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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27)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事项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共
16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100港元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兹提述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本公司」)就(其中包括)配售最多16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所
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之公告。除非另有注明,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
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事项之条件经已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完成。根据
配售协议,合共16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100港元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
配人。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承配人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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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承配人於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成为本公司
之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应付之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约为15,520,000港
元。
本公司之股权结构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及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之股权结构:
紧接配售事项
完成前之股权
紧随配售事项
完成後之股权
股份数目
概约股权
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股权
百分比
主要股东
CCM Asia Investment Corporation (附注) 296,338,637 13.90% 296,338,637 12.93%
配售事项之承配人 �C �C 160,000,000 6.98%
其他公众股东 1,835,922,276 86.10% 1,835,922,276 80.09%
总额 2,132,260,913 100.00% 2,292,260,913 100.00%
附注: 指於CCM Asia Investment Corporation拥有股份中之实益权益。CCM Asia Investment Corporation为於英属处
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汪晓峰先生间接持有。该等股
份已以一名抵押贷款人为受益人抵押。
承董事会命
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汪晓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汪晓峰先生(主席)、吴子惠先生及方志华
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高城铭先生及刘嗣龙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
查锡我先生、刘进先生及罗子�U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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