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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MacallineGroupCorporationLtd.
(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号:1528)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谨 订於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
午十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28楼
举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重选车建兴先生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2.审议及批准重选张琪女士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3.审议及批准重选车建芳女士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4.审议及批准重选蒋小忠先生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5.审议及批准重选陈淑红女士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6.审议及批准重选徐国峰先生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7.审议及批准重选JosephRaymondGAGNON先生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8.审议及批准重选张其奇先生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9.审议及批准重选李振宁先生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0.审议及批准重选丁远先生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审议及批准重选李均雄先生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2.审议及批准重选钱世政先生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3.审议及批准重选吴凯盈女士连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4.审议及批准重选郑洪涛先生连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及
15.审议及批准重选陈岗先生连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承董事会命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郭丙合
中国,上海
2016年11月15日
附注:
1.为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将自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至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
办理本公司的H股股东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任何H股股份过户登记事宜。
为符合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的H股持有人务请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
公司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
室),惟不得迟於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交回。
凡於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
投票。
2.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代为出席和表决。受委代表毋须
为本公司股东。
3.委任受委代表的文书须由股东亲笔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受权人签署。倘股东为法人,则应加盖
印章或由其董事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受权人代为签署。
4.受委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於临时股东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备置於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本公司的H股持有人而言);或备置於本公
司於中国的注册办事处(就本公司的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倘受委代表委任表格由某人根据授权书
或其他授权文件签署,则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经公证证实副本应於受委代表委任表格所述的相同时间备
置。填妥及交回受委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5.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法人股东倘委派其授权代表出
席临时股东大会,则该授权代表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经法人股东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签署的有关授权
文件的经公证证实副本或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经公证证实文件。受委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
证明文件及由股东或其受权人签署的受委代表委任表格。
6.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须填妥回条,并於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或之前通过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送
达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就H股持有人而言);及本公司於中国的注册办事处(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7.预期临时股东大会举行时间不会超过半日。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须自行承担其交通及住宿费用。
8.临时股东大会上全部表决均将以投票方式进行。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车建兴、张琪、车建芳及蒋小忠;非执行董事为陈淑红、徐国峰、Joseph Raymond
GAGNON及张其奇;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振宁、丁远、李均雄及钱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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