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261)
授出股份期权
本公布是根据联交所证�簧鲜泄嬖�(「上市规则」)第17.06A条而作出。
授出股份期权
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2017年1月18日(「授出日期」),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於2011年5月27日采纳并於2011年5月30日生效的股份期权计划(「股份期权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获授人」)授出合共5,940,000,000份 (「
股份期权 股份期权」)以认购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港元(「股份」)合共
5,940,000,000股新普通股股份,惟授予的股份期权须待获授人接纳。
有关授出的股份期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 2017年1月18日
授出股份期权的行使价 : 每股股份0.011港元,该行使价为下列二者中较高的价
格:(i)股份於授出日期於联交所发出的每日报价表所列
的收市价每股0.01港元;及(ii)股份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
个营业日於联交所发出的每日报价表所列的平均收市价
每股0.011港元
授出股份期权的数目 : 5,940,000,000份股份期权,每份股份期权均赋予相关获
授人认购一股新股份的权利
授出股份期权的有效期 : 2017年1月18日至2027年1月17日(包括首尾两天)
授出代价 : 每位获授人於接纳授出的股份期权时须支付1.00港元
授出的5,940,000,000份股份期权中,合共5,590,000,000份股份期权是授予下列董事:董事名称 身份 获授股份期权的数目麦绍棠先生 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1,300,000,000(「麦先生」)
谭毅洪先生 执行董事 825,000,000
(「谭毅洪」)
郑玉清女士 副主席及执行董事 825,000,000
(「郑女士」)
黎美君女士 执行董事 1,300,000,000
(「黎女士」)
徐颖德先生 非执行董事 1,300,000,000
(「徐先生」)
邹小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邹先生」)
刘可杰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刘先生」)
谭竞正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谭竞正」)
周浩云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周博士」)
总数: 5,590,000,0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没有获授人为本公司的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分别向麦先生、谭毅洪、郑女士、黎女士及徐先生授出的股份期权(包括已行使、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在行使时将予发行的总股份数目於任何12个月内将不超过本公司在授出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4,278,993,990股份中的1%。分别向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邹先生、刘先生、谭竞正及周博士授出的股份期权(包括已行使、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在行使时将予发行的总股份数目於任何12个月内将不超过本公司在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而根据股份於授出日期的收市价计算,其总值不超过5,000,000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 17.04(1)条,分别向麦先生、谭毅洪、郑女士、黎女士及徐先生授出的
股份期权已获本公司全部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向邹先生、刘先生、谭竞正及周博士授出的股份期权已分别获其他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但不包括获授人自己)的批准。
承董事会命
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麦绍棠
香港,2017年1月18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麦绍棠先生、郑玉清女士、谭毅洪先生、关浣非先生及黎美君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徐颖德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邹小岳先生、刘可杰先生、谭竞正先生及周浩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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