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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 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去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以港元计算) 2016 2015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营业额 3&11 333,553 56,411 直接成本 (323,439) (47,653) 毛利 10,114 8,758 其他收入 4 73,161 95,039 其他收益净额 5 58,352 3,412 行政费用 (86,338) (146,269) 经营溢利/(亏损) 55,289 (39,060) 融资成本 6(a) (152,962) (5,369) 应占一家合营企业亏损 - (587) 应占一家联营公司亏损 (662) (1,203) 除所得税支出前亏损 6 (98,335) (46,219) 所得税支出 8 (1,243) (6,112) 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年度亏损 (99,578) (52,331) 已终止经营业务 本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亏损) 7 5,509 (425,380) 本年度亏损 (94,069) (477,711) 综合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以港元计算) 2016 2015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全面收益,除税後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异 (222,943) (110,428) 可出售之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260) -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除税後 (223,203) (110,428)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17,272) (588,139) 以下人士应占(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102,495) (53,141) 本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亏损) 5,509 (425,380) (96,986) (478,521) 非控股权益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 2,917 810 (94,069) (477,711) 以下人士应占总全面收益: 本公司拥有人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323,625) (162,182) 本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亏损) 5,509 (426,740) (318,116) (588,922) 非控股权益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之溢利 844 783 (317,272) (588,139)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亏损 - 基本及摊薄 10 (0.556)港仙 (2.682) 港仙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亏损 - 基本及摊薄 10 (0.588)港仙 (0.298)港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以港元计算) 2016 2015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878,250 1,699,730 油气勘探及评估资产 41,307 - 自用租赁土地 4,277 4,812 无形资产 2,207,202 2,341,404 商誉 93,483 99,896 於一家合营企业之权益 - - 於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 58,010 60,118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财务资产 4,487 22,417 可出售之投资 4,592 - 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44,045 21,235 应收贷款 - 2,092 非流动资产总额 4,335,653 4,251,704 流动资产 存货 10,591 10,981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财务资产 18,134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账款, 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534,315 289,122 短期投资 13 71,804 76,729 应收贷款 22,334 1,267 应收一家合营企业款项 320 3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1,530 35,564 流动资产总额 909,028 413,983 总资产 5,244,681 4,665,687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14 (349,603) (237,575) 借贷 15 - (186,155) 可换股票据 16 (105,112) (192,029)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财务负债 16 (224,937) - 税项 (8,472) (7,072) 流动负债总额 (688,124) (622,831) 流动资产净值/(负债) 220,904 (208,84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556,557 4,042,856 非流动负债 拨备 (4,810) (2,409) 借贷 15 (322,109) (416,366) 可换股票据 16 (1,125,300) (93,221) 递延税项负债 (12,695) (27,555) 非流动负债总额 (1,464,914) (539,551) 资产净值 3,091,643 