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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 , 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 , 并 明 确 表 示 , 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 於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 股 份 代 号 : 882)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末 期 业 绩 公 告
财务摘要
收入约为港币 6,110,176,000 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 6,368,910,000 元)。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约 为 港 币 515,214,000 元 ( 二 零 一 五 年 : 约 港 币
562,351,000 元)。
每股基本盈利为 48.03 港仙(二零一五年: 52.50 港仙)。
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 5.09 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 5.65 港仙),连同已派付之
中期股息,全年总股息为每股 9.62 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 10.18 港仙)。
业绩
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 )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合称「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
零一五年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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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收入 2 6,110,176 6,368,910
销售成本 (4,799,058) (5,185,302)
毛利 1,311,118 1,183,608
其他收入 3 389,065 357,354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4 (99,959) (20,822)
销售及分销支出 (429,349) (368,362)
一般及行政支出 (643,197) (832,962)
其他营运支出 (253,907) (155,541)
财务费用 5 (68,067) (67,650)
应占溢利(亏损)
联营公司 516,742 690,714
合营企业 (8,715) (11,597)
税前溢利 713,731 774,742
税项支出 6 (49,989) (71,533)
年度溢利 7 663,742 703,209
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515,214 562,351
少数股东权益 148,528 140,858
663,742 703,209
港仙 港仙
每股盈利 8
基本 48.03 52.50
摊薄 48.02 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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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年度溢利 663,742 703,209
其他全面(支出)收益
其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项目:
重新计量界定福利责任 (10,885) (8,339)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项目:
货币换算差额
本集团 (651,027) (614,065)
联营公司 (242,001) (230,105)
合营企业 (3,162) (3,570)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1 (27,495) (77,372)
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之
递延税项 776 (1,047)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其他全面支出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重估储备 (1,171) (2)
年度其他全面支出 (934,965) (934,500)
年度全面支出总额 (271,223) (231,291)
应占全面支出:
本公司拥有人 (179,281) (157,856)
少数股东权益 (91,942) (73,435)
(271,223) (23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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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953,521 5,118,453
土地使用权 434,697 475,302
投资物业 155,515 166,093
於联营公司权益 10 4,693,887 4,949,975
於合营企业权益 43,734 55,611
无形资产 83,899 223,890
已付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按金 35,721 88,530
递延税项资产 91,185 97,100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11 413,223 372,688
商誉 1,397 1,492
10,906,779 11,549,134
流动资产
存货 484,524 450,280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50,589 55,997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237 204
应收关连公司款项 47,740 43,817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2 714,573 798,629
应收货款 13 764,729 873,207
应收票据 13 279,033 205,055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14 463,841 367,021
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之财务资产 647,628 186,107
信托存款 15 442,402 1,890,215
受限制银行存款 149,135 125,065
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1,436,927 1,471,2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31,164 4,997,450
9,812,522 11,464,288
总资产 20,719,301 23,013,422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
股本 16 5,136,285 5,136,285
储备 4,767,889 5,042,608
9,904,174 10,178,893
少数股东权益 3,473,189 3,603,307
总权益 13,377,363 13,7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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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界定福利责任 44,320 37,005
递延收入 93,560 125,124
融资租赁承担
於一年後到期 17 3,641
银行贷款 1,859,190 83,614
递延税项负债 38,634 44,053
2,035,704 293,437
流动负债
应付货款 18 1,078,438 1,189,501
应付票据 18 153,384 161,27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9 2,467,337 3,449,289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875,471 886,811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2 170,042 98,862
融资租赁承担
