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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Hongqiao Group Limited
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78)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所载之
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归属於本公司股东之综合溢利,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录得大幅上升,预计增幅70%至100%。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为基
准,其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
所载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现有可用资料,预期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归属於本公司股东之综合溢利,较二零一五年同
期录得大幅上升,预计增幅70%至100%。归属於本公司股东之综合溢利的增加主要由於:(i)本集
团铝产品产量和销量同比增加;和(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铝产品平均销售价
格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出现上涨,对本集团铝产品总体毛利率产生正面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目
前可用资料。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业绩将由本公司核数师审阅,
并将於公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时予以披露。
待经审阅年度业绩刊发时,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细阅本集团经审阅年度业绩之公告。
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士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即执行董事张士平先生、郑淑良女士及张波先生,非
执行董事杨丛森先生及张敬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英海先生、邢建先生及韩本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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