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30)
二零一七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知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
日(星期一)紧随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
楼召开二零一七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审议(如属适
当)批准以下决议案。於本通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
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作为特别决议案
1.关於延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的
议案
2.关於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发行建议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决议的有效期的议案
*仅供识别
�C1�C
上述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案的主要内容载於通函内。通函可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的网站www.hkex.com.hk或本公司的网站www.dynagreen.com.cn上阅览。
承董事会命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直军
中国,深圳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截至本通告日期,非执行董事为直军先生、郭�D涛先生、刘曙光先生及马晓鹏先生,执行董事为乔德卫先生
及胡声泳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鑫女士、关启昌先生及区岳州先生。
附注: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资格
为确定合资格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星期六)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内资股股份过户登记。欲
参加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最迟应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将股
票及转让文件送往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州电器大厦东北翼2楼或传
真号码(+86)75533631220)。
二、代理人
(a)凡有权出席此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
代理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
(b)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
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
(c)已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已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最迟须在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
时递交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州电器大厦东北翼2楼或传真号码
(+86)75533631220)。
(d)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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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登记程序
(a)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该法
人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该法人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
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会议。
(b)欲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应当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星期一)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
的回执及有关文件送达本公司。
(c)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上述回执送达本公司。内资股股东应将回执及有关文件递交或传
真至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州电器大厦东北翼2楼或传真号码
(+86)75533631220)。
四、其他事项
(a)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不超过半日。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
理。
(b)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州电器大厦东北翼2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86)75533631256
传真号码:(+86)755336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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