於一年内到期 14,221
银行贷款 17 406,990 2,974,892
即期税项负债 154,572 162,935
5,306,234 8,937,785
总负债 7,341,938 9,231,222
总权益及负债 20,719,301 23,013,422
流动资产净额 4,506,288 2,526,50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5,413,067 14,07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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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综 合 财务报 表 依照由 香 港会计 师 公会 (「 香 港会计 师 公会」 )颁 布 之香 港 财务报 告 准 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
计准则」 )及诠释)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可供出售财务资
产、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之财务资产及投资物业按公允价值列账除外。综合财务
报表包括须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作出
之适用披露。
本年度业绩的初步公告载有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
务资料,该等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该等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这些财务资
料均源自有关报表。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须披露该等有关法定财务报表披露的其
他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截至二零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并会适时提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该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
亦无提述核数师在不就该报告作保留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促请有关人士注意的任何
事项,也没有载列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 407(2)或(3)条作出的陈述。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1 号(修订) 收购合营企业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 1 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38 号(修订)
折旧及摊销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41 号(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订)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
周期之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以前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
况及�u或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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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客户合约收入及相关修订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 租赁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 号(修订)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
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
出售或注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 7 号(修订)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
周期之年度改进 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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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类资料
本集团按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 )所审阅并赖以作出决策之报告厘定其营
运分类。主要营运决策者根据税後溢利以评核营运分类之表现。
本集团有六个须予呈报的分类。由於各业务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各分类之管理工作
独立进行。须予呈报分类之会计政策与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所述者相同。以下摘要概
述本集团各须予呈报分类之业务。
(a) 公用设施
此分类通过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开发区」 )
为工商及住宅用户供应电力、自来水和热能以赚取收入。
(b) 医药
此分类通过於中国生产及销售医药产品,提供医药研发服务,以及药品包装设计、
制造、印刷赚取收入。
(c) 酒店
此分类以於香港之酒店业务赚取收入。
(d) 机电
此分类通过制造及销售液压机、机械及水力发电设备以及大型泵组赚取收入。
(e) 港口服务
此分类之业绩由在天津提供港口服务之本集团上市联营公司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
公司(「天津港发展」 )所贡献。
(f) 升降机及扶手电梯
此分类之业绩由生产及销售升降机及扶手电梯之本集团联营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奥的斯中国」 )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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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类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用设施
(附注(i)) 医药 酒店 机电 港口服务
升降机及
扶手电梯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类收入 3,525,712 1,528,448 107,690 948,326 6,110,176
经营溢利(亏损)(未计利息) 70,075 195,065 17,806 (133,179) 149,767
利息收入 28,821 41,980 12 23,463 94,276
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4,726 44,726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106,477) (106,477)
财务费用 (10,358) (5,366) (15,724)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2,806 111,402 396,609 510,817
税前溢利(亏损) 98,896 274,219 17,818 (221,559) 111,402 396,609 677,385
税项(支出)抵免 (23,909) (33,971) (2,934) 10,915 (49,899)
分类业绩 �C
年度溢利(亏损) 74,987 240,248 14,884 (210,644) 111,402 396,609 627,486
少数股东权益 (5,858) (119,332) 46,984 (68,455) (146,66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69,129 120,916 14,884 (163,660) 111,402 328,154 480,825
分类业绩 �C
年度溢利(亏损)包括:
折旧及摊销 55,710 90,370 17,045 81,408 244,533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用设施
(附注(i)) 医药 酒店 机电 港口服务
