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1)
完成有关收购VLCC级运油轮之须予披露交易
本公告乃由鸿宝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刊发有关该收购之通告(「该通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完成该收购
董事会欣然宣布,有关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与Chris Tanker Corporation订立有关
VLCC级船舶之该收购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完成。紧接该收购完成後,本集团将拥有三艘VLCC级船舶,为本集团贡献长期稳定、可持续和多元化的收入和现金流。
承董事会命
鸿宝资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
AshokKumarSahoo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NgSayPek先生(主席)、NgXinwei先生、LimBeng
Kim,Lulu女士及AshokKumarSahoo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尔泉先生、萧健伟先生、
TerenceChangXiangWen先生及程煜先生。
完成有關收購VLCC級運油輪之須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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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宝资源
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