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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b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369)
有关本集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吞吐量
本公告乃由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 )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了令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最近期的业务表现能有更好的了解,本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 )现公布本集团(包括曹妃甸实业,定义见下)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度的营运资料如下:
按货种分类之吞吐量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吞吐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吞吐量
增加/( 减少)
(百万吨) (百万吨) (%)
乾散货 1 289.78 341.42 ( 15.13%)
- 煤炭 4 177.04 230.41 ( 23.16%)
- 金属矿石 112.74 111.01 1.56%
油品及液体化工 3.31 7.01 ( 52.78%)
集装箱 2 13.25 12.53 5.75%
杂货及其他货品 3,4 6.42 9.20 ( 30.22%)
总计 5 312.76 370.16 ( 15.51%)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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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本集团经营的乾散货主要包括煤炭及金属矿石。
2. 以二十英尺标准箱(「TEU」 )计算,本集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集装箱吞吐量��
1,116,647TEUs,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集装箱吞吐量(1,002,676TEUs)增加 11.37%。
3. 杂货及其他货品包括粮食、化肥等。
4. 有关本集团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年度之吞吐量公告中,因部分煤炭经由非专业煤炭码头装卸,故
而计入杂货及其他货品货类中。为保证按货种分类数据真实、准确, 本集团将各港区煤炭吞吐量均计
入干散货中的煤炭货类。
5. 吞吐量包括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的吞吐量,该公司��非合并报表的联营公
司,本公司拥有其 35%权益,是曹妃甸实业的最大股东。曹妃甸实业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吞吐量为 73.11 百万吨,其中包括 2.78 百万吨煤炭、70.10 百万吨金属矿石及 0.23 百万吨杂货。
按港口分类之吞吐量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吞吐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吞吐量
增加/( 减少)
(百万吨) (百万吨) (%)
秦皇岛港 1 179.66 246.55 ( 27.13%)
曹妃甸港 2 73.11 80.42 ( 9.09%)
黄骅港 3 59.99 43.19 38.90%
总计 312.76 370.16 ( 15.51%)
附注:
1. 包括集装箱的吞吐量。以 TEU 计算,本集团於秦皇岛港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集装箱吞吐量
�� 515,482TEUs , 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集装箱吞吐量(500,879TEUs)增加 2.92%。
2. 指曹妃甸实业的吞吐量。
3. 包括集装箱的吞吐量。以 TEU 计算,本集团於黄骅港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集装箱吞吐量��
601,165TEUs , 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集装箱吞吐量(501,797TEUs)增加 19.80%。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曹子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秦皇岛市
2017 年 1 月 10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曹子玉、田云山、王录彪及马喜平;非执行董事��李
建平及米献炜;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文才、赵振、臧秀清及侯书军。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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