升降机及
扶手电梯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类收入 3,700,044 1,526,891 109,196 1,032,779 �C �C 6,368,910
经营溢利(亏损)(未计利息) 60,877 196,717 18,594 (202,630) �C �C 73,558
利息收入 31,808 21,340 20 33,452 �C �C 86,620
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C 54,576 �C �C �C �C 54,576
商誉减值亏损 �C �C �C (108,398) �C �C (108,398)
财务费用 �C (9,074) �C (5,000) �C �C (14,074)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溢利 �C (675) �C �C 132,171 552,795 684,291
税前溢利(亏损) 92,685 262,884 18,614 (282,576) 132,171 552,795 776,573
税项(支出)抵免 (18,360) (46,276) (3,067) 1,363 �C �C (66,340)
分类业绩
年度溢利(亏损) 74,325 216,608 15,547 (281,213) 132,171 552,795 710,233
少数股东权益 (5,881) (108,140) �C 65,565 �C (95,412) (143,86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68,444 108,468 15,547 (215,648) 132,171 457,383 566,365
分类业绩
年度溢利(亏损)包括:
折旧及摊销 66,995 77,348 16,996 80,559 �C �C 24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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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类资料(续)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年度溢利之对账
须予呈报分类总额 627,486 710,233
公司及其他(附注(ii)) 36,256 (7,024)
年度溢利 663,742 703,209
附注:
(i) 供 应 电 力 、 自 来 水 及 热 能 之 收 入 分 别 为 港 币 2,350,633,000元 、 港 币 332,584,000元 及 港 币
842,495,000 元 ( 二 零 一 五 年 : 分 别 为 港 币 2,441,666,000 元 、 港 币 365,124,000 元 及 港 币
893,254,000元)。
上述收入包括政府补贴收入港币51,56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15,567,000元)。
(ii) 该金额主要包括(a)未列入本集团须予呈报分类之其他非核心业务之业绩;及(b)公司层面
之活动(包括集中财资管理、行政功能及汇兑收益或亏损)。
分类资产及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 用 设 施 医 药 酒 店 机 电 港 口 服 务
升 降 机 及
扶 手 电 梯
须 予 呈 报
分 类 总 额
公 司
及 其 他
(附 注 ) 总 额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分 类 资 产 3,839,488 5,491,413 561,383 2,949,502 3,457,589 834,827 17,134,202 3,585,099 20,719,301
分 类 负 债 2,423,096 1,155,861 10,294 1,803,487 5,392,738 1,949,200 7,341,938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 用 设 施 医 药 酒 店 机 电 港 口 服 务
升 降 机 及
扶 手 电 梯
须 予 呈 报
分 类 总 额
公 司
及 其 他
(附 注 ) 总 额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港 币 千 元
分 类 资 产 3,766,858 5,700,630 577,163 3,473,848 3,556,978 970,551 18,046,028 4,967,394 23,013,422
分 类 负 债 2,340,455 1,206,793 9,916 1,859,043 �C �C 5,416,207 3,815,015 9,231,222
附注:
该金额代表有关公司活动及未列入须予呈报分类之其他非核心业务之资产及负债,主要包括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三个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信托存款、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之财务资
产、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於若干联营公司权益及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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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类资料(续)
其他分类资料
本集团按相关附属公司营业地区分类之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中国 6,002,486 6,259,714
香港 107,690 109,196
6,110,176 6,368,910
本集团按资产地区分类之非流动资产(不包括财务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详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中国 9,917,704 10,586,858
香港 484,667 492,488
10,402,371 11,079,346
3.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利息收入 273,073 243,045
政府补助 46,519 35,53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股息 19,006 14,932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扣除费用,净额 3,976 5,975
销售废料 2,871 3,719
杂项 43,620 54,148
389,065 35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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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106,477)
商誉减值亏损 (108,398)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14,038)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减值亏损 (5,017)
出售�u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191) (11,119)
汇兑亏损净额 (55,179) (32,911)
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3,942)
存货(拨备)拨回 (3,800) 2,472
按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之
财务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4,726 54,576
持作交易之财务资产公允价值收益净额
上市 8,312 28,406
非上市 4,353 65,207
其他应收款项拨备拨回 12,239 �C
(99,959) (20,822)
5.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 71,022 78,315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之利息 258
融资租赁承担利息 348 1,103
71,628 79,418
减:在建工程资本化金额(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3,561) (11,768)
68,067 67,650
6. 税项支出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 49,174 71,521
递延税项 815 12
49,989 71,533
