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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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ChunlizhengdaMedical Instruments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58)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有关重续本公司与高阳物资於重续经
销框架合同项下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告(「该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
2016年12月20日有关延迟寄发本公司通函之公告(「延迟公告」)。除文义另有所
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者,载有(其中包括)(i)交易及其建议年度上限之进一步详
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之函件;(iii)嘉林资本就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
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预期将於2017年1月
13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资料,故
通函将延迟至2017年1月20日或之前寄发。
承董事会命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史春宝
中国,北京,2017年1月13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史春宝先生、岳术俊女士及王建良先生;非执行
董事为林一鸣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泓女士、佟小波先生及张应坤先
生。
*仅供识别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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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立医疗
2017-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