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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LYELECTRONICSHOLDINGS LIMITED
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49)
主席、非执行董事变动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变动
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本公司董事之变动:
(i) 袁先生已辞任主席、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及
(ii) 廖先生已获委任为主席、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董事会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变动
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欣 然宣布以下本公司董事之变动,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i) 袁冰先 生(「袁先 生」)已辞任本公司董事会主 席(「主席」)、非 执行董事、提名 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主 席及薪酬委员 会(「薪酬委员 会」)成员职务;及
(ii) 廖骞先生(「廖 先生」)已获委任为主席、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
委员会成员。
非执行董事辞任
袁先生因彼之其他个人事务需要彼投入更多精力及时间,已递交辞任本公司主席、
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辞呈,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起生效。
袁先生确认彼并无就袍金、离职赔偿、酬金、遣散费、退休金、费用或其他款项
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偿,且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彼之辞任有关之事宜
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 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垂 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袁先生在其服务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非执行董事
廖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廖先生,36岁,现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集团公司」,本公司之最终控股
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100))董 事会秘书,投资管
理委员会副主席。彼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加入TCL集团公司,任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二零一四年四月任TCL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TCL集
团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
彼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
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期间之联交所上市公司(除牌前股份代号:2618)董事,
二零一五年九月起任TCL金融控 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任
TCL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二零一六年三月起分别任翰林�笮畔⒉�业股份
有限公司(TCL集团公司之附属公司)、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二零
一六年七月任速必达希杰物流有限公司(TCL集团公司之合营公司)董事,二零
一六年八月起分别任深圳豪客互联网有限公 司(TCL集团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TCL文化传媒(深 圳)有限公司(TCL集团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董 事,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起任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300317)独立董事。
加盟TCL集团公司前,廖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任职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顾问部高级经理、总经理,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机构客户部总监,从事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本市场的投资
银行业务。
廖先生二零零二年於福州大学经济学本科毕业,二零零六年於云南大学法律硕士
研究生毕业。廖先生并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廖先生现时及於过去三年并无於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
任何董事职务或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之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於本公布日期,廖先生持有:
(1) 本公司之12,916股未归属有限制股份及可认购347,649股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
(2) 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70)(「TCL多媒 体」)之6,874股股
份、37,829股未归属有限制股份及可认购118,739股TCL多媒体股份之购股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廖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之 股份中持有任何权益,且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任何
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廖先生与本公司已订立委任函。廖先生并不享有获得任何董事袍金之权利,而此
权利将由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作出之推荐意见每年检讨;惟彼有权收取酌情花
红或接受其他福利,乃由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作出之推荐意见,参考彼於本公
司承担之职责及责任以及有关职位之市场薪酬水平而厘定。
廖先生之委任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三年,彼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
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上 市规 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
选连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廖先生之任期将直至彼获委任後本公司首
次举行之股东大会,届时可於该大会上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段至第13.51(2)(w)
段之任何条文规定作出披露,廖先生亦无涉及任何事宜须据此予以披露。董事会
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廖先生加入董事会。
代表董事会
主席
袁冰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于广辉、宋永红及任学农;非执行董事
袁 冰(主 席);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昭国、李其及梁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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