3,503,305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以港元计算)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 股本 170,937 176,036 储备 2,905,194 3,312,60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076,131 3,488,637 非控股权益 15,512 14,668 总权益 3,091,643 3,503,305 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以下统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此外,本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 采纳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年度改进2012-2014周期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厘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联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采纳该等修订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但有关准则可能与本集团之财务报表相关。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务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 客户合约收益(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销售或投入4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年度改进2014-2016周期5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该等修订本最初拟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生效日期现已推迟�u取消。本集团继续获允许提早 采纳该等修订本。 5於2017年1月1日及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采纳现有或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影响,本集团尚未能陈述此等新公布是否将引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变动。 3. 营业额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是经营 (i)勘探、开发及生产煤层气、(ii)原煤洗选和销售原煤及精煤(iii)开采及销 售原油及天然气。年内在营业额确认之收入款额如下: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销售煤层气�C附注 57,467 8,543 销售原煤及精煤 276,086 47,868 333,553 56,411 已终止经营业务 销售原油 5,058 10,610 338,611 67,021 附注�s 由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於三交产品分成合同(“三交煤层气项目”)所产生之煤层气试销售以 其他收入入账(附注4)。本集团於2015年11月取得整体开发方案的批覆後,三交煤层气项目进入生产期, 由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及之後於三交煤层气项目销售的煤层气列作营业额。 4. 其他收入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利息收入 - 银行存款 134 7 - 短期投资 9,772 7,471 - 其他�C附注(i) 39,916 - 并非按公平值於损益列账之财务资产之利息收入总额 49,822 7,478 煤层气的销售收入 - 78,694 政府补贴�C附注(ii) 22,942 7,646 其他 397 1,221 73,161 95,039 附注: (i) 其他利息收入为收购加拿大油田项目之按金的利息收入(附注12(iii))。 (ii) 此乃相关政府部门对三交煤层气项目於2015年产生之煤层气销售/试销售的恒常补贴 (2015年:2014年 的试销售)及当地税务部门退回之增值税。 5. 其他收益净额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认股权证负债公平值变动 - 1,955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财务资产公平值变动 2,705 -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财务负债公平值变动 52,809 - 汇兑收益净额 1,933 1,457 其他 905 - 58,352 3,412 6. 除所得税支出前亏损 除所得税支出前亏损已扣除: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a) 融资成本 可换股票据的交易成本之摊销 8,539 3,432 企业债券的交易成本之摊销 7,730 3,215 借款利息 28,207 22,000 可换股票据之应归利息 111,756 40,888 企业债券之利息 21,735 8,893 汇兑票据之利息 728 5,311 其他 4,900 803 183,595 84,542 减:转入合格资产之资本化利息-附注 (30,633) (79,173) 152,962 5,369 附注:本年转入合格资产之借贷成本是指用於按资产的一般性贷款以14.7%(2015:9.7%)的利率予以 资本化 b)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rem薪un金er、ati工on资in及n其ot他e 1福0)利之董事酬金) 35,181 23,548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之供款 355 293 股本结算以股份支付之支出 - 77,518 35,536 101,359 c) 其他项目 核数师酬金 1,700 1,600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41,552 5,943 自用租赁土地之摊销 237 21 无形资产之摊销# 19,643 6,781 经营租赁之最低租赁款项 -物业租金 9,898 6,993 # 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直接成本」。 