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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V.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2)
取消授出购股权
兹提述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布(「该公布」),
内容有关向若干承授人(「承授人」)授出176,32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可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
划认购本公司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普通股。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经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及已接纳授出购股权要约的各名承授人同意,本公司及该等
承授人已同意取消授出购股权,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起生效。此外,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已
取消尚未被其他承授人接纳的其余购股权的授出,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起生效。因此,上述授
出购股权已全部取消。
截至本公布日期,概无购股权获行使。因此,董事会认为,取消授出购股权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
营运或财务状况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承董事会命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马金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金龙先生 张代彪先生
颜森炎先生 陈薪州先生
颜秀贞女士 傅小楠女士
张沛雨先生马成伟先生 非执行董事: 颜重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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