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SCOKE RESOURCESHOLDINGS LIMITED
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4)
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分别有关(其中包括)发行可换股债券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可换股债券到期日可根据本公司及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之书面协议延长一(1)年。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开滦作为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皆同意将可换股债券到期日延长六(6)个月,及可换股债券将於二零一八年到期。
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少雄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赵旭光先生及黄少雄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李宝琦先生及黄文鑫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林开利先生、刘家豪先生及杜永添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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