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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598)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1层1号会议 室( 邮编100029)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作出修订)以下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藉由独立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无论有否作出修订)下列各项有关续任本公
司董事之决议案:
「(A)动议考虑及批准续任李关鹏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动议考虑及批准续任王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C)动议考虑及批准续任虞健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李世础
中国,北京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注册办事处
中国北京海淀区
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
金运大厦A座
(邮编100082)
附注:
一般资料
1.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资格,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以便登记。
2.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亦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书
面通知送交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
3. 凡有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之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不论是否本公司股东均
可担任)代其出席及投票。
4.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人签署及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
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方为有效。
建议委任董事的履历
5. 李关鹏,50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先生一九
八九年加入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任职於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并於一九九四年及一九九八年先後担任珠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及广东船务代理公司总经理。一九九九年九月,李先生出任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借调至交通运输部挂职司长助理。二零一零年三月,李先生获任为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一六年九月,李先生获委任为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於一九八九年毕业於中山大学,获得语言文学类(英语)学士学位。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李先生出任本公司副总裁。二零一四年二月,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二零一四年三月,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李先生的任期为期三年,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止,惟须待临时股东大会经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後生效。除本通告所披露者外,李先生於过往三年概无於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彼亦无於本公司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职位。李先生的薪酬金额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其职责及履职表现不时确定。
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於本通告日,李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续任李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亦无其他事项务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6. 王林,57岁,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王先生在一
九八四年加入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任职於中国外运(集团)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九六年担任中国外运(集团)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一九九八年担任中外运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同年与中国外运宁波公司合并)。一九九九年出任中外运江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二零零二年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和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三年四月起担任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二零一四年三月,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王先生的任期为期三年,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止,惟须待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批准後生效。除本通告所披露者外,王 先生於过往三年概无於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彼亦无於本公司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职位。王先生的薪酬金额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其职责及履职表现不时确定。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於本通告日,王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续任王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亦无其他事项务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7. 虞健民,51岁,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一九九零年加入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远洋处
工作。一九九三年获调派到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意大利代表处担任总代表。一九九八年回国担任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起担任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物流发展部总经理。虞先生於一九九零年在大连海事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二零零二年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虞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二零零八年十月,虞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二零一四年三月,虞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虞先生的任期为期三年,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止,惟须待临时股东大会经股东批准後生效。除本通告所披露者外,虞 先生於过往三年概无於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彼亦无於本公司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职位。虞先生的薪酬金额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其职责及履职表现不时确定。虞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於本通告日,虞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续任虞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亦无其他事项务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8. 於通告之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赵沪湘(董事长)、宋德星(执行董事)、李关鹏(执行董
事)、王林(执行董事)、虞健民(执行董事)、吴学明(执行董事)、许克威(非执行董事),以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敏杰、陆正飞、韩小京及刘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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