7. 已终止经营业务 於2016年9月1日,本集团订立一份出售协议出售坚俊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坚俊集团」)。 坚俊集团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开采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业务。出售於2016年9月1日完成。已终止经营 业务之业绩如下:- 2016 2015 1月1日至 1月1日至 9月1日 12月31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5,058 10,610 销售成本 (7,638) (15,705) 毛利 (2,580) (5,095) 其他收入 43 288 其他亏损(包括减值亏损之物业、机器及设备及无形资产) - (413,516) 行政费用 (3,601) (3,466) 经营亏损 (6,138) (421,789) 财务费用 - (639) 除所得税前亏损 (6,138) (422,428)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附注17 11,647 - 所得税费用 - (2,952)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利润�u(亏损) 5,509 (425,380) 为呈列已终止业务,比较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已作重列,犹如年内已终止业务於比较期间开始时已经终止。 8. 所得税支出 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由於集团公司并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於2016及2015年12月31日止度内,位於中国之附属公司按法定税率25%缴纳税项。 扣除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所得税包括: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2,975 6,112 年内之递延税项 (1,732) - 所得税支出 1,243 6,112 9. 股息 董事不建议派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任何股息(2015年:无)。 10. 每股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a)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公司股权持有人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应占亏损102,495,000港元(2015年亏损:53,141,000港元),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17,443,588,000股(2015年:17,841,940,000股)普通股计算。 b)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亏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亏损与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之每股基本亏损相同,因本公司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及可换股票据(如适用),对上述两年度内,每股基本亏损具有反摊薄影响。 已终止经营业务 a)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亏损)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为0.032港仙(2015年:每股基本亏损为2.384港仙),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亏损)乃根据本公司股权持有人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应占盈利 5,509,000港元(2015年亏损:425,380,000港元),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17,443,588,000股(2015年:17,841,940,000股)普通股计算。 b)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盈利/(亏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摊薄盈利/(亏损)与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盈利/(亏损)相同,因本公司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及可换股票据(如适用),对上述两年度内,每股基本盈利/(亏损)具有反摊薄影响。 11.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并用以作出策略性决策之报告厘定其经营分部。 本集团拥有三个(2015年:三个) 可报告分部。由於各自业务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需要不同业务策略,故 分部须独立管理。以下为本集团可报告分部营运之概要: 煤层气: 勘探,开发和生产煤层气 原煤及精煤: 原煤洗选和销售原煤及精煤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开采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 业务分部间并无出售或买卖交易。企业收入及开支不分配至各经营分部,原因是主要经营决策者评估分部表现的分部业绩计算并无包括有关收益及开支在内。 诚如附注7所披露,本集团已於2016年9月1日出售坚俊集团,导致终止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分部部份业务。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部份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分部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分类为已终止业务。 11. 