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dili Industry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恒鼎实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93)
押後香港清盘呈请
兹提述恒鼎实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针对本公司之清盘呈请。除非另有指明,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经修订清盘呈请的聆讯已押後至与律师进行谘询後所订定之日期(不早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作出实质论据。
清盘呈请如有任何重大进展,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知会公众有关情况。
本公司之股份已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於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承董事会命
恒鼎实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鲜扬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鲜扬先生(主席)、孙建坤先生、程远芸女士及庄显伟先生;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容生先生、宋泳森先生及徐曼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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