本集团於本年度内并无从香港产生估计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二
零一五年:无)。
本集团之中国附属公司须按25%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惟若干中国附属公司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因此可按15%之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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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溢利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年度溢利乃扣除(计入)下列项目後达至: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940,586 971,226
已确认为支出之存货成本 3,487,928 3,691,502
折旧
在销售成本扣除 148,038 129,643
在行政支出扣除 58,005 68,692
�C 在销售支出扣除 988 1,389
在其他营运支出扣除 17,045 16,996
土地使用权摊销 11,103 10,420
无形资产摊销 24,983 33,486
应收货款拨备拨回 (8,557)
经营租赁开支
厂房、管道及网络 140,838 149,101
土地及楼宇 11,967 13,378
核数师酬金 10,544 7,619
在其他营运支出扣除之研发费用 223,485 153,646
8.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515,214 562,351
股份数目 千股 千股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数 1,072,770 1,071,151
於普通股潜在的摊薄影响:购股权 234 4,581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计入购股权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数 1,073,004 1,075,732
- 14 -
9. 股息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已派付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
每股4.53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4.53港仙) 48,596 48,596
已派付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每股5.65港仙(二零一四年:每股5.65港仙) 60,612 60,612
109,208 109,208
本公司董事会已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5.09港
仙,金额约港币54,604,000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10. 於联营公司权益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本集团於联营公司权益
在香港上市股份
天津港发展 3,457,589 3,556,978
在中国非上市股份
奥的斯中国 834,827 970,551
其他 401,471 422,446
4,693,887 4,949,975
11.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附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证券
上市,证券市值 (a) 125,693 155,099
非上市 (b) 287,530 217,589
413,223 372,688
附注:
(a) 上市证券是指本集团於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滨海投资」 ) 4.23%股权之投资,滨海投资於
联交所主板上市。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滨海投资之股权市值为港币99,238,000元(二零一
五 年 : 港 币 121,566,000元 ) , 港 币 22,328,000元 之 未 变 现 公 允 价 值 减 值 ( 二 零 一 五 年 : 港 币
84,353,000元)已於其他全面支出内确认。
(b) 非上市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主要为在中国成立及经营之若干实体之股权投资。主要以人民
币列值及按成本减去减值列账。
- 15 -
12. 应收(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此金额为年末机电分类附属公司之合约进度。
13. 应收货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应收货款及票据(减去拨备後)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30天以内 369,152 459,189
31天至90天 197,676 103,358
91天至180天 216,135 167,009
181天至365天 141,382 168,024
超过1年 119,417 180,682
1,043,762 1,078,262
本集团内多家公司制订有不同之信贷政策,视乎彼等经营之市场及业务惯例而定。一
般而言, (i)给予本集团酒店业务之企业客户信贷期为 30天; (ii)给予机电分类之客户为
90天至 180天;及 (iii)给予医药分类之客户为 30天至180天。本集团并无给予公用设施分
类之客户任何信贷期。
年度应收政府补贴收入并无信贷期,而最终金额须由天津开发区财政局於每个财政年
度厘定。本集团在过往年度持续收到政府补贴收入。
应收货款及票据之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主要以人民币列值。
14.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信托贷款(附注) 33,520 23,866
应收补偿金 20,960 91,505
其他 409,361 251,650
463,841 367,021
附注:
该金额代表透过一间中国金融机构授予於中国一间与政府关连之借款人的一笔信托贷款,而尚
未偿还的金额须於一年内偿还,其采用之固定年利率为6%(二零一五年:年利率6%)。
- 16 -
15. 信托存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托存款存入中国之六间金融机构(二零一五年:六间
金融机构),存款期为从报告期末後1至24个月(二零一五年: 1至21个月 )。该存款之年
固定回报率为2.8%至6.9%(二零一五年: 3.1%至9.0%)。
超过一年期之合约赋予本集团於到期日前以摊销成本提早赎回权利。因此,该等存款
已分类为流动资产。
16. 股本
股份数目
千股
价值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无面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067,470 5,111,234
行使购股权(附注) 5,300 25,05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72,770 5,136,285
附注: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向行使购股权之购股权持有
人发行5,300,000股股份。该等新股份与其他已发行之股份於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17. 银行贷款
本年度内,本集团筹借新的贷款港币2,242,002,000元,及偿还贷款港币3,011,327,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06,990,000元之贷款须於一年内偿还,并按年利率
介乎1.23%至5.31%(二零一五年: 1.72%至5.68%)计息。
- 17 -
18. 应付货款及应付票据
本集团按发票日期计算之应付货款及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30天以内 316,799 327,420
31天至90天 250,650 335,203
91天至180天 291,183 318,446
超过180天 373,190 369,706
1,231,822 1,350,775
应付货款及票据之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主要以人民币列值。
1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预收款项 973,127 893,687
应计费用 804,005 651,938
其他应付款项 690,205 856,690
应付代价款 1,046,974
2,467,337 3,449,289
- 18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公用设施
