投放财务资源发展业务,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派发末期股息(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无)。 购 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 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 券。 遵 守《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本公司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惟本公告所披露之若干偏离则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1.3条订明,召开董事局定期会议应提前发出至少十四 天通知,以让所有董事皆有机会腾空出席。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 月,本公司召开若干董事局会 议,通 知期少於十四 天,以 便董事局成员就性质重大之 紧急公司交易及一般业务最新发展及时作出回应及迅速决策。因此,个别董事局会议 於董事同意下以较规定期间为短之通知期举行。日後董事局将尽力符合企业管治守 则之守则条文第A.1.3条规定。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4.1条订明,非执行董事之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 须接 受重 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按指定任期委任。然 而,全 体董事均须按本公司之公司 细则,於 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7条订明,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应出席 上市发行人之股东大 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冒康夫先生及高滨博士因另有业务安排而 未能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二零一六年七 月八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刘艳女士因其另有业务安排未能出席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 大会。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5条,上市发行人应设立内部审核功能,以对其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和有效作出分析及独立评估。本集团对是否需要设 立内部审核部门,已作年度检讨。基於本集团已聘用外部专业人士检阅其九个月回顾 期内的风险管理系统,而本集团的运作架构相对精简,董事局决定在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核委员会」)协助下直接负责监察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之更多详情载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个月之年报之企业管治报告内。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作为其本身之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董事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 准。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按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规定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具体职权范围。审核委 员会成员每年会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以履行其职责,包 括但不限於审视及监督本集团 之财务报告程序、协助董事局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向董事局提 供意见及评议。审 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 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审 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艳 女士、冒 康夫先生及高滨博士组成,刘 艳女士获选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於报告期 後, 独立非执行董事邓竟成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 员。 审阅本业绩公告 本集团之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德勤」)已同意,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业绩之初步公告内所载之数字乃与本集团於本年度之经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金额相 符。德勤就此方面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 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进行之核 证委 聘,故德勤并无就初步业绩公告作出任何核证。 刊登末期业绩及寄发年报 本公告分别於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irasia. com/listco/hk/taiunited/index.htm)刊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 东,并於上述网站内刊 登。 承董事局命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蔡华波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蔡华波先生、孟昭亿博士、徐可先生、叶非先生、柳骅博 士、陈伟松先生及王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冒康夫先生、高滨 博 士、刘艳女士及邓竟成 先 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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