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w Sports Group Limited
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9)
内幕消息―
潜在调整金额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条文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之公告、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之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八月二十九日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之中期报告,内容有关调整金
额。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通函所披露,根据关於收购Kingworld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之购
股协议,代价为450,000,000港元减调整金额。调整金额按下列方式计算:
调整金额=6 x(人民币60,000,000元�C二零一六年除税後纯利)
「二零一六年除税後纯利」指目标集团经买方委任之核数师审核之账目所示其於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除税後纯利(不包括目标集团就於其
一般日常业务以外之业务所产生之收入或亏损)。前述有关二零一六年除税後纯
利将遵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调整金额
之最高上限为450,000,000港元(即代价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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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董事会获通知二零一六年除税後纯利预期极有可能
少於人民币60,000,000元,惟仍有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经审核账目最终确定。董事会将采取行动与卖方讨论有关潜在调整金额之付款
事宜,并将与核数师合作尽快落实与二零一六年除税後纯利有关的经审核账目。
调整金额的实际数字将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
综合财务报表落实後确定。倘卖方应向本集团支付任何调整金额,本公司将适时
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最新进展。
承董事会命
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晓东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晓东先生及夏凌捷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刘云
浦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泽桐先生、徐文龙先生、何素英女士及邓丽华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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