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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261)
业绩警告
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 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 第 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 (根据上市
规则所定义) 而发出本公布。
经本公司管理层初步审阅目前所得的资料後,本公司董事(「董
事」 ) 会(「董事会 」 )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
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即「本集团 」 ) 预期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年度的母公司股权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 与 2015年 12月 31日止年
度 的 经 审 核 母 公 司 股 权 拥 有 人 应 占 综 合 净 亏 损 的 74,000,000港 元
比较将录得大幅增加。根据目前所得的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 2016
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综合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i)全球经济放
缓及室内无线电话市场的竞争剧烈而导致本集团电讯产品业务的
收入减少; (ii)本集团制造业务的重组成本上升目的是希望改善日
後的生产力及效率;(iii)本集团制造机器及设备的潜在减值拨备;
及 (iv)人 民 币 减 值 及 中 国 内 地 当 地 的 物 业 市 场 情 况 导 致 本 集 团 投
资物业的潜在公允值亏损。
尽管存在上述状况,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仍十分
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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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所载的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目前所得的资料,并未经本公司
核数师审阅或讨论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 故此本集团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的实际业绩可能会与本公布所 载的资料有
所不同。 本集团财务资料的进一步详情将於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内披露,而该公布预期将於 2017年 3月底前刊
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麦绍棠
香港,2017 年 1 月 17 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麦绍棠先生、郑玉清女士、谭毅洪先生、关浣非先生及黎美君
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徐颖德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邹小岳先生、刘可杰先生、谭竞正先生
及周浩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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