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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00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谨 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星期 二)下
午三时正假座香港新界大埔大埔工业�大景街2-6号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 其任何
续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有否经过修订)下列将以本公司普通决议案的
方式提呈的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本公司的二零一七年
购股权计划(「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其 规则载於注 有「 A 」字样的文
件内,该文件已提呈予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将予发行本公
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股 份(「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批准及由本
公司采纳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及
(b) 授权本公司董事:
i. 按彼等之绝对酌情权管理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及根据二零一七
年购股权计划之规则授出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
ii.不时修改及�u或修订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惟有关修改及�u或
修订是根据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有关修改及�u或修订之条文以
及上市规则之规定而生效;
iii.於根据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条款不时授出的任何购股权项下的
认购权获行使时配发、发行及处置任何股份;及
iv.采取彼等全权酌情认为必需、适当或合宜的所有行动,以令二零
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具有十足效 力。」
2. 「动议:
(a)谨此批准本公司注销根据二零零九年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之董事及雇
员(「现有承授人」)授出以认购合共95,894,000股股份之全部尚未行使购
股权(「现有购股权」),全部现有购股权自授出以来并未获行使或已失效, 其注销只会於现有承授人以注销本身之现有购股权的方式而接纳替代 购股权时,方始作实;及
(b)谨此授权本公司董事采取彼等可能全权酌情认为有需要、属适宜或合
宜之所有有关行动及签立彼等可能全权酌情认为有需要、属适宜或合
宜之所有有关文件,以注销现有购股权。」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杨家强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新界大埔
大埔工业�
大景街2-6号
附注:
1.凡有权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均可委派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
为本公司股东。
2.代表委任文据及已加签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 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的该等授权
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
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东仍可亲身出
席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视 情况而定)并於会上投票。
3.如属任何本公司股 份(「股份」)之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
於会上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的人士;惟倘一位以上的有关联名持有人
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仅排名首位者方有权亲身或委派代表投票。就此而言,排名
先後乃按照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联名持有股份而登记的姓名先後次序而定。
4.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星期四)起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七 日(星期二)止(包括首尾
两 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为了符合出席大会并於
会上投票之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星期 三)下 午
四时三十分前交回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至1716室)。
5.本公司股东务请阅览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之通函,当中载列有关本通告中
建议之普通决议案的资料。
6.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规定,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
式进行。因此,大会主席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授予的权力要求以投票表决方式就大
会提呈的普通决议案进行表决。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刘长乐先生(主席)(并为崔强先生之替任董事)、崔强先生(并为刘长乐先生之
替任 董 事)及 王 纪言 先 生(并 为 刘长乐先生及崔强先生之替任董事)
非执行董事
沙跃家先生、夏冰先生、龚建中先生及孙燕军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学濂先生、ThaddeusThomasBECZAK先生、方风雷先生及何迪先生
替任董事
刘伟琪先生(为孙燕军先生之替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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