分部报告 (续) a) 业务分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务分部,有关该等业务之分部资料载列如下: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业务 业务 石油和 石油和 煤层气 原煤及精煤 天然气开采 未分配 小计 天然气开采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业绩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 57,467 276,086 - - 333,553 5,058 338,611 分部业绩(i)&(ii) (5,934) 11,706 35,134 (38,426) 2,480 (6,138) (3,658)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帐的财 务负债之变动 - - - 52,809 52,809 - 52,809 融资成本 - (1,782) - (151,180) (152,962) - (152,962) 应占一家联营公司亏损 (662) - - - (662) - (662) 出售附属公司之盈利 - - - - - 11,647 11,647 除所得税支出前(亏损)/溢利 (6,596) 9,924 35,134 (136,797) (98,335) 5,509 (92,826) 所得税支出 - (1,161) - (82) (1,243) - (1,243) 本年度亏损 (6,596) 8,763 35,134 (136,879) (99,578) 5,509 (94,069) 资产及负债 可报告分部资产(iii) 4,341,968 374,132 303,233 225,348 5,244,681 - 5,244,681 可报告分部负债(iii) 259,243 89,982 15 1,803,798 2,153,038 - 2,153,038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53,740 7,018 - 674 61,432 45 61,477 年内产生之资本支出 347,998 717 41,307 288 390,310 - 390,310 11. 分部报告(续) a) 业务分部(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务分部,有关该等业务之分部资料载列如下: 已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业务 业务 石油和 石油和 煤层气 原煤及精煤 天然气开采 未分配 小计 天然气开采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业绩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 8,543 47,868 - - 56,411 10,610 67,021 分部业绩(i)&(ii) 67,709 220 111 (107,100) (39,060) (8,163) (47,223) 融资成本 - (58) - (5,311) (5,369) (639) (6,008)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 - - - - (204,562) (204,562)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 - - - - (209,064) (209,064) 应占一家合营企业亏损 - - (587) - (587) - (587) 应占一家联营公司亏损 (1,203) - - - (1,203) - (1,203) 除所得税支出前(亏损)/溢利 66,506 162 (476) (112,411) (46,219) (422,428) (468,647) 所得税支出 (5,011) (1,101) - - (6,112) (2,952) (9,064) 本年度溢利�M(亏损) 61,495 (939) (476) (112,411) (52,331) (425,380) (477,711) 资产及负债 可报告分部资产(iii) 4,073,699 214,998 224,404 93,042 4,606,143 59,544 4,665,687 可报告分部负债(iii) 435,297 149,329 15 523,128 1,107,769 54,613 1,162,382 其他分部资料 折旧及摊销 6,492 5,498 - 755 12,745 3,039 15,784 年内产生之资本支出 196,852 181 - 758 197,791 857 198,648 11. 分部报告(续) a) 业务分部(续) 附注: (i)未分配业绩主要包员工成本、租金、专业费用及股本结算以股份支付之支出等香港总办事处开 支。 (ii)2016年煤层气之分部业绩包括57,467,000港元及无(2015年:8,543,000港元及78,694,000港元)分别来 自於三交煤层气项目之销售及试销售收入和22,942,000港元 (2015年:7,646,000港元)之政府补贴。 (iii)未分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可出售之投资以及未分配负债,主要包括可换股票据、企业债券和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帐的财务负债。 b) 地区资料 下表就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及除金融工具以外之非流动资产(「指定非流动资产」)进行分析。 a)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 已终止 总计 持续经营 已终止 总计 业务 业务 业务 业务 香港(所在地) - - - - - - 中国 333,553 5,058 338,611 56,411 10,610 67,021 333,553 5,058 338,611 56,411 10,610 67,021 b)指定非流动资产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香港(所在地) 4,274 4,781 中国 4,280,993 4,201,179 加拿大 41,307 - 4,326,574 4,205,960 11. 分部报告(续) c) 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三个客户(2015:一个客户)贡献集团之总收入达10%或多於10%。 