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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LYELECTRONICSHOLDINGS LIMITED
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49)
授出购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向承授人授予最高
限额为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认购合共8,293,294股股份的购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接
纳方可作实。
背景资料
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 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 称「本 集团」)董事 会(「董
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向本公司若干於购股权计划(有关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获本公司采纳)(「购股权计划」)具 资格的参与者(「承授人」)授予最高限额为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认购合共8,293,294股本公司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股份」)的 购股权(「购 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
於上述购股权当中:(i) 37名承授人因其贡献而获授予可认购5,654,073股股份之购
股权,彼等乃以本集团雇员及�u或高级人员之身份获授予(「雇员授予」);及(ii)
80名承授人因对本集团有特别贡献而获授予可认购2,639,221股股份之购股权,彼
等同时为TCL集团公司(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及 �u或其附属公司(合 称「TCL集
团」)之雇员,并以此身份获授予(「TCL集 团公司雇员授 予」)。
雇员授予项下有7名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董事」),分别为于广辉、宋永红、
任学农、袁冰、梁耀荣、潘昭国及李其。
上述授出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所授予之购股权获全面行使时: 8,293,294股股份
将予发行之股份数目
所授予之购股权之行使价 : 4.05港元,即下列之最高者:(i)股份於授予
日期之收市价3.95港元;(ii)股份於紧接授
予日期前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4.05港元;
及(iii)股份之面值
股份於授予日期之收市价 : 3.95港元
购股权之行使期 :就根据雇员授予所授出之购股权而言
取决於业绩条件的达成:
1)一半的购股权自二零一七年五月
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可予行使;及
2)余下一半的购股权自二零一八年五月
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可予行使。
就根据TCL集团公司雇员授予所授出之购
股权而言
在行使购股权之条件(「行使条件」)获达成
的情况下,即相关承授人(i)已就购股权的
相关部份支付本公司所产生或将会产生之
成本及(ii)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
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为TCL集团之雇员:
1)三分之一的购股权自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可予行使;
2)另外三分之一的购股权自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可予行使;及
3)余下三分之一的购股权自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可予行使。
购股权之有效期 :就根据雇员授予所授出之购股权而言
直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就根据TCL集团公司雇员授予所授出之购
股权而言
直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在上述授予之购股权当中,下列董事获授予之购股权可认购合共3,171,011股股份。
详情如下:
购股权获行使时将予发行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担任之职位 之股份数目
于广辉 执行董事 817,390
宋永红 执行董事 626,665
任学农 执行董事 326,956
袁冰 非执行董事 500,000
梁耀荣 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000
潘昭国 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000
李其 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000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购股权之承授人概非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或主要股东,
或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或主要股东之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规则)。
本公司将全面负责就雇员授予所产生之一切成本。然而,作为如上文所述之行使
条件,TCL集团公司雇员授予项下之承授人将须向本公司补偿本公司就TCL集团
公司雇员授予所产生或将会产生之成本。
承董事会命
主席
袁冰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于广辉、宋永红及任学农;非执行董事
袁 冰(主 席);独立非执行董事梁耀荣、潘昭国及李其。
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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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电子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