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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舉行之 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0) 网址:http://www.290.com.hk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之所有提呈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 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之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 所采用之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之 所有提呈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 决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36,728,859股,相当於赋予股 东权利可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的股份总数。 诚如通函所述及遵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万佳投资须放弃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分别就 第3、4及5项决议案投票。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万佳投资持有461,430,000股 股份(占本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11.4%)。因此,该等股 份不会计入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无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赋予股东权利可出席股东 特别大会但须放弃在会上投票赞成决议案之股份,亦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於 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东於通函中表明其拟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任何 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之意向。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点 票工作之监票人。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 数(概 约百分比) 特别决议案(附注)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1.批准藉着注销每股已发行股份已缴 2,393,728,659 0 2,393,728,659 足股本之0.09港元,以及将每股法定 (100%) (0%) 但未发行股份之面额由0.10港元削减 至0.01港元,以削减本公司之已发行 股本。 由於第1项决议案之赞成票数不少於75%,此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票 数(概 约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附注) 总票数 赞成 反对 2.批准增加本公司之法定股本。 2,393,728,659 0 2,393,728,659 (100%) (0%) 3.批准、确认及追认补充协议之条款、 1,932,298,659 0 1,932,298,659 订立补充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100%) (0%) 4.批准、确认及追认信达认购协议之 1,932,298,659 0 1,932,298,659 条款、订立信达认购协议及其项下 (100%) (0%) 拟进行之交易。 5.批准、确认及追认Riverhead认购协 1,932,298,659 0 1,932,298,659 议之条款、订立Riverhead认购协议 (100%) (0%)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由於第2至5项决议案之赞成票数均超过50%,此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 议案。 附注:决议案之全文载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承董事会命 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黄锦财荣 誉�煺�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黄锦财先生荣誉�煺拢ㄖ飨�)、 韩镇宇先生及符云嫦女士;两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唐保祺先生及吴凌先生; 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健生先生及吴祺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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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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