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shouEnvironmental Holdings Limited
粤首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1)
代表委任表格
供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东翼3楼澳门赛
马会会员会所(金潮阁V1厅)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a) 地址为
为粤首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共 股(附注b)之持有人,兹委任本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作为本人╱吾等之代表(附注c),出席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
200号信德中心东翼3楼澳门赛马会会员会所(金潮阁V1厅)举行之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等按下列指示投票。
请於适当之方格内划上记号,以表示阁下於投票表决时之投票意愿(附注d)。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
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书及本公司核数师报告书
2.1重选杨自江博士为执行董事
2.2重选关山女士为执行董事
2.3重选吴世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4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决定人选填补董事会空缺(如有)或担任新董事
2.5授权董事会(或如获董事会委派,则其薪酬委员会)厘定董事酬金
3.委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股份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6.批准将本公司购回之股份面值加入根据上述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授权
日期:二零一六年 月 日
股东签署 (附注e、f、g及h)
附注:
a.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b.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无填报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与本公司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c.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阁下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阁下之受委代表,请删去「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或」等字样,
并於所提供之空位内填上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d.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所载决议案,请在该决议案「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上述所载决议案,则请在该决议案「反对」栏内填上
「」号。如已正式签署并递交之表格并无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则受委代表将自行就所有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或如就
某项提呈之决议案并无特定指示,则受委代表将自行就该项提呈之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代表亦有权就於大会上正式提呈但并
无载於大会通告内之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e.倘属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一位联名登记持有人签署,惟倘超过一位联名登记持有人出席大会(不论为亲自
或委派代表),则仅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联名持有排名首位之联名登记持有人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f.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股东或其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或如股东为公司,则须加盖公司印监,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受权人或其他获授权人士亲
笔签署。
g.本代表委任表格及(倘董事会要求)授权签署本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有关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经核证副本,最迟须於大会或
任何续会之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之办事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22楼,方为有效。
h.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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