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导致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分派。本公告仅供参考并
不构成在美国或任何其他未根据证券法登记或取得资格前作出有关行为即属违法的司法权区要约出售或招揽购
买证券的建议或其组成部分。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 法( 经修订)(「美国证券法」)登
记,而除非已根据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登记或取得相关豁免,否则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本公告所述证
券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证券不会发售予香港公众,亦不会配售予本公司关连人士。
China HuarongAsset Management Co., Lt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99)
自愿性公告
拟根据10,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发行美元非次级担保永续证券
发行人拟仅向专业投资者进行国际性证券发售。
预期证券将由担保人作出担保及由本公司之维好契据以及股权购买、投资及流动资金
支持承诺契据提供支持。拟证券发行会否完成取决於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市况及
投资者兴趣。
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以债务发行方式仅发行予专业投资者之证券上市及买卖。
於本公告日期,并无就拟证券发行签订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而拟证券发行未必会落
实。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就拟证券发行签
订认购协议,本公司将就拟证券发行另行刊发公告。
拟证券发行
发行人拟仅向专业投资者进行国际性证券发售。
证券将根据发行人之中期票据计划予以发行。预期证券将由担保人作出担保及由本公
司之维好契据以及股权购买、投资及流动资金支持承诺契据提供支持。拟证券发行会否
完成取决於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市况及投资者兴趣。
证券之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发售价及分派率,将由联席牵头经办人以簿记建档方式确
定。证券条款落实後,联席牵头经办人将与本公司、发行人及担保人就证券订立认购协
议。
所得款项建议用途
证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将用於本集团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上市
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以债务发行方式仅发行予专业投资者之证券上市及买卖。
证券获准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并不视为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证券之价值指标。
於本公告日期,并无就拟证券发行签订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而拟证券发行未必会落
实。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就拟证券发行签订
认购协议,本公司将就拟证券发行另行刊发公告。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述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担保人」 指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
的全资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人」 指 HuarongFinance 2017 Co.,Ltd.,本公司於英属维尔京
群岛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香港上海
�蠓嵋�行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计划」 指 发行人於2017 年1月 13 日设立并由担保人担保的发行
票据本金总额最多为10,000,000,000美元之中期票据计
划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拟证券发行」 指 由发行人拟进行的证券发行
「证券」 指 预期由发行人发行并由担保人担保之非次级担保永续
证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定义者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土及属地以及其辖下所有地区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赖小民
中国,北京
2017年1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赖小民先生、柯卡生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克悦先生、李毅先生、
王聪女士、戴利佳女士及王思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宋逢明先生、谢孝衍先生、刘骏民先生及邵景春先生。
自願性公告 - 擬根據10,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發行美元計值非次級擔保永續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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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
2017-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