本集团之公用设施业务主要於天津开发区经营,为工商及住宅用户提供电力、自来水
和热能。
天津开发区座落於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是国家级的开发区,并且是发展制造业
及科研开发等的理想地区。天津开发区在过去三十多年天津经济发展中一直发挥领导
作用。
电力
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公司」 )主要於天津开发区经营供电服务,亦提供
与供电设备维护相关及技术顾问服务。目前, 电力公司之装机输电能力约为706,000千
伏安(二零一五年: 706,000千伏安)。
於二零一六年,电力公司录得收入约港币2,350,600,000元,较去年港币2,441,700,000元
减少3.7%。电力公司录得溢利约港币26,400,000元,而二零一五年为港币24,100,000元。
溢利增加主要是由於平均电力采购成本降低令经营利润率改善,部份被电费下调所带
来的影响而抵销。年内出售总电量约为2,688,615,000千瓦时,较去年增加3%。
自来水
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 )主要於天津开发区从事供应自来水,
此外亦提供水管安装及维修、技术顾问服务,以及水管及相关部件的零售及批发。自
来水公司每日供水能力约为425,000吨(二零一五年: 425,000吨)。
於二零一六年,自来水公司录得收入约港币332,6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减少8.9%。
溢利由去年的港币6,100,000元增加港币800,000元至约港币6,900,000元。溢利增加主要
因节约营运成本所致。年内出售自来水总量约为49,502,000吨,较去年减少0.3%。
热能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公司」 )主要於天津开发区内为工商及住宅用户供
应蒸汽及暖气。热电公司在天津开发区拥有约360公里(二零一五年: 360公里)之输气
管道及逾105个处理站(二零一五年: 105个处理站)。日输送能力约为30,000吨蒸汽。
於二零一六年,热电公司录得收入约港币842,500,000元,较去年港币893,200,000元减
少港币50,700,000元;热电公司录得溢利约港币41,7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下降5.4%。
收入与溢利之下降主要是由於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港币65,200,000元所致。此对溢利的
负面影响,部份被热能售价提升及平均蒸汽采购成本下降所抵销。年内出售蒸汽总量
约为3,603,000吨,较去年增加2.4%。
- 19 -
医药
医药分类主要於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化学药、研发新药技术及新产品,以及药品包装
设计、制造及印刷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医药分类之收入约为港币1,528,400,000元,而去年为港币1,526,900,000
元。於该分类之总收入中,销售医药产品之收入约为港币1,291,100,000元,较二零一
五年的港币1,269,700,000元增加1.7%。提供研发服务及其他医药相关业务之收入约为
港币135,300,000元,较去年减少4.8%。销售包装材料之收入约为港币102,000,000元,
较去年减少11.4%。
年内,医药分类确认就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有
关医药分类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溢利目标之溢利
保证公允价值收益约港币 44,700,000 元。
剔除溢利保证公允价值收益,医药分类之溢利约为港币 195,500,000 元;按上述同比基
准,溢利较去年港币 162,000,000 元增加港币 33,500,000 元。溢利增加主要是销售医药
产品之经营利润率改善以及收取的利息收入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惟部份为研发开支
增加所抵销。
酒店
香港万怡酒店(「万怡酒店」 )位於港岛黄金地段,是一间拥有245间客房之四星级酒
店,该酒店旨在为商务人士及休闲旅客提供现代化高尚住宿。
於二零一六年,万怡酒店录得收入约港币107,700,000元,较去年减少1.4%。万怡酒店
之溢利约为港币14,900,000元,与去年大致相若。平均房价维持稳定水平,而平均入
住率约为81%,较二零一五年之84.2%略微下降。
机电
机电分类主要於中国从事制造和销售液压机、机械及水力发电设备,以及大型泵组的
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机电分类录得收入约港币948,300,000元,较去年减少8.2%。机电分类
录得亏损约港币210,600,000元,而二零一五年亏损则为港币281,200,000元。剔除无形
资产的减值亏损港币106,500,000元,亏损约为港币104,100,000元;按上述同比基准,
二零一五年度之亏损金额为港币146,600,000元。该分类亏损归因於年内行业增速放缓
令收入减少及水力发电设备业务之营运成本增加所致。
- 20 -
策略性及其他投资
港口服务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本 集 团 持 有 天 津 港 发 展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 天 津 港 发
展」 )(股份代号: 3382)之21%股权。天津港发展从事於中国天津市提供港口服务,包
括集装箱及货物处理服务、销售及其他港口配套服务。
於本年度内,天津港发展之收入减少19.9%至约港币16,457,000,000元,而天津港发展
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港币530,500,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减少17%。
天津港发展为本集团贡献溢利约港币111,400,000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5.7%。
升降机及扶手电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奥的
斯中国」 )之16.55%股权。奥的斯中国从事於中国制造及销售升降机及扶手电梯。
於本年度内,奥的斯中国之收入约为港币19,117,700,000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5.7%。
奥的斯中国为本集团贡献溢利(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後)约港币328,200,000元,与二零一
五年相比下降28.2%。
於滨海投资有限公司之投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於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滨海投资」 )(股份代
号: 2886)拥有4.23%股权。本集团於滨海投资之股权在该日之市值约为港币99,200,000
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121,600,000元),约港币22,300,000元之未变现公允价值减值(二
零一五年:减值约港币84,400,000元)已於其他全面支出内确认。
展望
展望二零一七年,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复苏步伐不一,不稳定因素依然明显。美国经济
政策、英国脱欧进程及欧洲主要国家大选等均令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中国经济依
然处於结构及产能调整的关键阶段,经济下行风险不可忽视。但随着中国有序地推行
多项积极的政策和措施,中国经济有望维持稳定发展的局面。尽管经营环境充满竞争
和挑战,本公司将凭藉稳固的业务根基,抓紧机遇,在审慎理财的同时,进一步保持
业务的持续稳步发展。
- 21 -
流动资金、资本来源及主要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总额、银行贷款总额及融资租赁承担分
别 约 为 港 币 5,917,200,000元 、 港 币 2,266,200,000元 及 零 ( 二 零 一 五 年 : 分 别 为 约 港 币
6,593,800,000元、港币3,058,500,000元及港币17,900,000元)。
本集团之资金来源为经营产生之现金流量及贷款融资。港币407,000,000元之银行贷款
(二零一五年:约港币2,974,900,000元)将於一年内到期。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贷款总额(包括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承担)相对於股
东权益计算之资产负债比率约为23%(二零一五年:约为30%)。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未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合 共 港 币 2,266,200,000元 , 其 中 港 币