2016 2015 分部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 原煤及精煤 78,296 不适用 客户B 原煤及精煤 53,283 17,947 客户C 原煤及精煤 51,916 不适用 不适用�C客户贡献集团之总收少於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账款, 按金及预付款项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按金及预付款项(附注(i)) 44,045 21,235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34,669 27,857 应收票据 48,018 18,374 其他应收款项(附注(ii)) 53,295 7,836 135,982 54,067 水电按金 726 747 其他按金及预付款项(附注(iii)) 397,607 234,308 398,333 235,055 534,315 289,122 附注: (i) 余款包括载於附注15用於对本集团天然气勘采及预付勘探成本之在建工程27,965,000港元(2015年: 11,455,000港元)及预付租金16,080,000港元供原煤洗选(2015年:无),另外本年没有担保本集团之借款之保证金(2015年:97,780,000港元)。 (ii)於2016年12月31日,余款包括出售坚俊集团之应收代价27,550,000港元(附注 17)及应收政府补贴 12,901,000港元。 12.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账款, 按金及预付款项 (续) (iii) 余款包括预付原煤洗选供应商125,239,000港元(2015年:10,416,000港元)及按金230,740,000港元(2015年: 223,892,000港元),为本公司分别於2014年6月30日及2014年9月1日公布披露之可能收购加拿大油田之按 金。於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已与JadeMillionCoLtd(「卖方」)订立第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1」),内容有关可能收购加拿大若干油田区块(「目标1」)之权益。 根据谅解备忘录1,本集团已於2014年7月支付免息之可退还按金30,000,000加元(「按金1」)。於2014年9月1日,本集团已与卖方订立另一份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2」),内容有关可能收购加拿大若干油田区块(「目标2」,目标1以外区块)之权益,并支付按每年4.5%计息之可退还按金10,000,000加元(「按金2」)。就目标1及目标2而言,卖方已将目标1及目标2之权益抵押予本集团。於2015年4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9月30日,买方及卖方书面同意将该等谅解备忘录中订立正式协议的期限及该等独家有效期,分别延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9月30日及2017年6月30日。 於2016年6月30日,与卖方协商後,本公司和卖方签订一份补充备忘录,其中按金1及按金2需以每年 8.5%计回利息,按金1及按金2分别从2014年12月1日及2015年5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 除上述延长订立正式协议的期限及该等独家有效期外,该等谅解备忘录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截至本公布日期,本集团仍在进行尽职审查。 应收账款於报告期间结束时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 4,987 23,371 31至60天 4,232 699 61至90天 3,976 64 多於90天 21,474 3,723 34,669 27,857 集团给客户的平均信贷期为开单日起0-30天。 所有应收账款为到期後180天内,本公司与客户有良好的商业记录,故没有作减值。根据以往经验,管理层估计其账面金额将全数收回。 本集团根据集团之会计政策,通过个别评估确认减值亏损。 13. 短期投资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短期投资 71,804 76,729 於2014年7月10日,本集团与为独立第三方的一间中国公司(「被投资方」)订立认购协议,以认购人民币64,300,000元为期15个月之债券,年息率为8.5%。债券会延长至2015年10月26日到2016年4月25日,年息率为13%。於2016年4月27日,债券再度延长多一年至2017年4月28日,其他条款不变。该等债券由被投资方之一间关连公司作担保。 14.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 2016 2015 HK$'000 HK$'000 其他应付款项及预提费用(附注(i)) 337,910 227,432 应收股东款项(附注(ii)) 11,693 10,143 349,603 237,575 附注: (i) 其他应付款项包括有关油气资产之应付勘探成本约249,776,000港元(2015年:172,586,000港元)。 (ii) 应付股东款项为以加元计值之贷款。该贷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即时偿还。 15. 借贷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有抵押附息借贷 - 214,794 其他无抵押借贷 - 66,825 企业债券-附注(i) 322,109 219,471 汇兑票据 - 101,431 322,109 602,521 有抵押 - 214,794 无抵押 322,109 387,727 322,109 602,521 按要求或一年内偿还 - 186,156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 - 170,045 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 7,500 34,349 超过五年 314,609 211,971 322,109 602,521 列入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之金额 - (186,155) 非流动部分 322,109 416,366 附注: (i)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发行债券102,638,000港元(2015 : 219,471,000港元)年息 5%-7%(2015:6%-7%)、年期为3-7年之企业债券。(2015:年期为4-8年之企业债券。) (ii)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集团相关之借贷的实际利息为下列范围:- 2016 5 2015 有抵押附息借贷 8.0%- 9.4% 8.5%-9.4% 其他无抵押借贷 12.0%- 24.0% 12.0%-24.0% 企业债券 5.0%- 7.0% 6.0%-7.0% % 汇兑票据 8.0% 8.0% 16. 