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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澄清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13.10B条之规定而作出。
兹载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谢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王昌顺、袁新安及杨丽华、执行董事谭万庚、张子芳及李韶彬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宁向东、刘长乐、谭劲松、郭��及焦树阁。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航”)注意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7年南航集团将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注意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7年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将重点研究引入先进互联网企业、与全球行业领先者交叉持股或联合设立子公司等方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经向南航集团问询,现就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南航集团一直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在2017年初工作会上进一步提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截至本公告日,南航集团并未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仅限于南航集团层面,未涉及本公司。本公司也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1日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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