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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認股權計劃授出認股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INGTAIPROPERTIESLIMITED 永泰地产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9) 根据认股权计划授出认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7.06A 条而作出。 永泰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根据其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采纳之认股权计划,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授出认股权(「认股权」)以认购本公司每股面值0.50港元共3,229,000之新普通股(「股份」)。认股权须待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有关所授出之认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授出认股权的行使价 : 4.75港元 授出认股权股份数目 : 3,229,000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 4.75港元 授出认股权之有效期及行 : 授出认股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起有效至二 使期 零二七年一月十三日届满为期十年,且於下列期 间可予行使: (a) 25%之认股权将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起 至二零二七年一月十三日可予行使; (b) 25%之认股权将自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三日起 至二零二七年一月十三日可予行使;及 (c) 50%之认股权将自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起 至二零二七年一月十三日可予行使。 於授出认股权以认购 3,229,000 份股份中,2,226,000 份认股权以认购股份乃授予本 公司四位董事(「董事」),详情载列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认股权股份数目 郑维志 主席及执行董事 995,000 郑维新 副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995,000 周伟伟 执行董事 183,000 吴家炜 执行董事 53,000 总数目 2,226,0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亦非任何彼等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承董事会命 永泰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兼集团法律顾问 锺少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发表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郑维志、郑维新、郑文彪、周伟伟及吴家炜 非执行董事: 郭炳联(郭颢澧为彼之替任董事)、康百祥、吴德伟及陈周薇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世民、方铿、杨杰圣、鲍文及郑海泉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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