可换股票据 负债部分 衍生部分 权益部分 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2015年1月1日 160,750 - 15,913 176,663 年内发行之可换股票据 87,191 - 10,409 97,600 交易成本之摊销 3,432 - - 3,432 应归利息支出 40,888 - - 40,888 已付利息 (7,011) - - (7,011) 於2015年12月31日 285,250 - 26,322 311,572 年内发行之可换股票据 1,058,564 277,746 - 1,336,310 到期日赎回 (192,760) - (15,913) (208,673) 交易成本之摊销 8,539 - - 8,539 应归利息支出 111,756 - - 111,756 已付利息 (40,937) - - (40,937) 公平值之变动 - (52,089) - (52,089) 汇兑调整 - (720) - (720) 於2016年12月31日 1,230,412 224,937 10,409 1,465,758 可换股票据之应归利息支出乃按实际年利率18.67%-22.85%使用实际利息法计算。 17. 年内出售附属公司 於2016年9月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出售坚俊集团。坚俊集团的主要业务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於收购日所得 净资产的公平值如下: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5,634 无形资产 12,837 其他应收款项 6,8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4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8,589) 税项 (11,240) 所出售资产净值 17,353 出售之收益(附注7) 11,647 总代价 29,000 支付方式: 已收现金代价 1,450 应收票据(附注12(ii)) 27,550 29,000 18. 报告期後事项 於2016年12月31日後并无重大事项。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内,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录得营业额为约338,611,000港元(2015年:约67,02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近四倍(附注 3)。营业额分别来自於山西省三交煤层气项目销售、山西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业务收入,以及陕西省之石油开采。於2015年底,三交煤层气项目的总体开发方案(「ODP」)已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正式批覆,并进入大开发阶段。 故此,煤层气销售已於2015年12月开始正式列入主营业务的营业额。同时,2015年销售煤层气之政府补贴以及退税额约22,942,000港元已於年内披露於其他收入。 集团录得净亏损约94,069,000港元(2015年:净亏损约477,71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约80%,主要由於本年度并没有需要就任何方面作减值准备。 另披露於其他收入的利息收入金额约39,916,000港元(2015年:无),该利息收入主要来自本集团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拟收购项目的可退还按金40,000,000加元按年利率8.5%计算所产生。详情请参阅附注112。此外,还有一项其他收入约52,809,000港元,来自於年内发行的可转换票据衍生负债元素之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附注 5)。 天然气及石油开采 煤层气开采──鄂尔多斯盆地三交区块 项目总览 本集团透过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奥瑞安」),与中国夥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订立生产分成合约(「PSC」),在中国山西及陕西省鄂尔多斯盆地三交区块进行煤层气田勘探、开采及生产,并享有当中70%权益。PSC覆盖中国山西省及陕西省鄂尔多斯盆地合共383平方公里之区块。根据一份由合资格人士於2015年底向本公司提供之储量报告更新,三交煤层气项目当时之净储量(已证实+概略)约为83.01亿立方米,而该储量未来收入净现值(10%折现)约为114.98亿港元。 按发改委於2015年底所批准的ODP,三交煤层气项目正式进入年产能5亿立方米的大规模开发和生产阶段,预期可大幅度提高产能及增加煤层气的销售收入。 基础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交煤层气项目三交项目共新增28口井,截至2016年底累计完成钻井共108口,其中57口为多分支水平井,余下的51口为直井。在上述108口井中,正常排采井为85口,当中接入集气管网的井位69口。另三交地面系统工程方面,已建成区内集气干线约18公里,集气支线约50公里,外输管线约17公里;并架设总长度约62公里的10KV输电干线及电力支线。 集团於年内已开展扩建煤层气增压脱水站至的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煤层气日处理量已达27万立方米,待2017年年中之扩建工程完成後,其最大日处理能力将达50万方,以配合三交煤层气项目之发展。 集团已於年内开展低产井改造工作,经国内外专家技术审查和经济评估之後,筛选出最具改造价值的18口潜力井,优化并提升单井产量。年内,低产井改造工作在排采定量化管理、低产井复排、氮气解堵、压裂改造等工程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多口改造井单井产量稳步提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有13口低产井完成改造工作,并开始贡献新增产量。 销售 於“十三五规划”期间,即2016年1月起,煤层气开发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已从煤层气每立方米人民币0.2元提高到人民币0.3元。集团相信,政策扶持将对本集团持有的三交煤层气项目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有长远而直接的正面影响。 年内,三交煤层气项目录得煤层气产量约6,950万立方米 (2015年:约5,934万立方米),煤 层气销售量约5,002万立方米(2015年:约5,767万立方米),年内平均产销比率约72%(2015 年:约98.1%)。产销比下降主要由於2016年下半年山西经济形势严峻,导致集团工业用户天然气使用量大幅减少。为解决当前的销售问题,本集团积极拓展销售管道,开发下游用户,一方面确保原有下游工业用户的用气量,而部分工业用户将於2017年内进行扩产,扩产後用气量预期每日将提升10至15万方。