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网 址:http://www.melco-group.com
(股份代号:200)
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1
地址为
为新濠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股份2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3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星 期五)上午十一时正
假座香港中环兰桂坊云咸街33号隆堡兰桂坊酒店30楼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按照
下列指示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4 反对4
一、批准新濠博亚娱乐有限公司之经修订股份奖励计划。
二、批准MelcoCrown(Philippines)ResortsCorporation之经修订股份奖
励计划。
日期:二零一六年 月 日 股东签署5: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姓名及地址。
2.请填上登记於 阁下名下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与 阁下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有关。
3.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任何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
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但必须亲身出席以代表股东。
4.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一项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一项决议案,
请在「反对」栏 内填上「」号。如未有填妥任何或全部栏位, 阁下之受委代表将有权酌情就相关决议案
投票。 阁下之代表亦有权就任何於大会上正式提呈但未有载於大会通告之决议案酌情投票。
5. 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 阁下或 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团,则代表委任表格须盖上公
司印监,由行政人员或获正式授权之授权人签署。
6. 如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该大会,则上述之该等联名持有人中其中一位在股东名册
内排名於首位者有权就有关股份投票。
7.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任何授权签署本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
等文件副本,最迟须於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
为香港中环云咸街60号中央广场38楼,方为有效。
8.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出席该大会及於会上投票。
本代表委任表格采用环保纸印制。
新濠国际发展
00200
新濠国际发展行情
新濠国际发展(00200)公告
新濠国际发展(00200)回购
新濠国际发展(00200)评级
新濠国际发展(00200)沽空记录
新濠国际发展(00200)机构持仓
<上一篇 翌日披露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