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SANJIANGFINECHEMICALSCOMPANYLIMITED
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98)
有关顾问服务协议之
关连交易
顾问服务协议
於2017年1月4日,三江化工与美福石化订立顾问服务协议,内容有关三江化工向美福石化提供顾问服务。
上市规则之涵义
三江化工为本集团之成员。由於美福石化於本公告日期由江浩投资及SureCapital分别
拥有约18.00%及33.00%权益,美福石化为管先生及韩女士各自之联系人及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拟进行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本公司关连交易。
由於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拟进行交易之适用百分比率多於0.1%但少於5%,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拟进行交易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4A.76(2)条之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披露规定但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顾问服务协议
日期: 2017年1月4日
订约方: (i) 三江化工;及
(ii) 美福石化
所提供服务: 三江化工在出售完成後曾在 2016 年向美福石化提供顾问服
务,包括就美福石化之采购及营运提供培训及建议(有关进一
步详情,请参阅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之公告及日期为2016
年8月12日之通函),旨在协助美福石化之新管理层在过渡
期内控制及营运美福石化。
费用及支付条款 为换取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提供顾问服务,三江化工有权收取
由美福石化支付之一次性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40,000,000元、人民币14,000,000元及人民币
20,000,000元为根据分别所提供之采购培训服务、财务培训服
务及业务营运培训服务而支付,并须於顾问服务协议日起计
90内支付。
厘定费用之基准 经计及三江化工於过渡期内提供顾问服务时付出之时间、专业
知识及资源,由订约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後厘定。
订立顾问服务协议之原因及裨益
在出售完成後(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之公告及日期为2016
年8月12日之通函),本公司不再拥有美福石化之任何权益。
顾问服务在进行出售完成後由三江化工於2016年在向美福石化提供,旨在协助美福石
化之新管理层在过渡期内控制及营运美福石化。
在出售完成後,预期三江化工只需要提供极低及极少时间及资源以协助美福石化之新管理层控制及营运美福石化。然而,由於三江化工提供之时间及资源数量超过三江化工之预期,因此三江化工与美福石化之新管理层开始磋商另订协议以向三江化工支付适当费用,以计及三江化工於过渡期内在提供顾问服务时曾向美福石化付出之时间、资源及专业知识。经过订约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後,三江化工及美福石化同意美福石化将向三江化工支付一次性顾问费以换取顾问服务。
有关本集团及美福石化之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环氧乙烷、乙二醇、乙烯、丙烯及表面活性剂以及提供表面活性剂加工服务。
美福石化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芳烃及热传导液体。
上市规则之涵义
三江化工为本集团之成员。由於美福石化於本公告日期由江浩投资及SureCapital分别拥
有约18.00%及33.00%权益,美福石化为管先生及韩女士各自之联系人及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拟进行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本公司关连交易。
由於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拟进行交易之适用百分比率多於0.1%但少於5%,根据顾问服务协议所拟进行交易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4A.76(2)条之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披露规定但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涵义
「顾问服务」 指 根据顾问服务协议由三江化工向美福石化提供
之顾问服务
「顾问服务协议」 指 三江化工及美福石化订立日期为2017年1月4
日之顾问服务协议,内容有关提供顾问服务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 指 根据买卖协议所拟进行出售於美福石化注册资
本合计51%股本权益
「出售完成」 指 买卖协议之完成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江浩投资」 指 嘉兴港区江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
有限公司,并为於本公告日期由管先生及韩女士分
别拥有80.00%及20.00%权益的公司,且为本公司之
关连人士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美福石化」 指 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於中国成立之
有限公司,并为於本公告日期由管先生及韩女士间
接拥有约51%的公司,且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管先生」 执行董事管建忠先生
「韩女士」 执行董事韩建红女士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三江化工」 指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
司,并於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买卖协议」 指 当中所指卖方及买方订立日期为2016年6月17
日之买卖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事项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SureCapital」 指 SureCapitalHoldings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
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於本公告日期由管先生
及韩女士分别拥有约 84.71%及 15.29%权益的公
司,且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过渡期」 指 出售完成与2016年12月31日之间的期间
「%」 指 百分比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下列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管建忠 沈凯军
韩建红 裴愚
牛瑛山 孔良
韩建平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管建忠
中国,2017年1月4日
中国三江化工
02198
中国三江化工行情
中国三江化工(02198)公告
中国三江化工(02198)回购
中国三江化工(02198)评级
中国三江化工(02198)沽空记录
中国三江化工(02198)机构持仓
<上一篇 修訂有關非常重大出售事項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