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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公司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变更
AVIC International Holding (HK) Limited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
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
(1) 刘洪德先生(「刘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本公司主席(「主席」)及本公司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2) 周春华女士(「周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
效。
(3) 吴光权先生(「吴先生」)因工作调整而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薪酬委员
会成员职务,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4) 肖楠先生(「肖先生」)因工作调整而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由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辞任执行董事、公司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吴先生及肖先生各自已确认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岐,亦无就其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对吴先生及肖先生在任期间向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执行董事、公司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刘先生及周女士之个人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洪德先生
刘先生,56岁,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及研究员级高级工程
师。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刘先生於经营管理、科研管理、组织及文化建设方面拥有丰富工作经验。刘先生现任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董事长及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工业」)监事。刘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获提名为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 市之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的执行董事,惟须待中航国际控股之股东於其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加入中航国际前,刘先生曾出 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公司副总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总裁及董事长,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及常务副总裁,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 买卖)董事长,中国航空汽车工业总公司总裁,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副总裁,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部长,中航工业企业文化部部长,以及中航工业工会常务副主席。
本公司与刘先生已订立委任书。该委任书并无注明指定任期,刘先生须依据本公司章程细则於本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重选;此後,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刘先生之酬金乃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本公司之薪酬政策,经考虑其於本集团之职责、本集团之业绩表现及盈利能力以及市场指标而检讨及批准,当中包括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赋予其之权力 而不时作出检讨之董事袍金及酌情购股权。刘先生每年收取36,000港元之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刘先生於本公布日期前的过往三年内并无於任何公众公司
(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而彼与本公司任何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刘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之本公司任何股份之权益。
除上文所述外,概无其他与刘先生之委任有关之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段予以披露。
周春华女士
周女士,51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长江商学院EMBA。周女士於财务管理、
资本运作、审计及风险管理方面拥有丰富工作经验。周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获委任为中航国际副总裁兼总会计师。在此之前,彼为渖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副总会计师、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会计师、中航工业之审计部副经理、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之副总裁兼 总会计师以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之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之副总裁兼总会计师。周女士已获提名为中航国际控股的候选人,以於中航国际控股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推选为执行董事,惟须待其股东批准方可作实。
本公司与周女士已订立委任书。该委任书并无注明指定任期,周女士须依据本公司章程细则於本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重选;此後,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周女士之酬金乃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本公司之薪酬政策,经考虑其於本集团之职责、本集团之业绩表现及盈利能力以及市场指标而检讨及批准,当中包括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赋予其之权力 而不时作出检讨之董事袍金及酌情购股权。周女士每年收取36,000港元之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周女士於本公布日期前的过往三年内并无於任何公众公司
(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而彼与本公司任何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周女士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之本公司任何股份之权益。
除上文所述外,概无其他与周女士之委任有关之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段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欢迎刘先生及周女士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AVICInternationalHolding(HK)Limited
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主席
刘洪德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及上述董事会的组成变更後,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洪德先生、赖伟宣先生、潘林武先生、周春华女士及徐洪舸先生;非执行董事周伟淦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幼麟先生、李家晖先生及李兆熙先生。
中国航空工业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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