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andmarti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圣马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482)
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及13.15条披露
兹提述圣马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六
年九月二十三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刊发之公告(「该等公告」)。
除本公告另有指明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借款人二贷款协议一及借款人二贷款协议二项下各自之还款时间表
如下:
(i) 就借款人二贷款协议一而言,借款人二应分八期偿还本金额,自二零一五年六月
三十日起计每期为250,000美 元(相等於约1,937,500港元 ),随 後每半年支 付,直
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仅供识别
(ii) 就借款人二贷款协议二而言,借款人二应分十期偿还本金额,即自二零一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起计为每期500,000美元(相等於约3,875,000港元),随後按季支 付,
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及其後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
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别为2,000,000美 元(相等於约15,500,000港元 )。
承董事会命
圣马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洪聪进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 布 日 期,洪聪进先生、陈 美 惠女士、廖 文 毅先生、FrankKarl-HeinzFischer先生
及陈伟钧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韩千山先生、吴嘉明先生及李泽雄先生为本公司独
立非执 行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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