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RTSOPTICAL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
视光学集团有限公 司*
雅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20)
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及关连交易之完成
及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的内
幕消息条文之规定而发表。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出售事项已於2016年最後一季完成,
而相较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预期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纯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小心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雅视光学集团有限公 司(「本 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
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 义见上市规 则)之规
定而发表。
谨此提述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2014年8月19日、2014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及
2016年5月3日之公 告(「该等公告」)以 及 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9月19日之通 函(「该通
函」),内容有关(其 中包 括)本 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雅骏向佳兆业地产出售雅
骏土地。除非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规定,否则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及该
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 仅供识别
董事会欣然宣布,雅骏已於2016年11月23日收讫代价之最後一期付款,出售事项
已 於2016年最後一季完成,只待办理若干完成後交付事项。董事会同时谨此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本公司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1月30日 止十一个月
业绩之初步审阅,相较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预期本集团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纯利。
预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纯利主要乃归因於出售事项之收入确认。根
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於出售事项在2016年最後一季完成时确认有关出售
事项之收入。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之出售事项收益净额估计约
1,288,300,000港元。该项收益乃基於代价约1,767,100,000港元减以雅骏土地及建於
其上物业之账面净值约125,300,000港元、居间服务协议项下之服务费第二期付款
约41,300,000港元及已缴�u应缴税项约312,200,000港元而作出估计。
董事会预计,出售事项总收益净额之最终金额约874,800,000港元。该项收益乃基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之出售事项收益净额估计约1,288,300,000港元
减以於截至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出售事项产生之成本及开支约
128,300,000港元以及就本集团雇员过往服务支付之经济补偿净额约285,200,000港
元(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行政开 支)而 作出估计。
倘撇除上述出售事项之一次性收益净额,则董事会预计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将录得净亏损。这主要乃归因於:
(i)本集团之综合收入由2015年首十一个月之1,281,500,000港元下跌11%至2016年
首十一个月之1,141,200,000港元造成规模不经济,以致对本集团之盈利能力
产生负面影响;
(ii) 2016年全年国内之劳工及其他经营成本较2015年持续上升;及
(iii)本集团於本年度完成其厂房搬迁项目,在深圳市坪地镇、河源市及中山市之
工厂地盘均兴建新厂房,以致楼宇及租赁物业装修录得较高折旧开支,令
2016年产生额外成本及开支。
本公司尚未落实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
料仅基於本集团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十一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
评估,而非基於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本集团财务资料
之进一步详情将於得出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後发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小心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主席
吴海英
香港,2016年12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执行董事,分别为吴海英先
生、吴剑英先生及李伟忠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黄维先生、
锺晓蓝先生及林羽龙先生。
<上一篇 延遲寄發有關 須予披露交易及主要交易 - 收購目標公司 已發行股本合共26%權益之通函
下一篇> 關於進一步延遲寄發主要交易之通函 有關收購GALAXY NEWSPRING PTE. LTD. 餘下50%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