另一方面,本集团计划建设日处理煤层气5至10万方的小型液化天然气站项目,预计可於2017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将即时为我们生产的煤层气提供其他销售渠道。 年内销售结构中,工业用管道煤层气销售占约83.7%(2015年:约92.7%),民用管道煤层气销售占约15%(2015年:约7.3%),其余为CNG销售占约1.3%(2015年:0%)。而於2015年煤层气销售则均全部为管道销售。 三交煤层气项目现处於大开发阶段,产能及产量将不断提升,集团致力拓展新的销售渠道,除新的管道销售合约外,亦包括集团拥有30%权益的山西国梁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已准备於山西三交筹建日处理能力达120万立方米之液化天然气(「LNG」)处理站,并将成为三交项目长远而稳固的销售渠道。该项目主要政府审批手续包括环境评估,四气从业资格等已基本办理完成。本集团相信在团队共同努力下,三交项目能带来长远而丰厚的盈利。 位於陕西省的油田区块──柳洛峪、阎家湾及金庄 基於当地经营环境低迷及油田区块资源衰减,集团於2016年9月初决定正式以29,000,000港元出售陕西省油田业务予第三方。截至2016年8月31日8个月止,位於陕西省鄂尔多斯盆地的柳洛峪、阎家湾及金庄三个油田区块之原油产量共约2,435吨(2015年全年:约 3,570吨)。位於山西省的原煤洗选项目 本集团於2015年中收购一间位於山西省沁水盆地之原煤洗选项目公司之75%权益。2016年 由於煤价震荡影响,洗煤厂业务表现较为波动。上半年由於山西煤价处於低位,洗煤厂的营运情况未如理想。直至2016年下半年,煤炭价格回升,令洗煤厂业务大幅改善。年内,项目共销售精煤约325,000吨 (2015年:84,000吨)。预期行业将逐渐走出阴霾趋向平稳,加上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协议,卖方会对集团提供连续6年的利润保证,该项目将会为集团贡献稳定的收入以及现金流。 2016年1月,本集团与位於沁水盆地腹地的山西古县兰花宝欣煤业有限公司(「兰花宝欣」)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定。据此,本集团拟与兰花宝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开展在兰花宝欣煤矿区块开采煤层气项目。经过审慎的调研、勘探及评估,项目管理团队判断该区块并不适合商业化开采煤层气。集团将继续积极尝试进行类似单井投资模式,寻求与当地大型煤矿的合作,使我们可以有效整合周边潜在区块,进军沁水盆地煤层气市场。集团一直积极寻求多样化的合作项目,加强煤层气商业发展,为集团业务增长注入新动力。 潜在的收购项目──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的油田区块 为进一步充实集团的资源储备,除在国内寻求合适油气区块外,集团亦积极拓展海外上游业务,物色优质投资机会。集团於2014年6月及9月订立两份不具法律约束力之谅解备忘录(「该等备忘录」)。收购目标为位於加拿大阿尔伯特省之油气田,集团积极准备是次潜在收购事宜,就上述目标的资源量进行尽职审查,卖方已采集地震数据,以识别出油气可能聚集的区域,现正进行钻造探井以评估该区域出产的油气是否具有足够的经济开发价值。公司预期进行海外收购活动将可一方面扩大本集团的天然气和石油的业务组合,带来盈利及现金流贡献,另一方面,当面对不稳定的外围因素,可以加强集团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於2016年9月30日,本集团及卖方同意将该等谅解备忘录中条款分别延至2017年6月30日。同时於年内,集团经与拟收购项目卖家协商同意後,考虑到股东及公司利益,参考集团目前融资成本,按该等备忘录的可退还按金金额(即4,000万加元),以年利率8.5%支付利息予公司(附注12)。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主要受到年度亏损以及人民币贬值之影响,集团综合资产净值较去年大幅下降逾10%至约3,091,00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3,503,000,000港元),总资产值则约为5,245,00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4,666,000,000港元)。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借贷包括可换股票据之负债部分约为1,553,000,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887,771,000港元),负债比例按资产总值计算约为29.61%(2015年12月31日:约19.02%)。 有关本集团已抵押资产及借贷偿还期限的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布之财务报表附注12及附注15。於2016年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约为1.32(2015年12月31日:约0.66)。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负债比率仍然维持合理水平,而於期内开发三交煤层气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导致流动比率短期偏高,预期煤层气营运逐渐稳定,集团整体财政状况,尤其是流动比率,将会改善并愈趋稳健。 於2016年2月,建银国际海外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之本金总额为200,000,000港元并於2018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所得款用约70%的所得款项已用作支付本集团三交煤层气项目之应付工程款项及运营支出, 余下所得款项则已用作油气业务发展及偿还若干财务承担。 於2016年5月中旬,中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统一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之本金总额为160,000,000港元并於2018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 所得款用约65%的所得款项已用作偿还若干财务承担,而其余大部份已投入用作三交煤层气项目之营运资金。 於2016年9月,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CrescentSpringInvestmentHoldings Limited与本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之本金总额为130,000,000美元(约等值1,014,000,000 港元)於 2019年到期之可换股票据,并於2016年7月份获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於三交煤层气项目(包括勘探、钻井、开采、生产和偿还相关财务承担)。 