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KINGBOARDCHEMICAL KINGBOARD LAMINATES
HOLDINGS LIMITED HOLDINGSLIMITED
建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8) (股份代号:1888)
联合公告
盈利预喜
本公告乃建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滔化工」,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建滔化
工集团」)及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建滔积层板」,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建
滔积层板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
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建滔化工董事会(「建滔化工董事会」)谨此知会建滔化工股东及准投资者,按
照建滔化工集团(包括建滔积层板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以及建滔化工董事会现时可得的资料,建滔
化工集团预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净溢利将较二零一五
年同期大幅增长约190至200%。建滔化工集团预计净溢利的增长主要由於建滔
积层板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出售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带来一次性收入,详情於建
滔化工与建滔积层板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的联合公告(「须予披露交
易公告」)中披露。在不计及上述一次性收入的情况下,预计建滔化工集团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净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约90至
100%。建滔化工集团预计净溢利的增长主要由於:(i)诚如建滔化工与建滔积层
板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的联合公告(「盈利预喜公告」)所披露,其物业
发展业务的住宅物业销售理想,以致入帐的住宅物业销售额大幅增长;及(ii)建
滔化工集团所制造及销售的产品利润率整体上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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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滔积层板董事会(「建滔积层板董事会」)谨此知会建滔积层板股东及准投资
者,按照建滔积层板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管
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以及建滔积层板董事会现时可得的资料,建滔积层板集团
预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净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
长约210至220%。建滔积层板集团预计净溢利的增长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五月
出售其全资附属公司带来一次性收入,详情於须予披露交易公告中披露。在不
计及上述一次性收入的情况下,预计建滔积层板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净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约50至60%。建滔积层板集
团预计净溢利的增长主要由於:(i)诚如盈利预喜公告所披露,其物业发展业务
有住宅物业销售额入账;及(ii)建滔积层板集团所制造及销售的产品利润率整
体上升所致。
本盈利预喜公告仅以建滔化工董事会及建滔积层板董事会的初步评估为基
础,其中参照其各自的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的资料(均待落实且必要时须予以
调整),而有关账目及资料未经建滔化工及建滔积层板各自核数师或审核委员
会审阅或审核。建滔化工及建滔积层板仍在落实各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建滔化工及建滔积层板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
於其各自的全年业绩公告内披露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
务资料及其他详情。
务请建滔化工及建滔积层板各自的股东及准投资者细阅建滔化工及建滔积层
板各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公告将按照
上市规则的规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刊发。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建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
罗家亮 蔡建龙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建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国荣先生、郑永耀
先生、张广军先生、何燕生先生、张伟连女士、张家成先生及陈茂盛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郑维志先生、张明敏先生、庄坚琪先生及梁体超先生组成。
於本公告日期,建滔积层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国华先生、张国
强先生、张国平先生、林家宝先生、张家豪先生、刘敏先生及周培峰先生;非执
行董事罗家亮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体超先生、叶澍�蚁壬�、张鲁夫先生
及刘炳章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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