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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7年1月12日起生效。
DigitalChinaHoldingsLimited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王新辉先生(「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7年1月12日起生效。
王先生,42岁,自2000年加入本公司。王先生现为本公司总裁及金融服务战略本部总裁。彼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王先生於1998年毕业於江西财经大学後加入联想集团。彼曾任本集团多个职务,包括副总裁、金融服务战略本部总裁、财经办主任及财务部副总经理。王先生在融资、资本运作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王先生现担任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除上述披露外,王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公众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除出任本公司之董事而产生的关系外,王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词汇的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而且并无其他重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王先生与本公司已订立一份服务协议,该服务协议有效至:(i)本公司或王先生向对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通知;(ii) 王先生根据公司细则告退其董事职务,而并未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之股东重选连任;或(iii)倘若王先生违反该服务协议内之条款。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王先生将於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接受重新选举。王先生之固定年薪为人民币180万元,乃由董
事会参考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意见按其职责,以及业内报酬基准与现行市埸情况而厘定。根据该服务协议,王先生完成每满一年的服务时可获派发酌情花红,以表扬其对本公司的贡献,该花红由本公司按照重要目标的完成及本公司业务表现以及业内报酬基准与现行市场情况全权酌情决定。
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个人拥有本公司之904,924股股份(占本公司之已发行股
本约0.073%之权益)。王先生亦持有本公司可认购12,000股股份之购股权,行使
期为2012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行使价为每股港币15.04元。除上
述所披露者外,王先生并无於任何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视作拥有根据证�患捌诨跆趵�第XV部(香港法例第571章)所述之任何权益。除上述披露外,概无有关委任王先生为执行董事一事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王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DigitalChinaHoldingsLimited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郭为
主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於本公告刊发时,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
执行董事:郭为先生(主席)、林杨先生(首席执行官)及王新辉先生(总裁)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文宗先生 、倪虹小姐 、刘允博士 、严晓燕女士及赖锡璋先生,BBS,
JP
网址:www.dcholdings.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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