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责 ,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 , 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Honworld Group Limited
老 恒 和 酿 造 有 限 公 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 份 代 号 :2226)
批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本公布乃由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 本公司」, 连同其子公司合称「 本集团」)遵照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欣 然 宣 布 ,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六 日 本 公 司 接 到 正 式 通 知 , 全 国 高 新 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下发关於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州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 老恒和」)及湖州老恒和酒业有限公司
(「 老恒和酒业」)获得浙江省 2016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 。
因 此 , 根 据 有 关 条 例 , 老 恒 和 及 老 恒 和 酒 业 将 可 自 二 零 一 六 年 开 始 连 续 三 年 享 受 若
干税务优惠 , 包括享受减免後之 15%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
本公司的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承董事会命
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
主席
陈卫忠
香港 ,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卫忠、盛明健及王超;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孙卿东;
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沈振昌 、 雷家�及马朝松 。
* 仅供识别
批准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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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恒和酿造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