上述之融资为奥瑞安提供成本较低及灵活性更高的资金以支持三交煤层气项目大开发的进行。凭藉充足的资金以及三交煤层气项目良好的营运与发展,集团足以应付未来各油气项目发展及潜在投资机会的资金需要。 外汇波动 本集团承受之货币风险主要源自以有关业务之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买卖交易及已确认资产和负债。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作出相关对冲。就以有关业务之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持有之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本集团在必要时按即期汇率买卖外汇以解决短期不均衡,以此确保风险处於可接受水准。 雇员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雇员约有374人。本集团之薪酬政策主要按现行市场薪酬水准及各有关公司及个别雇员之表现厘订。 前景 中国国家能源局於2016年12月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将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强化两大产业化基地,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实现产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两大产业化基地煤层气产量达到83亿立方米。《规划》体现出,“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产业布局更趋优化,关键技术将取得突破,产量大幅提升。 煤层气已被纳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载体。2016年,国家政策补贴的到位和激励 措施的推出为煤层气产业发展提供了利好的政策环境,表明了煤层气发展正式进入快车道。 2016年2月,中国财政部公布於「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标准提高50%;2016 年4月,国土资源部决定於未来两年,山西省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将改为由国土资源部 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实施审批,三交煤层气项目成为直接受惠项目。 石油和天然气市场前景依然不明朗。导致持续低油价的原因不是缺乏需求,而是供过於求。 尽管最近石油输出国组织自2008年以来首次落实了减产协议,但石油价格走势仍然难以预 测,主要视乎生产商是否愿意延长此协议以缓解全球石油供应过剩问题。然而,我们仍然相信,油价逐步靠稳後,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整体增长最终将会反弹。集团正主动紧抓机遇,加速海外并购布局,梯度化延伸产业链,成为专业的国际化油气勘探开发商。 展望未来,集团将继续推动三交的建设发展,全力打造集团的第一个标杆项目。与此同时,集团将於中国、北美及东南亚市场积极物色具备合理及潜在回报的并购机会,以加速集团业务发展的步伐。我们认为必须继续投资,以令集团能达致一个最具竞争力的业务组合,方可以为股东以及投资者带来长远而丰厚的回报。 购买、赎回或出售上市证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提高本公司的每股资产净值及盈利,本公司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购回股份共509,945,000股,其中487,750,000股及22,195,000股分别於年内及 2017年1月注销。购回股份的详情如下: 每股股份价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购回股份数目 最高 最低 总代价 之 港元 港元 (不包括费用) 购回月份 千港元 3月 43,930,000 0.190 0.183 8,310 4月 32,995,000 0.190 0.183 6,170 6月 247,155,000 0.190 0.175 44,650 10月 6,445,000 0.190 0.186 1,230 11月 67,050,000 0.190 0.189 12,740 12月 112,370,000 0.194 0.187 21,290 合计: 509,945,000 94,39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 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中所涉及之数字,与本集团本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字核对一致。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此执行之相关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核证工作准则而进行之核证聘用,因此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会就该全年业绩公布作出任何核证。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全部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已检讨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常规,并商讨审核、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的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戴小兵 香港,2017年3月29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戴小兵博士、景哈利先生及温子�煜壬�;四位非执行董事陈华先生、黄绍武先生、何林峰先生及程振东先生;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国全先生、黄龙德教授、王延斌博士及党伟华博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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