1,786,900,000元为根据有关利息期内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7%之浮动利率计息,人民
币344,300,000元(相当於约港币384,600,000元)为定息债项,年利率为1.23%至5.31%,而
人 民 币 84,700,000元 ( 相 当 於 约 港 币 94,700,000元 ) 为 浮 动 利 率 债 项 , 年 利 率 为 4.75% 至
4.9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贷款总额内78.8%(二零一五年: 83%)以港
元结算, 21.2%(二零一五年: 17%)以人民币结算。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与一组银团签订港币 1,800,000,000 元之有期贷
款融资之融资协议,自动用日起计为期三十六个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此银
行贷款已被动用偿还上一笔有期贷款。
本集团之业务承受多项财务风险。本集团的主要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包括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信托存款及其他财务资产与银行贷款。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旨在缓和利率
及汇率波动对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把集团的利率、外汇与信贷风险减至最低。
本集团定期审阅其资金流动性及融资需求以确保充裕财务资源涵盖资金需要。
於本年度,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衍生工具合约或对冲交易。本集团密切监察外币汇率
之变动以控制其外汇风险,并考虑在需要时对冲外汇风险。
员工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聘用约5,560名员工(二零一五年: 5,652名),
其中约619人(二零一五年: 567人)为管理人员,约1,472人(二零一五年: 2,368人)为技
术人员,其余为生产人员。
本集团向一项由中国政府所设立之雇员退休金计划供款,该退休金计划承诺承担本集
团向所有现时及未来的中国退休职工提供退休福利之责任,并已向部份已退休职工支
付补充退休福利。本集团亦为其所有香港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供款乃以雇
员工资之某一固定百分比计算。
- 22 -
资产押记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分别抵押受限制银行存款港币 149,100,000 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 125,100,000 元)、土地使用权港币 141,400,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65,800,000 元)及物业港币 460,600,000 元(二零一五年:无)予金融机构作为一般银行信
贷额度之抵押品。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 5.09 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 5.65 港仙)。
待股东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
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或前後派付。
前述末期股息连同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 4.53 港仙,全年合
共派息为每股 9.62 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 10.18 港仙)。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四)(包括首尾
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登记股份转让。为厘定出席本公司股东
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所有已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不迟於二零
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22 楼。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包
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登记股份转让。为符合享有建议
末期股息之资格,所有已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
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22 楼。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股份。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於年内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
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会将持续监察和检讨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并作出其认为合适之更改。
- 23 -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 )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作出具体查询後,所有董事已确认
彼等於本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准则。
本公司亦已为可能接触本公司证券价格敏感资料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个别人士,制
定严格程度不低於标准守则条文之证券交易书面指引。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伍绮琴女士(委员会主席)、
郑汉钧博士、麦贵荣先生、黄绍开先生及陆海林博士。年内定期召开会议审阅本集团
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实务,亦与管理层讨论有关本公司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
成效,以及财务申报事宜。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末期业绩。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载於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初步公告中有关本集团之综合损益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为截至该年度本集团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载列之数额。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
审核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之保证委聘,因此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并无对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刊发年报
二零一六年年报将适时刊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的网页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曾小平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曾小平先生、王志勇先生、段刚先生、崔荻博士、
杨 川 博 士 、 张 永 锐 先 生 * 、 陈 清 霞 博 士 * 、 郑 汉 钧 博 士 ** 、 麦 贵 荣 先 生 ** 、
伍绮琴女士**、黄绍开先生**及陆海林博士**。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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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展
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