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LEGANCE OPT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07)
盈利警告
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亏损将大幅减少
本公布乃由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对本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之亏损将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亏
损约3,778万港元大幅减少。亏损预期减少主要是由於出售东莞精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出
售事项」)之收益约1,890万港元已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内确认。出售事项之未经审核收益约1,890万港元属一次性及非经常性。有关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之公布。
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
综合管理账目及本集团现有其他资料作出之初步估计,且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
的任何财务数据或资料作为基础。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公布预期将於本月底前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许亮华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许亮华先生、潘兆康先生及许骏源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国辉先生、彭
询元先生及邝炳文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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