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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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03993)
中国证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A股
兹提述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
月二十日、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二零一六年十一
月十八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公告、
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的通函(「该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
二十五日的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除非另有定义,否
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内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本公司获
告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及
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批准。本公司将於收
到书面批准後作出进一步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朝春
董事长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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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李朝春先生及李发本先生;本公司
之非执行董事为马辉先生、袁宏林先生及程云雷先生;及本公司之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及程钰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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